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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政监察大队2011年工作总结

2023-03-07 来源:易榕旅网


沅江市水政监察大队2011年

工 作 总 结

2011年以来,水政监察大队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保障水行政法律法规正确实施、构建“和谐水利”为主线,以建设廉洁、高效、务实的水政监察队伍为目标,以健全工作运行机制、加强队伍建设为切入点,围绕局年初工作安排部署,充分发挥自身职能优势,全面加强水资源的管理、保护,加大水事案件的查处力度,通过不断努力,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就我大队2011年水政监察工作总结如下:

一、强化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有效提高水政队伍的素质

一年来,我队积极参加局组织的政治、思想理论学习,按照“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的整体要求,不断提高政治理论素质,并能自觉运用党的政治理论来指导水政执法的方向,从而不断提高执法水平。在加强政治学习的同时,也不放松业务学习,我们积极参加了省水利厅主办的水行政执法培训班并取得了优异的成绩,并参加了行政收费员培训班,加强行政性收费的专业知识和素质。大队干部职工在工作之余学习《水法》、《防洪法》、《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等在办案执法中经常涉及到的相关法律条文,并抽出一定时间学习法律知识及案件剖析,进行分析讨论,总结经验教训,从而提高了自身的法律意识和执法业务水平。

认真落实民主集中制,搞好班子团结。我们在日常工作中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经常一起研究工作,交流思想,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促进了班子建设和各项工作的开展。在工作中,相互之间遇事多沟通、多商量,不断增强同志之间

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强化水法规宣传,有效提高民众的水法制观念

为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为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提供法律保障,我局按照《益阳市水资源专项执法检查活动实施方案》,结合沅江的实际,成立了专门的领导小组,分阶段制定了专门的实施方案。制定实施方案后,我们紧紧抓住“世界水日”和“中国水周”的契机,我局分别以垸为单位,分别在大通湖垸、共双茶垸、长春垸召开了动员会议,要求各水利管理站由主管执法的副职和水政股长具体负责自查工作,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各地要多形式地开展宣传活动,出动宣传车辆,张贴横幅标语、发放宣传资料的形式宣传有关水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尤其是中央一号文件中的“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全市共张贴标语500条,悬挂横幅20条;设置彩色拱门20个,气球标语10个,并向取用水户印发有关水资源管理法律法规的宣传资料200余份。此次宣传活动范围广、影响大,取得了良好的成效,人们的水法制意识得到进一步提升。

三、突出水资源管理专项执法活动的重点,确保活动实效

根据水利部《关于开展水资源管理专项执法检查的通知》(水政法〔2011〕195号)的通知精神,沅江市局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局长胡经纬为组长的专项执法领导小组,并制定了水资源专项执法检查活动实施方案,并要求各乡镇水管站根据本地实际对执法检查活动进行了详细部署,从6月开始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水资源专项执法检查活动,重点查处未经审批擅自取水、擅自建设取水工程或设施的违法行为,现已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一是制定计划,突出重点。为做好水资源管理专项执法检查工作,我局印发了《沅江市关

于开展水资源专项执法检查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沅水发〔2011〕60号),要求从三个阶段重点检查水资源违法行为,重点检查项目:取水户计量设施安装与运行、地温空调建设的水资源论证、水资源费征缴、入河排污口设置与监督。

二是严格执法检查,注重实效。根据水资源管理专项执法检查安排,我局采取全面检查和重点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据统计,全市有100多个取水单位,有效取水许可证38套,取水单位大部分未安装计量设施,已安装的计量设施运行正常,对已安装计量设施的单位,我市根据实际取水量征收水资源费,对未安装计量设施的单位,按照定额取水量实施计划控制和征收水资源费。对个别取水用户拖缴、少缴、拒缴水资源费的情况,依法对其下达缴纳水资源费通知书,责令限期缴纳水资源费。

从检查的单位看,我市取水企业大多数都是按照《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缴纳了水资源费的,其征收的规费基本上按照财政部、国家发改委、水利部《水资源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的。

四、严格水行政执法,建立来电来访举报案件的信息反馈制度

一是加强巡查,为了营造良好的水事秩序、及时发现和有效制止涉水违章违法行为,我们始终把日常的水政巡查作为水政执法工作的首要环节来抓,并向当地群众公布水事违法行为受理举报电话,以便随时掌握区域内的水事动态,力争实现水事违法行为从事后查处为主向事前监管为主的转变。

