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宋代商品经济发展对社会生活的商业化的影响
社会生活是构成社会层面的基本成份,它“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指人类整个社会物质的和精神的活动。狭义指社会的物质生产活动和社会组织的公共活动领域以外的社会日常生活方面”[1],本文所讨论的就是狭义层面的社会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人们的社会生活并不是孤立地产生、发展和发生作用的,它们与社会客观物质条件所提供的可能性,或者说与社会经济发展的状况密切相关。具体到宋代而言,政府的政策、人们之间的社会关系以及生活结构等等方面固然会对社会生活产生一定的影响,但更重要的是经济因素,即商品经济发达所产生的影响,可以说,宋代商品经济的发展过程实际上也就是社会生活的变化过程。正是由于这样的经济基础,才使当时的社会生活呈现出商业化的变化趋势。本文以下即从价值观念、社会习俗、生活方式等三方面来探讨
社会生活的这种变化情况。 (一)社会价值观念的衍变
宋代社会是一个变迁的社会,在商品经济的影响下,人们的生产、生活、思维以及道德伦理观念等等,都或多或少、或深或浅地发生着变化,其中属于观念形态变化的社会价值观念是一个内涵极其丰富的论题,它是人们以自身需要为尺度来评价对象世界存在和发展的基本意义的根本观点,当它所根源的社会经济发生变化的时候,它本身也不可避免地会产生新的内容。关于宋代社
会价值观念的变化情况,本文将作如下阐述。 第一,婚姻观的变化。
婚姻观是人们在一定的社会结构中对男女之间的婚姻关系所持的基本态度和基本看法,它是当时人们思想意识的变化在婚姻关系上的反映。从婚姻史的角度来
看,宋代是我国婚姻发展的重要转折时期,其表现在于一方面改变了从前的“婚姻必由于谱系”[2]的现象,打破了门阀制度对婚姻的
限制,另一方面在商品经济影响之下出现了以财论婚的独特现象。 尽人皆知,两晋南北朝的婚姻是极其讲究门当户对、士庶不婚的,此风绵延一直到唐代,但“自五季以来,取士不问家世,婚姻不问阀阅”[3],随着门阀制度的衰弱,与之匹配的婚姻观也逐渐淡薄、瓦解,“士庶婚姻 成风俗”[4]。到了宋代,这种情况更加普遍,身份、等级上的门当户对已不为人所遵守,很多官僚,甚至宗室贵族在择婿嫁女时往往不太看重门第,“宗室女当嫁,皆富家大姓以货取,不复事铨择”[5],与寒族联姻的现象比较普遍,整个宗室的联姻状况毫无特殊性可言,这样的现象在宋以前是完全不可想象的,但在宋代却成为大多数人皆能接受的现实,婚姻观的转变显而易见。也就是说,当时的人们在社会经济发展的情况下,已开始突破传统等级制度对婚姻关系的约束,在他们的观念中,旧的门当户对已不合时宜,取而代之的是新的婚姻标准,
即不问士庶,以进士或富有者为婚。
宋代婚姻重科举士人的现象比较普遍,这与国家的用人政策有直接关系,“国家用人之法,非进士及第者不得美官”[6],这势必影响到人们的择偶标准。科举制兴于隋代,发展到宋代更加完备发达。宋政府为了加强中央集权,防止武人分裂割据,重文臣轻武吏,使科举考试成为选拔官员的重要渠道,士人不论门第高低,一旦及第,即授以官职,进入政府官僚阶层,并可享受多种特权。而与中举士人联姻,就意味着也拥有了这些荣耀和特权,所以时人择偶以进士为最佳选择,
出现“榜下择婿”、“榜下捉婿”的现象。“本朝贵人家选婿于科场年,择过省士人,不问阴阳吉凶及其家世,谓之榜下捉婿”[7],甚至富商巨贾也加入到挑选进士做女婿的行列,“近岁,富商庸俗与厚藏者嫁女,亦于榜下捉婿”[8]。实际上,很多新科进士出身寒门,门第无足称道,且生活贫困,但由于他们未来前程
