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迁还房协议
拆迁方:四川亿科置业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委托人:
被拆迁方(房主): (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房屋所有权证号:
土地使用证号: 联系电话:
为加快城镇发展,改变市民居住条件,促进城镇经济繁荣发展,构建社会和谐,甲、乙双方自愿达成共识,乙方愿将居住所属的巴州区兴文镇通达街东侧旧城片区,交于甲方按统一规划拆迁改造,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拆迁还房协议:
一、拆迁房屋结构及面积:
甲方按照乙方房屋结构及房屋情况,参照原住房面积和住房水平,本着经济用房、合理安置壹赔壹的原则,实行产权调换方式对乙方进行一次性拆迁还房。甲方在本协议内约定拆迁乙方原 结构房屋 间,建筑面积 (其中:门市面积 、住房面积 、非住房面积 )旧房占地面积 。旧房由甲方拆除,残值材料归甲方所有,在拆除旧房和新建中的安全防范措施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二、过渡方式,期限及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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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拆除乙方的住房和门市后,由乙方自找住房临时居住,自行解决临时经营地点,过渡期限为24个月,从乙方腾空旧房、交出钥匙之日起计算。24个月内甲方不承担过度费及其他费用。超期由甲方负责过渡费。(不可抗力的特殊情况工期顺延,其顺延工期甲方不承担过渡费)。
三、安置房屋地点及面积
按照新旧房屋产权调换,一次奖励乙方的原则,实行旧房换新房,乙方旧房拆除后,甲方按规划、多层、砖混及现浇结构给乙方进行住房安置,乙方腾空旧房交付钥匙给甲方。按规划设计门市进深不得低于12米,原址还门市,将乙方住房安置在:
1、门市安置在:
按设计轴线 ,宽 深 ,共计 。(共计: 个)。
2、住房安置在:
① 幢 单元 楼 号(设计轴线 。)
② 幢 单元 楼 号(设计轴线 。)
③ 幢 单元 楼 号(设计轴线 。)
④ 幢 单元 楼 号(设计轴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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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计 套,总计建筑面积 平方米,以房管局侧绘面积为准。还房面积在差错3㎡互不找补,超出3㎡以上按实际面积计算。(按当时市场价计算补差款),补差按 元/㎡计价,补差 元。
四、搬家期限及周边关系
1、经甲、乙双方约定从通知之日起天 内搬家腾空,以便甲方进行拆迁,若乙方不能按期交出旧房,造成甲方不能顺利拆迁的,将由乙方向甲方赔偿一切经济损失;以至甲方逾期还房的,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2、乙方负责自己地界的周边关系协调。
五、产权合法享有证实
乙方在签定拆迁安置协议时,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交土地使用证,房屋产权证及合法证件以证实乙方享有该拆迁房屋的合法手续。
六、房屋结算方式
1、新门市、新住房的建筑面积在交房时以实际建筑面积为准办理结算。(注:有关墙以墙心,不是关墙的以外墙边为准,公摊只计算本栋楼,其它不得计算)。
2、甲、乙双方约定实际新安置房屋建筑面积超出协议安置房面积时,新门市、新住房均按该楼同等楼层的市场价格计算找补给对方。同时甲方修建到乙方确定超面积位置,乙方应向甲方缴纳超平方面积价款总额的90%,余款在结算时付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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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协议中若涉及到相关费用,甲、乙双方应协商一致或在办理结算时一并抵减支付。
4、新安置房建成后,甲方书面通知乙方,按约定时间结算接房,如乙方不履行接房义务所造成的损失概由乙方承担。
5、甲方此次开发该地段所办理建设手续中产生的费用(即与国家部门、集体等所发生的费、税)按规定执行。
七、安置房装修标准
1、甲方所还给乙方的安置房为清水房标准,室内墙面为水泥砂浆抹面,天棚用泥子刮平,钢筋混凝土现浇楼板用水泥砂浆一次找平。
2、外墙装修、街面硬化、排污由甲主统一安排,开支由甲方自行负责。
3、门市安装卷闸门、临街外墙窗户的制作,安装由甲方统一承担办理,进户门及室内门、窗和设施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办理及负责费用。
4、水、电、气、闭路电视按原用户容量由乙方自行上户。乙方在拆迁时必须提前将原有的水、电、气、闭路电视入户凭证及使用费付清的收据交甲方、以便甲方统一申请报停,还房水、电、闭路电视户头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付,但甲方应按原户头的电安至该户门口,主水管安至卫生间和厨房。若乙方要求装饰装修或增设附属设施、设备等,乙方必须提前书向甲方申请,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自付。
八、质量标准和产权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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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安置乙方的房屋,须经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部门竣工验收合格,双方付清补差款后,甲方才向乙方交付安置房钥匙,其产权归乙方所有,乙方腾空后的旧房及宅基地归甲方所有、使用。乙方原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或房屋买卖契约、工商营业执照等证件,随本协议的签订而自动失效终止。并由甲方在收钥匙时收回,交有关部门办理调换手续。新安置房的《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的户名由乙方自定,新房两证在完工后一年内办理。若超出原产权证面积和乙方原旧房未办理产权证和土地使用证的其税费由乙承担。
九、开发商证件
签订协议时,甲方应将公司营业执照、资质证、法人授权委托等复印件给被拆迁户查看及监督。
十、违约责任
甲方在施工过程中出现烂尾楼的情况,由甲方负担全部责任;甲方未完成开发修建视为违约;乙方如与其它单位或个人另行签订协议无效,并视其违约;因乙方原因而发生纠纷导致甲方无法进场实施应视为乙方违约;任何一方违约均按已发生金额的总额之双倍赔偿对方相应经济损失。
十一、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补充协议。
十二、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协议条款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本协议甲方两份,乙方壹份,拆迁办壹份。协议签字后,双方应该严格遵守协议条款,不得随意改变或扰乱正常的工作、生活、生产秩序,违者由违约方承担由此引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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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
甲方(盖章): 乙方被拆迁户主:
法人代表: 参加签约人员:
甲方委托代理人: 签约时间: 年 月 签约地址: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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