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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建筑类)
图册编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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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建筑类)图册编制要求
一、总则
二、 政策和技术要求 三、 图册格式及内容 四、 制图要求
根据东莞市项目投资建设审批体制改革的相关政策,为加强对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文件编制工作的管理,减少重复修改,提高申报图件的可批性,特制定本要求。
一、总则
(一)本要求适用于东莞市域范围内的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建(构)筑物工程设计,包括民用、工业、仓储、罐区、堆场等。
(二)本要求仅用于申报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建筑类)审批时,图册的编制要求(不适用于市政类项目)。
(三)每套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建筑类)须包括以下三部分内容:总平面蓝图;项目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资料图册;项目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图纸图册。
二、政策和技术要求
(一)方案应符合相关政策要求,主要包括:居住类项目不应建设单家独院别墅,居住和商住项目应满足商住比例要求,工业项目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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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配套设施比例应满足国土和规划要求(配套设施用地面积不超过总用地的7%,配套设施【不含无需计算容积率的地下车库】总建筑面积不超过项目总计容建筑面积的30%),工业用地不能建设住宅,科研用地不能建设工业、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经营性项目等。
(二)方案应满足市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条件的要求,主要包括:用地单位、项目名称、用地面积、用地性质(包括单体建筑物功能)、容积率、建筑密度、建筑高度、绿地率等技术指标以及其他规划条件。在统计项目计容建筑面积时,已报建建筑物的面积指标应以批准的工程规划许可证(或建设工程设计方案)为准。
(三)方案的功能布局应满足规划要求,主要包括:方案申报的使用功能应与规划条件规定的用地性质相符,项目总体规划布局应与使用功能相适应,单体建筑的空间设计应满足其使用功能的要求。
(四)方案的公共空间和配套设施设计应满足规划要求,主要包括:
1、建筑退缩和间距符合规划条件、《东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第五章和第六章的要求。居住性质的项目的日照标准满足国标(如《住宅设计规范》第7.1.1条)要求。
2、方案的空间和景观设计应符合城市规划的要求并与周边区域相协调,主要包括:临重要的城市公共空间的功能布局合理、建筑立面处理美观,重要城市景观面的建筑连续面宽和面宽比合理、天际线优美,与周边区域的建筑布局、风格、颜色相协调。
3、方案应结合控规、城市设计和地块包装的要求预留并营造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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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共空间,尤其是城市的重要节点区域,方案应结合周边道路、广场、绿地等公共空间进行统筹考虑。
4、方案应按照规划条件及《东莞市社区建设管理办法》的要求落实公建配套设施,公建配套设施布局合理(附建的配套设施按要求在公共服务配套设施一览表的备注栏中注明附建位置)。附建的配套设施应落实在附建的单体建筑里(附建位置、面积和空间设计符合规划要求)。幼儿园、学校和医院等有独立建筑规范的民用建筑物的功能用房种类、面积和配建位置等应符合相关类别建筑规范的要求(如:《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中小学建筑设计规范》,《综合医院建筑设计规范》等)。单体建筑的公用部分应符合国家规范中相应条例的要求(如:十二层及以上住宅,每栋楼设置电梯不应小于两台,其中应设置一台可容纳担架的电梯)。
(五)方案的交通组织设计应满足规划要求,主要包括:规划方案的人流、车流组织合理,配套停车设施足够,项目机动车出入口的设置符合规划条件和控规要求且尽量减少对城市道路交通的负面影响,内部车行道、人行道的宽度等符合《民用建筑设计通则》的要求,按交通影响分析校核报告的要求完善方案。
(六)方案的竖向设计应满足规划要求,主要包括:竖向设计应尊重原地形地貌,基地的地坪标高与周边城市道路或相邻用地须合理衔接,竖向坡度合理,人行及车行的竖向连接顺畅,建筑与护坡、挡土墙的距离符合规范要求,挡土墙不能超出建筑红线设置,挡土墙的位置、高度及形式不应对城市道路景观产生负面影响,半地下室埋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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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覆土设计应按《东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和《东莞市建设项目规划指标计算细则》的要求计算容积率。
