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基本信息:
1.学生军训、生产劳动情况由学校统一录入。
2.各项活动限于三项以内填写。其他情况可在自述报告中反映。 3.根据《天津市普通高中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等规定,对接受处罚的学生,到高三最后一个学期仍没有解除,或在高三第二学期受处分,记录在“处罚情况”栏中。
学业修习与专题研究: 填表说明:
1.“学业考试等级”中,标“/”表格不填写。
2.“研究性学习报告”可以是调查报告、科技活动成果等,要展现学生最有代表性的成果。(三)身心健康与艺术素养
1.“《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落实情况”中“评价等级”按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确定“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
2.“心理素质展示”中描述的内容要典型,真实可考。 3.“体育活动项目或艺术活动项目”限填三项。 学校特色与学生个性发展:
按照学校特色课程(或特色活动)的评价标准,可将学生的达标情况分为优秀(占10%)、良好(占30%)、合格(占60%)三个等级,各等级目标由学校统一制订与填写。每个学生的
达标等级评定也由学校来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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