“道”与自然法思想的比较与研究
2022-10-07
来源:易榕旅网
LegalSystemAndSociety 2010年7月(中) 制占缸会 ‘道”与自然法思想的比较与研究 梁岩术 摘要贾敬鸿 贝 P句 由于东西方之间人们对生活意义的理解不完全相同,因而造成中国古代和西方社会产生了未必完全相同的法律 智慧。自然法反映了西方人对某种永恒正义的信仰,而在中国的文化土壤里产生了道家的法自然思想 但是历史发展结 果截然不同,分别在东西方形成了人治和法治的传统。本文指出研究中西方古代“自然法”思想是中国法制进程的必然要 求,现代中国在大量吸收西方自然法思想的同时应从中国古代道家法自然思想中汲取营养,为创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 关键词 自然法法治和谐 中图分类号:D9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592(2010)07.290.OI 一、西方自然法的内涵 自然法学派是当今世界范围内居主流地位的法学学派。德 国学者特洛厄尔奇说:“对自然法的信仰乃是西欧政治思想独特 之标志。”’ 自然法思想在促进西方法律制度的完善乃至整个社会 的变革上扮演了十分突出的角色。英国法学家亨利・梅因说:“如 果自然法思想没有成为古代世界中一种普遍的信念,这就很难说 思想的历史,因此也就是人类的历史究竟会朝哪个方向发展了。” 如此顽强的生命力,又如此显赫的功绩,足以使后人将其视为人类 思想史上的一座丰碑。 关于自然法的含义,在人类认识史上出现过多种不同的认 识,通常是指宇宙秩序本身中作为一切指定法制基础的关于正义 的基本和终极的原则的集合。按照《牛津法律大辞典》的解释,自 然法表示一种对公正或者正义秩序的信念。西方自然法大致可 以概括为四类发展形态:古代的自然主义自然法;中世纪的神学 主义自然法:近代的理性主义自然法;现代新自然法。 二、“道法自然”的内涵 道法自然中的“自然”指的并不是自然界,而是自然而然的意 思。老子提出:“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老子一反传 统的以天为万物之源的观念,把天产生的根源归之于道,又把道产 生的根源归之于自然,从而赋予自然之道以最高法则的意义。以 老子为代表的道家主张无为而治,按照事物自己的发展规律任其 发展,不要人为干预。现实的礼法是对“无为”的理想法的破坏。 道法自然思想还包含着一种朴素的辩证法思想,万物皆有两面。 二者对立统一,互相依存,又能够相互转化 这种思想指导我们 看待事物要从正反两方面着眼,看问题不能片面。 道家文化产生于春秋末年的楚国。春秋战国之际激烈的社 会变革极大地改变调整了社会阶级关系。庄子继承了老子的思 想,并有进一步发展,将“道”的精神与世界万物合而为一。他一方 面告诫统治者要想维护其统治,切忌过分压榨人民,另一方面为了 防止人民起来反抗统治者,鼓吹愚民政策。道家法自然思想对中 国封建社会的发展和中国人的传统观念的形成有巨大影响。尽 管封建社会已经土崩瓦解,但在中国人的头脑中法治思想并未完 全取代人治思想。 三、自然法和法自然思想的比较 西方自然法的核心内涵是理性(不管是人的理性还是神的理 性),“自然”的本质是基于本性和智力的理性命令。西方的自然 法通常铍称为理性法。在两千多年的发展过程中,自然法观念与 理性精神始终密不可分:理性精神是自然法的基石,是自然法观念 作者简介:梁岩、贾敬鸿,华北煤炭医学院法律系。 290 变化和发展的不竭源泉和动力。自然法学家认为人类法的制定, 只有以人类理性为最高准则,才是公正的和合理的。 古代中国的自然法缺乏思辨和论证,而充满了内省和体悟, 并不涉及理性。它讨论的不是外物,而是内心。在老子看来,道, 天、地、人都是自然存在的,“道”早已为人安排好了人必须接受的 一切,人是不需要理性的。 自然法认为人定法是对自然法的一种模仿,是自然法在现实 社会中的具体反映。老子否定人定法的作用,认为“道”不能通过 人定法来达到“道”的要求。道家崇尚“无为”,鼓吹“无为而治”,而 西方“自然法”强调的恰好是“有为”,重视法律的治理。这种不同 导致了东西两种文化的分化,一个最终建立了法治文明,另一个 则在数千年的封建统治中成了统治阶级愚民的工具。 自然法维护正义和自由,是根据自然本性的要求规定的法 律 因此,它能够对推动社会历史进步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成 为一种稳定的法律意识,是西方法治的有力支撑。道家法自然思 想成为统治阶级手中的工具,等级特权成为深入人们骨髓之中的 观念,使中国成为一个人治的国家,自由与民主没有成为中国人 的固有思想。 四、两种思想对我国法治建设的现实意义 借鉴西方的自然法思想的意义,在于促进公民现代法律意识 的形成,树立对法律价值的追求。自然法的平等正义观念有利地 促进人们对社会正义的追求,可以使司法公正落到实处。公正的 司法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保障,同时也有利于加强我国人 权的保障。道法则有利于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有利于社会的整体 和谐,道法自然思想促进了中国人容忍谦让的性格特征的形成, 这种观念对维护社会的稳定和人与人之间和谐相处有很好的促 进作用。 注释: ①【德】特洛厄尔奇.[1然法理念与人性.商务印书馆.1987.3 ②【英】梅I 著.沈景一洋.古代法.商务印{‘馆.1996.43. ②道德经三t‘八章.商务日】钟B.1996.22. 参考文献: 【ll[古罗 §]西摩秒.论 和【日论法雄.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7 【2】孙馐.法哲学纵横.香港文学报社出版公司.2000. 【3】束原放.简明社会埘典.J二海辞1 m版社.1984. 【4l老r(一:卜五章).商务日J{S钟.I996. 【5】菏f・天论.商务日】{#馆.1996. 【6】老f(奠f一八章).商务印l ̄i1'f.I996. 【7】存秋锗露・为人 火.北康 l均iil:版扎.2007. 【8】脊耿繁蓐・尧舜汤武.北京蹦拈锦}l;版杜.2007. 【9】}¨ 伦|j编.浊哲学沦.tI・咽人比大学l¨版lf上.1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