(七)方案的消防设计应满足《东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和《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专业项目须满足该类别建筑防火规范)的要求,主要包括:建筑间距,消防车道的位置、宽度、高度和消防车回车场的尺寸,高层建筑消防登高操作场地的位置及尺寸,高层住宅屋面待救平台的面积,电梯大小、数量和侯梯厅大小,停车场汽车疏散口数量和宽度等方面应满足规范要求。
(八)特定项目应符合轨道、水利、环保、消防、交通、文物等相关部门提出的涉及规划相关内容的要求。
三、图册格式及内容
(一)总平面蓝图应包括以下内容:
1、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表;经济指标的数据应与设计图纸相对应,经济指标表格式详见附件(居住类项目使用表格一和表格二,非居住类民用项目使用表格三,工业及仓储类项目使用表格四)。
2、坐标值,场地范围的测量坐标,用地红线、建筑红线、道路红线;
3、场地四邻原有及规划的道路、绿化带等的位置和主要建(构)筑物的位置、名称、层数、间距;
4、建(构)筑物(地下室等隐蔽工程用虚线表示)的位置和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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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建筑控制线之间的距离;
5、道路、广场、停车场及停车位、消防车道及高层建筑消防登高操作场地的布置;
6、绿化、景观及休闲设施的布置示意,并表示出护坡、挡土墙、排水沟等;
7、指北针或风玫瑰图;
8、说明栏内注写:尺寸单位、比例、坐标及高程系统名称、补充图例及其它必要的说明等。
9、需建设单位盖公章、设计单位盖出图章和建筑师注册章确认。 (二)项目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资料图册包括的图纸、文字说明及装订顺序如下:图纸目录,设计说明,项目区位图,彩色总平面效果图,整体鸟瞰效果图,主要道路、河流和重要景观节点低点透视效果图和灯光夜景效果图,交通设计总平分析图,竖向设计总平分析图,消防设计总平分析图,基地纵横剖面图,审查意见回复。图册采用A3图幅的软皮封面装订。图册每页均需建设单位盖公章确认,图册内设计图纸部分须设计单位盖出图章确认。各图纸内容具体要求如下:
1、设计说明应包括以下五部分内容:设计依据、场地概述、设计构思、分期建设情况、规划设计适应性说明。其中,规划设计适应性说明主要是对方案的功能布局、公共空间和配套设施、交通组织、竖向设计、消防设计等方面的内容是否符合规划要求进行具体论述。
2、项目区位图应采用卫星图片或控制性详细规划图作为底图,标注项目用地红线,标注周边道路、河流、山体及地标建筑物(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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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政府)名称。
3、退回修改后的重报项目需提交审查意见回复,新报项目无需提交。
(三)项目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图纸图册包括的图纸、文字说明及装订顺序如下:图纸目录,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表,本期报建单体总平面定位图,单体建筑物各层平面图、屋面平面图、屋顶造型构架或梯间水箱顶平面图、4个方向的立面图、剖面图(不少于1个)。图册采用A3图幅的软皮封面装订。图册每页均需建设单位盖公章、设计单位盖出图章和建筑师注册章确认。各图纸及文字说明内容具体要求如下:
1、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表格式要求同总平面蓝图。
2、本期报建单体总平面定位图应明确标示出本期报建的建筑物(可使用斜线填充或其它方式)。注明本期报建单体建筑物的角点定位坐标。
3、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图纸深度须达到初步设计阶段。
4、平、立、剖面完全一致的单体建筑,可使用同一套建筑图纸。其他单体建筑按栋为单位出图,不应共用图纸。
(四)效果图电子文件应使用JPG格式,其他图纸电子文件应使用CAD格式(总平面蓝图及建筑物平立剖面图的CAD图形文件编制格式,必须符合我局电子报批技术规定的有关要求),文字说明应使用DOC格式。电子文件的文件名应使用中文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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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制图要求
(一)名称正确。项目名称、建设单位名称应与《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一致。总平面中建筑物名称与单体建筑图纸应一致。单体建筑名称须注明主要使用功能(如3号住宅楼、7号办公楼、8号商业、住宅楼)。单体建筑平面图中须在图名、图纸标题栏图名区中注明单体建筑名称(如3号住宅楼二至五层平面图)。
(二)比例合适。总平面蓝图、单体建筑物的总平面定位图比例不应小于1:1000,基地纵横剖面图、分析图和效果图比例不限但需表达清晰,其他CAD图纸比例不应小于1:500。A3图幅如放不下,可使用加长图纸。
(三)功能和内容表达清晰,字体标注清楚,图纸打印清晰。 总平面蓝图中,建筑物和不同功能区域的表达清晰(如绿地、大面积水体、道路、铺地、停车位、出入口、消防道路、高层建筑消防登高操作场地、室外体育活动场地(应注明具体功能及每处用地面积)、幼儿园室外活动场地、地下空间等);用地红线、建筑红线、建筑物轮廓线均应加粗。
单体建筑平面应分类载明建筑用途,其中住宅、商业、办公类建设项目明确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管理用房的位置和房间面积(其它经营类用房,如住宅、商铺等不要标注房间面积);不应标注每层平面的建筑面积;房间功能标注清晰,无歧义;墙体线与其他可见线区分明显;字体的字高不应小于3.5mm。
