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议,区经济发展和企业服务局拟于近日内批准《集团片区开发项目(市政工程部分)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区经济发展和企业服务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星沙三一路2号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和企业服务局
邮编:410100
电话(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集团片区开发项目(市政工程部分)
建设地点
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内
建设单位
长沙经济技术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中机国际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概况
本次项目拟投资87648.25万元,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3条道路和1个停车场分别为(1)东四-东五路片区:东四路、泉坝路、东五路和映霞路,以及新安停车场;(2)梨江-榔梨片区:党校路、东七路和大众南路;(3)三一智联重卡片区:思源路、排头路、三一路、木鱼山路、黄花大道和黄龙北路。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水环境影响:本项目施工期生活污水经临时化粪池处理后,通过现有市政管网进入污水处理厂,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池后回用于场区内。新安停车场仅考虑内部道路及地坪雨水的收集,利用雨水口收集停车场路面雨水,通过DN600的雨水管道排入红星路雨水管道;本项目各道路采用雨污分流制,建设完成后的项目区域内污水汇集接入污水处理厂,尾水经
处理达《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准四类标准,排入浏阳河。综上所述,达标排放的废水对水环境影响较小。
2.大气环境影响:项目施工对环境空气的污染主要来自施工场地扬尘、施工机械尾气以及沥青烟气,在积极采取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施工管理工作基础上,产生的大气污染将会得到有效的控制,不会对周边敏感点造成太大的空气环境影响。项目道路建成运营后,主要的大气污染源是汽车尾气和道路扬尘污染。保持路面清洁、种植有吸附或净化能力的绿化带以及进行尾气监测的前提下,本项目运营期汽车尾气、道路扬尘不会对本道路沿线大气环境质量造成大的影响。
3、声环境影响:施工噪声对环境的不利影响是暂时的、短期的行为。道路营运后,在敏感点所在道路区域采取敏感路段设置减速带、加强道路绿化带、部分路段增设声屏障建设等措施后,本项目沿线敏感点处噪声值可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和4a类标准的要求,项目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废弃土石方和建筑垃圾等。建议在施工场地设置垃圾桶,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减少其对周围环境和施工人员及居民点的影响;土石方及建筑垃圾通过长沙市渣土部门的统一调配,项目渣土设置临时堆放场,并采取围挡、覆盖等防尘措施。道路营运后,主要固体废物为行人产生的生活垃圾。拟在道路两侧设置分类垃圾收集桶收集,由环卫部门进行定期清运。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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