远大,所以成为达官和富室择婿的对象,这是对传统门阀等级制度的沉重打击,也是人们在商品经济发展的新形势下婚姻观念发生变化的结果,是社会进步的表现。 选择科举士人为婚固然是宋代社会婚姻观变化的表现之一,但最重要、也是最普遍的还是以财论亲婚姻观的盛行,所谓“观今之俗,娶其妻不顾门户,直求资财”[9],也就是在男婚女嫁之时不顾门第、等级的差别,而以对方家庭是否富有作为标准,甚至还专门选择有钱的富户联姻。这种现象的出现是有着相应的社会背景的。商品货币经济在宋代发展到一个新的高峰,大小城市中都是店铺林立,热闹非凡,工商业者面街而居,随处经营,商品种类齐全,而商人的富有则为世人所羡。如“京城资产百万者至多,十万而上比比皆是”[10],以至于宋人感叹曰:“夫用贫求富,农不如工,工不如商,刺绣纹不如倚门市,此言末业贫者资也”[11],商人的经济地位不可谓不高。而商品货币经济的发展和土地资产买卖的盛行,又使人们之间的社会关系演变为一种明显的契约关系,这种契约关系渗透到婚姻观念中,就是嫁娶论财。因此随着门阀士族势力的削弱和门第观念的淡薄,以及经济观念的加强,婚姻论财也逐渐为世人所接受,并很快普及到社会各个阶层。 官僚士大夫阶层应该是传统等级制度的积极维护者,但在宋代他们不仅身体力行从事商业活动,而且还与商贾联姻,在一定程度上打破了长期以来士商由于社会地位悬殊差异而造成的情感隔阂。“进士登科娶妻论财,全乖礼义”[12],进士及第还未做官,就已违背传统礼仪,选择富有者为婚,实际上也就是与有钱的商人联姻。甚至还有进士卖婚的现象,进士奇货可居,“市井驵侩出捐千金,则贸贸而来,安以就之”[13],以进士的身价得钱而婚,他们一般出身贫寒,一朝中举,既可做官,又可娶妻,还可得钱财,一举几得,很快就形成一股风气,并有愈演愈烈之势,这其实是商品交换在婚姻方面的一种反映。官僚阶层的婚姻状况也是如此。据《宋史》记载,吏部侍郎孙祖德“及致仕,娶富人妻,以规其有财”[14],作为政府官员的孙祖德明显是为了财产而娶妻。同样,神宗元丰年间,屯田郎中刘宗古
“规孀妇李财产,与同居”[15]。另外,哲宗时,由于“常州江阴县有孀妇,家富于财不止巨万”,以至于知秀州王蘧“利高赀,屈身为赘婿”[16]。更有甚者,真宗年间,同为朝廷命官的向敏中和张齐贤,居然为娶一有钱的妇人发生争执[17]。所有这些现象,都是前所未有的,为了钱财,政府官员不顾身份地位,不顾礼仪道德,争娶孀妇,私下同居,甚至甘愿屈身为赘婿,这不能不说是当时商品经济影响的结果。经济的发展使人们对物质生活的需求越来越高,作为政府官员,俸禄已不能满足其奢侈生活的需要,因此与富人联姻是获取钱财、
满足物质欲望的最快捷的方法,在利益的诱惑下,传统的道德礼仪也是可以违背的了。 婚姻不求门户,直求资财,不仅在官僚士大夫阶层中比较突出,而且在皇族宗室女选婿时表现得
也同样明显。
宋代宗室女下嫁,对于对方的门第、身份,朝廷是有较严格的规定的。仁宗于天圣八年(1030)曾下诏曰:“禁以财冒士族娶宗室女者”[18],规定“宗室嫁女择士族之有行义者,敢以财冒为婚,御史台街司察举之”[19],英宗时进一步规定,“壻家有二世食禄,即许娶宗室女”[20]。但实际上宗室婚嫁并没有严格遵守朝廷的规定,反而是以富为准,甚至是只要有资财,全然不顾其身份,甘愿与杂类通婚,宗室赵宗惠“有女嫁徐州进纳人石有隣之子,其母倡也”[21],石家就是属于当时社会地位低下、身份卑贱的杂类,但由于资财雄厚,居然能娶到宗室女为媳,这是对传统门第
观念的挑战,同时也说明商品经济关系的发达使人们的婚姻观发生了质的变化,人们已经认识到,所谓门第、身份、等级均是虚的东西,不能带来生活上的享受,只有金钱才是看得见、摸得着的
实物,能让他们过上富裕奢侈的生活。
对于有钱的商人来说,他们与官僚士大夫、宗室结为姻亲是有利可图的,其目的是为了提高自己的社会地位。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宋代商人已摆脱了“贱人”的卑微地位,成为“四民”之一,但他们所拥有的更多的只是经济地位的提高,与为官者相比,其政治地位仍然很低,与经济地位不相符合,因此社会上仍存在轻视商人的偏见,而与官僚士大夫、宗室联姻,就是商人们彻底摆脱卑贱地位的快捷途径。同时,由于宋政府在封建传统的影响下,实行了一些有悖于商品经济发展的措施,如商税过重、禁榷制度等等,损害了商人的既得利益,致使他们只得寻求与有权势者联合,以便获取免税权或偷税、漏税,或得到一些专卖商品的特许权,而联合的最好方式就是联姻,所以有钱的商人也很愿意与官僚、士人、宗室结亲,希望通过这种婚姻关系,借助为官者的力量,保护他们的物质利益并进一步获取高额利润。前述“榜下捉婿”的特殊现象就是这一社会背景之下的产物。而很多商人也因此得以进入政府统治阶层,苏州商人朱冲“弟妷数人皆结姻于帝族,因缘得至显官者甚众”[22],同样是商人的王永年,“娶宗室女,得右班殿直,监汝州税”[23]。可见,在宋代商品经济繁荣的大背景下,一方面是官僚士大夫、宗室直求资财,一方面是富商寻求权势的保护,这样就使当时的婚姻观发生重大变化,以至司马光也发出了“今世俗之贪鄙者,将娶妇,