二是认真查办信访举报案件。在处理来信来访来电等举报案件上,我们建立起了有效的办理程序和制度,加快办理速度,我们主要采取了以下三点措施:一是凡举必接。做到来电、来

访逐一落实,逐一查处。二是凡接必查。根据举报情况,落实执法人员,研究查处措施,立即着手查处。三是凡查必馈。我们接到举报后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要求其先停工,进行调查处理,及时向举报人反馈案件处理结果,征求案发地群众的意见和建议,邀请举报人或现场群众确认查办情况。特别是缘之都茶楼非法打井和御茶园茶馆取用地下水案件,我们接到举报后立即赶赴现场进行查处责令停工,并根据对群众反映的情况进行走访调查,根据实际情况征求群众意见及时作出处理,并向群众反馈处理结果,受到了案发地举报群众的一致好评。

三是依法办案确保办案质量。对于通过举报、交办、巡查发现的各类水事违法案件做到及时处理、认真组织侦查、严格对待、严肃处理,办理的水事案件无质量问题被撤消的案件,更无因违规违纪办案的问题。七月份,泗湖山镇朱冯村村支书郭建峰在泗湖山朱家咀外洲滩上推土建砂石场,我们经过通过多次多方取证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使用法律正确,对其做出了限期恢复河道滩地原状和罚款9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今年以来,共发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34份,共调查处理涉水案件25起,立案查处2件,强制拆除违章建筑6处。

五、强化水行政许可的监管,严格办证程序。

一是出台管理办法。借水资源执法专项活动的契机,结合我市的地温空调建设发展迅速又无序开发的局面,我们对全市的地温空调取水行为进行清查整顿,从9月1日起暂停受理地温空调取水申请,对已形成的地温空调取水行为进行规范管理。我们起草了《关于封闭城区自备水源井的通告》,现由市政府发布通告在全市各街道张贴,全面清查全市地温空调取用水的情况,对于没有办理取水许可的非法取用水行为,进行查处;已办理取水许可的,要求其安装合格的取水计量实施,按期缴纳水资源费。现正请示政府出台《沅江市地温空调建设取用地下水资源管理办法》,加大法律宣传力度。

二是明确整改要求。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对照水资源管理的有关法律规定和专项执法检查内容,分门别类,提出了整改要求。未经擅自取水、擅自建设取水工程设施的,要求在10月1日到我局提交申请材料办理取水许可证;未安装取水计量设施、或者取水计量设施运行不正常的,要求在12月1日前安装合格的取水计量设施;未缴纳水资源费的,要求按月足额缴纳水资源费。

三是全面落实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制度。一是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公众对水资源论证认识。二是要求申请取水许可的业主单位在申请取水许可时必须提交经审定的水资源论证报告书。未提交者,其许可申请不予批准。

六、强化水资源费的征收力度,进行取水单位大普查。

我们以专项执法活动为契机,实行依法取水大检查,限期办证缴费。严格规费征收,维护水管单位合法利益规费征收一直是水行政执法工作的重点和难点,为了确保全面、准确地了解本辖区内的取用水情况,各地在成立专门班子的前提下,分片包干,进厂到户,对每一个取用水户、每一个取水口,每一个自备水井、每一个排污口进行详细排查,做到不留空白,不留死角。 并且排查成果中的取水设施、排污口做到了“三有”,即有平面位置图、有自查自纠表、有照片。

在规费征收中,强调以人为本,一切以实际出发,将收费的法律依据、程序、标准、项目向社会进行公示,并且购买了专业的超声波流量计用来测量没有安装取水计量设施的取水单位的用水量,使群众一目了然,做到明明白白收费。并且从提高服务意识上着手,改变收费形象。群众只有理解了法律法规,了解的收费依据,才不会产生抵抗心理。我队要求水政监察员树立服务意识,做到不怕跑腿,不怕磨嘴。我水政监察员不厌其烦,摆事实讲道理,多次上门宣传

水法律法规,文明执法收费。

水政监察大队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和全体干职工的共同努力下,比较圆满的完成了上级布置的各项目标和工作任务,水行政执法的地位正在逐步提高。在新的一年里,我队将坚持科学的发展观,树立依法行政、依法治水的理念,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与时俱进,开拓进取,努力把我队打造成一支装备精良、作风过硬、纪律严明、廉洁高效的“知识型、实践型”水政监察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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