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安全工作规程
(电气部分) 发布 2010
年8月1日 执行(试行)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
目 录
1 总 则 ......................................................................................................................................... 3 2 一般安全措施 ..................................................................................................................................... 4 3 高压设备工作的一般规定 ................................................................................................................. 6
3.1 电气设备的运行值班 .............................................................................................................. 6 3.2高压设备的巡视 ....................................................................................................................... 7 3.3倒闸操作 ................................................................................................................................... 8 3.4 高压设备上工作的安全措施分类 .......................................................................................... 9 4 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 ......................................................................................................................... 9
4.1 在电气设备上工作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 .............................................................................. 9 4.2 工作票制度 ............................................................................................................................ 10 4.3 工作许可制度 ........................................................................................................................ 16 4.4 工作监护制度 ........................................................................................................................ 16 4.5 工作间断、转移和终结制度 ................................................................................................ 17 4.6操作票制度 ............................................................................................................................. 19 5 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 ....................................................................................................................... 20
5.1 在电气设备上工作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 ............................................................................ 20 5.2 停 电 .................................................................................................................................... 20 5.3 验 电 .................................................................................................................................... 21 5.4 装设接地线 ............................................................................................................................ 22 5.5 设置标志牌和装设遮栏 ........................................................................................................ 23 6 线路作业时发电厂的安全措施 ....................................................................................................... 24 7 发电机、高压电动机的检修与维护 ............................................................................................... 25 8 变压器、断路器的检修与维护 ....................................................................................................... 26 9 SF6电气设备的检修与维护 ......................................................................................................... 28 10 母线的检修与维护 ......................................................................................................................... 29 11 低压配电装置的检修与维护 ......................................................................................................... 30 12 电力电缆 ......................................................................................................................................... 31 13 盘柜上的工作 ................................................................................................................................. 33 14 在继电保护,安全自动装置,仪表,计算机监控,通信等二次回路的检修与维护 ......................... 34 15 电气试验 ......................................................................................................................................... 36
