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白头单
白头单是指财务部门将不合法凭证计入会计账,但在所得税汇算清缴时需要从期间费用中纳税调整的不合法凭证。白头单危害极大,不仅本公司要缴企业所得税,还造成供应商有偷税的机会。
二、白头单的范围
1. 白头单具体来说包括
(1) 在消费场所应取得税务发票而取得收据,例如餐费、电话费、车费等
(2) 购入小商品应取得税务发票而取得收据,
(3) 租赁房屋的水电费、房租应取得税务发票而取得收据。
2. 不能算成白头单的单据有:
(1) 邮政局的邮递费、订报纸的收据,
(2) 医院的住院费、门诊收据,
(3) 政府部门、行政事业单位的财政收据,
(4) 银行的手续费单据,
三、税局对不合法凭证入账的纳税调整意见
从2004年所得税汇算清缴的情况来看,争议较多的不合法凭证主要有以下方面:
a. 上交村委会、镇府及各级行政职能门的行政管理类收费(含土地管理费);
b. 厂房、土地的租金;
c. 饭堂每日在市场采购食物的零星支出;
d. 与其他企业共同分摊的水电费、管理费支出;
e. 其他劳务、购销支出。
税局对经上五类的不合法凭证的具体处理意见如下:
(1) 对第b、e类不合法凭证如不能补开发票入账应作纳税调整;
(2) 对第c、d类不合法凭证中介机构必须对其真实性、发生金额、分摊比例进行了必要的抽查、核实,经查核证实后可不作纳税调整。其中,第c类仅限于卖菜、肉等零星支出,如有固定供应商或较大批里的采购支出,也应以发票入账,否则也应进行纳税调整。
(3) 对第A类不合法凭证可不作纳税调整,要在查账报告中批露。但中介机构应查
该类支出是否真正属于行政管理类收费,对于以管理费为名但实须为租金或其他劳务收入的,如不能限得合法凭证的,也要纳税调整。
四、个人对白头单的一点看法
1. 对于零星采购和交纳费用一定要经办人员取得税局监制发票或财政局收据;
2. 对于租赁厂房和土地支付的租金,一定要房东到地税局开具厂房租赁发票,否则没有发票入账会算成白头单,这样白白缴纳企业所得税;
3. 对于向当地政府或开发区交纳的水费、路灯费、卫生费等一些费用,尽量要求出具正规发票或财政收据。
4. 对于公司包员工伙食费,以每天每人10元的标准支付给食堂,食堂拿此款去购买食物,请教各位高手,这种支付伙食费的方法如何去纳入合法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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