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行为规范
为加强公司管理,维护公司良好形象,特制定本规范,明确要求,规范行为,创造良好的企业文化氛围。 第一条 服务规范
1. 仪表:公司职员工应仪表整洁、大方。
2.用语:在任何场合应用语规范,语气温和,音量适中,严禁大声喧哗。 3. 现场接待:遇有客人进入工作场地应礼貌劝阻,上班时间(包括午餐时间)办公室内应保证有人接待。
4. 电话接听:接听电话应及时,一般铃响不应超过三声,如受话人不能接听,离之最近的职员应主动接听,重要电话作好接听记录,严禁占用公司电话时间太长。 第二条 办公秩序
1. 工作时间内不应无故离岗、串岗,不得闲聊、吃零食、大声喧哗,确保办公环境的安静有序。
2.职员应在每天工作时间开始前和工作时间结束后做好个人工作区内的卫生保洁工作,保持物品整齐,桌面清洁。
人事管理制度
第一节 考勤管理制度 一、工作时间
公司每周工作五天,员工每日正常工作时间为8小时。其中,周一至周五:上午9:00 - 12:00,下午14:00 - 17:00 ,晚上18:00 - 20:00为工作时间。周六,周日实行双休制度。 二、考勤
1.所有专职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公司考勤制度,上下班实行指纹打卡。 2.迟到、早退、旷工
(1)迟到或早退 30 分钟以内者,每次扣发薪金 5 元;30 分钟以上 1 小时以内者,每次扣发薪金10 元;超过 1 小时以上者必须提前办理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2)月迟到、早退累计达五次者,扣除相应薪金后,计旷工一次。 旷工一次扣发一天双倍薪金。 年度内旷工三天及以上者予以辞退。 3.请假. (1)病假
a.员工病假须于前一天致电部门负责人,请假一天以上的,病愈上班后须补医院就诊证明。
b.员工因患传染病或其他重大疾病请假,病愈返工时需持区、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康复证明,经人事部门核定后,由公司给予工作安排。 (2)事假:紧急突发事故可由自己或委托他人告知部门负责人批准,其余请假均应填写《请假单》,经权责领导核准,报人事部门备案,方可离开工作岗位,否则按旷工论处。事假期间不计发工资。 4.出差
(1)员工出差前填好《出差申请单》呈权责领导批准后,报人事部门备案,否则按事假进行考勤。
(2)出差人员原则上须在规定时间内返回,如需延期应告知部门负责人,返回后在《出差申请单》上注明事由,经权责领导签字按出差考勤。 5.加班
(1)加班应填写《加班单》,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报人事部门备案,否则不计加班费。加班工时以考勤打卡时间为准,统一以《劳动合同》约定标准为基数,以天为单位计算。 (2)加班工资按以下标准计算: 工作日加班费=加班天数×基数× 150 % 休息日加班费=加班天数×基数× 200 % 法定节日加班费=加班天数×基数× 300 % (3)人事部门负责审查加班的合理性及效率。
(4)公司内临时工、兼职人员、部门主管(含)以上管理人员不计算加班费。
(5)公司实行轮班制的员工及驾驶员加班费计算办法将另行规定。 6.考勤记录及检查
(1)考勤负责人需对公司员工出勤情况于每月五日前(遇节假日顺延)将上月考勤予以上报,经部门领导审核后,报人事部门汇总,并对考勤准确性负责。
(2)人事部门对公司考勤行使检查权,各部门领导对本部门行使检查权。检查分例行检查(每月至少两次)和随机检查。
(3)对于在考勤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给予 100 元以上罚款,情节严重者作辞退处理。 第三节 人事异动 一、调动管理
1.由调入部门填写《员工内部调动通知单》,由调出及调入部门负责人双方同意并报人事部门经理批准,部门经理以上人员调动由总裁(子公司由总经理)批准。
2.批准后,人事部门应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并以人事变动发文通报。 3.普通员工须在三天之内,部门负责人在七天之内办理好工作交接手续。 4.员工本人应于指定日期履任新职,人事部门将相关文件存档备查,并于信息管理系统中进行信息置换。