先问资装之厚薄;将嫁女,先问聘财之多少”[24]的感叹。 如果说官僚士大夫、宗室与商人联姻更多地是表现为一种互惠互利关系的话,那么在普通平民百姓中的婚姻论财就更能说明宋代婚姻观的变化。“巴人娶妇,必责财于女氏,贫人至有老不得嫁者”[25],而两广地区的很多人家为了贪图钱财,不惜将女儿嫁与和尚,“广南风俗,市井坐估,多僧人为之,率皆致富。……妇人多嫁于僧”[26],这都是由于商品经济的发展而导致的新的社会
现象。
虽然婚姻论财风气的盛行,给宋代社会造成了一系列严重后果,如筹措聘财嫁奁的压力、由于家贫而导致的婚姻失时等等,但毕竟,在商品经济影响之下出现的这种婚姻观的转变,突破了传统
等级制度的约束,是一种历史的进步。 第二,奢侈、享乐意识的盛行。
商品经济的发展使财富日益集中在个人手中,提高了人们的平均消费水平,从而使奢侈、享乐的观念逐渐为人们所接受,他们热切地追求财富,讲排场、求浮华,其主要表现就是人们对财富的占有欲的增强以及凭借金钱大肆挥霍,“都人士女,燕安太平,忘衣食艰难之患,习尚奢侈,重伤民力”[27],这种侈糜之风首先在贵族官僚、豪门富户中开始盛行,他们“第宅园圃,服食器用,往往穷天下之珍怪,极一时之鲜明。惟意所欲,无复分限。以豪华相尚,以俭陋相訾。厌常而好新,月异而岁殊”[28],然后逐渐流行于整个社会,以至于处于社会较下层的农民“其服食器用比
于数十年之前,皆华靡而不实矣”[29]。
例如在建筑方面,宋政府曾下诏规定不同等级的人所居房屋的等级,“六品以上宅舍,许作鸟头门。父祖舍宅有者,子孙许仍之。凡民庶家不得施重栱、藻井及五色文采为饰仍不得四铺飞檐。庶人舍屋,许五架,门一间两厦而已”[30],但经济的发展刺激了人们的攀比心理,僭越行为不断发生,仁宗针对这种情况不得不再次下诏曰:“屋室非邸店楼阁临街市之处,毋得为四铺作闹 八;非品官毋得起门屋;非宫室寺观毋得彩绘栋宇,及朱黝漆梁柱、窗牖,雕镂柱础”[31],但这一诏
令也形同虚设,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和财富的积累,人们追求奢靡生活的心理与日俱增,城市中的豪富巨商们往往突破政府的限制,争相修筑豪华宅第,出现彩绘栋宇、竞相比阔的现象,“居室服用,以壮丽相夸,珠玑金玉,以奇巧相
胜”[32]。而且,宋代的富户和官僚阶层在建筑宅第时,还十分注重地点的选择,再加上雕梁画栋、池鱼园林,形成了别具特色的宋代建筑特点,这种变
化正是与社会上流行的华靡奢侈之风相适应的。
奢侈、享乐意识在南方地区似乎表现得更加突出。首先看看两浙路的情况。两浙风气之奢十分突出,“俗奢靡而无积聚,厚于滋味”[33],也就是说,这里的人崇尚奢侈的生活,将钱财均用于享乐而没有积蓄,苏轼的诗更加揭示了这一点,“三吴风俗,自古浮薄,而钱塘为甚。虽居室华好,被服粲然,而家无宿舂之储者,盖十室而九”[34],只顾眼前的享乐,不顾未来的生活,其奢侈、
享乐的心理可见一斑。我们再具体看一下他们在房屋装饰、饮食、玩乐等方面的表现。 两浙人对房屋装饰十分讲究,以杭州为例,熙宁八年,淮浙地区大旱,有的地方粮食颗粒无收,饥荒接踵而至,甚至出现饿死人的现象,但“杭人素轻夸,好美洁,家有百金必以大半饰门窗、具竹器。荒歉既甚,鬻之不能售,多斧之为薪,列卖于市,往往是金漆薪”[35],在灾荒年景,仍以家产的大半装修房屋,其追求奢华的心理是如此强烈,可见,由于商品经济的发展,金钱的作用越来越为人们所认识,反映在日常生活中,就是奢侈、享乐观的盛行。对于饮食的要求也同样如此,“南方精饮食,菌笋鄙羔羊。饭以玉粒粳,调之甘露浆。一馔费千金,百品罗成行”[36],虽然诗句有些夸张,却也反映出当时人们对饮食的注重,而人们对口腹之欲的追求,正是享乐意识发展的表现之一。再看玩乐,这似乎是杭州人特别喜爱而又频繁的活动,它更为集中地反映了当时人们的享乐意识。“杭人喜遨……今为帝都,则其盖务侈糜相夸,佚乐自肆也”[37],“临安风俗,四时奢侈,赏玩殆无虚日”[38],由于两浙地区在宋代商品经济十分发达,商业文化兴盛,因此在他们看来,游玩活动是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项重要内容。富人观赏游乐,奢侈享受,似乎还合乎情理,但贫穷之人也同样不在乎花费,不在乎有无相应
