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1本章适用于水性涂料涂饰、溶剂型涂料涂饰、美术涂饰等分别工程的质量验收。 10.1.2涂饰工程验收时应检查下列文件和记录: 1 涂饰工程的施工图、设计说明及其他文件。
2 材料的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测报告和进场验收记录。 3 施工记录。
10.1.3各分项工程的检验批应按下列规定划分:
1 室外涂饰工程每一栋楼的同类涂料涂饰的墙面每500~1000m2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0m2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2 室内涂饰工程同类涂料粉笔饰的墙面每50间(大面积房间和走廊按涂饰面积30m2为一间)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间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10.1.4检查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室外涂饰工程每100m2应至少检查一处,每处不得小于10m2.
2 室内涂饰工程每个检验批应至少抽查10%,并不得少于3间;不足3间时应全数检查. 10.1.5涂饰工程的基层处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新建筑物的混凝土或抹灰基层在涂饰涂料前应涂刷抗碱封闭底漆. 2 旧墙面在涂饰涂料前应清除疏松的旧装修层,并涂刷界面剂.
3 混凝土或抹灰基层涂刷溶剂型涂料时,含水率不得大于8%;涂刷乳液型涂料时,含水率不得大于10%.木材基层的含水率不得大于12%.
4 基层腻子应平整、坚实、牢固,无粉化、起皮和裂缝;内墙腻子的粘结强度应符合《建筑室内用腻子》(JG/T3049)的规定。
5 厨房、卫生间墙面必须使用耐水腻子。
10.1.6水性涂料涂饰工程施工的环境温度应在5~35℃之间. 10.1.7涂饰工程应在涂层养护期满后进行质量验收. 10.2水性涂料涂饰工程
10.2.1本节适用于乳液型涂料、无机涂料、水溶性涂料等水性涂料涂饰工程的质量验收。 主控项目
10.2.2水性涂料涂饰工程所用涂料的品种、型号和性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测报告和进场验收记录。 10.2.3水性涂料涂饰工程的颜色、图案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
10.2.4水性涂料涂饰工程应涂饰均匀、粘结牢固,不得漏涂、透底、起皮和掉粉。 检验方法:观察;手摸检查。
10.2.5水性涂料涂饰工程的基层处理应符合本规范第10.1.5条的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手摸检查;检查施工记录. 一般项目
10.2.6薄涂料的涂饰质量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10.2.6的规定. 表10.2.6 薄涂料的涂饰质量和检验方法 项次 项目 普通涂饰 高级涂饰 检验方法 1 颜色 均匀一致 均匀一致 观察 2 泛碱、咬色 允许少量轻微 不允许 3 流坠、疙瘩 允许少量轻微 不允许
4 砂眼、刷纹 允许少量轻微砂眼,刷纹通顺 无砂眼,无刷纹
5 装饰线、分色线直线度允许偏差(mm) 2 1 拉5m线,不足5m拉通线,用钢直尺检查 10.2.7厚涂料的涂饰质量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10.2.7的规定. 表10.2.7 厚涂料的涂饰质量和检验方法 项次 项目 普通涂饰 高级涂饰 检验方法 1 颜色 均匀一致 均匀一致 观察 2 泛碱、咬色 允许少量轻微 不允许 3 点状分布 _ 疏密均匀
10.2.8复层涂料的涂饰质量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10.2.8的规定. 表10.2.8 复层涂料的涂饰质量和检验方法 项次 项目 质量要求 检验方法 1 颜色 均匀一致 观察 2 泛碱、咬色 不允许
3 喷点疏密程度 均匀,不允许连片
10.2.9涂层与其他装修材料和设备衔接处应吻合,界面应清晰. 检验方法:观察.
10.3溶剂型涂料涂饰工程
10.3.1本节适用于丙烯酸酯涂料、聚氨酯丙烯酸涂料、有机硅丙烯酸涂料等溶剂型涂料涂饰工程的质量验收。 主控项目
10.3.2溶剂型涂料涂饰工程所选用的涂料的品牌、型号和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测报告和进场验收记录。 10.3.3溶剂型涂料涂饰工程的颜色、光泽、图案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
10.3.4溶剂型涂料涂饰工程应涂饰均匀、粘结牢固、不得漏涂、透底、起皮和反锈。 检验方法:观察;手摸检查。
10.3.5溶剂型涂料涂饰工程的基层处理应符合本规范第10.1.5条的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手摸检查;检查施工记录. 一般项目
10.3.6色漆的涂饰质量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10.3.6的规定. 表10.3.6 色漆的涂饰质量和检验方法 项次 项目 普通涂饰 高级涂饰 检验方法 1 颜色 均匀一致 均匀一致 观察
2 光泽、光滑 光泽基本均匀 光滑无挡手感 光泽均匀不致 光滑 观察、手摸检查 3 刷纹 刷纹通顺 无刷纹 观察
4 裹棱、流坠、皱皮 明显处不允许 不允许 观察
5 装饰线、分色线直线度允许偏差(mm) 2 1 拉5m线,不足5m拉通线,用钢直尺检查 注:无光色漆不检查光泽。
10.3.7清漆的涂饰质量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10.3.7的规定. 表10.3.7 清漆的涂饰质量和检验方法 项次 项目 普通涂饰 高级涂饰 检验方法 1 颜色 均匀一致 均匀一致 观察
2 木纹 棕眼刮平、木纹清楚 棕眼刮平、木纹清楚 观察
3 光泽、光滑 光泽基本均匀 光滑无挡手感 光泽均匀不致 光滑 观察、手摸检查 4 刷纹 无刷纹 无刷纹 观察
5 裹棱、流坠、皱皮 明显处不允许 不允许 观察
10.3.8涂层与其他装修材料和设备衔接处应吻合,界面应清晰. 检验方法:观察. 10.4美术涂饰工程
10.4.1本节适用于套色涂饰、滚花涂饰、仿花纹涂饰等室内外美术涂饰工程的质量验收。 主控项目
10.4.2美术涂饰所用材料的品种、型号和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批:观察;检查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测报告和进场验收记录。
10.4.3美术涂饰工程庆涂饰均匀、粘结牢固,不得漏涂、透底、起皮、掉粉和反锈。 检验方法:观察。
10.4.4美术涂饰工程的基层处理应符合本规范第10.1.5条的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手摸检查;检查施工记录.
10.4.5美术涂饰的套色、花纹和图案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 一般项目
10.4.6美术涂饰表面应洁净,不得有流坠现象. 检验方法:观察.
10.4.7仿花纹涂饰的饰面应具有被模仿材料的纹理. 检验方法:观察.
10.4.8套色涂饰的图案不得移位,纹理和轮廓应清晰. 检验方法: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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