5.人事部门将根据该员工于新工作岗位上的工作职责,对其进行人事考核,评价员工的异动结果。 第四节 薪酬管理 一 、薪酬
1.原则:以贡献、能力、态度和责任为分配依据,遵循按劳分配、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及可持续发展的原则。 2 .适用对象:本公司所有正式员工。
3 .薪酬组成:基本工资(含工龄工资、学历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提成工资、奖金。
(1)岗位工资根据工作岗位和岗位所需要的技能确定,不同岗位对应不同的岗位工资级别。
(2)工龄工资根据员工实际参加工作时间和员工在本公司工作的时间来确定。
(3)学历工资根据员工所具有的学历水平来确定。 (4)绩效工资根据公司对员工考评结果确定。 4.工资制度
(1)年薪制。适用于公司总裁、副总裁及其他经总裁批准的特殊人才。工资总额=基本工资 +年终奖金。
(2)提成工资制。适用于从事营销的工作人员。工资总额=岗位固定工资+绩效工资+提成工资+年终奖金。
(3)结构工资制。适用于中基层管理人员、生产技术人员、职能人员、后勤管理人员。工资总额=基本工资+绩效工资。 (4)固定工资制。工作量容易衡量的后勤服务人员。
(5)计时工资制。适用于工作量波动幅度大的生产操作工人。工资总额=基本工资+绩效工资+计时工资。
(6)新进人员工资:试用期内一般定为招聘岗位工资等级内第一档工资的70%发放,试用期内无浮动工资。
5.公司按实际工作天数支付薪酬,付薪日期为每月 15 日 , 支付上月薪酬。若遇节假日,顺延至最近工作日发放。试用期员工以现金形式领取,正式员工以个人银行帐户形式领取。
6.薪酬调整根据公司实际发展情况,联系市场薪资水平与人力资源供求情况实行“市场化动态薪酬管理”。管理委员会于每年底进行“议薪”,人事部门
根据公司效益及社会同行业工资变化情况,提出薪资水平合理化调整建议后报管理委员会审议。 7.员工工资级别调整的依据:
(1)公司范围的工资调整。根据经营业绩情况、社会综合物价水平的较大幅度变动相应调整全公司范围的员工工资水平。
(2)奖励性薪金晋级。其对象为在本职岗位工作中表现突出,在促进企业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方面成绩突出者。
(3)职级变更。员工职级发生变动,相应调整其在该职级内的基本工资。 (4)员工在年终考核中,工作绩效低下者,将被下调岗位薪金。 (5)根据员工即期表现上浮或下调其岗位薪金,以及时激励优秀、督促后进。
8.岗位薪金晋级,新岗位薪金从公司下发有关通知的下月一日起执行;岗位薪金降级从公司下发有关通知的当月起执行。 第五节 福利 1.假期
(1)休息日:公司全体员工在法定工时以外,享有休息日。
(2)法定假日:全体员工每年均享有以下 10 天带薪(视为上班)假日: a. 元旦(公历 1 月 1 日) b. 春节(农历新年初一、初二、初三)c. 劳动节(公历 5 月 1 日、 2 日、 3 日)d. 国庆节(公历 10 月 1 日、 2 日、 3 日)e. 妇女节 ( 3 月 8 日,女员工放假半天)
(3)婚假 凡在公司连续工作满 12 个月(自转正之日起)的正式员工结婚时,可凭结婚证书申请 14 天(含休息日)的有薪假期。
(4)产假 凡在公司连续工作满 12 个月(自转正之日起)的正式女员工,持医院证明书可申请有薪产假 90 天(含 休息日和法定节假日),晚育的顺产 120 天,难产 135 天。男 26 周岁、女 24 周岁以上初育为晚育。 (5)男员工护理假 7 天,晚育者为 15 天(限在女方产假期间,含休息日和法定节假日)。
(6)慰唁假公司员工直系亲属(指配偶、子女、父母及配偶的父母)不幸去世的,可申请 5 天有薪慰唁假。 直系亲属在外地的,带薪路途假另计,路费自理。
(7)工伤假 因工受伤休假视为上班,具体情况按国家社会保险法规办理。 (8)公假 员工参加国家法律规定的义务或公益活动、参加与本职工作有关的入学或资格考试经所在部门及人事部门 批准的,可按上班时间计发薪资。
(9)有薪病假 病假三天以上需凭县、区级以上医院出具的病情证明请假。其中十天以内病假按基本工资 80 %计发病假工资,累计十天以上者按基本工资 50 %计发病假工资,医疗期限的确定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10)休假规定 员工提前 15 日向直接主管及人事部门申报拟休假的种类和时间,协商安排休假具体事宜。因工作原因,
