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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大学医疗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医疗工作业绩条件

2022-05-17 来源:易榕旅网


附件 1:

吉林大学卫生技术人员申报高级职务的业绩条件

一、正高级职务

㈠主任医师业绩条件

⒈临床医疗工作时间及工作量 ⑴基本要求

①年度医疗工作时间 32 周以上,每年参加门(急)诊的工作时间、工作 量、工作质量达到本专业、本科室的要求。

②任现职以来,经管病人按床位比例计算,累计医疗工作量应达到该医 院同学科同级别(现职)平均工作量的人次数;手术科室作为术者需完成与专 业技术职务级别相适应的手术类别,手术量应达到该医院同学科同级别平均 手术人次数,其中高级别手术量应达到 10%以上;以门诊为主的科室,累计 医疗工作量应达到该医院同学科同级别平均工作量的人次数;特殊临床科室 及医技科室相关专业可根据本学科工作特点,完成工作量应达到该医院同学 科同级别平均工作量。

③服从上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学校、医院指定的医疗保健、支农、支 边、重大应急事件等的工作安排并按时完成。

⑵考核标准

①临床医疗工作时间以医务部登记备案为准,教学、科研工作时间不计 入其中。

②医疗工作量包括门诊人次、手术人次、经管住院病人数量、会诊数量 等。各学科具体工作量标准由医院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委员会根据近五年 医院工作报表及有关数据统一制定,定期更新,并及时发布。

⑶审查依据

具备医院职能部门(医务部)出具的工作量考核合格证明。 ⒉医疗服务质量及医疗安全 ⑴基本要求

①任现职以来,工作质量在每年度质量抽样检查合格率达到 95%,并发 症发生率低于该医院同学科同级别平均水平。

②任现职以来,在院级以上有关部门工作检查中,累计 2 次被通报批评 的当事人;出现丙级病历的责任者;经院级以上医疗事故(技术)委员会鉴定 或法院判决的医疗差错、医疗事故的责任者或医院赔偿金额累计达到五万元 及以上的直接责任者,其现职务的任职年限在规定的基础上延长一年(赔偿 金额每增加五万元,现职务的任职年限再延长一年,现职务的任职年限累计 延长时间不超过三年)。

1

⑵考核标准

院级以上医疗质量考核文件及标准。 ⑶审查依据

具备医院职能部门(医务部)出具的考核合格证明。 ⒊临床工作能力及实践技能考核 ⑴基本要求

①在担任副主任医师期间,能胜任完成相应的医疗查房、会诊、指导下 级医师等医疗工作;具有丰富的临床实践工作经验,能解决复杂疑难的专科 技术重大问题,并能指导和组织 1-2 个医疗组临床医疗全面技术工作;经管 (诊疗)病例种类达到本学科领域(本专科或专病组)的 90%;五年内主持开展 二项新技术、新疗法,效果良好;至少有 1 项校医疗成果奖(获奖证书前五名) 。

②能熟练掌握本科复杂的医疗技术操作,查房质量、会诊质量、临床(手 术)操作技能考核等实践操作考核达到优秀标准。

⑵考核标准

①常见病多发病是指中华医学会、中华口腔医学会编撰的临床疾病诊 疗指南各专科分册中所列病种。

②实践操作考核标准由学校制定下发,具体实践操作考核细则由医院 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委员会组织制定。

⑶审查依据

具备医院职能部门(医务部)出具的考核合格证明及查验校级医疗成果 奖获奖证书、医院新技术立项准入文件。

⒋业务培训及继续医学教育 ⑴基本要求

任现职以来,有国内其他院校附属医院进修学习或国外进修学习 3 个月 以上经历;达到相应的岗位培训及继续医学教育年度考核的合格要求;担任 1 项校级以上继续教育项目主讲人。

⑵考核标准

吉林大学临床医务人员继续医学教育管理实施细则。 ⑶审查依据

具备继续医学教育年度考核合格证书及查验医院、学校备案。 ⒌定期考核及医德医风表现 ⑴基本要求

应在岗位业务工作及医德医风定期考核中合格。医德医风年度考核 1 次 不合格者,其现职务的任职年限在规定的基础上延长一年。

⑵考核标准

2

省级以上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医师定期考核及医德医风定期考核文件。 ⑶审查依据

