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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旅费管理办法

2022-12-28 来源:易榕旅网


******公司差旅费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和规范公司差旅费的管理,严格费用开支标准,根据国家有关法规精神及公司有关规定,本着保证出差人员工作与生活的需要,并贯彻勤俭节约、降低费用的原则,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一条 本规定所称差旅费包括:由于公司工作需要出差办事、联系

业务(管理人员公出、市场人员公出、员工外出学习培训、司机出车)以及员工工作调动、授派去公司各分店监督检查处理日常工作等发生的有关费用。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差旅费包含内容:员工出差期间实际发生的由自

己承担的交通费(含市内乘用公共交通工具费用)、出差补贴(员工因出差增加个人日常开支而给予的补贴)、住宿费等其他与出差有关的费用。

第三条 公司员工差旅费报销规定

(一)严格控制出差人数和出差时间,定任务、定人数、定地点、

定路线、定借款金额,提高出差办事效率。出差途中若因工作需要或不可抗力而需延长出差时间着,必须通过总经理批准,因公出差期间不准因私事延长出差时间,因私延长出差时间的按旷工处理,并不予报销延长期内费用。 (二)出差人员的差旅费报销原则:

1、 员工出差乘用的远途交通工具原则上由行政人事部指

定并购买相应的车票、机票、船票等,因工作需要确需自行购买车票、机票、船票的凭正规票据按标准报销; 2、 出差人员出差期间的住宿费用需由公司承担的,须入住

公司指定的酒店或按公司指定标准入住,凭正规票据报

销,超标准的费用自行承担。住宿费按出差自然天数减路途天数计算。

3、 出差期间的伙食补贴实行定额报销,伙食补助费按自然

天数计算。

4、 差旅费报支由出差人员用统一标准凭证填写并黏贴原

始单据,经行政人事部审核、财务部复核、报总经理审批。

5、 员工出差期间发生的罚款支出(包括个人被罚款、行车

被罚款)不予报销。

6、 原则上员工出差回公司后一周内报销完毕,特殊情况不

能报销的,最迟不能超过次月中旬。否则公司不予受理。

第四条 员工出差交通费管理

(一) 员工出差乘用的长途交通工具由行政人事部指定并购买相应

票据,出差期间转车、换车等确需自行购票的以便捷、安全、节俭为原则,确需乘坐飞机的需报总经理批准。

(二) 出差人员往返车站、机场,确因工作需要或携带贵重物品,

公司又未派车的,报行政人事部批准可乘坐出租车。出差人员到达目的城市,出差人员由车站(机场)到住宿酒店或由住宿酒店到目的会场能乘坐市内公交车(地铁、BRT)等公共交通工具的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乘坐公交车(地铁、BRT)确实不方便的,且距离在 公里以内的可乘坐出租车,并需索取正规发票。员工在目的城市的其他交通不予报销。

(三) 自带交通工具出差的按规定出差路线报销路桥费,使用公司

发放的加油卡加油,油料消耗由行政人事部按照出差路线历程严格核实。

(四) 因特殊需要必须外请专业人员支援工作,经总经理批准后其

往返路费可予以报支。

第五条 员工出差食宿补助标准

(一)员工出差需入住公司指定酒店(一般为全国连锁酒店如7天连锁酒店、汉庭连锁酒店、格林豪泰连锁酒店、如家快捷酒店、锦江之星连锁酒店等)的普通标准间,若确实不方便入住以上酒店的,可报公司审批后按标准自行入住:一般城市 元/天·间以下,省会城市 元/天·间。

(二)食宿由会议主办单位提供的,不报销食宿费。会议主办单位未统一安排食宿但指定食宿地点的,按会议主办单位与住宿提供方约定标准报销。

(三)出差伙食补贴标准:

1、省外每人每天 元。 2、省内省城、地级市每人每天 元。 3、县城及县城以下所在地每人每天 元。 (二) 如有特殊原因超标准住宿的,必须由总经理审批。 第六条 出差中的其他报销事宜:出差中凡因业务需要请客送礼的,出差人员必须请示总经理,所报支的票据必须有附件说明支出事由、时间及实物名称;出差人员在出差地因公发生就餐招待费的,须按公司公务接待标准执行。

第七条 差旅费报销审批流程

(一) 部门负责人向总经理提请员工出差申请,批准后报行政人

事部备案按排购票等事宜。

(二) 员工出差回公司后,部门负责人、行政人事部负责人审核

报销业务发生的真实性和效益性、是否符合标准;财务部负责

人审核报销票据等是否符合公司、国家法律规定。

(三) 经行政人事部负责人、财务部负责人审核通过后,报总经

理审批,审批通过后交财务部报销。 第八条 其他

(一) 行政人事部为员工出差归口管理部门,收集火车、汽车、

飞机、轮船等乘坐价格信息;与连锁酒店沟通联系签订优惠入住协议,统计享受折扣后的入住标准。

(二) 及时填制《员工出差记录表》,归集员工出差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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