的经济能力,一味游山玩水,甚至借钱欠债也不足惜,如在每年祠山神诞辰日,“至如贫者亦解质借兑,带妻挟子,竞日嬉遊,不醉
不归”[39],这种及时行乐的现象就更加反映出当时人们追求奢侈、舒适生活的心理。 此外,西南地区成都府路的情况也是一样。“好音乐,少愁苦,尚奢靡”[40],享乐意识十分盛行,与两浙路相比,这里的人们更注重游玩之乐,“蜀俗奢侈,好游荡,民无赢余,悉市酒肉为声妓
乐”[41],民间一般说来也没有什么积蓄。
相比较来说,北方地区享乐意识的发展不如南方普遍,主要原因在于南方地区个人之间的商品交换比北方发达,相对说来,南方人受商品交换关系的影响当然就较大,而北方的商品交换更多的是由官方组织的商业贸易,这就制约了民间商品经济的发展。但北方城市商业的繁荣还是很突出的,同样也引起人们思想意识的变化。如在一些都市里,人们的求富心理也日益强烈,不论家境好坏,均十分讲排场,“以至贫下人家就店呼酒,亦用银器供送”[42],这种现象很显然是商品经济影响之下的产物。同时,由于众多服务性商业店铺多临街设肆,直接向消费者供应,满足了人们的日常需求,丰富了饮食商品,也使人们在饮食上更加追求豪奢,“如州东仁和店,新门理会仙楼正店,常有百十分厅馆,动使各色足备,不尚少阙一件,大抵都人风俗奢侈,度量稍宽。凡酒店中不问何人,止两人对坐饮酒亦须用注碗一付,盘盏两付,果菜楪各五片,水菜碗三、五只,即银近百两矣。虽一人独饮,盌遂亦用银盂之类……”[43]。显然,当社会财富的积累达到一定程度的时候,享乐意识就会自然泛起。宋代社会生产力有了很大提高,有能力生产出大量的产品,
从而促进了商品交换的发展,激起了人们对金钱、财富的热爱,而在思想观念方面,就表现为不顾自身经济条件的限制,爱慕虚荣,追求奢华的生活,以逞一时之快,所谓“农工商贩之家,朝
得百金,暮必尽用,博奕饮酒,以快一时”[44]。
宋代商品经济的繁荣,促进了生活物资的流通和丰富,提高了人们的生活水平,也刺激了消费因素的增长,在生活相对富庶的前提下,奢侈、享乐意识自然兴起,并带有很大的普遍性和社会性,而这种享乐意识的日趋浓烈,享乐欲求的日益增强,又推动了消费意识的增长,进而更加促进商
品经济的发展。 (二)社会习俗的嬗变
社会习俗是人们生活习惯的一种反映,与经济文化的特殊社会背景有关,所谓“世易则事变,事变则时移,时移则俗易”[45],随着世事变迁,社会习俗也必然会相应地发生变化。宋代社会习俗
的主要特征就是商业气息逐渐浓厚,与商品经济的关系日益密切。 第一,节日习俗
节日习俗是社会习俗的重要组成部分,颇能反映时代特色。唐朝中叶以后,由于社会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的日益丰富,节日习俗也变得多姿多彩,尤其是宋代商品经济的繁荣、科学技术的进步,给节日注入了新的内容,带来了更具有商业性甚至奢靡的风气,反映了当时人们对生活的一种新的追求。因此,很多岁时节气如元旦、立春、上元、寒食、中元、重阳、腊八、岁除等的庆祝活动中,除了传统的内容以外,随着城市和商品经济的发展,从前农业性质的内涵逐渐向与城市生活和商业活动相关的方向发展,节日的庆典活跃了物品的生产和交换,促进了城市消费与文化娱
乐活动的繁荣,许多地方的节日活动甚至直接就是商业或文化的盛会。 如每年正月十五是上元节,又称元夕节或元宵节,京城张灯五天,其他各地三天,城门驰禁,通宵开放。节日期间,由于经济的发展,从大城市到中小城镇,大多具备雄厚的财力张灯庆贺,使人赏心悦目。商业性的文娱演出更是让人目不暇接,“御街