15.1高压试验 ............................................................................................................................... 36 15.2使用携带型仪器的测量工作 ............................................................................................... 38 15.3使用钳形电流表的测量工作 ............................................................................................... 39 15.4使用摇表测量绝缘的工作 ................................................................................................... 39 15.5 使用避雷器带电测试仪的测量工作 .................................................................................. 40 16 绝缘安全工器具 ............................................................................................................................. 40 附录1 紧急救护法 .............................................................................................................................. 41
1 总 则
1.1 为了加强电力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各类工作人员的作业行为,保证人员和设备安全,防范安全事故,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规范,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程。
1.2 安全生产,人人有责,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
1.3 电气工作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执行安全规章制度的态度;
二、经专业医师鉴定,无妨碍电气工作的病症(体格检查每两年至少一次); 三、具备必要的电气专业知识和安全生产技能,且按其工作岗位和工作性质,掌握本规程的全部或有关部分,熟悉《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水力机械部分)(试行)》的相关内容,并经考试合格。
四、掌握必要的现场应急逃生和应急救援知识,学会紧急救护法(见附录1),特别要学会触电急救。
1.4 电气工作人员安全教育和培训的基本要求:
必须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岗位安全生产技能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对本规程应每年考试一次。调整工作岗位及间断电气工作连续三个月及以上者,必须重新学习本规程,并经考试合格后,方能重新上岗工作。
新参加和临时参加电气工作的人员(含管理人员、实习人员、外来人员等),必须经过安全知识教育培训并考试合格后,方可在专人监护下进入现场参加指定的工作,不得单独工作。
外来电气从业人员,应学习熟悉本规程,并经考试合格,方可参加工作。工作前,本单位有关人员应对其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参加带电作业人员,应经专门培训,并经考试合格、领导批准后,方可参加工作。
1.5 电气设备分为高压和低压两种:
高压:设备对地电压在250V以上者;。
低压:设备对地电压在250V及以下者。
1.6 发现有违反本规程的情况,应立即制止,经纠正后方可恢复作业,各类作业人员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在发现直接危及人身、设备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紧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并立即报告。 1.7 在试验和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同时,应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经本单位主管生产的领导(总工程师)批准后执行。
1.8 本规程适用于公司系统电力热力生产的运行、维护、检修、试验、安装(技改)和调试等工作,其他单位和相关人员参照执行。
1.9 各单位可根据现场情况制定补充条文或实施细则,经本单位主管生产的领导(总工程师)批准后执行。但补充条文不得与本规程条文想抵触。
2 一般安全措施
2.1 进入生产现场(办公室、控制室、保护室、电子设备间、值班室和检修班组除外),必须正确佩戴合格的安全帽。工作人员工作期间,必须佩戴齐全并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2.2 工作服不应有可能被转动的设备绞住的部分;工作时必须穿着工作服,衣服和袖口必须扣好;禁止戴围巾。进入现场禁止穿用尼龙、化纤或棉、化纤混纺的衣料制作的衣服,以防遇火燃烧加重烧伤程度。工作人员进入生产现场禁止穿裙子、短裤、拖鞋、凉鞋、高跟鞋。辫子、长发必须盘在帽内。从事接触高温物体的工作时,应戴手套和穿专用的防护工作服。
2.3 电气设备无论仪表指示有无电压,凡未经验电、放电,均应视为带电设备。禁止未采取防触电措施就进行与电气有关的工作。
2.4 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均应有良好的接地装置,工作中不准将接地装置断开(拆除)。
2.5 生产场所应有明显的逃生路线标识。工作人员应熟悉作业环境、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预防控制措施及事故应急处置措施。
2.6 工作场所应照明充足。在操作盘、重要表计、主要楼梯、通道等地点还必须设
有事故照明。
2.7 在高度不足2.5m的作业场所使用手提照明灯、行灯或危险环境的局部照明和使用携带式电动工具等,应采用36V及以下安全电压。在金属容器内、特别潮湿或周围均是金属导体的作业场所,使用手提照明灯或行灯,应采用12V安全电压。 2.8 在室外变电站和高压室内搬动梯子、管子等长物,必须两人放倒搬运,并与带电部分保持不小于表1的安全距离。
在升压站(变电站)的带电区域内或近带电线路等处,禁止使用金属梯子。 2.9 凡在离坠落高度基准面2m及以上的地点进行的工作,都应视作高处作业。高处作业有关规定按照《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水力机械部分)(试行)》执行。登高工器具应定期检验,试验标准见附录2。
在带电区域作业,登高时应从指定的停电间隔上下,并设置“从此上下”标志牌。使用高空车、升降平台等应与带电设备保持不小于表1的安全距离,同时应做好防止触电坠落的安全距离。
表1 设备不停电时的安全距离
电压等级(kV) 10及以下(13.8) 20~35 60~110 220 330 500
2.10 电气工具和用具应由专人保管,定期进行检验。严禁将不合格的电气工具和用具带到工作现场。使用工器具的有关规定,按照《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水力机械部分)(试行)》执行。
2.11遇有电气设备着火时,应立即将有关设备的电源切断,然后进行灭火。同时立
安全距离(m) 0.70 1.00 1.50 3.00 4.00 5.00 即报告。严禁使用能导电的灭火剂进行灭火。对注油设备应使用泡沫灭火器或干燥的砂子等灭火。旋转电机发生火灾时,禁止使用干粉灭火器和干砂直接灭火。 发电厂和变电站控制室内应配备合格的正压式空气呼吸器,按规定使用,并定期进行试验,使其经常处于良好状态。
2.12 在带电设备周围严禁使用钢卷尺、皮卷尺和线尺 (夹有金属丝者) 进行测量工作。
2.13 在电容器组上或进入其围栏内工作时,应将电容器逐个多次放电并接地后,方可进行。
2.14 制(供)氢站、油区、氨区、燃气区域、蓄电池室等易燃易爆场所内的电气设备,应按照规范要求采用防爆型,上述区域内电气设备检修时,必须停电后方可进行。
