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我国信用征信体系建设中信用信息标准问题研究

2023-10-03 来源:易榕旅网


我国信用征信体系建设中信用信息标准问题研究

摘要:信用是奠定市场经济的基石,是市场经济运行的前提和基础,当前,我国经济发展已经逐步向信用经济过渡,信用交易的规模日益扩大,但是膨胀的信用交易规模和随之而来的投机行为蕴藏着巨大的信用风险,对此,迫切需要建立一个标准化的信用征信体系,以改善信用交易和信用管理的环境,增强信用运行和信用管理的水平,以便适应信用经济发展得需要,应对国际竞争的挑战。 关键字:征信体系;监管;标准化 一、我国征信体系建设现状

目前除了国内中资的征信机构外,国外的一些大型跨国征信机构也逐步进入国内开展业务。此外,由人民银行牵头建立的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和全国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也已相继开通运行,全国不少地方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也从实际工作出发推出了各种类型的征信项目,如工商管理部门推出的重合同守信用项目、税务部门推出的纳税信用等级评估等等。全国人大常委会秘书处和国务院制办公室已经开始考虑信用管理相关法律的立法问题,但信用管理相关法律的立法工作尚未被列入人大的立法规划中。我国已有多个省市开始建立自己的征信工作试点,甚至是地方性的信用体系,并相应出台了相关的地方法规和政府政令。但是,由于我国的国家信用体系尚未建立,没有出台关于要求将政府部门管理的征信数据向社会公开的有关法律法规,公开收集到完整且可靠的征信数

据还相当困难,中国境内的征信机构还不能提供具有国际信誉的高质量的企业资信调查报告。 二、信用信息标准化建设的内容 (一)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

信用管理的征信查询、信用评级、信用管理咨询、信用管理软件、网上服务等方面都涉及到国家征信标准问题。我国应建立统一的征信标准,并在统一的征信标准下进行征信活动。从国际经验来看,信用信息标准化主要有两种方法,一种是根据国情建立独立的国家标准,另一种全面接受国际标准,并对国际标准作出在本国通行的认定。前者的优点是国家标准符合本国状况,有利于将国家标准对应的征信产品服务本土化,主要缺点是不利于征信产品的海外销售,需要投入研究经费。后者即全面接受国际标准,能迅速与国际接轨,缺点是对本土企业要求过于严格,在征信产业本就不发达的情况下,可能会影响征信业发展。

从目前我国的国情和征信发展的情况来看,在初期阶段应该以本国的国家标准为主,建立适合本国国情的征信标准。在征信标准取得一定的发展之后,通过逐步改善国家征信标准,达到与国际接轨的目的。我国完善的信用体系内容应该包括三层含义,一是法律框架基础,即法律制度;二是市场惩罚和政府约束,主要针对市场参与者;三是道德约束,表现在更高层面上。 (二)标准化的征信数据库

征信数据是调查数据及其数理统计的处理结果,即它是未加工的各种原始信息和稍加处理的比率,是制作征信产品的原材料。标准化的征信数据库包括以下几方面:

征信数据的硬件设施。一个典型完备的征信数据库必须拥有先进的硬件设施,这是建立征信数据库的基础条件,主要包括高级的计算机资料中心,它有大型先进的计算机、自动化磁带取读码机、大型机房、大量应用软件;完善的电力控制机组,以保证充足的、不间断的电力供应;必要的系统工程人员,进行系统管理,以确保系统与网络的正常工作。

信用调查原则。征信数据是为了帮助授信企业判断客户企业的信用程度如何,是否可以与其进行信用交易,以及做多大额度的信用交易能够安全收回货款。在现代信用管理理论中,企业(个人)征信的理论基础是5c原则,它是一般理论,包括品德(character)、能力(capacity)、资本(capital)、抵押(collateral)和情况(condition)。

信用调查报告。报告应该具有标准化板式,能够使本国的征信机构具备较高的技术起点;避免设备和人力的浪费;方便用户解读信用调查报告;使技术监督局和消费者协会对征信产品质量问题的执法有据可依等。采用国家标准板式制作的信用调查报告,可以使报告内容达到最低质量要求。使得信用调查报告的生产者不至于遗漏重要的信息,保证报告的信息量,同时也保护了消费者的利益。

国家标准的报告板式是在参考了各种流行板式的中外报告的基础上制定的,因此容易与国际大型征信公司的产品兼容。 三、征信标准化和征信产品多样化的关系

征信标准化作为征信体系建设的基础工作之一,在业务上涉及到从征信数

据的采集、传输、交换、处理和使用以及行业运作的管理规范等领域:在技术上涉及到数据格式、网络通信、数据库、系统安全、应用软件和硬件及相关技术领域。在征信标准下,所有行业和单位都必须使用一个标准、统一、开放的计算机数据输入格式。这一数据格式为征信行业内的所有机构所接受。必须指出的是,尽管征信的标准化建设有可能会导致各大基础数据库内容基本一致,但并不会影响征信市场产品及业务的多样性和征信的市场化运营。因为数据的标准建设只是提供了一个最原始的数据格式和信息交换方式。但各个征信机构会在原始数据的基础上进行加工和数据变换,因此数据转换和加工技术就成为各征信机构的技术机密。就是说在相同原始数据的情况下,各个征信机构拥有自己的“黑匣子”,进行完整的数据处理和加工并由此产生描述行为和信用状况的一些数据变量,从而最终可以产生供商业运作和其他小型征信公司进行增值加工的征信特征变量。从整个意义上说,尽管各征信机构有可能通过相同的格式采集到基本一致的数据,但各自保存和加工处理方法是不同的。

总之,信用征信体系的标准化建设有利于不同数据库和征信机构之间的信息交流,有利于规范征信市场秩序以及征信业的监管。但必须注意的是,标准化建设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促进信用征信的市场竞争和为消费者提供多样化的产品和服务,而不是相反。因此,标准化建设的重点在于信息的范围和格式,以及数据交换的硬、软件标准,而对于征信数据的转换和加工则应该鼓励各征信机构发挥技术特长,开发具有特色的征信产品,促进征信市场的快速、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李曙光.中国征信体系框架与发展模式[m].科学出版社,2006.

[2]杨晖.我国征信系统的发展与研究[j].金融教学与研究,2010(01):22-27.

[3]蔡小娟.我国征信体系的现状及发展研究[d].天津大学,2007.

[4]王敬伟.我国征信体系建设理论及现实分析[j].征信,2009(02):46-50.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