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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应急制度

2023-05-12 来源:易榕旅网
安全生产应急制度(试行)

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发[2006]24号)和《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做好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农村旅游公路建设南(北)区指挥部(以下简称“南(北)区指挥部”)安全生产应急工作,确保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农村旅游公路(以下简称“旅游公路”)建设的顺利进行,切实防范、有效应对重特大安全事故,控制和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从事旅游公路建设的南(北)区指挥部、监理单位及施工单位。

第三条 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体制。

各施工单位要成立由主要领导全面负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群团组织协助配合、相关人员全部参与的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建立应急管理制度,落实各级应急救援监督管理职责,配置应急救援装备。应急管理机构要加强与当地政府有关部门的沟通衔接,主动接受当地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 加强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与管理。

各施工单位要按照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9002-2006)要求,制订本项目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包括整个工程项目的总体预案、针对各类危险源的专项预案和现场处置预案。各类应急预案由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编写,驻地监理工程师审核,总监理工程师审批,报南(北)区指挥部安全部备案。

第五条 加强应急预案的演练与检查。

施工单位安全安全管理人员和监理单位全监理安全工程师要把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的演练、监督检查等工作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内容抓紧抓好。通过应急预案的演练和监督检查,提高应急预案的质量、做到总体预案、专项预案和现场处置预案相互衔接,增强应急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此外施工还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修改变动情况,以及工程进展情况、预案演练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预案演练的总结等,及时修订、完善应急预案。

第六条 建立应急救援制度,强化事故防范工作。

各施工单位要坚持“险时搞救援、平时重防范”的原则,明确兼职应急救援队伍人数。合同价不大于5000万元的,人数不少于15人;5000万元以上的,每增加3000万元,人数增加5人。应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建立健全应急救援制度,加强安全检查、隐患排查、事故调查、危险源监控以及应急知识培训、应急管理等工作。对重大危险源和严重影响安全生产的关键环节、重点部位还要建立应急预警分析和评估制度。

第七条 加大应急投入,确保安全费用专款专用

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用于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处置过程中发生的支出,并作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管理部门和应急救援设施、抢险车辆、抢险设备、装备的更新、维护、检修及救援人员在技术培训、队伍演练、信息网络建设、建立应急救援专用物资库、日常办公等消耗品费用的补充。各施工单位要加大应急投入,完善应急预案和救援保障措施,强化救援物资储备,提高应急处置水平。监理单位对施工单

位安全生产专项费用要进行监督检查,避免挪作他用。

第八条 做好安全生产事故救援工作

发生事故单位要根据事故情况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调配救援物资装备,组织现场救援,控制险情,减少损失。安全生产事故善后工作结束后,安全管理部门要总结分析应急救援经验教训,提出整改建议。

第九条 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培训和宣传工作

将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培训工作纳入应急救援体系是强化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的一项系统工程。对安全管理人员要进行应急管理知识和应急救援业务培训,对特殊岗位人员要加强应急业务知识宣传培训,以有效提高现场应急处置能力。此外,要充分发挥出版、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传媒作用,广泛宣传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法律法规、应急预案、救援知识等,切实增强人们的安全意识和应对突发事故灾难的能力。

第十条 南(北)区指挥部安全部将安全生产应急制度的建立和落实情况纳入到安全生产考核中,根据考核结果实施奖罚。

第十一条 本制度由南(北)区指挥部安全部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1、演练记录

2、演练参与人员签到表

附件1:

演 练 记 录

演练时间 演练地点 演练人员 演练专业人 演练设施 演练描述: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演练结果: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2:

演练参与人员签到表

演练内容 演练地点 时 间 参与人员 姓 名 演练岗位 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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