未能休以上( 3 )-( 7 )项假期的,按休息日加班标准给予工资补贴。 2 .保险 :公司为正式员工办理养老、工伤、生育、和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 3.贺仪与奠仪
(1)正式员工结婚,公司将致新婚贺仪人民币300元。 (2)正式员工直系亲属去世,公司将致奠仪人民币300元。
4.过节费 公司视经营情况在法定节日或公司纪念日发放贺金或贺礼。 5.健康检查:公司每两年出资为工作满一年的员工进行身体健康检查。 6.员工活动:公司不定期举行各种员工活动。 办公室
第一章 劳动管理 第一节 员工考勤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员工考勤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试用于公司办公室。
第三条 员工工作时间为早上9:00至下午5:00,因季节变化需调整工作时间时由总经理办公室另行通知。午餐时间为中午12:30至1:30分。 第四条 公司办公室员工一律实行上、下班打卡签到制度并附有考勤薄监督。
第五条 所有员工上、下班均须亲自打卡,任何人不得代理他人或由他人代理打卡;违反此条规定者,代理人和被代理人均给予处罚。(20元/次) 第六条 公司设有监督员工上、下班打卡,并负责将员工出勤情况上报总经理办公室,并报至人事部,人事部根据此核发员工工资及其他薪资。 第七条 所有人员须先到公司打卡报到后,把外出原因写在黑板上,方可外出办理各项业务。特殊情况须向公司领导请示,待批准后方可外出办事,否则一律按迟到或旷工处理。
第八条 上班时间开始5分钟至15分钟内到岗者,按迟到论处;超过15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日处理;提前15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处理,超过15分钟者按旷工半天处理。
第九条 上班时间外出办私事者,一经发现,即扣除当月工资的10%,并给予警告一次的处分。
第十条 员工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达3次者扣发当月工资的50%,达5次者扣发100%的工资,并给予警告处分一次。
第十一条 员工无故旷工半日者,扣发当月工资的50%,并给予一次警告处分;每月累计3天旷工者,扣除当月工资,并给予记过一次处分;无故旷工3天以上者,公司给予开除处理。 第二节 请假与休假
第一条 员工每周按轮休表休息。 第二条 员工全年政府指定假日: 1. 元旦1天; 2. 五一劳动节3天; 3. 国庆节3天; 4. 春节3天;
5. 婚、丧、产假按国家规定;
6. 探亲假 工作满一年者,视路途远近而定5-7天; 第三条 事假
1. 如因事必须亲自处理,应在前一日下午5时前申请,经领导批准后方可有效,一次不得超过3天;
2. 全年累计事假不得超过12天,超时为旷工,特殊情况按公司制度处理; 3. 事后请假者视为旷工;但遇偶发事情,经公司领导查明属实后准予补假。
4. 凡请事假当月累计4小时以内,计扣半天工资;超出4小时至8小时以内按一天计扣; 第四条 病假
1. 因病请假一天者,最迟应于请假的第二天申请,经领导批准后,转交人事部登记;
2. 请病假一天者免附医生证明;一天以上须持当日的劳保或公立医院证明(私人医院无效);
3. 全年病假累计不得超出24天;届满时因病情严重经公立或劳保医院医生诊断必须继续疗养者,可酌情给于特别病假,但以1个月为限;住院者视情况处理;
4. 当月请病假一天者,本薪照给。(超出一天以上按事假4项处理); 5. 不按上述规定请假者,均以旷工处理; 第五条 员工请假批准权限
1、员工请假必须事前向公司领导说明; 第六条 员工公出
1、员工公出办事须在签到处上填写因由; 第七条 加班
1、节假日加班须经领导批准方可生效;
2、平日加班根据工作需要,经领导批准方可生效; 第八条 迟到
1、凡迟到者均按公司规定,1%/次扣除工资。 第九条 早退
1、凡迟到者均按公司规定,1%/次扣除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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