具备医师定期考核合格证书及医德医风年度考核合格证书。省级卫生行 政管理部门未组织医师定期考核的由医院自行考核认定。

⒍学术业绩条件 ⑴基本要求

①任现职以来,发表本学科 C 类及以上学术论文 5 篇(其中 3 篇为第一 责任作者);其中 2 篇应以第一责任作者身份发表在中华医学会主办的系列 期刊上或以第一责任作者身份发表 1 篇被 SCI 或 EI 收录的学术论文。

②任现职以来,承担 C 类及以上纵向科研课题(前 2 名)的研究工作,可 支配科研经费 5 万元及以上;或横向联合课题(负责人)的研究工作,可支配 科研经费 10 万元及以上;或获得省政府科技进步三等奖及以上奖励(省级三 等奖获奖证书第一负责人,二等奖前二名,一等奖前三名,国家级奖励前五 名)。

⑵考核标准

学校科技处下发的有关统计目录。 ⑶审查依据

具备医院职能部门(科教部)出具的考核合格证明。 ⒎各校区医院参照本条件执行。

㈡主任药师业绩条件

⒈临床医疗工作时间及工作量 ⑴基本要求

①年度医疗工作时间 36 周以上。

②任现职以来,累计医疗工作量应高于该医院同学科同级别(现职)平 均工作量的人次数。

③服从上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学校、医院指定的医疗保健、支农、支 边、重大应急事件等的工作安排并按时完成。

⑵考核标准

①临床医疗工作时间以医务部登记备案为准,教学、科研工作时间不计 入其中。

②各学科具体工作量标准由医院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委员会根据近 五年医院工作报表及有关数据统一制定,定期更新,并及时发布。

⑶审查依据

具备医院职能部门(医务部)出具的工作量考核合格证明。 ⒉医疗服务质量及医疗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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⑴基本要求

①能负责任的制定本科室的各项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在科室管理和 建设方面成绩突出,为本科的学术带头人;任现职以来,工作质量在每年度 质量抽样检查合格率达到 98%以上。

②任现职以来,在院级以上有关部门工作检查中,累计 2 次被通报批评 的当事人;经院级以上医疗事故(技术)委员会鉴定或法院判决的医疗差错、 医疗事故的责任者或医院赔偿金额累计达到五万元及以上的直接责任者,其 现职务的任职年限在规定的基础上延长一年(赔偿金额每增加五万元,现职 务的任职年限再延长一年,现职务的任职年限累计延长时间不超过三年)。

⑵考核标准

院级以上医疗质量考核文件及标准。 ⑶审查依据

具备医院职能部门(医务部)出具的考核合格证明。 ⒊临床工作能力及实践技能 ⑴基本要求

①熟练运用医院信息系统进行药品管理部各项管理工作,掌握现代仪 器设备的原理、操作并进行实际工作,指导临床合理用药,解答临床提出的 药学方面疑难问题,进行新药的推荐及讲解等,每年至少 4 次;积极开展临床 药学工作,每年至少进行 2 次院内(或学会)组织的临床药学讲座。

②通过实践操作考核,达到优秀标准。 ⑵考核标准

①常见病多发病是指中华医学会、中华口腔医学会编撰的临床疾病诊 疗指南各专科分册中所列病种。

②实践操作考核标准由学校制定下发,具体实践操作考核细则由医院 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委员会组织制定。

⑶审查依据

具备医院职能部门(医务部)出具的年度考核合格证明。 ⒋业务培训及继续医学教育 ⑴基本要求

达到相应的岗位培训及继续医学教育年度考核的合格要求。 ⑵考核标准

吉林大学临床医务人员继续医学教育管理实施细则。 ⑶审查依据

具备继续医学教育年度考核合格证书。 ⒌定期考核及医德医风表现 ⑴基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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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在岗位业务工作及医德医风定期考核中合格。医德医风年度考核 1 次 不合格者,其现职务的任职年限在规定的基础上延长一年。

