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单位: AQ 3.3.1.3 工程名称: 交底人: 交底内容: 1、 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十大纪律。 2、 严格执行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措施,不准擅自修改。 3、 基坑开挖前,应先检查了解地质、水文、道路、附近建筑物状况,做好记录,开挖过程经常观测变化情况,发现异常立即采取应急措施。 4、 作业前要全面检查开挖机械,电气设备是否符合安全要求,严禁带“病”运行,基坑现场排、降、集水措施是否落实。 5、 作业中应坚持由上而下分层开挖,先放坡、先支护,后开挖的原则,不准碰损边坡或碰撞支撑系统或护壁桩,防止坍塌,未支护前不准超挖。 6、 基坑周边严禁超荷载堆土、堆放材料设备,不得搭设临时工棚设施。 7、 基坑抽水用潜水泵和电源电线应绝缘良好,接线正确,符合三相五线制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要求,抽水时坑内作业人员应返回地面,不得有人在坑内边抽水边作业,移动泵机必须先拉闸切断电源。 8、 汽车运土,装载机铲土时,应有人指挥,遵守现场交通标志和指令,严禁在基坑周边行走运载车辆。 9、 基坑开挖过程,应按设计要求,及时配合做好锚杆拉固工作。 10、基坑开挖到设计标高后,坑底应及时满封闭,及时进行基础施工,防止基坑暴露时间过长。 11、开挖过程,如需石方爆破,应制定包括药量计算的专项安全作业方案,报公安部门审批后才准施爆,并严格按有关爆破器材规定运输、领用、存放和管理。 12、夜间作业应配有足够照明,基坑内应采用36V以下安全电压。 13、深基坑内应有通风、防尘、防毒和防火措施。 14、作业人员必须沿斜桥道上道上落基坑。 15、现场补充交底内容: 交底日期: 接受交底人员签名: 基坑支护安全检查表
AQ2.3.1.10 序号 1 检查项目 扣分标准 应得分数 20 扣减分数 实得分数 基础施工无支护方案的,扣20分 施工方案 施工方案针对性差不能指导施工的,扣12-15分 基坑深度超过5m无专项支护设计的,扣20分 支护设计及方案未经上级审批的,扣15分 临边防护 深度超过2m的基坑施工无临边防护措施的,扣10分 临边及其他防护不符合要求的,扣5分 2 3 4 5 6 7 10 10 10 10 60 10 10 坑槽开挖设置安全边坡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扣10分 坑壁支护 特殊支护的作法不符合设计方案的,扣5-8分 支护设施已产生局部变形又未采取措施调整的,扣6分 基坑施工未设置有效排水措施的,扣10分 排水措施 深基础施工采用坑外降水,无防止临近建筑危险沉降措施的,扣10分 积土、料具堆放距离槽边距离小于设计规定的,扣10分 坑边荷载 机械设备施工与槽边距离不符合要求,又无措施的, 扣10分 小 计 上下通道 人员上下无专用通道的,扣10分 设置的通道不符合要求的,扣6分 施工机械进场未经验收的,扣5分 挖土机作业时,有人员进入挖土机作业半径内的,扣6分 土方开挖 挖土机作业位置不牢、不安全的,扣10分 司机无证作业的,扣10分 未按规定程序挖土或超挖的,扣10分 基坑支护 未按规定进行基坑支护变形监测的,扣10分 变形监测 未按规定对毗邻建筑物和重要管线和道路进行沉降观测的,扣10分 基坑内作业人员无安全立足点的,扣10分 作业环境 垂直作业上下无隔离防护措施的,扣10分 光线不足未设置足够照明的,扣5分 小计 检查项目合计 8 9 10 10 40 100 检查人员: 年 月 日
基坑支护沉降观测记录表
AQ2.6.5 工程名称: 监测项目:
单位:mm 日期 测点 J1 J2 J3 J4 J5 J6 J7 J8 J9 J10 J111 相对高度 本次 第一次 累计 第二次 本次 累计 第三次 本次 累计 第四次 本次 累计 本次 累计 本次 累计 本次 累计 进 度 规范允许闭合差 现场实测闭合差 批准: 审核: 编写: 校对: 试验:
填表说明:
1、基坑施工监测的目的,是为了确保在基坑施工期间基坑及周边建筑物的安全。具体监测支护结构的沉降与水平位移、临近建筑物的沉降以及基坑周围地下水位等情况。将监测情况分别填入记录表内。
2、基坑支护变形监测和降水沉降情况若与质量监测方面的情况相同,则将其复印件 作为本项目安全用表则可,不必另外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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