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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安全生产 特种作业

2024-02-08 来源:易榕旅网


加强安全生产 特种作业

各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经济开发区劳动安监局、三清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提高特种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知识和安全操作技能,是防范安全生产事故一种有效方法。经不完全统计,近几年,我市生产企业的安全生产事故,大部分是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操作技能水平低,不懂安全操作知识和救护知识引起。为进一步加强生产经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制止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现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做好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特种作业人员是指作业时容易引发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围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人员。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关键是有效防范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提高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操作技能、安全防护和救护知识,是解决我市安全生产中人的不安全行为一项紧迫任务。各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一定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做好安全生产基础性工作的高度,充分认识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重要意义,加强检查督导,投入人力财力,全面提高我市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

二、树立为生产经营单位服务的指导思想,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把工作做细做实。

当前我市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现象较为普遍的主要原因,是部分安全生产执法人员、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对持证上岗的意义、法律责任和办证程序认识不到位,甚至存在认为检查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持证情况是完全为了经济利益

的观点。为此,各地安监部门要针对当前本地生产经营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对认识不到位的要进一步开展宣传督导,让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认识到:“持证上岗有利于夯实安全基础工作,有利于明确安全生产事故责任,有利于提高安全生产意识,有利于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对生产任务重,组织培训难度大,开展培训、考核工作确实会严重影响生产生活的单位,在确保培训质量和发证程序前提下,要尽力采取方便企业的工作措施。各地、各部门要针对本地、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加大宣传督导和检查执法,进一步规范我市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作业。2008年7月份前,各地安监局要对本地宾馆、电力部门、矿山企业、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建筑施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开展一次全面检查。2008年10月份前,要对本地装潢公司、承接金属切割焊接业务的单位、制冷设备安装维修单位等其它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开展一次全面检查,掌握本地实情,广泛宣传督导。2008年12月份前,市安监局将根据各地开展检查、执法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给予通报,表扬先进,批评后进。

三、依法行政,加强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的检查执法。

《安全生产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江西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对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有明确要求和处罚标准,对那此经过宣传督导,无视法规要求的,对已下发整改要求,不采取实际行动的,各地安监部门,要严格执法,制止无证上岗。检查执法人员要做到持证上岗,亮证执法,绝不能利用手中权力进行索、拿、卡、要。根据安全生产有关法规,该停产停业整顿的,要停产停业整顿;该实施处罚的,要坚决实施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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