2.15 使用携带型火炉或喷灯的工作场所应通风良好,火焰与带电部分的距离:电压在10kV及以下者,不得小于1.5m;电压在10kV以上者,不得小于3m。不得在带电导线、带电设备、变压器、油断路器(油开关)附近将火炉或喷灯点火。 2.16 在带电区域内的起重和运输工作,除应遵守《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水力机械部分)(试行)》有关规定外,还应与带电设备保持不小于表1的安全距离。使用吊车等起重机械时,车体应良好接地,作业过程应设专人监护。
作业前,工作负责人应对起重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2.17 雷电时,禁止在室外变电站或室内的架空引入线上进行检修和试验。 2.18 遇有五级以上大风时,严禁在同杆塔多回线路中进行部分线路停电检修工作。不得在带电杆塔上刷油漆、除鸟窝,紧杆塔螺丝,检查架空地线(不包括绝缘架空地线),查看金具、绝缘子工作。
2.19 室外变、配、输电区域不准有轻型建筑物、广告牌、横幅等,以防被大风刮至高压设备上。
3 高压设备工作的一般规定
3.1 电气设备的运行值班
3.1.1值班人员必须熟悉电气设备及系统。值班负责人还应有实际工作经验。 3.1.2高压设备符合下列条件者,可由单人值班:
1)室内高压设备的隔离室设有遮栏,遮栏的高度在1.7m以上,安装牢固并加锁者;
2)室内高压断路器(开关)的操动机构(操作机构)用墙或金属板与该断路器(开关)隔离或装有远方操动机构(操作机构)者。
单独值班人员应具备实际工作经验,但不得单独从事修理工作。
3.1.3无论高压设备是否带电,工作人员不得单独移开或越过遮栏进行工作;若有必要移开遮栏时,应有监护人在场,并符合表l的安全距离。
3.1.4室内母线分段部分、母线交叉部分及部分停电检修易误碰有电设备的,应设有明显标志的永久性或临时性隔离挡板(护网)。
3.1.5待母线连接排或连接线已经连上母线,但出线或出线设备 尚未安装完毕的待用间隔,其隔离开关(刀闸)操作传动机构应可 靠闭锁。
3.1.6任何运用中的星形接线设备的中性点接地系统,必须视为带电体。
3.2高压设备的巡视
3.2.1经单位公布的允许单独巡视高压设备的人员,巡视高压设备时,不得进行其他工作,不得移开或越过遮栏。
2.2.2 恶劣天气下需要巡视室外高压设备时,应遵守下列一般规定:
一、雷雨天气,应穿绝缘靴,严禁打伞,且不得靠近避雷器和避雷针。 二、雷、雨、雪、雾天气,不得靠近支柱式绝缘子设备。
三、大风,沙尘天气,应注意躲避高空落物并配戴必须的防护用具(护目眼镜等)
四、大雪、冰冻天气,应远离高压线,防止落冰或断线伤人
五、大风时巡线,应注意导线舞动情况,沿线路上风侧前进,以免触及断落的导线。
3.2.3高压设备发生接地时,室内不得接近故障点4m以内,室外不得接近故障点8m
以内。进入上述范围人员应穿绝缘靴,接触设备的外壳和构架时,应戴绝缘手套。 3.2.4巡视配电装置进出高压室时必须随手将门锁好。
3.2.5配电室门应向外开启,必须能够在无钥匙的情况下从内部打开。相邻配电室室内连通门应选用双向自由门,且不应上锁。
3.2.6配电室的钥匙至少应有三把, 由运行值班人员负责保管,按值移交。一把专供紧急时使用,一把专供运行值班人员使用,其它可以借给许可单独巡视配电设备的人员和工作负责人使用,但必须登记签名,当日交回。
3.3倒闸操作
3.3.1倒闸操作必须根据值班调度员或运行值班负责人的命令,受令人复诵无误后执行。
3.3.2停电拉闸操作应按照断路器(开关)—负荷侧隔离开关(刀闸)—母线侧隔离开关(刀闸) —控制电源的顺序依次操 作,送电合闸操作应按与上述相反的顺序进行。严禁带负荷拉合隔离开关(刀闸)。
高压电气设备都应加装防误操作的闭锁装置,特殊情况下经单位主管生产的领导(总工程师)批准,可加机械锁。闭锁装置的解锁用具(包括钥匙)应妥善保管,按规定使用。机械锁要一把钥匙开一把锁,钥匙要编号并妥善保管。采用计算机监控系统时,远方、就地操作均应具备电气闭锁功能.。
防误闭锁装置不能随意退出运行,停用防误闭锁装置时,要经单位主管生产的领导(总工程师)批准;短时间退出防误闭锁装置时,应经值长批准,并应按程序尽快投入运行。防误闭锁装置的投停均应做好记录。
3.3.3倒闸操作必须由两名熟悉设备的人员执行,其中一人监护。
重要和复杂的倒闸操作,由熟练的值班员操作,值班负责人或值长监护。 3.3.4 就地操作断路器(开关) 和 隔离开关(刀闸)时,操作人员应做好事故预想,选择合适的位置进行;远方操作时,现场人员应与被操作设备保持安全距离。
采用电动机构拉合隔离开关(刀闸)后,应立即停用隔离开关 (刀闸)操作能源。 3.3.5 手车断路器拖出仓外后,应观察隔离挡板是否可靠关闭。封闭式组合电器引出电缆备用孔或母线的终端备用孔应用专用器具封闭。
3.3.6用绝缘棒拉合隔离开关(刀闸)或经传动机构拉合断路器(开关)和隔离开关(刀闸),均应戴绝缘手套。
雨天操作室外高压设备时,绝缘棒应有防雨罩,还应穿绝缘靴。接地网电阻不
符合要求的,晴天也应穿绝缘靴。
雷电天气时,禁止进行倒闸操作。
3.3.7装卸高压熔断器,应戴护目眼镜和绝缘手套,必要时使用绝缘夹钳,并站在绝缘垫或绝缘台上。
3.3.8断路器(开关)遮断容量应满足电网要求。如遮断容量不够,应将操动机构(操作机构)用墙或金属板与该断路器(开关)隔开,应进行远方操作,重合闸装置应停用。 3.3.9电气设备停电后,即使是事故停电,在未拉开有关隔离开关(刀闸)和做好安全措施前,不得触及设备或进入遮栏,以防突然来电。
3.3.10在发生人身触电事故时,为了抢救触电人,可以不经许可,即行断开有关设备的电源,但事后应立即报告。
3.4 高压设备上工作的安全措施分类
3.4.1在运用中的高压设备上工作,分为三类:
3.4.1.1 全部停电的工作,系指室内高压设备全部停电(包括架空线路与电缆引入线在内),通至邻接高压室的门全部闭锁,以及室外高压设备全部停电(包括架空线路与电缆引入线在内)。
3.4.1.2 部分停电的工作,系指高压设备部分停电,或室内虽全部停电,而通至邻接高压室的门并未全部闭锁。 3.4.1.3 不停电工作系指:
一、工作本身不需要停电和没有偶然触及导电部分的危险者。 二、许可在带电设备外壳上或导电部分上进行的工作。
3.4.2 在高压设备上工作,应至少由两人进行,并完成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
4 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
4.1 在电气设备上工作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 4.1.1 工作票制度。 4.1.2 工作许可制度。
4.1.3 工作监护制度。
4.1.4 工作间断、转移和终结制度。 4.1.5 操作票制度。
4.2 工作票制度
4.2.1 在电气设备上工作,应执行工作票制度,各单位每年应对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进行培训,经考试合格后,以正式文件公布有资格担任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的人员名单。 4.2.2 填用电气第一种工作票(见附录3)的工作为: 一、高压设备上工作需要全部停电或部分停电者。
二、高压室内的二次接线和照明等回路上的工作,需要将高压设备停电或做安全措施者。
三、其他工作需要将高压设备停电或做安全措施者。 4.2.3填用电气第二种工作票(见附录4)的工作为: 一、带电作业和在带电设备外壳上的工作。
二、控制盘和低压配电盘、配电箱、电源干线上的工作。
三、二次接线回路、计算机监控系统的工作,无需将高压设备停电者。 四、转动中的发电机励磁回路或高压电动机转子电阻回路上的工作。 五、非当值值班人员用绝缘棒和电压互感器定相或用钳形电流表测量高压回路的电流。
六、更换生产区域及生产相关区域照明灯泡的工作。
七、在变电站、电缆夹层、电缆隧道、电缆沟、配电室、控制室、蓄电池室等区域内进行动土、植(拔)草、粉刷墙壁、屋顶修缮、搭脚手架等工作,无须将高压设备停电或做安全措施者。
八、计算机信息网络系统的工作,无须将高压设备停电者。 4.2.4 工作票可采用票面合一的方式(见附录5)。
4.2.5 各单位应编制需要填用工作票的具体工作任务清单,经单位主管生产的领导(总工程师)批准后,书面通知有关工作岗位。
4.2.6 继电保护、安全自动装置的工作,除填用工作票外,对重要设备,特别
是复杂的保护装置或有联跳回路的保护装置,还必须填用继电保护安全措施票(见附录6)。
各单位应编制填用继电保护安全措施票的工作任务清单,规定填票人、操作人、监护人、审批人的资格、权限,经主管生产的领导(总工程师)批准后,书面通知有关工作岗位。
4.2.7 布置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需要填用操作票时,必须执行操作票制度。 4.2.8 工作票的填写与签发。
4.2.8.1 工作票一般由工作票签发人填写,签发时应将工作票全部内容向工作负责人交代清楚。也可以工作负责人填写,填写后交工作票签发人审核,工作签发人对工作票的全部内容确认无误后签发,并仍应将工作票全部内容向工作负责人作详细交代。
