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行政管理局民族宗教工作计划
为进一步巩固和提高分局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成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发展,结合分局实际,现就陈旗工商局进一步做好民族宗教工作计划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各股、室、所要对民族宗教工作, 加强领导,统筹安排,健全机制,并组织一到两次活动,收集整理新闻稿件材料。将民族宗教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体系,与全年各项重点工作同安排、同检查、同落实.同时,要围绕旗委、旗政府中心工作,服务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及时,稳妥地解决民族宗教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扎实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工作。
二、坚持不懈地加强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宗教观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的宣传教育,不断巩固民族团结进步的思想基础。
各股、室、所要把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宗教观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的宣传教育,作为今年的重点工作来抓.一要继续深入开展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宗教观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的宣传教育,努力提高干部职工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的能力。同时,各股、室、所要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国务院、国家工商总局和旗委、旗政府,于民族政策的相关规定,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国家工商局和区委、区政府的决定和文件精神上来,要深刻认识到落实好民族政策,既是解决社会问题的重要举措,也是促进社会和谐的必然要求。要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切实增强维护民族团结的政治责任感.二要坚持不懈地开展法制教育,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要从民族地区长治久安的高度,深入学习宪法、刑法、反分裂国家法、民族区域自治法、国旗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宗教事物条例等法律法规,使广大干部职工全面掌握基本的法律法规知识,自觉做到学法、知法、守法。三要以非公
有制经济领域为重点,不断总结和创新宣传方式、方法和途径,坚持贴近实际、贴近基层、贴近群众,采取群众喜闻乐见和通俗易懂的形式,大张旗鼓地开展民族宗教政策宣传活动.尤其是要对在陈旗经商办企业的外地投资者进行民族宗教常识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教育,使他们了解少数民族及宗教信仰者的生活禁忌、行为方式等风俗习惯,防止在生产、经营、消费环节上发生伤害民族感情、影响民族团结,违背宗教信仰的事情,维护政治稳定,营造“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强化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依法维护少数民族群众合法权益
保护各民族特别是少数民族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始终是关系市场繁荣、社会稳定的大事。因此,各股、室所在日常监管和履行服务职能过程中,坚定不移地落实好各项民族政策,严格执行民族平等政策,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严格依法行政,切实保护少数民族群众的合法权益。一是要严把市场主体准入关。对涉及少数民族的行业、商品,特别是清真餐饮行业,清真食品的经营店,清真食品加工企业等,严格审查注册登记前置审批条件,严格市场主体准入关,确保少数民族群众放心消费。二是要强化行政执法.加强对民族用品行业、清真食品行业、民族特色商品等的日常监督检查,积极开展不同形式、不同内容的整治活动,坚决查处无照经营,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民族食品、用品和冒用民族食品的各种标识等违法违规行为。三是要严把商品市场准入关。在继续推行食品市场准入制改革的同时,对民族宗教用品实施市场准入制,公示民族宗教用品特别是食品的来源,建立购销登记制度,强化对各类食品、用品等的监管力度,确保上市商品质量.四是要建立健全执法网络.充分发挥“12315”申诉举报网络作用,并结合“一会两站”进社区、进牧区等活动,将维权触角延伸到少数民族聚集区、散居区,方便少数民族群众投诉、申诉、举报,帮助少数民族消费者实现科学消费、合理消费.五是开展打假维权专项治理,为少数民族地区营造良好消费环境。针对广大消费者关心的食品安全问题,结合我旗实际,在开展节日市场、夏季旅游市场,那达慕大会,成吉思汗实景演出等重大活动等市场专项整治的基础上,积极开展地
产牛羊肉及其制品等具有地方特色的专项整治。依法查处各类违规行为,取缔无照经营;依法规范交易行为,及时制止哄抬物价、掺杂使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短尺少秤等各类违法违章行为,打击欺行霸市、强买强卖行为,有效保障少数民族地区市场消费安全。六是加大措施打击境外非法出版物的发行及销售。 防止危害民族团结,影响社会稳定的音像制品及出版物进入流通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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