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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合肥学院第六届十大榜样学子评选活动的通知

2021-04-16 来源:易榕旅网
关于举办合肥学院第六届十大“榜样学子”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系团总支、学生会:

为了挖掘校园内形象生动的先进典型,用典型人物的事迹感染学生、教育学生, 充分发挥榜样的力量,发挥身边优秀大学生的导向作用,弘扬当代大学生勤奋好学、自强不息、勇挑重担、奋发向上的时代精神,团委、学生处、学生会决定举办合肥学院第六届十大“榜样学子”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标准

在自强励志、见义勇为、孝老爱亲、科技创新、创业就业、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社团工作、文体艺术、学生干部、寝室工作等方面表现出色,并取得突出成绩。

二、评选程序

第一阶段:宣传报名阶段

2011年3 月21日到2011年4月1日,通过下发文件、校园网络、广播台、宣传栏、海报等方式开展宣传活动,让全院师生了解活动,关注、参与活动,积极推荐或自荐,各系至少推荐两名同学。

第二阶段:评选推荐正式候选人

2011年4月1日至4月8日,组织学院相关部门领导,教师以及学生代表组成评选委员会从报名的候选人中初步评选出20名合肥学院第六届十大“榜样学子”正式候选人。

第三阶段:投票选举

2011年4月8日至4月15日,通过各种形式的宣传和活动,促使全校师生了解候选人情况,各候选人和推荐单位也可自行对自己进行宣传,使广大同学从候选人的事迹中发现榜样,认知榜样,并积极参与投票选举,通过校园设立选举箱投票、活动专题网上投票、手机短信投票等方式,对候选人进行评选。评选委员会结合投票情况,最终评选出合肥学院第六届十大“榜样学子”。

三、参评方式

1、报名形式:采用个人报名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 (1)个人报名:报名者填写报名表(附件2)并另附个人详细事迹材料。

(2)组织推荐:各系推荐的参评者填写推荐表并附个人详细事迹材料。

2、材料要求:候选人需要提交推荐表、个人照片两张(数码照片像素为640*480)、个人事迹单行材料(2000字以内)、事迹证明材料(加盖公章)等,除事迹证明材料外,均需同时以文件夹的形式递交电子版。

3、报名时间、地点:2011年4月1日(五)17:00之前将纸质材料交至院南区团委办公室,电子版发至2159067@163.com。

四、活动要求

1、各系团总支、学生会要把此项活动作为学生工作的重点,在思想上要高度重视,精心安排、认真组织推荐,在做好典型人物和事迹挖掘的基础上,充分利用广播、网络、海报、展板、等途径,广泛宣传,积极营造良好的活动氛围。

2、评选对象面向全体学生,无论身份、背景、经历有多么的不同,只要他在自强励志、科技创新、创业就业、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社会工作、文体艺术等方面表现出色,并取得突出成绩的同学,用自己的力量推动校园建设的进步和发展,带给大家感人至深的心灵冲击和模范榜样作用,他就可以成为“榜样的力量”候选人。

3、评选过程坚持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接受广大师生的监督。

附件:合肥学院第六届十大“榜样学子”自荐/推荐表

团委 学生处 宣传部 学生会

2011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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