⑵考核标准

省级以上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医师定期考核及医德医风定期考核文件。 ⑶审查依据

具备医师定期考核合格证书及医德医风年度考核合格证书。省级卫生行 政管理部门未组织医师定期考核的由医院自行考核认定。

⒍学术业绩条件 ⑴基本要求

任现职以来,在公开出版的学术刊物上发表本学科学术论文 5 篇,其中 2 篇应以第一责任作者身份发表在核心期刊上。

⑵考核标准

学校科技处下发的有关统计目录。 ⑶审查依据

具备医院职能部门(科教部)出具的考核合格证明。 ⒎各校区医院参照本条件执行。

㈢主任护师业绩条件

⒈临床医疗工作时间及工作量 ⑴基本要求

①年度医疗工作时间 36 周以上。

②任现职以来,参加夜班、双休日、节假日的值班次数及护理危重患者 人次数应不低于该医院同学科平均工作量的人次数;累计医疗工作量应高于 该医院同学科同级别(现职)平均工作量的人次数;特殊临床科室及医技科室 可根据本学科工作特点,完成工作量应高于该医院同学科同级别平均工作量。

③服从上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学校、医院指定的医疗保健、支农、支 边、重大应急事件等的工作安排并按时完成。

⑵考核标准

①临床医疗工作时间以护理部登记备案为准,教学、科研工作时间不计 入其中。

②各学科具体工作量标准由医院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委员会根据近 五年医院工作报表及有关数据统一制定,定期更新,并及时发布。

⑶审查依据

具备医院职能部门(护理部)出具的工作量考核合格证明。 ⒉医疗服务质量及医疗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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⑴基本要求

①具有系统的护理理论及医学理基础论知识,了解国内外护理发展动 态。能指导各项护理专业技术,带领或指导护理查房,完成护理管理工作,制 定各项护理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及质量标准;能指导本科室的护理技术操作, 进行护理查房,能够很好的完成病人的健康宣教及指导工作。任现职以来, 工作质量在每年度质量抽样检查合格率达到 95%。

②任现职以来,在院级以上有关部门工作检查中,累计 2 次被通报批评 的当事人;经院级以上医疗事故(技术)委员会鉴定或法院判决的医疗差错、 医疗事故的责任者或医院赔偿金额累计达到五万元及以上的直接责任者,其 现职务的任职年限在规定的基础上延长一年(赔偿金额每增加五万元,现职 务的任职年限再延长一年,现职务的任职年限累计延长时间不超过三年)。

⑵考核标准

院级以上医疗质量考核文件及标准。 ⑶审查依据

具备医院职能部门(护理部)出具的考核合格证明。 ⒊临床工作能力及实践技能 ⑴基本要求

①熟悉本学科常见、多发病的各种医疗检查、实验报告 90%项目的临床 意义,并依此对病情进行持续、动态观察及监护,准确提出护理问题并积极 给予预防及解决;能熟练地配合医生对急、危重症病人的抢救工作,并能正 确组织、指导下级护理人员对病人进行抢救。五年内至少有 1 项校医疗(护 理)成果奖(三等奖第一负责人,二等奖前三名,一等奖前五名)。

②具有丰富的临床实践工作经验,能熟练掌握并能指导下级护理人员 进行各项复杂的护理技术操作;通过实践操作考核,达到优秀标准。

⑵考核标准

①常见病多发病是指中华医学会、中华口腔医学会编撰的临床疾病诊 疗指南各专科分册中所列病种。

②实践操作考核标准由学校制定下发,具体实践操作考核细则由医院 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委员会组织制定。

⑶审查依据

具备医院职能部门(医务部)出具的年度考核合格证明。 ⒋业务培训及继续医学教育 ⑴基本要求

达到相应的岗位培训及继续医学教育年度考核的合格要求;担任 1 项校 级以上继续教育项目主讲人。

⑵考核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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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大学临床医务人员继续医学教育管理实施细则。 ⑶审查依据