两廊下,奇术异能,歌舞百戏,鳞鳞相切,乐声嘈杂”[46],很多技艺、歌舞都在上元节时演出,因为这时观众最多,最易将绝妙的技艺加以传扬,也最易获得可观的经济效益,“有一夕而至富者”[47],在《东京梦华录》、《梦粱录》和《武林旧事》等文献资料中,有很多关于上元节期间各种娱乐活动的记载,可谓杂耍技艺,各显其能,尤其是带有商业性质的“市井舞队”十分引人注目,如“乘肩小女,鼓吹舞绾者……三桥等处客邸最盛,舞者往来最多”[48],同时“街坊买卖之人”也乘机大做生意,向人们兜售各种风味独具的食品。如苏州“上元影灯巧丽,它郡莫及。有万眼罗及琉璃球者,尤妙天下。以糖团、春茧为节食”[49],“节食”即为过节之时在市场上购得的食品,显然,上元期间在苏州不仅有很多游乐活动,而且节日市场也很发达。扬州昆山县,“灯影月色,照耀里陌,舞歌箫鼓,连夕不绝”[50],
也十分热闹非凡。
宋朝其他的节日也大抵如此。在商品经济的影响下,节日的庆祝已基本脱离了从前农业的气息,人们载歌载舞,反映了城市世俗文化的发展,与此同时,城市的商业活动也异常繁荣,不仅有商业性的歌舞演出,而且商品买卖也很兴盛,商贩们乘机大赚其钱,成为节日庆祝的一种独特点缀。
第二,丧葬礼仪的变化
丧葬礼仪是社会习俗的重要内容之一,它从一个侧面反映了不同民族、不同地区的社会状况和文明程度。宋代的丧葬礼仪,在社会经济和科学技术发展的基础上出现了很多新的变化,一方面,传统的阴阳禁忌、等级丧葬的观念依然规范着社会各个阶层的丧葬行事,风水、占卜、相术等还
很兴盛,对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都产生着影响,从而形成厚葬的习俗;另一方面,由于宋代社会商品经济的发展,商人的社会地位提高,这些富而不贵的人们在丧葬方面往往突破政府的限制,
使丧葬礼仪又增添了新的内容。
宋代人们在传统儒家“事亡如事存”丧葬观念的影响下,十分重视丧葬礼仪,形成厚葬的习俗,“死者人之终也,不可以不厚也,于是为之衣衾棺椁,衰麻哭踊,以奉死丧”[51],甚至将丧葬的厚薄与是否孝道联系起来,所以宋人普遍重视丧葬活动,其突出表现就是僧侣、道士直接参与到民间的丧葬活动中,做道场超度亡灵,使丧葬费用大增。“俗重凶事,其奉浮图,会宾客,以尽力丰侈为孝,否则深自愧恨,为乡里羞……来者无极限,往往至数百千人。至有亲亡,秘不举哭,必破产办具,而后敢发丧者。有力者乘其急时,贱买其田宅,而贫者立券举责(债,),终身困不能偿”[52],不厚葬就于心不安,不惜借债也要让丧事办得隆重、风光。作为宋朝政府,和其他历代统治者一样,也将丧葬当作维护封建等级、维持社会秩序的重要手段,因此,为了整饬礼仪,规范风俗,宋王朝曾多次颁布新的丧葬礼仪制度,用以规定不同贵贱等级的人在死后所能使用的不同的礼仪,保证官员享有优于庶人的特权,甚至富人也不能冒用贵人之礼,“诸丧葬不能备礼者,贵得同贱,贱虽富不得同贵”[53]。但是,在商品经济发展的情况下,富商大贾财力雄厚,他们的所作所为使政府的丧葬等级制度几乎成为一纸空文。为了对逝去的长辈表达孝道,这些商人们往往违礼逾制,花费大量金钱做道场、制棺椁、垒坟墓、立墓碑,以至于宋代的士人们也对此大发感慨,“古者冠昏丧祭,车服器用,等差分别,莫敢踰僭,故财用易给而民有恒心。今礼制未修,奢靡相尚,卿大夫之家莫能中礼,而商贩之类或踰王公。礼制不足以检饬人情,名数不足以旌别贵贱,既无定分,则奸诈攮夺,人人求厌其欲而后已,岂有止息者哉,此争乱之道也”[54]。宋代贵贱有别的丧葬制度在商品经济的冲击下已遭到严重破坏,且引起了封建士大夫的忧虑,但他们对商贩之家逾礼而葬的现象除了表示愤慨以外,也无可奈何,显然商品经济发展的影响实在
是太大了,甚至改变了千年以来人们已经习惯遵循的丧葬礼俗。 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和商品经济的繁荣,使宋人的社会生活发生重大变化,尤其是对人们的社会意识和社会习俗产生巨大的影响,其在丧葬礼仪方面的表现打击了传统的等级制度,标志着社会的
进步。
(三)生活方式的变化
生活方式指的是“不同的个人、群体或全体社会成员在一定的社会条件制约和价值观念制导下所形成的满足自身生活需要的全部活动形式与行为特征的体系”[55],它所涵盖的范围非常丰富和复
杂,由于篇幅所限,本文仅从城市生活方式与农村生活方式的变化两个方面进行论述。
第一, 城市生活方式的变化
城市是最先感受商品经济影响的地方,因此城市居民生活方式也最先发生变化。他们在商品经济
