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作为专业学习的重要环节,也是教学任务的重要组成部分,专业实习是我们理论和实践更好地结合起来的有效途径,通过实习让我们加深和细化对理论知识的理解和掌握,以此来巩固所学的专业知识的应用。我们要在具体的工作实践中验证所学理论,用理论去指导实践,达到理论与实践的有机结合。在毕业进入社会前,将自己的理论知识与实践融合,并且完成学生到职员角色的装换。我认为实习是迈向成熟的重要一步,也是大学生正视社会和自己,走出自我,真正融入社会生活工作的第一步,而且通过实践,才能真正的发现自己的兴趣所在以及目前自身存在的问题,并通过针对性的完善解决,才能从空想转变成现实,构筑自己美好的未来。
2015年4月10日至2015年5月7日,我在榆林市榆阳区西南新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三中队进行了为期一个月的专业实习。榆林市榆阳区西南新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位于榆林西南新区苏庄则紫陌园小区对面。其主要职能是:
(一)行使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执法职能,城区门头牌匾的审批与管理,拆除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设施;负责对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管理工作的监督;
(二)行使规划管理和建筑市场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执法职能;
(三)行使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执法职能;
(四)行使市政公用设施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执法职能,包括临时占用城市道路(不包括市住房和城市建设局实施的道路以及地下隐蔽工作等公共设施的建设和维修)的审批和管理;
(五)行使环境保护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在市区内向大气排放有毒有害气体和超标准排放烟尘行为、制造影响周围工作和居民生活的噪声污染行为的行政执法职能;
(六)行使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无照商贩(门店和市场摊位除外)、出店经营、占道经营、马路市场等行为的行政执法职能;
(七)行使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机动车辆和非机动车辆侵占城市道路(主干道与车行道除外)行为的行政执法职能,包括城市车辆占道停放点设置(含临时停放点)的规划、管理;
(八)行使户外广告宣传等方面违法或违规行为的行政执法行为,包括城区户外广告的审批和管理;
(九)省、市政府确定的其他行政执法职能。
上述行政执法职能包括监督检查、行政处罚、强制措施和强制执行等,不包括限制人身自由、降低资质等级。
实习内容
这次社会实践的时间不长,也可以说很短,但是我们对城管的队伍、执法程序及过程又有了一个全新的认识。
社会是个多元化的生活空间, 优劣共生兼容并蓄是它的应有之义。由于制度环境、
国情和国民素质等情况的不同, 我国应该在辨证地去借鉴国内外国家和地区相对成熟的管理思路和模式, 结合地区的实际情况,逐步探索符合武汉市流动摊贩实际情况的管理对策。
第一,树立以人为本的城市管理理念, 制定科学合理的城市管理目标。美国城市社会学家帕克告诉我们, 城市最根本的内涵是城市要符合人性化生存与发展, 具有人文特色和人文精神。由此可见, 如果将市容环境整洁视为城市居民人权的组成部分, 那么当生存权与享受环境整洁的权利产生紧张关系时, 行政权作出的选择只能是维护生存权, 克减环境整洁享受之权利。因此, 对城市流动摊贩采取更宽容的、以人为本的城管执法理念是一种更加理性的选择。
其次又要不断完善城管执法的法律法规, 提高城管执法权威。城管执法人员与流动摊贩之间的“猫鼠游戏”, 甚至发生暴力抗法等极端事件, 背后正是城管立法缺位或者立法冲突的问题。因此, 针对城管执法部门法律地位不明确和在执法过程中缺乏执法具体标准的现状, 当务之急就是尽快完善现有的法律支撑体系。按照国家《立法法》的规定及执法实践的需要, 制定出一部专门的有关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的法律, 使城管执法部门能够得到流动摊贩更大的认同, 在与其他部门协调的过程中能有足够的权威和独立性, 解决其合法性不足的问题。
最后,进一步加强城管执法队伍建设, 规范城管执法行为。城管执法部门本身是一个比较年轻的机构, 其规范化程度还有待加强。首先, 要提升执法队伍的政治素质。加强执法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 增强队伍的凝聚力, 开展好思想政治工作,解决好“为谁掌权, 为谁执法, 为谁服务” 这一根本问题。其次, 提高执法队伍的业务素质。在树立自己既是依法执法的执法人, 又是城市管理的管家人思想观念的基础上, 坚持“以人为本, 管他为他” 的原则, 结合工作实际不断更新业务知识, 真正做到高质量的城市管理水平和手段。再次, 规范执法手段。城管执法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法定的执法程序, 在
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开展工作, 对流动摊贩可以采取思想教育、人性化的管理和服务等, 而非纯粹的暴力手段。城管的最高境界是和谐, 是创造一个良好的城市秩序和优美的城市环境, 以推动城市政治、经济、文化的全面协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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