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地产开发系统部门职责调整的通知
分子公司相关部门:
现下发房地产开发系统各部门修改后职责,本次修改未涉及的部门按原相关文件所要求执行,望各公司各部门遵照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现不明确、不适用的地方,请形成书面建议报予总经办。总经办整理相关意见后,一个月内下发各部门协调配合主要工作表,进一步明确相关职责。
望周知。
总经办
二〇一一年七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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