繁荣的影响下,衣、食、住、行等各个方面均与以前大不一样。 首先看看城市居民的服装。衣冠服饰是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人们思想意识的反映,很能代表一个时期的时代特色。北宋建国之初,为了维护上下等级之间的尊卑关系,制定了一套严格的服饰等级制度,规定不同等级、不同职业的人有不同的着装要求,如政府官员“三品以上服紫,五品以上服朱,七品以上服绿,九品以上服青”[56],“县镇场务诸色公人,并庶人、商贾,伎术不系官伶人,只许服皂白衣、铁角带,不得服紫”[57]。但随着城市经济的繁荣和人们消费观念的变化,尤其是商人财富的急剧膨胀,服饰等级制度受到破坏,越礼逾制现象普遍产生。“今闾阎之卑,
倡优之贱,男子服带犀玉,妇人涂饰金珠,尚多僭侈,未合古制”[58],以至于上自百官贵族,下至士人庶民,服饰的穿戴几乎没有绝对严格的区别,“衣冠之
制,上下混一”[59]。而且,随着个人财富的积聚,还出现了以金银装饰衣物的风气,“京师士庶,迩来渐事奢侈,衣服器玩多鎔金为饰,虽累加条约,终未禁止”[60]。宋室南迁以后,服饰的这种变化更加明显。“至渡江方著紫衫,号为穿衫,尽巾,公卿皁隶下至闾阎贱夫皆一律矣”[61],再看时人梁克家的记载,昔日“自士缙而下,士人、富民、胥吏、商贾、皂隶衣服递有等级,不敢略相陵躐。士人冠带或褐笼衫,富民、胥吏皂衫,农贩下户白布襕衫,妇人非命妇不敢用霞帔,非大姓不敢用背子”[62],但“三十年来渐失等威,近岁尤甚,农贩细民至用道服、背子、紫衫者,其妇女至用背子、霞帔,……非旧俗也”[63],短短几十年的时间,人们的着装方式就发生了这么大的变化,检视当时的社会情况,商品经济发展的影响当是最主要的原因,正是基于城市市场的繁荣,人们积累了一定的金钱,再加经常与市场发生密切联系,从而渐渐改变了旧有的着装,使政府所制定的服饰制度基本形同
虚设,虽有多次禁令亦无济于事。
其次,城市居民的饮食也出现变化。北宋中叶以后,社会经济发展迅速,物质财富急剧增加,尤其是商品经济的繁荣,刺激着人们消费观的转变,从而使整个社会的生活水平,包括饮食在内都有了明显提高;再加农业的发展、农副产品的增多,为城市居民的饮食提供了丰富的原料,而交通运输业的改善又为饮食的多样化提供了可能,因此宋代城市居民的饮食无论是品种还是风味都
显得丰富多样。
饮食品种可谓多种多样。从主食来看,开封的“油饼店,即卖蒸饼、糖饼、装合、引盘之类,胡饼店即卖门油、菊花、宽焦、侧厚、油 、髓饼、新样、满麻”[64],两浙一带的粥有“七宝素粥、五味粥、栗米粥、糖豆粥、糖粥、糕粥、馓子粥”[65]等等。再看蔬菜,品种有芥、姜、葱、韭、蒜、芹、苜蓿、茭首、山药、苦薏、黄瓜、生菜、莴苣、茄、菌[66]等几十种之多,此外还有肉类、水产
品、调味品、茶、酒等,每一大类也是品种繁多,不胜枚举,若非宋代经济的发达,是不可能出现如此众多的饮食品种的。食品的制作方法也是丰富多样。当时人们已经开始按照色、香、味、形、名五者兼具的原则烹制食品,从《东京梦华录》、《梦粱录》、《都城纪胜》等宋代史料看,当时的烹饪技术已很高超,有煮、蒸、炒、煎、炸、卤、腊等数十种之多,大体已与现代相似,而且讲求精细、考究,只有当物质生活水平达到一定程度的时候,人们对饮食的要求
才不会仅仅停留在裹腹的层面上,而是向色、香、味发展,宋代的情况正是这样。 商品经济的发展也促进了宋代饮食的商业化,在城市的任何一个角落,都有食店、酒楼、茶肆等饮食店,肩挑吆喝的小商贩更是随处可见。北宋都城开封,有高级一点的酒店谓之“正店”,也有为一般平民服务的“脚店”,“在京正店七十二户,此外不能遍数,其余皆谓之脚店”[67],大小酒店达到“不能遍数”的程度,可见其饮食业的繁盛。小商贩就更多了,“每日入宅舍宫院前,则有就门卖羊肉、头肚、腰子、白肠、鹑兔、鱼鰕、退毛鸡鸭、蛤蜊、螃蟹……之类”[68]。当然,开封为北宋都城,饮食业的繁荣自然居全国之首,但东京饮食业的发展必然对其他城市造成影响,从而
形成颇具特色的宋代饮食市场。
再次,城市居民的居住条件也有很大改善。如前所述,由于奢侈、享乐意识的影响,人们的居室追求豪华、奢靡,财力雄厚的商人均逾礼建宅屋,这可看作是商业的发展促进了宋代建筑业的兴
盛。
最后,再看看城市居民的“行”。城市内部的交通工具一般是轿子和马,政府对乘轿人的身份也有