具备继续医学教育年度考核合格证书及查验医院、学校备案。 ⒌定期考核及医德医风表现 ⑴基本要求

应在岗位业务工作及医德医风定期考核中合格。医德医风年度考核 1 次 不合格者,其现职务的任职年限在规定的基础上延长一年。

⑵考核标准

省级以上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定期考核及医德医风定期考核文件。 ⑶审查依据

具备定期考核合格证书及医德医风年度考核合格证书。省级卫生行政管 理部门未组织定期考核的由医院自行考核认定。

⒍学术业绩条件 ⑴基本要求

任现职以来,在公开出版的学术刊物上发表本学科学术论文 5 篇,其中 2 篇应以第一责任作者身份发表在核心期刊上。

⑵考核标准

学校科技处下发的有关统计目录。 ⑶审查依据

具备医院职能部门(科教部)出具的考核合格证明。 ⒎各校区医院参照本条件执行。 ㈣主任技师业绩条件

⒈临床医疗工作时间及工作量 ⑴基本要求

①年度医疗工作时间 36 周以上。

②任现职以来,累计医疗工作量应高于该医院同学科同级别(现职)平 均工作量。

③服从上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学校、医院指定的医疗保健、支农、支 边、重大应急事件等的工作安排并按时完成。

⑵考核标准

①临床医疗工作时间以医务部登记备案为准,教学、科研工作时间不计 入其中。

②各学科具体工作量标准由医院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委员会根据近 五年医院工作报表及有关数据统一制定,定期更新,并及时发布。

⑶审查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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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备医院职能部门(医务部)出具的工作量考核合格证明。 ⒉医疗服务质量及医疗安全 ⑴基本要求

①有效指导下级技师开展工作,能制定本科室的各项规章制度及技术 操作规程、在科室管理和建设方面成绩突出,为本科的学术带头人或技术骨 干;任现职以来,工作质量在每年度质量抽样检查合格率达到 95%。

②任现职以来,在院级以上有关部门工作检查中,累计 2 次被通报批评 的当事人;经院级以上医疗事故(技术)委员会鉴定或法院判决的医疗差错、 医疗事故的责任者或医院赔偿金额累计达到五万元及以上的直接责任者,其 现职务的任职年限在规定的基础上延长一年(赔偿金额每增加五万元,现职 务的任职年限再延长一年,现职务的任职年限累计延长时间不超过三年)。

⑵考核标准

院级以上医疗质量考核文件及标准。 ⑶审查依据

具备医院职能部门(医务部)出具的考核合格证明。 ⒊临床工作能力及实践技能 ⑴基本要求

①熟悉本学科领域国内外实验技术动态及技术发展趋势,能开展临床 新技术、新疗法。

②熟练掌握本科室仪器设备的性能、操作、维修、保养等全面技术,熟 练掌握本科特殊实验,特殊标本制作及特殊检查项目,能解决本科室工作中 重大技术问题;通过实践操作考核,达到优秀标准。

⑵考核标准

①常见病多发病是指中华医学会、中华口腔医学会编撰的临床疾病诊 疗指南各专科分册中所列病种。

②实践操作考核标准由学校制定下发,具体实践操作考核细则由医院 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委员会组织制定。

⑶审查依据

具备医院职能部门(医务部)出具的年度考核合格证明。 ⒋业务培训及继续医学教育 ⑴基本要求

达到相应的岗位培训及继续医学教育年度考核的合格要求;担任 1 项校 级以上继续教育项目主讲人。

⑵考核标准

吉林大学临床医务人员继续医学教育管理实施细则。 ⑶审查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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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备继续医学教育年度考核合格证书及查验医院、学校备案。 ⒌定期考核及医德医风表现 ⑴基本要求