4.2.8.2 工作票签发人不得兼任该项工作的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不得签发工作票。
4.2.8.3 纸质工作票应统一编号,按序号使用,每份工作票的编号应是唯一的,微机工作票管理系统必须具备自动过号功能。
4.2.8.4 纸质工作票应使用钢笔或签名笔填写,一式两份,应正确、清楚,不得任意涂改。如有个别错、漏字需要修改,应使用规范的符号,字迹应清楚。并在修改处加盖修改人章。设备名称、设备编号、压板(连接片)、插头、操作动词不准涂改。每张工作票的改字不得超过3个,否则应重新填票。
4.2.8.5 实施具体检修任务前,应分析、辨识工作任务全过程可能存在的危险点,并制定风险控制措施,填入工作票。
危险点分析由工作票签发人或者工作负责人组织,全体工作班成员参加。危险点分析应从防止人身伤害、设备损坏、环境污染等方面考虑,涵盖工作任务的全过程。 4.2.8.6 用计算机生成或打印的工作票应使用统一的票面格式,由工作票签发人审核无误,手工或电子签名后方可执行。
两份工作票中的一份应保存在工作地点,由工作负责人收执;另一份由工作许可人收执,按值移交。工作许可人应将工作票的编号、工作任务、工作负责人、许可开工时间记录值班记录簿及工作票登记簿中。
4.2.8.7 工作票应由车间主任、副主任签发,或由车间主任提出,经单位主管生产的领导批准的车间专业工程师、技术员签发。必要时也可由车间主任提出,经单位有关部门考核、主管生产的领导批准的正、副班长签发。
4.2.8.8 合同期一年及以上承担发包单位检修、维护、施工、安装任务的承包单位的有关人员,符合本规程资格要求的,可以担任发包单位相关工作的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但发包单位必须对其进行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取得相应资格,并予以书面公布。
4.2.8.9 临时承担发包单位大小修、临故修任务的发电单位、电力检修单位的有关人员,符合本规程资格要求的,可以担任发包单位相关工作的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人员名单由承包单位提供,发包单位必须对其进行培训,经考试合格者取得相应资格,并予以书面公布。但工作票签发时,必须实行¡°双签发¡±制度,承包单位工作票签发人签发后,发包单位的工作签发人必须再次审核、签发。 4.2.9 工作票的使用。
4.2.9.1 一个工作负责人只能发给一张工作票。 4.2.9.2 可以填用一张工作票的工作项目:
一、工作票上所列的工作地点,以一个电气连接部分为限。如果检修设备属于同一电压、位于同一楼层、同时停送电,且不会触及带电导体时,则允许在几个电气连接部分共用一张工作票。开工前工作票内的全部安全措施必须一次做完。 二、在几个电气连接部分上依次进行不停电的同一类型的工作,可以填用一张工作票。
三、若一个电气连接部分或一个配电装置全部停电,则所有不同地点的工作,可以填用一张工作票,但要详细填明主要工作内容。几个班同时进行工作时,工作票可发给一个总的负责人,在工作班成员栏内只填明各班的负责人,不必填写全部工作人员名单。
若至预定时间,一部分工作尚未完成,仍须继续工作而不妨碍送电者,在送电前,应按照送电后现场设备带电情况,办理新的工作票,布置好安全措施后,方可继续工作。
4.2.9.3 事故抢修工作(指生产主、辅设备等发生故障被迫紧急停止运行,需
要立即恢复的抢修和排除故障的工作)可不填用工作票,但必须经值长同意,在做好安全措施的情况下方可进行工作。
预计抢修工作时间超过4h,应填用工作票;夜间如找不到工作票签发人,可先开工,第二天白班上班时抢修工作仍需继续进行的,应履行工作票手续。 对上述可以不填用工作票的事故抢修工作,必须明确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按本规程要求做好安全措施,办理工作许可和工作终结手续。工作许可人应将工作负责人姓名、采取的安全措施、工作开始时间、工作结束时间以及处理情况记入值班记录簿。
4.2.9.4 需要变更工作班成员时,须经工作负责人同意。需要变更工作负责人时,原工作票签发人应将变更情况通知工作许可人,在工作票¡°工作负责人变更¡±栏内填写离去和变更后新的工作负责人姓名、变更日期及时间,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许可人签名。
4.2.9.5 工作结束前如遇下列情况,应重新签发工作票,并重新履行工作许可手续:
一、部分检修的设备将投入运行时。
二、值班人员发现检修人员严重违反安全工作规程或工作票内所填写的安全措施,制止检修人员工作并将工作票收回时。
三、必须改变检修与运行设备的隔离方式或改变工作条件时。
4.2.9.6 第一种工作票应在工作前一日交给运行值班人员。可直接送达或通过网络传送。当日消除缺陷的工作票应在开工前1h交给运行值班人员。 第二种工作票可在进行工作的当天预先交给运行值班人员。 4.2.9.7 工作票有破损不能继续使用时,应补填新的工作票。
4.2.9.8 建筑工、油漆工等非电气人员进行工作时,工作票发给监护人,但所有安全措施必须事先向全体工作人员交代清楚。 4.2.10 工作票的有效期与延期。
4.2.10.1 第一、第二种工作票的有效时间,以批准的检修期为限。 4.2.10.2 工作任务不能按批准时间完成时,工作负责人一应在批准结束时间前2h向工作许可人申明理由,办理延长手续。
两天及以上的工作应在批准期限前一天办理延长手续。
4.2.10.3 延期手续只能办理一次。如需再延期,应重新签发工作票,并注明原因。
4.2.11 工作票所列人员的基本条件。 4.2.11.1 工作票签发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熟悉设备系统及设备性能。
二、熟悉本规程、检修制度及运行规程的有关部分。 三、掌握人员安全技术条件。 四、了解检修工艺。 五、经专门考试合格。
4.2.11.2 工作许可人应由运行值班负责人(单元制的正、副单元长、机组长,非单元制的运行班长、副班长)担任,有能力正确执行、检查安全措施的独立值班人员亦可担任。但只能担任本岗位管辖范围内的设备、系统检修的工作许可人,并经专门考试合格。
4.2.11.3 工作负责人应由在业务技术和组织能力上均能胜任工作任务,并能保证工作安全和质量的人员担任。实习人员不能担任工作负责人,工作负责人必须必须下列条件:
一、熟悉本规程的有关部分。
二、掌握检修设备情况(如结构、性能等)和检修设备有关的系统。 三、掌握安全施工方法、检修工艺和质量标准。 四、经专门考试合格。
4.2.12 工作票所列人员的安全职责。 4.2.12.1工作票签发人的安全职责: 一、确认工作是否必要和可能。
二、确认工作票上所填写的安全措施、注意事项是否正确和完善。
三、确认所派工作负责人和工作班成员是否适当和足够,精神状态是否良好,能否胜任所承担工作。
四、经常到现场检查工作是否安全地进行。
4.2.12.2工作负责人(监护人)的安全职责: 一、正确安全地组织工作,对工作人员给予必要指导。
二、工作前对工作班成员交代工作任务及本工作的危险点、安全措施和注意事项,督促所有工作班成员在工作票相应栏内确认签名;结合实际对工作班成员进行安全思想教育。
三、督促、监护工作班成员遵守本规程。
四、检查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注意事项是否正确完备,会同工作许可人检查所有安全措施的执行情况,是否达到全过程安全检修工作条件,是否符合现场实际。 五、确认工作班成员精神状态是否良好,工作班成员变更是否合适。 4.2.12.3 工作许可人的安全职责:
一、审查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注意事项是否正确完备,是否符合现场条件;对工作票所列内容即使发生很小疑问,也必须向工作票签发人询问清楚,必要时应要求其做详细补充。
二、工作现场布置的安全措施是否完善,必要时予以补充。
三、检查检修设备与运行设备是否已隔断,停电设备有无突然来电的危险。 四、会同工作负责人到现场共同确认工作票所有安全措施已正确执行,具体指明检修设备系统的实际隔离措施,向工作负责人现场证明设备系统已确无电压。 五、根据批准权限,批准工作结束时间和工作延期时间。 4.2.12.4 值班负责人的安全职责: 一、接受工作票。 二、审查工作的必要性。
三、审查工作票所列工作负责人、工作票签发人是否具备资格。
四、审查工作任务内容是否填写详细、清楚,设备名称和设备编号是否正确,工作地点是否明确。
五、审查计划工作时间是否超过批准的检修时间。 六、审查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注意事项是否正确完备。 4.2.12.5值长的安全职责: 一、审查工作的必要性。
二、审查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注意事项是否正确完备 三、根据批准权限,批准工作结束时间和工作延期时间。 4.2.12.6 工作班成员的安全职责:
一、工作开工前,熟悉工作任务及工作的危险点、安全措施和注意事项,学习后在工作票相应栏内确认签名。
二、执行本规程有关要求和现场安全措施。
三、互相关心工作安全,监督工作班其他成员遵守本规程、执行现场安全措施。 4.2.13 在禁止明火区等防火重点部位的动火作业,除必须办理工作票外,还应办理动火工作票。