严格的规定,属于封建等级制度的一部分,但由于宋代商品经济的发展,这些规定也和其他的等级规定一样,成为一纸空文,“如民庶之家不得乘轿,今京城内
暖轿,非命官至富民、倡优、下贱,遂以为常”[69],以至于朝廷大臣李昉也不得不上奏曰:“今后富商大贾,乘马漆素鞍者勿
禁”[70]。
总之,在商品经济的影响下,城市居民的生活方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人们追求奢侈、铺张,极尽享受之能事;同时,在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由于个人财富的积累,逾礼僭越的现象随处可见,
所有这些,都使宋代城市表现出与前代完全不同的特征。 第二,农村生活方式的变化
宋代社会仍然是一个以农业为主的社会,农村人口占了绝大多数,其生产与生活的基本单位仍与前代一样,为小农家庭,但由于商品经济的发展,社会交往的扩大,城市新的生活方式也辐射到了农村,使农民在日常生活方面出现了与宋以前完全不同的变化,其主要表现就是无论个人还是个体家庭的生活,都与市场发生着越来越密切的联系,这就使他们必须调整生活态度,适应新的
商品经济环境。 1、从农民个人来看
中国传统的农业社会中,农村以自然经济为主,商品经济不发达,农民长期维持着男耕女织式的自给自足的经济生活,这种情况在宋代虽然没有根本性的质变,但随着当时社会分工和商品经济的发展,农民与商品市场的联系有了很大加强,从现存史料看,宋代农民与商品经济的关系,发展到一个前所未有的水平,这势必影响到他们久已习惯的经济生活,从前不依赖市场的生活转变为与市场密切发生关系的生活。以下从生产与生活必需品的交换、专业化生产的发展和农民兼营
商业等三个方面来进行论述。
首先,在传统封闭的经济结构下,农民自身生产生活必需品,基本上可以不依赖市场,其生活方式简单,很少有与商品经济有关的内容,但在宋代,农民生活中
的很多物品均须在市场购得,其日常生活开始与市场发生着越来越密切的联系,而在交通不算太方便、农民不可能经常进入城市市场的情况下,农村内部就滋生、繁衍了农民自己的市场,即所谓的“草市”,草市的兴起和繁荣,使农民的经济生活向着商品经济的方向发展。最先在市场上进行交易的是粮食,粮食交易的发展是整个市场存在的最基本条件,农民所种粮食除去所有应上缴的部分以外,“自得三十石。五口之家,人日食一升,一年食十八石,有十二石之余”[71],然后“携米或一斗,或五七三四升,至其肆,易香烛、纸马、油盐、酱醯、浆粉、麸面、椒薑、药饵之属不一,皆以米准之”[72],一些生活必需品也通过市场获取,市场上“布缕菽粟,鸡豚狗彘,百物皆售”[73],可见农民日常生活中的很多物品均须通过市场获得,多余的粮食也通过市场流通,他们的生活已不可能离开市场而独立存在下去了。不仅如此,农民的很多生产资料也通过与市场发生关系而获得,“倾囷计口卖余粟,买箔还家待种生。不惟箱篚供妇女,亦有鉏鎛资男耕”[74]。农民就是这样通过市场调剂商
品,互通有无,并使他们的生活在商品交换的过程中悄然发生着变化。 大量的商品丰富了农民的生活,对金钱的追求又刺激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从而在农村的自然经
济范畴中孕育着一种包括生产、生活的商业化在内的、新的经济生活。 其次,农村中专业化生产的发展也使农民的生活方式与以前大不一样。专业化生产涵盖的范围很广,主要有茶叶、桑蚕、果树、甘蔗、花卉等,这些作物的种植已经发展成为某些地区专门经营的产业,并带动了商品经济的发展。比如说茶叶生产的专业化趋势就比较突出,宋代从事茶叶生
产的茶农被称为“茶户”、“园户”,他们基本上不种粮食,专事茶业,“今川蜀茶园,本是百姓两税田地,不出五谷,只是种茶”[75],专业化生产已取代粮食生产成为农民的主要生活来源。而且,趋向专业化生产的这些门类,其产品数量
已非生产者自身家庭能够全部消费或使用,生产目的也是主要或完全为着交换,产品的商品性十分明显,这就使农民与市场的联系越发紧密,他们的日
