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4】
某股份有限公司(本题下称“股份公司”)是一家于2000年8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上市公司。该公司董事会于2001年3月28日召开会议,该次会议召开的情况以及讨论的有关问题如下:
(1)股份公司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出席该次会议的董事有董事A、董事B、董事C、董事D;董事E因出国考查不能出席会议;董事F因参加人民代表大会不能出席会议,电话委托董事A代为出席并表决;董事G因病不能出席会议,委托董事会秘书H代为出席并表决。
(2)出席本次董事会会议的董事讨论并一致作出决定,于2001年7月8日举行股份公司2000年度股东大会年会,除例行提交有关事项由该次股东大会年会审议通过外,还将就下列事项提交该次会议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即:增加2名独立董事;股份公司与本公司市场部的项目经理李某签订的一份将公司的一项重要业务委托李某负责管理的合同。
(3)根据总经理的提名,出席本次董事会会议的董事讨论并一致同意,聘任张某为公司财务负责人,并决定给予张某年薪10万元;董事会会议讨论通过了公司内部机构设置的方案,表决时,除董事B反对外,其他均表示同意。(4)该次董事会会议记录,由出席董事会会议的全体董事和列席会议的监事签名后存档。 要求:
(1)根据本题要点(1)所提示的内容,出席该次董事会会议的董事人数是否符合规定?董事F和董事G委托他人出席该次董事会会议是否有效?并分别说明理由。
(2)指出本题要点(2)中不符合有关规定之处,并说明理由。
(3)根据本题要点(3)所提示的内容,董事会通过的两项决议是否符合规定?并分别说明理由。 (4)指出本题要点(4)的不规范之处,并说明理由。(2001年) 【案例4答案】
(1)首先,出席该次董事会会议的董事人数符合规定。根据有关规定,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人数须有1/2以上,即可举行。其次,董事F电话委托董事A代为出席董事会会议不符合有关规定。根据有关规定,董事因故不能出席董事会会议时,可以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再次,董事G委托董事会秘书H出席董事会会议不符合规定。根据有关规定,董事因故不能出席董事会会议时,只能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而不能委托董事之外的人代为出席。
(2)首先,该次董事会会议决定股份公司股东大会年会于2001年7月8日举行不符合规定。根据有关规定,上市公司的股东大会年会应当于上一个会计年度完结之后的6个月之内举行,董事会会议决定股东大会年会于7月8日举行超过了6个月。其次,股份公司与本公司市场部的项目经理李某签订的一份将公司的一项重要业务委托李某负责管理的合同提交股东大会并以普通决议通过不符合规定。根据有关规定,该项内容应当以特别决议通过。
(3)首先,出席本次董事会会议的董事讨论并一致通过的聘任财务负责人并决定其报酬的决议符合规定。根据有关规定,该决议事项属于董事会职权范围的内容。其次,批准公司内部机构设置的方案不符合规定。根据有关规定,董事会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公司董事由7人组成,董事B反对该事项后,实际只有3名董事同意,未超过全体董事的半数。
(4)董事会会议形成的会议记录有两处不规范。首先,该会议记录应当有会议记录员的签名;其次该次会议记录无须列席会议的监事签名。
【案例5】
甲公司于2001年9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甲公司分别在2002年3月和4月召开的董事会会议和2001年度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如下:
(1)甲公司于2002年3月1日召开董事会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6名,在未能出席本次董事会会议的董事中,A独立董事和B董事已经连续2次未能亲自出席,也未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长以上述情况为由,在该次会议上提议由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对A独立董事和B董事予以撤换和更换,并提议大学毕业后即从事注册会计师职业至今达4年,并在甲公司的子公司担任财务顾问的注册会计师C某作为独立董事候选人。在该次董事会会议上,董事长在事先未获独立董事认可的情况下,将一笔金额为350万元的关联交易提交董事会讨论。
(2)甲公司于2002年4月8日召开2001年年度股东大会。在该次会议召开前,持有甲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3%的股东丙公司,向甲公司董事会提出D某作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案,请求将该提案列入该次会议审议议程。
(3)甲公司召开的2002年年度股东大会,对甲公司拟与关联人进行的一项关联交易进行审议并表决,表决结果为:应到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额16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实际出席该次会议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额8000万股,出席该次会议的关联人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5000万股回避表决,赞成票为2100万股,反对票为900万股。 要求:(1)根据本题要点(1)所提示的内容,甲公司董事长提议撤换A独立董事和更换B董事的理由是否妥当?并说明理由。(2)根据本题要点(1)所提示的内容,C某作为独立董事候选人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并说明理由。(3)根据本题要点(1)所提示的内容,董事长提交董事会讨论的关联交易是否应经独立董事认可?并说明理由。(4)根据本题要点(2)所提示的内容,丙公司是否有资格向甲公司董事会提出独立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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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5答案】
(1)甲公司董事长提议撤换A独立董事的理由不妥当。根据有关规定,独立董事在连续3次未能亲自出席,也未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董事会会议时,董事会方可提议对其予以撤换;甲公司董事长提议更换B董事的理由妥当。根据有关规定,董事连续2次未能亲自出席会议,也未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会可以提出对其更换。
(2)甲公司董事长提议C某作为独立董事候选人不符合有关规定。根据有关规定,独立董事应当具有5年以上法律、经济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须的工作经验;同时,C某在甲公司的子公司中担任财务顾问,使得C某缺乏独立董事所必需的独立性。
(3)该项关联交易应当经过独立董事认可。根据有关规定,关联交易数额超过300万元的,应当经独立董事认可后,再提交董事会讨论。
(4)丙公司有资格向甲公司董事会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格。根据有关规定,单独或者合并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可以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提案。