4.3 工作许可制度
4.3.1 工作许可人在完成现场的安全措施后,还应完成下列许可工作,工作班方可开始工作:
一、会同工作负责人到现场再次检查所做的安全措施,对具体的设备指明实际的隔离措施,验明检修设备确无电压。
二、对工作负责人指明带电设备的位置和注意事项。 三、与工作负责人在工作票上分别确认、签名。
4.3.2 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安全措施,值班人员不得变更有关检修设备的运行、接线方式。若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时应先停止工作,并取得双方同意。必要时重新布置安全措施、重新办理工作票。
4.3.3 工作人员不得擅自扩大工作内容。确需扩大工作任务时,若新增工作任务的检修期限在工作票批准限内,且不需要变更或增加安全措施的,应经工作票签发人同意,由工作负责人通过工作许可人许可,按照要求在工作票上增填工作地点和工作内容后,方可扩大工作内容。
新增工作任务的检修期限超出工作票批准期限或需要变更、增加安全措施者,必须签发新的工作票。并履行工作许可手续。
4.4 工作监护制度
4.4.1 完成工作许可手续后,工作负责人(监护人)应向工作班人员交代工作
内容、成员分工、现场安全措施、带电部位和其他注意事项。进行危险点告知,并履行确认手续,工作班方可开工。
工作负责人(监护人)必须始终在工作现场,对工作班成员的安全认真监护,及时纠正不安全行为。
4.4.2 所有工作人员(包括工作负责人),不许单独留在高压室内和室外变电站高压设备区内。
若工作需要(如测量极性、回路导通试验等),且现场设备具体情况允许时,可以准许工作班中有实际经验的一人或几人同时在它室进行工作,但工作负责人应在事前对其详细交代有关安全注意事项。
4.4.3 工作负责人(监护人)在全部停电时,可以参加工作班工作。在部分停电时,只有在安全措施可靠,人员集中在一个工作地点,不致误碰导电部分的情况下,方可参加工作。
工作票签发人或工作负责人,应根据现场的安全条件、施工范围、工作需要等具体情况,增设专人监护和批准被监护的人数。
专责监护人不得兼做其他工作。专责监护人临时离开时,应通知被监护人员停止工作或离开工作现场,待专责监护人回来后方可恢复工作。若专责监护人必须长时间离开工作现场时,应由工作负责人变更专责监护人,履行变更手续,并告知全体被监护人员。
4.4.4 工作期间,工作负责人若因故必须离开工作地点时,应指定能胜任的人员临时代替,离开前应将工作现场交代清楚,并告知工作班成员。原工作负责人返回工作地点时,也应履行同样的交接手续。
若工作负责人需要长时间离开现场,应由原工作票签发人变更新工作负责人,履行变更手续,两个工作负责人应做好必要的交接。
4.5 工作间断、转移和终结制度 4.5.1 工作间断时,工作班人员应从工作现场撤出,所有安全措 施保持不动,工作票仍由工作负责人执存。间断后继续工作,无需通过工作许可人。每日收工,应清扫工作地点。次日复工时,工作负责人必须重新检查安全措施是否符合工作票
的要求后,方可工作。若无工作负责人或监护人带领,工作人员不得进入工作地点。 4.5.2 在未办理工作票终结手续以前,运行值班人员不准将检修设备合闸送电。
在工作间断期间,若有紧急需要,值班员可在工作票未交回的情况下合闸送电,但应先将工作班全班人员已经离开工作地点的确切根据通知工作负责人或电气部门负责人,在得到他们可以送电的答复后方可执行,并应采取下列措施:
一、拆除临时遮栏、接地线和标志牌,恢复常设遮栏,设置“止步 高压危险”的标志牌。
二、必须在所有通路派专人守候,以便告诉工作班人员“设备已经合闸送电,不得继续工作”,守候人员在工作票未交回以前,不得离开守候地点。 4.5.3 检修工作结束前,设备若需送电试运,应遵守下列一般规定: 一、应履行设备试运申请手续,工作负责人提出试运理由及要求。 二、全体工作人员撤离工作地点。
三、将该系统的所有工作票收回,拆除临时遮栏、接地线、标志牌和检修自理的安全措施,恢复常设遮栏。
四、工作负责人和运行值班人员应进行全面检查,确认符合送电条件后,由运行值班人员进行送电试运。
五、试运后尚需继续工作时,应重新布置安全措施,并履行工作许可手续。 六、如试运后需要改变原工作票安全措施范围时,应重新签发新的工作票。 4.5.4 在同一电气连接部分用同一工作票依次在几个工作地点转移工作时,全部安全措施由运行值班人员在开工前一次做完,不需再办理转移手续,但工作负责人在转移工作地点时,应向工作人员交代带电范围、安全措施和注意事项。 4.5.5 全部工作完毕后,工作班应清扫、整理现场。工作负责人应事先检查,待全体工作人员撤离工作地点后,再向运行值班人员交代所修项目、发现及解决的问题、试验结果、遗留问题和能否投运等,并与运行值班人员共同检查设备状况,有无遗留物件,是否清洁等,然后在工作票上填明工作终结时间,经双方签名后,工作票方告终结。
4.5.6只有在同一停电系统的所有工作票结束,拆除所有接地线、临时遮栏和
标志牌,恢复常设遮栏,并得到值班调度员或值班负责人的许可命令后,方可合闸送电。
4.5.7 已结束的工作票,保存期应为六个月。
4.6操作票制度
4²6²2 下列项目必须填入操作票内: (问答题)
一、应拉合的断路器(开关)、隔离开关(刀闸)、接地开关(接地刀闸)。
二、检查拉合后的断路器(开关)、隔离开关(刀闸)、接地开关(接地刀闸)的位置。 三、验电,装拆接地线。
四、安装或拆除控制回路或电压互感器回路的熔断器。 五、切换保护回路和安全自动装置。 六、检验是否确无电压等。
七、进行倒负荷或解、并列操作前后,检查相关断路器(开关)、隔离开关(刀闸)的位置及负荷分配情况。
八、进行停送电操作时,在拉合隔离开关(刀闸),手车式开关拉出、推入前,检查断路器(开关)确在分闸位置。
九、设备检修后合闸送电前检查送电范围内的接地线已拆除、接地开关(接地刀闸)已拉开。 4²6²3 为了同一操作目的,根据调度指令进行中间有间断的操作,应分别填写操作票。如果填用一份操作票,每接一次操作指令,应在操作票上用红线标示出应操作范围,不得将未下达操作指令的操作内容一次模拟完毕。 4²6²6 操作监护等级。(简答题)
4²6²6²1双监护操作:110kV及以上母线和220kV及以上变压器停、送电操作任务。 4²6²6²2 单监护操作:双监护操作以外的所有填用操作票的操作任务。
4²6²6²3 无监护操作:不需填用操作票的操作任务,可以迸行单人操作,但操作人必须具备相应的能力。
4²6²7²1 双监护操作任务:第一监护人应为主值班员及以上岗位人员,第二监护人应为值班负责人或熟悉电气系统、运行方式的电气运行管理人员。
4²6²8²4 操作票应由操作人填写,监护人和值班负责人、值长对操作票的操作危险点、安全措施和注意事项及操作项目分别进行审核并签名。
4²6²9 监护人为值班负责人以及操作预告由值长发布的操作票,必须经值长审批。
4²6²10 操作预告由值长发布,值班负责人接受,或由值班负责人发布,操作人、监护人接受。发令人发布操作预告语前必须冠以“操作预告”。受令人应将操作预告记入值班记录,并向发令人复诵一遍,复诵时必须冠以\"重复预告\",得到发令人同意后生效。
4²6²13 在进行操作任务的实际操作前,应先在模拟图板上进行核对性模拟预演,无误后,再进行设备操作。
4²6²14 实际操作中一份操作票应由一组人员操作,监护人手中只能持一份操作票。操作人和监护人面向被操作设备的名称编号牌,由监护人按照操作票的顺序逐项高声唱票。操作人应注视设备名称编号,按所唱内容独立地、并用手指点这一步操作应动部件后,高声复诵。监护人确认操作人复诵无误后,发出\"对、执行\"的操作指令,操作人方可操作。监护人在操作人完成操作并确认无误后,在该操作步骤\"己执行\"栏打“√”。机组并列、解列、机炉启停、重要辅机设备启停等操作均应在\"操作时间\"栏内详细记录操作时间。
4²6²15操作过程中应按照操作危险点、安全措施和注意事项的顺序执行。严禁操作项目与检查项一并打“√”,严禁并项、倒项、越项、添项操作。
4²6²17 操作中途不得换人,操作人、监护人不得做与操作无关的事情。严禁监护人未下令,
操作人就开始操作。
4²6²18 监护人应自始至终认真监护,不得离开操作现场或进行其他工作。严禁监护人动手操作。
4²6²19检查电气设备操作后的位置时,应以设备实际位置为准,无法看到实际位置时,可通过设备机械位置指示、电气指示、仪表及各种遥测、遥信信号的变化,且至少应有两个及以上指示已同时发生对应变化,方可确认该设备已操作到位。
4²6²21操作过程中发现操作票有问题,该操作票不得继续使用,并在已操作完顶目的最后一项盖\"已执行\"章,在备注栏注明“本操作票有错误,自xx项起不执行”;对多张操作票,应在次页起每张操作票的操作任务栏盖\"作废\"章,然后重新填写操作票再继续操作。
5 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
5.1 在电气设备上工作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 5.1.1 停电。 5.1.2 验电。
5.1.3 装设接地线或合上接地开关(接地刀闸)。 5.1.4 设置标志牌和装设遮栏。
上述措施由运行值班人员或有权执行操作的人员执行。 5.2 停 电
5.2.1 工作地点必须停电的设备如下: 一、检修的设备。