应在岗位业务工作及医德医风定期考核中合格。医德医风年度考核 1 次 不合格者,其现职务的任职年限在规定的基础上延长一年。

⑵考核标准

省级以上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定期考核及医德医风定期考核文件。 ⑶审查依据

具备定期考核合格证书及医德医风年度考核合格证书。省级卫生行政管 理部门未组织定期考核的由医院自行考核认定。

⒍学术业绩条件 ⑴基本要求

任现职以来在公开出版的学术刊物上发表本学科学术论文 5 篇,其中 2 篇以第一责任作者身份发表在核心期刊上。

⑵考核标准

学校科技处下发的有关统计目录。 ⑶资格审查依据

具备医院职能部门(科教部)出具的考核合格证明。 ⒎各校区医院参照本条件执行。 二、副高级职务

㈠副主任医师业绩条件

⒈临床医疗工作时间及工作量 ⑴基本要求

①年度医疗工作时间 36 周以上。每年参加门(急)诊工作时间达到本专 业、本科室的基本要求。

②任现职以来,经管病人按床位比例计算,累计医疗工作量应达到该医 院同学科同级别(现职)平均工作量的人次数;手术科室作为术者需完成与专 业技术职务级别相适应的手术类别,手术量应达到该医院同学科同级别平均 手术人次数,其中高级别手术量应达到 10%以上;以门诊为主的科室,累计 医疗工作量应达到该医院同学科同级别平均工作量的人次数;特殊临床科室 及医技科室相关专业可根据本学科工作特点,完成工作量应达到该医院同学 科同级别平均工作量。

③服从上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学校、医院指定的医疗保健、支农、支 边、重大应急事件等的工作安排并按时完成。

⑵考核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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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临床医疗工作时间以医务部登记备案为准,教学、科研工作时间不计 入其中。

②医疗工作量包括门诊人次、手术人次、经管住院病人数量、会诊数量 等。各学科具体工作量标准由医院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委员会根据近五年 医院工作报表及有关数据统一制定,定期更新,并及时发布。

⑶审查依据

具备医院职能部门(医务部)出具的工作量考核合格证明。 ⒉医疗服务质量及医疗安全 ⑴基本要求

①任现职以来,工作质量在每年度质量抽样检查合格率达到 85%,并发 症发生率低于该医院同学科同级别平均水平。

②任现职以来,在院级以上有关部门工作检查中,累计 2 次被通报批评 的当事人;出现丙级病历的责任者;经院级以上医疗事故(技术)委员会鉴定 或法院判决的医疗差错、医疗事故的责任者或医院赔偿金额累计达到五万元 及以上的直接责任者,其现职务的任职年限在规定的基础上延长一年(赔偿 金额每增加五万元,现职务的任职年限再延长一年,现职务的任职年限累计 延长时间不超过三年)。

⑵考核标准

院级以上医疗质量考核文件及标准。 ⑶审查依据

具备医院职能部门(医务部)出具的考核合格证明。 ⒊临床工作能力及实践技能 ⑴基本要求

①在担任主治医师期间,能胜任完成相应的医疗查房、会诊、指导下级 医师等医疗工作;能指导和组织临床技术工作,解决复杂疑难病症的诊断、 治疗和抢救工作,有效率达到 85%以上;具有较丰富的临床实践工作经验, 经管(诊疗)病例种类达到本学科领域(本专科或专病组)常见病多发病病种 的 80%以上;五年内主持开展一项新技术、新疗法或取得校级医疗成果奖一 项(获奖证书前五名)。

②能熟练掌握本科复杂的医疗技术操作,查房质量、会诊质量、临床(手 术)操作技能考核等实践操作考核达到合格标准。

⑵考核标准

①常见病多发病是指中华医学会、中华口腔医学会编撰的临床疾病诊 疗指南各专科分册中所列病种。

②实践操作考核标准由学校制定下发,具体实践操作考核细则由医院 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委员会组织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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⑶审查依据

具备医院职能部门(医务部)出具的考核合格证明及查验校级医疗成果 奖获奖证书、医院新技术立项准入文件。

⒋业务培训及继续医学教育 ⑴基本要求

任现职以来,有国内其他院校附属医院进修学习或国外进修学习 3 个月 以上经历;达到相应的岗位培训及继续医学教育年度考核的合格要求。

⑵考核标准

吉林大学临床医务人员继续医学教育管理实施细则。 ⑶资格审查依据

具备继续医学教育年度考核合格证书及查验医院、学校备案。 ⒌定期考核及医德医风表现 ⑴基本要求

应在岗位业务工作及医德医风定期考核中合格。医德医风年度考核 1 次 不合格者,其现职务的任职年限在规定的基础上延长一年。

⑵考核标准

省级以上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医师定期考核及医德医风定期考核文件。 ⑶审查依据