(四)标注齐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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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平面蓝图中,应标注如下内容:用地红线、建筑红线的坐标及两者之间的距离;沿用地界线第一排建筑与用地界线的距离;沿路建筑与规划道路中线和道路红线的距离;规划道路的名称、红线宽度、高程,建筑之间的间距;建筑物名称、层数、高度、±0标高处的高程;区内道路的宽度、高程和转弯半径,区内场地高程;消防车道;覆土地下室顶板结构标高;每处户外体育设施的具体功能和面积;每处户外停车位的停车数量;剖切号位置等;应明确标示项目用地内部及周边的厌恶性设施(如垃圾站、燃气站、变电站、污水处理厂等)、大型交通设施(如桥梁、高速公路等);高层建筑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的尺寸,与建筑物的距离;使用防火墙的部位应清楚表明;停车库须注明停车数量;总平面图图号下须注明“项目绿地内的具体设计内容仅为示意”。
单体建筑应在首层平面中注明剖切符号;各层平、立和剖面图均标注轴号和二道尺寸(平面图二道尺寸指轴线尺寸和总尺寸,立面和剖面二道尺寸指每层尺寸和总尺寸,立面和剖面图须标注标高和层数); 平面图应标注具体层数,不应只标注成标准层平面;立面图应标注轴号,不应只标注东南西北立面图;立面图标注颜色和材料;房间功能标注齐全;首层平面图标注室内外高差等。
(五)图纸相互对应。总平面蓝图的建筑物轮廓应与单体建筑方案一致。单体建筑平、立、剖面图相互对应。
(六)以上要求未详尽的,以《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最新版)、《总图制图标准》(国标GB/T50103-2001)、《房屋建筑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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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统一标准》(国标GB/T50001-2001)和《建筑制图标准》(国标GB/T50104-2001)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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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指标表格式(表格一~表格四)
1、表格一:综合技术经济指标一览表(居住类项目) 项目 规划总用地 总建筑面积 计容建筑面积 住宅面积 其中 商业面积 其他面积 不计入容积率面积 地下建筑面积 其中 半地下室折算不计容积率面积 其他面积 容积率 首层建筑占地面积 建筑密度 绿地率 人均公共绿地面积 机动车总泊位 地面停车率 90平方米以下户型比例 总户数 居住人口 最大层 最大高度 单位 M2 M2 M2 M2 M2 M2 M2 M2 M2 数量 备注 说明情况 M2 M2 % % ㎡/人 辆 % % 户 人 层 m 说明情况 注:50㎡/户以下为1.5人/户;50-90㎡/户为2.5人/户;90-180㎡/户为3.5人/户;180㎡/户以上为4.0人/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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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表格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一览表(居住类项目) 用地面积2(M) 建筑面积2(M) 设施数量 非独立占地设施所在建筑物及具体位置
名 称 备注 小学 幼儿园 社区居委会办公用房 小区物业管理用房 小区警务室 党员活动室(各类活动用房)
社区综合办及人民调解室 社区卫生及计生服务用房 小区文化设施(含图书馆) 小区户外文体设施 星光老年之家 商业设施 垃圾收集站 管道燃气供应设施 变电用房 污水处理设施 公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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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表格三:综合技术经济指标一览表(非居住类民用项目)
项目 规划总用地面积 总建筑面积 计算容积率总建筑面积 不计算容积率总建筑面积 地下建筑面积 架空建筑面积 其它建筑面积 容积率 总建筑占地面积 总建筑密度 总绿地面积 绿地率 建筑最高层数(层) 建筑主体高度 总停车位 地下停车位 地面停车位 其它 医院应注明病床数 酒店应注明客房数 学校应注明班级数和学生数 电影院、体育馆、会议应注明座位数。 交通枢纽工程应注明高峰日每千旅客
计量单位 ㎡ ㎡ ㎡ ㎡ ㎡ ㎡ ㎡ ㎡ % ㎡ % (层) m 辆 辆 辆 病床 客房 生 座 数值 备注 13 /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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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表格四:综合技术经济指标一览表(工业、仓储类项目)
项目 规划总用地面积 总建筑面积 计算容积率总建筑面积 不计容积率总建筑面积积 配套设施建筑面积 地下建筑面积 架空建筑面积 其它建筑面积 容积率 总建筑占地面积 总建筑密度 总绿地面积 绿地率 建筑最高层数(层) 建筑主体高度 总停车位 地下停车位 地面停车位 计量单位 ㎡ ㎡ ㎡ ㎡ ㎡ ㎡ ㎡ ㎡ ㎡ % ㎡ % (层) m 辆 辆 辆 数值 备注
附件二:民用建筑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图册模板
附件三:工业类建筑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图册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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