二、与工作人员在进行工作中正常活动范围的距离小于表2规定的设备。 三、在35kV及以下的设备上进行工作,上述安全距离虽大于表2规定,但小于表1的规定,同时又无安全遮栏措施的设备。
四、带电部分在工作人员后面、两侧或上下,且无可靠安全措施的设备。 表2 工作人员工作中正常活动范围与带电设备的安全距离
电压等级(kV) 10及以下(13.8) 20~35 60~110 220 330 500
安全距离(m) 0.35 0.60 1.50 3.00 4.00 5.00 5.2.2 将检修设备停电,必须把各方面的电源完全断开(任何运用中的星形接线设备的中性点,必须视为带电设备)。禁止在只经断路器(开关)断开电源的设备上工作。必须拉开隔离开关(刀闸),移动式断路器(开关)应拉至检修位置,使各方面至少有一个明显的断开点。与停电设备有关的变压器和电压互感器,必须将设备各侧断开,防止向停电检修设备反送电。
5.2.3 断开断路器(开关)和隔离开关(刀闸)的操作能源。隔离开关(刀闸)操作机构必须可靠闭锁(锁住)。
5.3 验 电
5.3.1 验电时,必须用电压等级合适而且合格的验电器,在检修设备进出线各侧各相分别验电。验电前,应先在有电设备上进行试验,确证验电器良好。如果在木杆、木梯或木架构上验电,不接地线不能指示者,可在验电器上接地线,但必须经运行值班负责人许可。
5.3.2 高压验电必须戴绝缘手套。验电器的伸缩式绝缘棒长度必须拉足,验电时手应握在手柄处不得超过护环,人体与验电设备保持安全距离。雨雪天气时不得进行室外直接验电。
5.3.3 对无法进行直接验电的设备,可以进行间接验电。即检查隔离开关(刀闸)的机械指示位置、电气指示、仪表及带电指示装置指示的变化进行综合判断。
5.3.4 表示设备断开、允许进入间隔的信号和经常接入的电压表等,如果指示有电,则禁止在该设备上工作。
5.4 装设接地线
5.4.1 当验明设备确已无电压后,应立即将检修设备接地并三相短路。电缆及电容器接地前应逐相充分放电,星形接地电容器的中性点应接地,串联电容器及整组电容器脱离的电容器应逐个放电,装在绝缘支架上的电容器外壳亦应放电。 5.4.2 对于可能送电至停电设备的各方面或停电设备可能产生感应电压的,均应装设接地线或合上接地开关(接地刀闸),所装接地线与带电部分应考虑接地线摆动时仍符合安全距离的规定。
5.4.3 检修母线时,应根据母线的长短和有无感应电压等实际情况确定地线或接地开关(接地刀闸)数量。检修长度在10m及以下的母线,可以只装设一组接地线或合一组接地开关(接地刀闸)。在门型架构的线路侧进行停电检修,如工作地点与所装接地线(接地开关)的距离小于10m,工作地点虽在接地线外侧,也可不另装接地线或合接地开关(接地刀闸)。
5.4.4 检修部分若分为几个在电气上不相连接的部分,如分段母线以隔离开关(刀闸)或断路器(开关)隔开分成几段,则各段应分别验电接地短路。接地线(接地开关)与检修部分之间不得连有断路器(开关)或熔断器(保险)。降压变电站全部停电时,应将各个可能来电侧的部分接地短路,其余部分不必每段都装设接地线或接地开关(接地刀闸)。
5.4.5 在室内配电装置上,接地线应装在该装置导电部分的规定地点,这些部位的油漆应刮去,并设置接地端标志。所有配电装置的适当地点,均应设有接地网的接头。接地电阻必须合格。
5.4.6 装、拆接地线或拉、合接地开关(接地刀闸)必须由两人进行。
5.4.7 装设接地线必须先接接地端,后接导体端,且必须接触良好。拆接地线的顺序与此相反。装、拆接地线均应使用绝缘棒和戴绝缘手套。拉合接地开关(接地刀闸)后,必须对实际位置进行确认。
5.4.8 接地线应用多股软裸铜线,其截面应符合短路电流的要求,但不得小于25 mm2。接地线在每次装设以前应经过详细检查。无断股、绞线松股、夹具断裂松动、护套破损等缺陷,损坏的接地线应及时修理或更换。禁止使用不符合规定的导线作接地或短路之用。
接地线必须使用专用的线夹固定在导体上,严禁用缠绕的方法进行接地或短路。
5.4.9 高压回路上的工作〔如测量母线和电缆的绝缘电阻,检查断路器(开关)触头是否同时接触〕,需要拆除全部或部分接地线后方能进行工作者,如: 一、拆除一相接地线。 二、拆除接地线,保留短路线。
三、将接地线全部拆除或拉开接地开关(接地刀闸)。
上述工作必须征得运行值班人员的许可(根据调度员命令装设的接地线或合上的接地开关(接地刀闸),必须征得值班调度员的许可),方可进行。工作完毕后应立即恢复。
5.4.10每组接地线均应编号,并存放在固定地点。存放位置亦应编号,接地线号码与存放位置号码必须一致。
5.4.11 装、拆接地线或拉、合接地开关(接地刀闸),应做好记录,交接班时应交代清楚。
5.5 设置标志牌和装设遮栏
5.5.1 在一经合闸即可送电到工作地点的断路器(开关)和隔离开关(刀闸)的操作把手上,均应设置“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标志牌。
如果线路上有人工作,应在线路断路器(开关)和隔离开关(刀闸)操作把手上设置“禁止合闸 线路有人工作”标志牌,标志牌的设置和拆除应按调度员的命令执行。
5.5.2 部分停电的工作,安全距离小于表1规定距离以内的未停电设备应装设临时遮栏。临时遮栏与带电部分的距离,不得小于表2的规定数值。临时遮栏可用干燥木材、橡胶或其他坚韧绝缘材料制成,装设应牢固,并设置“止步 高压危险”标志牌。
35kV及以下设备的临时遮栏,如因工作特殊需要,可用绝缘隔板与带电部分直接接触。但此种隔板必须具有高度的绝缘性能,并符合附录8的要求。 5.5.3 在室内高压设备上工作,应在工作地点两旁间隔和对面间隔的遮栏上和禁止通行的过道上设置¡°止步 高压危险¡±标志牌,并在相邻带电间隔屏前后设置运行标志。
5.5.4高压开关柜内手车断路器拉出后,隔离带电部位的挡板封闭后禁止开启。对封闭挡板进行活动试验需要开启时,工作人员与带电部位的距离不得小于表2的规定。
5.5.5 在室外地面高压设备上工作,应在工作地点四周装设围栏,围栏上设置适当数量的“止步 高压危险”标志牌,标志牌必须朝向围栏里面。 5.5.6 在工作地点设置“在此工作”的标志牌。
5.5.7 在室外架构上工作,应在工作地点邻近带电部分的横梁上,设置“止步 高压危险”的标志牌。此项标志牌在运行值班人员的监护下,由工作人员设置。在工作人员上下用的铁架和梯子上应设置“从此上下”标志牌。在邻近其他可能误登的带电架构上,应设置“禁止攀登 高压危险”标志牌。
5.5.8 严禁工作人员在工作中移动或拆除遮栏、接地线 和标志牌。 5.5.9 装设的临时遮栏、设置的标志牌应牢固。
6 线路作业时发电厂的安全措施
6.1线路的停送电均应按照值班调度员或有关单位书面指定人员的命令执行。严禁约时停、送电。停电时,必须先将该线路可能来电的所有断路器(开关)、线路隔离开关(刀闸)、母线隔离开关(刀闸)全部拉开,手车断路器应拉至检修位置,验明确无电压后,在所有线路上可能来电的各端装设接地线或合上接地刀闸,线路隔离开关(刀闸)操作把手上设置\"禁止合闸 线路有人 工作\"标志牌。
6.2电网调度线路作业时, 运行值班负责人应将调度提供的线路停电检修工作内容及发电厂内安全措施的执行和拆除情况记入值班日志。
6.3单位内部调度线路作业时,运行值班负责人必须将停电检修的工作班组数目、工作负责人姓名、工作地点和工作任务记入值班日志.。
工作结束时,运行值班负责人应得到工作负责人的竣工报告, 确认所有工作组
均已竣工,接地线已拆除,工作人员已全部撤离线路,并与值班日志核对无误后,方可下令拆除发电单位内的安全措施,向线路送电。
6.4当用户管辖的线路要求停电时,必须得到用户工作负责用户工作负责人的书面申请方可停电,并做好安全措施。 恢复送电,必须接到原申请人的通知后方可进行。
7 发电机、高压电动机的检修与维护 7.1 检修发电机、高压电动机应填用第一种工作票。
7.2 发电单位机组停电检修,只需第一天办理开工手续,以后每天开工时,应由工作负责人检查现场,核对安全措施。检修期间,工作票始终由工作负责人保存。工作全部结束,再办理工作票终结手续。
在同一机组、同一电压等级的几个电动机上依次工作时,可填用一张工作票。 7.6 在转动着的电机上调整、清扫电刷及滑环时,应由有经验的人员担任,并遵守下列一般规定:
一、注意防止衣服、擦拭材料及随身物件被设备挂住,扣紧袖口,发辫应放在帽内,禁止戴手套,做好防滑等措施。
二、工作时站在绝缘垫上(该绝缘垫为常设固定型绝缘垫),不得同时接触两极或同时接触一极与接地部分。不能两人同时进行工作,必须一人工作一人监护。 三、应戴耳罩或耳塞,吹清碳粉时,应戴防护眼镜和口罩。 四、应填用第二种工作票,运行值班人员应采取保证安全措施。 7.7 检修高压电动机和启动装置时,应做好下列一般安全措施:
一、断开电源断路器(开关)、隔离开关(刀闸),手车断路器应从成套配电装置内拉出至检修位置,并确认隔离挡板已封闭,断开操作能源,经验明确无电压后装设接地线或合上接地开关(接地刀闸),或在在隔离开关(刀闸)间装绝缘隔板,电动机有独立供电的变频器或有其他软启动装置时,还应断开变频器和启动装置的操作电源。
二、在断路器(开关)、隔离开关(刀闸)操作把手(或按钮)上设置“禁止合闸 有人工作”标志牌。
三、拆开后的电缆头须三相可靠短路接地。
四、做好防止被其带动的机械 (水泵、空气压缩机、引风机等) 引起电动机转动的措施,并在阀门上设置¡°禁止合闸 有人工作¡±标志牌。
五、断开电动机加热装置电源,带慢传装置或内润滑油系统的还应断开慢传装置和油泵电机的电源。