具备医师定期考核合格证书及医德医风年度考核合格证书。省级卫生行 政管理部门未组织医师定期考核的由医院自行考核认定。

⒍学术业绩条件 ⑴基本要求

①任现职以来,发表本学科 D 类及以上学术论文 5 篇(其中 2 篇为第一 责任作者);其中 1 篇应以第一责任作者身份发表在中华医学会主办的系列 期刊上。

②任现职以来,承担 D 类及以上纵向科研课题(前 3 名)的研究工作,可 支配科研经费 3 万元及以上;或横向联合课题(负责人)的研究工作,可支配 科研经费 5 万元及以上;或获得省政府科技进步三等奖及以上奖励(省级三 等奖获奖证书前二名,二等奖前三名,一等奖前五名,国家级奖励前八名)。

⑵考核标准

学校科技处下发的有关统计目录。 ⑶审查依据

具备医院职能部门(科教部)出具的考核合格证明。 ⒎各校区医院参照本条件执行。

㈡副主任药师业绩条件

11

⒈临床医疗工作时间及工作量 ⑴基本要求

①年度医疗工作时间 40 周以上。

②任现职以来,累计医疗工作量应高于该医院同学科同级别(现职)平 均工作量的人次数。

③服从上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学校、医院指定的医疗保健、支农、支 边、重大应急事件等的工作安排并按时完成。

⑵考核标准

①临床医疗工作时间以医务部登记备案为准,教学、科研工作时间不计 入其中。

②各学科具体工作量标准由医院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委员会根据近 五年医院工作报表及有关数据统一制定,定期更新,并及时发布。

⑶审查依据

具备医院职能部门(医务部)出具的工作量考核合格证明。 ⒉医疗服务质量及医疗安全 ⑴基本要求

①能指导下级药师开展工作,并能独立制定本科室各项规章制度及岗

位操作规程;在药品调剂、药品供应、静脉配置中心、临床药学、医院药学管 理等单项工作成绩突出;任现职以来,工作质量在每年度质量抽样检查合格 率达到 95%以上。

②任现职以来,在院级以上有关部门工作检查中,累计 2 次被通报批评 的当事人;经院级以上医疗事故(技术)委员会鉴定或法院判决的医疗差错、 医疗事故的责任者或医院赔偿金额累计达到五万元及以上的直接责任者,其 现职务的任职年限在规定的基础上延长一年(赔偿金额每增加五万元,现职 务的任职年限再延长一年,现职务的任职年限累计延长时间不超过三年)。

⑵考核标准

院级以上医疗质量考核文件及标准。 ⑶审查依据

具备医院职能部门(医务部)出具的考核合格证明。 ⒊临床工作能力及实践技能 ⑴基本要求

①熟练运用医院信息系统进行药品管理部各项管理工作,掌握现代仪 器设备的原理、操作并进行实际工作,指导临床合理用药,解答药学方面疑 难问题,进行新药的推荐及讲解等,每年至少两次。

②通过实践操作考核,达到合格标准。 ⑵考核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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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常见病多发病是指中华医学会、中华口腔医学会编撰的临床疾病诊 疗指南各专科分册中所列病种。

②实践操作考核标准由学校制定下发,具体实践操作考核细则由医院 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委员会组织制定。

⑶审查依据

具备医院职能部门(医务部)出具的年度考核合格证明。 ⒋业务培训及继续医学教育 ⑴基本要求

达到相应的岗位培训及继续医学教育年度考核的合格要求。 ⑵考核标准

吉林大学临床医务人员继续医学教育管理实施细则。 ⑶审查依据

具备继续医学教育年度考核合格证书。 ⒌定期考核及医德医风表现 ⑴基本要求

应在岗位业务工作及医德医风定期考核中合格。医德医风年度考核 1 次 不合格者,其现职务的任职年限在规定的基础上延长一年。

⑵考核标准

省级以上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医师定期考核及医德医风定期考核文件。 ⑶审查依据

