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市银监局办公楼桩基爆破工程安全技术交底
1.爆破作业应认真贯彻执行爆破安全规程及有关安全规定,切实作好爆破作业前后各个施工工序的操作检查处理,杜绝各种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施工。 2.电雷管使用前,应作外观检查,并作导电检验,测量电阻是否在同一网络中,名电雷管之间的电阻应不超过0.2Ω。 3.电雷管脚线如为纱包线,只可用于干燥地点爆破;如为绝缘线,可用于潮湿地点爆破。在制做起爆体时,电雷管的脚线要防止与地面摩擦,要轻拿轻放。 4.电力起爆前,应将每个电雷管的脚线连线短路,使用时方可解开,并严禁与电池放在一起或与电源线路相碰。主线的末端亦应连成短路,用胶布包好,以防误触电源发生爆炸。 5.起爆后若发生拒爆应立即将主线从电源解开,并将主线断路后方可进入现场查看,如使用延期雷管时应在断路后不少于15分钟方可进入现场检查。 6.遇有爆风雨或闪电、打雷时,禁止装药,安装电雷管和连接电线等操作,同时应及时将雷管的脚线、电源线的两端分别绝缘。 7.炸药与雷管应分开贮存,两者的安全距离不小于2米,爆破材料的箱盒必须平放,不得倒放,不准抛掷、拖拉、推送、敲打、碰撞。 8.桩孔岩石爆破前,应检查其他桩孔是否有人操作施工,如有人施工应立即阻止,要马上离开桩孔及危险区域,防止洞壁塌落或飞石伤人。 9.桩孔爆破前,应在桩孔铺盖草垫或草袋作壮头道防线,再在其上铺放胶管帘或胶垫,最后再用帆布棚将以上两层整个覆盖包紧,胶帘与帆布应用铁丝或绳索拉住捆紧,以阻挡爆破碎块和保护上层的帆布不被砸坏并降低声响。 交 底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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