7.13 禁止在转动着的高压电动机及其附属装置回路上进行工作。 7.14 电动机的引出线和电缆头以及外露的转动部分均应装设牢固可靠的护罩。
7.15 电动机及启动装置的外壳均应接地。禁止在运转中的电动机的接线上进行工作。
7.16 工作尚未全部终结,而需送电试验电动机或启动装置时,应收回全部工作票并通知相关检修人员后,方可送电。
7.17 对电机进行干燥作业时,应有防火措施。
8 变压器、断路器的检修与维护
8.1 充氢的变压器未经充分排氢,严禁人员入内。
8.2 在变压器油箱内工作,应保持通风,使用便携式防爆照明灯具(安全电压),并设专人监护。
8.3 在运行中的变压器气体继电器上取气或取变压器油样,必须一人操作一人监护。操作人员与带电体的安全距离应符合本规程5.2.1条的规定。
8.4 大型油浸式变压器在放油及滤油过程中,储油和油处理现场应配备足够可靠的消防器材,制定明确的消防责任制;场地应平整、清洁,远离电缆沟,10m范围内不得有火种及易燃易爆物品。
放油、滤油、注油前,应检查管道、阀门、滤油机、储油设备等无渗漏,储油设备应可靠接地。
8.5 变压器吊芯或吊罩工作,应有专人指挥,制定专项安全、技术、组织措施,审批后执行。
吊芯或吊罩应起落平稳。吊芯检查时,不得将芯子叠放在油箱上,应放在大
油盘内或干净的支垫物上。松下起吊绳索前,不得在芯子上进行任何作业。采用吊罩方式检查变压器芯子时,在未移开外罩或未做可靠支撑前,不得在芯子上进行任何作业。
8.6 焊接变压器附件,应放尽残油,运至平白无故地点,严格按照注油容器焊接工作要求进行。
8.7 焊接变压器引线,应采取绝热和隔离措施,并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 8.8 对充油变压器的微小渗漏进行补焊,除执行动火工作票制度外,还应遵守下列一般规定:
一、变压器顶部应有开启的孔洞。 二、焊接部位必须在油面以下。 三、应采用断续的电焊,严禁火焊。 四、焊点周围的油污应清理干净。
五、应采取可靠的防火措施,备足消防器材,工作前向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8.9调整、检修断路器(开关)设备及传动装置,必须采取可靠措施防止开关意外脱扣,作业人员应避开可动部分的动作空间.。
液压、气动及弹簧操作机构,严禁在有压力或弹簧储能的状态下进行拆、装或检修工作。
放松或拉紧断路器(开关)的返回弹簧及自动释放机构弹簧,应使用 专用工具,不得快速释放。
8.10操作分合断路器(开关),应事先通知附近作业人员,特别是高 处作业人员。8.11凡可慢分慢合的断路器,初次动作时不得快分快合。空气断路器(开关)初次试动作,应从低气压做起。工作人员与被试断路器应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或采取防护措施。
8.12调整断路器(开关) 、隔离开关(刀闸)及安装引线时,严禁攀登套管绝缘子,爬梯禁止搭在绝缘子上。
8.13断路器(开关)、隔离开关检修时,在隔离刀刃及动触头横梁范 围内不得有人作业。必要时应在隔离开关(刀闸)可靠闭锁后方可进行作业。
9 SF6电气设备的检修与维护
9.1 装有 SF6 设备的配电装置室,必须装设强力通风装置。抽风口必须设置在室内底部,排风通道不能与电缆沟共用,排风口不得直接朝向可能有人的场所或通道。9.2 SF6 配电装置室的排风机启停开关应设置在门外,SF6 配电装置室的门外及 SF6 配电室下方电缆沟的入口处必须设置\"注意通风\"的指令标志及\"安全须知\"文字标志牌。
9.3在室内,设备充装 SF6 气体时,周围环境相对湿度应≤80%,同时必须保持通风系统在运行状态,并避免SF6 气体漏泄到工作区。工作区空气中SF6 气体含量不得超过 1000ppm。
户外备充装 SF6 气体时,工作人员应上风方向操作。
9.4 SF6 \"SF6 新气应完全符合标准。新气到货后应按有关规定进行验收,复核,检验合格后方准使用。SF6 新气标准见附录9.
在气瓶内存放半年以上的 SF6 气体,使用前应先检验其水份和空气含量,符合标准后方准使用。
9.5 SF6 电气设备投运前,应先检验设备气室内SF6 气体水份和空气含量。
设备运行后每三个月检查一次 SF6 气体含水量,直至 稳定后,方可每年检测一次含水量.SF6 气体有明显 变化时,应请上级复核.
9.6主控制室与 SF6 配电装置室间要采取气密性隔离措施. SF6 配电装置室与其下方电缆沟相通的孔洞必须进行封堵。
9.7在 SF6 配电装置室低位区,应安装能报警的氧量仪和 SF6 气体泄漏警报仪.在 SF6 配电装置室的门外和室内通道均应装设警报仪显示器,有关仪器应定期试验,保证完好.
9.8 工作人员进入 SF6 配电装置室,必须先通风 15min,并用检漏仪测量 SF6 气体含量。巡视和检修工作中必须保持通风,尽量避免一人进入 SF6 配电装置室进行巡视, 禁止独自进入从事检修工作。工作人员不准在 SF6 设备防爆膜附近长时间逗留。
若在巡视中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报告,查明原因,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
9.9 进入 SF6 配电装置低位区或电缆沟进行工 第 253 条 进入 SF6 配电装置低位区或电缆沟进行工作前,除进行必要的通风外,还必须检测含氧量(不低于 19.5%)和 SF6 气体含量,合格后方准进行.
9.10设备解体检修前,必须对 SF6 气体进行检验,根据有毒 验,根据有毒气体的含量,采取安全防护措施.检修人员需着防护服并根据需要配戴防毒面具.打开设备封盖后,检修人员应暂离现场 30min.取出吸附剂和清除粉尘时,检修人员应戴防毒面具和防护手套.
9.11 设备内的 SF6 气体不得向大气排放,应采用净化装置回 用净化装置回收,经处理合格后方准使用.
设备抽真空后,用高纯氮气冲洗 3 次[压力为 9.8³10 Pa(1个大气压)] .将清出的吸附剂,金属粉末等废物放入 浸泡 12 小时后用塑料布包后深埋,深度应大于 0.8m,地点选在野外边远地区,下水处.
9.12从 SF6 气体钢瓶引出气体时,必须使用减压阀降压.当瓶内压力降至 9.8³10 Pa(1 个大气压)时,即停止引出气体,并 时,即停止引出气体,并关紧气瓶阀门,戴上瓶帽, 关紧气瓶阀门,戴上瓶帽,防止气体泄漏. 防止气体泄漏.
9.13 SF6 设备发生紧急事故时,工作人员应迅速撤离现场,立即开启全部通风系统。发生设备防爆膜破裂事故时,应停电处理,并用汽油或丙酮擦拭干净. 9.14进行气体采样和处理一般渗漏时,要戴防毒面具并进行通风. 9.15 佩戴防毒面具或氧气呼吸器的工作人员应经专门培训 和体检合格.
9.16检修结束后,检修人员应立即洗澡,用过的工器具,防 护用具应立即清洗干净后保存.严禁穿戴防护用品随意走动.
9.17 SF6 气瓶应放置在阴凉干燥,通风良好, 敞开的专门场所,直立保存,并应远离热源和油污的 地方,防潮,防阳光爆晒,并不得有水份或油污粘在 阀门上.
搬运时,应轻装轻卸.
9.18未经检验的 SF6 新气气瓶和已检验合格的 气体气瓶应分别存放,不得混淆.
10 母线的检修与维护
10.1 检修母线,必须做好下列一般措施:
一、断开母线上所有隔离开关(刀闸)(有跌落式熔断器的应拉开熔断器),断开上述隔离开关(刀闸)的操作能源。
二、在母线上挂接地线或合上接地开关(接地刀闸)。当母线超过10m时,应适当增加接地线(接地开关)的组数。
三、在母线上所有隔离开关(刀闸)(跌落式熔断器)操作把手上设置“禁止合闸 有人工作”标志牌。
四、在工作区域应装设围栏,并向内设置“止步 高压危险”标志牌,向外设置“在此工作”标志牌。
10.2 10kV及以上升压站(配电室)进行扩建时,新架设的母线与带电母线靠近或平行时,新架设的母线应可靠接地,并保证安全距离,安全距离不够时应采取隔离措施。已就位的母线应接地或屏蔽接地。
10.3 拆除有张力的软导线时应徐徐释放,严禁突然释放。切割导线时,应将切割处的两侧绑紧固定。
10.4 母线安装挂线时,导线下方不得有人逗留或行走。紧线应缓慢,并随时检查导线是否有被挂住的地方,严禁跨越正在收紧的导线。
11 低压配电装置的检修与维护
11.1 在低压配电装置上的工作和低压电动机回路上的工作,应填用第二种工作票。 11.2 低压回路停电的一般安全措施:
一、将检修设备的各方面电源断开并取下熔断器(保险),或采取其他可靠的断开措施。
二、工作前必须验电。
三、在电源断路器(开关)或电源隔离开关(刀闸)操作把手上设置¡°禁止合闸 有人工作¡±标志牌。
四、根据需要采取其他安全措施。
11.3 停电更换熔断器(保险)后,恢复操作时,应戴绝缘手套和防护眼镜。
11.4 在带电的低压配电装置上工作时,应采取防止相间短路和单相接地的绝缘隔离措施。使用有绝缘柄的工具,工作时应站在干燥的绝缘物上进行,并戴手套和穿长袖衣工作,设专人监护。
11.5蓄电池安装维护作业,应做好下列一般安全措施:
一、进入蓄电池室应先开启抽风系统,必须保持通风,并检查水源是否正常,中和液是否齐备。严禁将明火或者可能产生火花的物品带入蓄电池室。
二、严禁将蓄电池两极短接,蓄电池极板应使用专用短路排连接并用螺栓压接紧固可靠;
三、在蓄电池室作业的人员,应穿戴防酸(碱)和防止铅中 路. 毒的防护用品(防护服,手套,鞋等) ,充电后不得穿容易引起静电的工装入内;
四、蓄电池接线时应使用绝缘工具并穿绝缘鞋或站在绝缘垫上.