具备医师定期考核合格证书及医德医风年度考核合格证书。省级卫生行 政管理部门未组织医师定期考核的由医院自行考核认定。

⒍学术业绩条件 ⑴基本要求

任现职以来,在公开出版的学术刊物上发表本学科学术论文 3 篇(其中 有 2 篇为第一责任作者),其中 1 篇应以第一责任作者身份发表在核心期刊 上。

⑵考核标准

学校科技处下发的有关统计目录。 ⑶审查依据

具备医院职能部门(科教部)出具的考核合格证明。 ⒎各校区医院参照本条件执行。

㈢副主任护师业绩条件

⒈临床医疗工作时间及工作量 ⑴基本要求

13

①年度医疗工作时间 40 周以上。

②任现职以来,参加夜班、双休日、节假日的值班次数及护理危重患者 人次数应高于该医院同学科平均工作量的人次数;累计医疗工作量应高于该 医院同学科同级别(现职)平均工作量的人次数;特殊临床科室及医技科室可 根据本学科工作特点,完成工作量应高于该医院同学科同级别平均工作量。

③服从上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学校、医院指定的医疗保健、支农、支 边、重大应急事件等的工作安排并按时完成。

⑵考核标准

①临床医疗工作时间以护理部登记备案为准,教学、科研工作时间不计 入其中。

②各学科具体工作量标准由医院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委员会根据近 五年医院工作报表及有关数据统一制定,定期更新,并及时发布。

⑶审查依据

具备医院职能部门(护理部)出具的工作量考核合格证明。 ⒉医疗服务质量及医疗安全 ⑴基本要求

①具有较系统的护理理论知识,能对本专业急、重、疑难病人的护理进 行指导,能够进行护理查房,能够很好的完成病人的健康宣教及指导工作。 任现职以来,工作质量在每年度质量抽样检查合格率达到 85%。

②任现职以来,在院级以上有关部门工作检查中,累计 2 次被通报批评 的当事人;经院级以上医疗事故(技术)委员会鉴定或法院判决的医疗差错、 医疗事故的责任者或医院赔偿金额累计达到五万元及以上的直接责任者,其 现职务的任职年限在规定的基础上延长一年(赔偿金额每增加五万元,现职 务的任职年限再延长一年,现职务的任职年限累计延长时间不超过三年)。

⑵考核标准

院级以上医疗质量考核文件及标准。 ⑶审查依据

具备医院职能部门(护理部)出具的考核合格证明。 ⒊临床工作能力及实践技能 ⑴基本要求

①熟悉本学科常见、多发病的各种医疗检查、实验报告 80%项目的临床 意义,并依此对病情进行持续、动态观察及监护。

②具有丰富的临床实践工作经验,能熟练掌握并能指导下级护理人员 进行各项复杂的护理技术操作;通过实践操作考核,达到合格标准。

⑵考核标准

①常见病多发病是指中华医学会、中华口腔医学会编撰的临床疾病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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疗指南各专科分册中所列病种。

②实践操作考核标准由学校制定下发,具体实践操作考核细则由医院 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委员会组织制定。