常生活均须围绕着市场而进行,旧的生活方式已不能适应这一点,当然要发生变化。 第三,很多农民还直接进入市场,或为商贾,或为贩夫,其经营活动更加改变了他们的生活方式。岳州农民“自来兼作商贩”[76],农忙时从事农业生产,农闲则外出经商,在市场中“为工、为匠、为刀镊、为负贩”[77],甚至妇女也参与到经商的行列中,“城郭虚市,负贩逐利,率妇人也”[78],与从前封闭的生活方式相比,发生很大变化,农民开始走出家门,从事与农业生产不同的商品经营,这本身就是商品经济的发展对农民产生的影响,而市场则是农民感受新的生活方式的地方,也就是在这里,农民通过直接与城市中人或外地人进行商品交换,思想意识开始发生很大变化,从而影响到了他们的生活方式。还有农民以出卖劳动力为生,“邛州村民,日趋成都府小东郭桥上卖工,凡有钱可雇,其充使分担负也”[79],这样很多农民在农忙抢种抢收之时,不再采取亲戚、邻里之间互相换工的方式,而是雇佣劳力为其所用,“田家夏耘秋收,人各自力,不给则多方召顾”[80],以市场交换这种更高一级的形式来弥补农忙时劳力的不足,它比传统的血缘、地缘关系
的互助形式当然是进了一大步,同时,这也是农民生活方式变化的表现。 2、从农村家庭来看
宋代的农村家庭大体可分为两类,即个体小农家庭和大家庭。 作为小农家庭来说,由于宋代农业生产力普遍提高,各户剩余粮增多,部分土地和劳动力得以空闲出来经营经济作物或家庭副业,甚至是出门经商,其消费需求很多也从自给性消费转化为商品性消费,这就使小农家庭卷入市场在所难免,而市场也以其有效的调节功能——时间上的季节调节、空间上的地区调节、品种上的有无调节,成为小农家庭再生产过程中不可缺少的环节和外部依存条件,也是他们日常生活中不可缺少
的内容之一。正是由于商品经济的发展,使小农家庭在家庭经营方面改变了从前纯农业、自给型的形态,而向工商业形态转化,在生活方式方面也更多地向商品经济条件下的城镇生活靠拢,虽然其商品生产及其影响还很微弱和有限,但毕竟使传统的自然经济结构和生活有了些微的松动。显然,宋代的小农家庭为了维持家庭经济体再生产的延
续,就必须适应外部环境的变化,并利用其作为维持家庭生存的条件。 大家庭的生活也同样随其赖以存在的社会经济环境之改变而发生变化,虽然其自给自足的基本特征不变,但家庭经济更多地依赖市场,也更多地为市场而生产,自然也就引起了生活方式的变化。由于与市场的联系较以往变得频繁,很多资本较为充足的大家庭直接从事商业,经营贩运贸易,他们派出家庭内部人员专门从事工商业,这些人实际上成为职业商人。而且很多家庭的治家要略中均提到经商,“置金银之属而深藏之,此为大愚……用以典质营运,三年而其息一倍……余见世人有将私财假于众,使之营家,久而止厥其本者,其家富厚均及。兄弟子姪,绵绵不绝”[81],明确指出经商可以致富,而大家庭的市场经营,就是以牟利为目的,“一户作营运,务要长久取利”[82],也就是说经商必须要从长计议,有计划地进行大规模的经营活动,才有可能获得较大的
长久之利。
此外,对于宋代的大家庭还有一点须特别注意。商品经济之影响及于家庭内部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就使人们更加放纵自己,看重声色享受,于是宋代的儒学家们尤其提倡三纲五常的封建伦理道德,
希望以此限制人欲,维持和巩固家庭关系。
显然,宋代不论是城市还是农村,都开始了生活方式的转变过程,城市居民衣食住行的变化、农村个人和家庭商业的发展以及商品性农业的出现等等均说明了这一点,虽然这种转变历尽坎坷和
曲折,但毕竟已使当时人们的生活发生了与前代完全不同的变化。 两宋时期人们的社会生活在商品经济的影响下,就是这样处在一种不断的变化之中。孤立地看,社会生活每一方面的变异都是缓慢的、琐碎的,乃至微不足道的,但聚集起来,这些细微的变异却构成了一幅颇为生动形象的社会变革的画面。这一社会变革虽然就其发展阶段而言,仍是属于封建时代,其所达到的水平也相当有限,但这些在传统体系中很不入流的因素,却会对传统体系产生难以估量的破坏作用,从中我们可以领悟到,经济因素是宋代社会生活变革的主要因素,人们在商品经济发展的社会背景下,从日常生活用品的获取到家庭生产的安排,无时无刻不与商品
经济发生着密切联系,可见其在社会生活变革中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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