(5)股东大会对关联交易的表决结果可以获得通过。根据有关规定,涉及关联交易的股东,应当回避,其所持表决权不应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在本案中,出席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应为3000万股,赞成票已获多数。
【案例6】甲上市公司的股本总额为20000万股,其中控股股东A企业持有40%的股份。2005年4月1日,甲公司董事会通知各股东,于2005年5月18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拟对下列事项进行表决:(1)解聘会计师事务所;(2)回购本公司的股票;(3)增发新股方案;(4)配股方案;(5)资产重组方案;(6)甲上市公司拟与控股股东A企业达成的关联交易。在5月18日召开的临时股东大会上,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的表决权总数为15000万股,其中出席会议的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股份总数为4000万股。具体表决情况如下:(1)对“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提案进行表决时,赞成票总计8000万股,其中社会公众股股东的赞成票为1500万股。(2)对“回购股票”的提案进行表决时,赞成票总计12000万股,其中社会公众股股东的赞成票为1200万股。(3)对“增发新股方案”进行表决时,赞成票总计10000万股,其中社会公众股股东的赞成票为1500万股。
(4)对“配股方案”进行表决前,控股股东A企业承诺全额现金认购。在表决时,赞成票总计10000万股,其中社会公众股股东的赞成票为1500万股。
(5)甲上市公司进行重大资产重组,购买的资产总价为4000万元,该资产经审计的账面净值为3000万元。对该事项进行表决时,赞成票总计10000万股,其中社会公众股股东的赞成票为2500万股。 (6)因甲上市公司使用控股股东A企业的专利权,甲公司拟向A企业每年支付1000万元的专利权使用费。对该项交易进行表决时,赞成票总计13500万股。股东大会通过了该项决议,并授权董事会执行。
(7)根据控股股东A企业的提议,临时增加了“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提案。对该提案进行表决时,赞成票总计12000万股,其中社会公众股股东的赞成票为2500万股。股东大会通过了该项决议,并授权董事会执行。要求:根据公司法律制度规定,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根据本题要点(1)所提示的内容,指出“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提案是否可以获得通过?并说明理由。(2)根据本题要点(2)所提示的内容,指出“回购股票”的提案是否可以获得通过?并说明理由。 (3)根据本题要点(3)所提示的内容,指出“增发新股方案”是否可以获得通过?并说明理由。 (4)根据本题要点(4)所提示的内容,指出“配股方案”是否可以获得通过?并说明理由。
(5)根据本题要点(5)所提示的内容,指出“资产重组方案”是否可以获得通过?并说明理由。股东大会决议应批露哪些内容?
(6)根据本题要点(6)所提示的内容,股东大会的表决是否符合规定?并说明理由。 (7)根据本题要点(7)所提示的内容,股东大会的表决是否符合规定?并说明理由。 【案例6答案】 (1)“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提案可以获得通过。根据规定,“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的普通决议,由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2)“回购股票”的提案可以获得通过。根据规定,“回购股票”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的特别决议,由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3)“增发新股方案”不能获得通过。根据规定,增发新股(增加注册资本)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的特别决议,由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此外,上市公司向社会公众增发新股,还应当经参加表决的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方可实施或提出申请。在本题中,增发新股方案未经参加表决的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因此不能获得通过。 (4)“配股方案”可以获得通过。根据规定,配股(增加注册资本)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的特别决议,由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此外,上市公司向原有股东配售股份,还应当经参加表决的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方可实施或提出申请,但具有实际控制权的股东在会议召开前承诺全额现金认购的除外。在本题中,由于控股股东A企业承诺全额现金认购,因此配股方案无需经参加表决的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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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网www.TopSage.com 3 (5)①“资产重组方案”可以获得通过。根据规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购买的资产总价较所购买资产经审计的账面净值溢价达到或者超过20%的,还应当经参加表决的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方可实施或提出申请。在本题中,赞成票总数和社会公众股股东的赞成票均符合规定。②上市公司公告股东大会决议时,应当说明参加表决的社会公众股股东人数、所持股份总数、占公司社会公众股股份的比例和表决结果,并披露参加表决的前十大社会公众股股东的持股和表决情况。
(6)股东大会的表决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上市公司的关联股东在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不应当参与投票表决,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应当充分披露非关联股东的表决情况。在本题中,甲公司于A企业的交易属于关联交易,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A企业属于关联股东,因此A企业不应当参与投票表决,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应当计入有效表决总数。(7)股东大会的表决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临时股东大会不得对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项作出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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