⑶审查依据

具备医院职能部门(护理部)出具的考核合格证明。 ⒋业务培训及继续医学教育 ⑴基本要求

达到相应的岗位培训及继续医学教育年度考核的合格要求。 ⑵考核标准

吉林大学临床医务人员继续医学教育管理实施细则。 ⑶审查依据

具备继续医学教育年度考核合格证书。 ⒌定期考核及医德医风表现 ⑴基本要求

应在岗位业务工作及医德医风定期考核中合格。医德医风年度考核 1 次 不合格者,其现职务的任职年限在规定的基础上延长一年。

⑵考核标准

省级以上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定期考核及医德医风定期考核文件。 ⑶审查依据

具备定期考核合格证书及医德医风年度考核合格证书。省级卫生行政管 理部门未组织定期考核的由医院自行考核认定。

⒍学术业绩条件 ⑴基本要求

任现职以来,在公开出版的学术刊物上发表本学科学术论文 3 篇(其中 有 2 篇为第一责任作者),其中 1 篇应以第一责任作者身份发表在核心期刊 上。

⑵考核标准

学校科技处下发的有关统计目录。 ⑶审查依据

具备医院职能部门(科教部)出具的考核合格证明。 ⒎各校区医院参照本条件执行。

㈣副主任技师业绩条件

⒈临床医疗工作时间及工作量 ⑴基本要求

①年度医疗工作时间 40 周以上。

15

②任现职以来,累计医疗工作量应高于该医院同学科同级别(现职)平 均工作量。

③服从上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学校、医院指定的医疗保健、支农、支 边、重大应急事件等的工作安排并按时完成。

⑵考核标准

①临床医疗工作时间以医务部登记备案为准,教学、科研工作时间不计 入其中。

②各学科具体工作量标准由医院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委员会根据近 五年医院工作报表及有关数据统一制定,定期更新,并及时发布。

⑶审查依据

具备医院职能部门(医务部)出具的工作量考核合格证明。 ⒉医疗服务质量及医疗安全 ⑴基本要求

①具有组织培养中初级实验技术人员的能力及解决某一方面重要技术 问题的能力,能制定本科室的各项规章制度及技术操作规程、在科室管理和 建设方面取得较好成绩;任现职以来,工作质量在每年度质量抽样检查合格 率达到 85%。

②任现职以来,在院级以上有关部门工作检查中,累计 2 次被通报批评 的当事人;经院级以上医疗事故(技术)委员会鉴定或法院判决的医疗差错、 医疗事故的责任者或医院赔偿金额累计达到五万元及以上的直接责任者,其 现职务的任职年限在规定的基础上延长一年(赔偿金额每增加五万元,现职 务的任职年限再延长一年,现职务的任职年限累计延长时间不超过三年)。

⑵考核标准

院级以上医疗质量考核文件及标准。 ⑶审查依据

具备医院职能部门(医务部)出具的考核合格证明。 ⒊临床工作能力及实践技能 ⑴基本要求

①具有较丰富的技术工作经验,能够承担本学科技术带头人的部分工 作,积极配合医生开展工作,效果良好。

②具有丰富的临床实践工作经验,熟练掌握本科室仪器设备的性能、操 作、维修、保养等全面技术,熟练掌握本科特殊实验,特殊标本制作及特殊检 查项目,能解决本科室工作中有关技术问题;通过实践操作考核,达到合格 标准。

⑵考核标准

①常见病多发病是指中华医学会、中华口腔医学会编撰的临床疾病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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疗指南各专科分册中所列病种。

②实践操作考核标准由学校制定下发,具体实践操作考核细则由医院 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委员会组织制定。

⑶审查依据

具备医院职能部门(医务部)出具的年度考核合格证明。 ⒋业务培训及继续医学教育 ⑴基本要求

达到相应的岗位培训及继续医学教育年度考核的合格要求。 ⑵考核标准

吉林大学临床医务人员继续医学教育管理实施细则。 ⑶审查依据

具备继续医学教育年度考核合格证书。 ⒌定期考核及医德医风表现 ⑴基本要求

应在岗位业务工作及医德医风定期考核中合格。医德医风年度考核 1 次 不合格者,其现职务的任职年限在规定的基础上延长一年。

⑵考核标准

省级以上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定期考核及医德医风定期考核文件。 ⑶审查依据

具备定期考核合格证书及医德医风年度考核合格证书。省级卫生行政管 理部门未组织定期考核的由医院自行考核认定。

⒍学术业绩条件 ⑴基本要求

任现职以来,在公开出版的学术刊物上发表本学科学术论文 3 篇(其中 有 2 篇为第一责任作者),其中 1 篇应以第一责任作者身份发表在核心期刊 上。

⑵考核标准

学校科技处下发的有关统计目录。 ⑶审查依据

具备医院职能部门(科教部)出具的考核合格证明。 ⒎各校区医院参照本条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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