11.6蓄电池核对性放电应使用专用放电仪, 并将裸露的放电电阻丝用围栏隔离.禁止人员用手触摸.
12 电力电缆
12.1 高压电力电缆停电工作应填用第一种工作票,不需停电的工作及低压电力电缆的工作应填用第二种工作票。工作前必须详细核对设备名称、编号和电缆标志牌是否与工作票所列一致,并检查安全措施正确可靠后,方可开始工作。
12.2 挖掘电缆工作,地下管线较为复杂的,应执行会签单制度(或履行会签确认手续),由相关专业人员现场确认并交代注意事项,必要时应有相关专业人员现场监护。挖掘瓣,工作负责人应向挖掘人员交代清楚安全注意事项。挖到电缆保护板后,应由有经验的人员在场指导,方可继续工作。
挖掘工作影响道路交通时,应联系道路设施管辖和交通管理部 门,做好防止交通事故的措施。
12.3 挖掘出的电缆或接头盒,如下面需要挖空时,必须将其悬吊保护,悬吊点间隔应为1.0~1.5m,并采取措施防止电缆损伤。悬吊接头盒应平放,不得使接头受到拉力。
挖掘出的电缆或接头盒处,应设安全警示标志
12.4 敷设电缆时,应有专人统一指挥,并遵守下列一般规定:
一、电缆盘架设应牢固平稳,电缆应从盘的上方缓慢引出,引出端头的铠装应绑紧。
二、电缆走动时,严禁用手搬动滑轮,以防压伤。
三、站在梯式电缆架上作业时,电缆架强度应足够,必要时采取加固措施,严禁攀登组合式电缆架或吊架。
四、电缆敷设人员禁止触碰运行电缆接头盒。电缆穿入带电的盘柜时,应设专人监护,严防电缆触及带电部位。电缆通过孔洞、管子或楼板时,两侧均匀设监护人,入口侧应防止电缆被卡或手被带入孔内,出口侧人员不得在正面接引。电缆弯曲半径应符合敷设要求,防止电缆损伤,拐弯处人员应站在电缆外侧。
五、临时打开的电缆井井盖、电缆沟盖板及隧道孔应设遮栏或标志,完工后立即恢复;电缆穿越过的孔洞应进行防火封堵。
12.5 直埋电缆必须设置路径标志,其标志应与实际路径相符,并清晰、牢固、间距适当。
12.6 移动电缆接头盒时应停电进行,如必须带电移动时,应先调查该电缆的历史记录,进行现场红外测温,确认电缆头无异常发热后,由有经验的电缆专业人员,在专人统一指挥下平正移动,防止绝缘损伤爆炸。移动人员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12.7 锯电缆以前,必须与电缆图纸核对是否相符,并确切证实电缆无电后,用带木柄的接地铁钎钉入电缆芯后,方可工作。扶木柄的人应戴绝缘手套,并穿绝缘靴或站在绝缘垫上。
12.8 电缆沟、隧道、夹层及电缆井内应无积水、油、灰、煤粉或杂物,电缆隧道、夹层及电缆井内还应有足够的照明。进入电缆沟、井、隧道前,应排除内部浊气,必要时应检测含氧量和易燃易爆气体及有毒气体含量是否合格,在沟、井、夹层、隧道内工作、应戴安全帽,并做好防火、防水等措施。电缆井内工作还应防止高空落物,井口应有专人看守。
12.9 水底电缆提起放在船上工作时,应使船体保持平衡。船上应具备足够的救生圈,工作人员应穿救生衣。
12.10 制作环氧树脂电缆头和调配环氧树脂工作过程中,应采取有效的防毒和防火
措施。
熬电缆胶工作应有专人看管。熬胶人员,应戴帆布手套及鞋盖。搅拌或掐取溶化的电缆胶或焊锡时,必须使用预先加热的金属棒或金属勺子,防止落入水分而发生爆溅烫伤。
12.11 制作电缆终端或对接头需要动火时,应做好防火措施,备好消防器材。阻燃电缆应有防止纤维吸入人体内及刺激皮肤的措施。
12.12 油区内电缆竖井、电缆隧道、电缆沟应采取分段防火隔离措施,电缆应采取阻燃电缆。电缆沟盖板间缝隙应密封。
12.13 在10kV跌落式熔断器(保险)与10kV电缆头之间,宜加装过渡连接装置,使工作时能与熔丝上桩头有电部分保持安全距离。在10kV跌落式熔断器(保险)上桩头有电的情况下,未采取安全措施前,不得在在跌落式熔断器(保险)下桩头新装、调换电缆尾线或吊装、搭接电缆终端头。如必须进行上述工作,则应采用专用绝缘罩隔离,在下桩头加装接地线,工作人员站在低位、伸手不得超过在跌落式熔断器(保险)下桩头,并设专人监护。 上述加绝缘罩的工作应使用绝缘工具。 雨天禁止在室外进行以上工作。
13 盘柜上的工作
13.1盘柜安装时应做好下列一般安全措施:
一、盘底加垫时不得将手伸入盘底,在狭窄处或单面盘并列安装时应防止靠盘时挤伤人员。
二、安装前应将柜内可移动物件固定或取下,柜门应关闭牢固。 三、应有防止盘柜倾倒的措施。
四、安装过程中应对预留孔洞及电缆管口进行临时防护。 五、安装完毕,建筑物的预留孔洞及电缆管口,应做好封堵。
13.2 在带电盘柜附近作业,带电系统必须设置明显的隔离措施,防止人员触电,并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在部分带电的盘柜上作业时,带电系统与非带电系统必须有明显可靠的隔离措施,确保非带电系统无串电的可能,并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13.3 在盘柜上补充钻孔必须停电,相邻的盘柜必须做好明显的隔离措施。钻孔时应防止铁屑散落到其他设备及端子上。对于邻近的因振动可引起误动的保护装置应申请临时退出运行。
13.4 电气用盘柜必须设置后盖,盘柜前、后均应标示名称。盘柜的接地应牢固可靠。装有电器的可开启的门,应以裸铜软线与接地金属构架可靠连接。
14 在继电保护,安全自动装置,仪表,计算机监控,通信等二次回路的检修与维护 14.1下列情况应填用第一种工作票:
一、在高压室遮栏内或与导电部分小于表1规定的安全距离,进行继电保护、安全自动装置和仪表及相关二次回路检验工作,需将高压设备停电的。
二、检验继电保护、仪表和安全自动装置、计算机监控系统,需将高压设备停电的。
14.2 下列情况应填用第二种工作票:
一、继电保护、安全自动装置和仪表及相关二次回路检验工作或在运行中政变定值的工作,无须将高压设备停电的。
二、对接于电流互感器或电压互感器二次绕组并装在通道上或配电盘上的继电保护、安全自动装置及其控制回路,及光纤、载波通道设备上的工作,无须将高压设备停电的。
三、在计算机监控系统进行电气设备的检修工作,无须将高压设备停电的。 上述工作至少由两人进行。
14.3 继电保护、安全自动装置工作,除填用工作票外,对一些重要设备,特别是复杂的保护装置或有联跳回路的保护装置,如母线保护、断路器失灵保护等可能造成主、辅设备跳闸的现场维护、校验工作,还必须填用继电保护安全措施票
上述工作至少由两人进行。
14.4 在保护室、电子间等有微机保护、安全自动装置、计算机监控系统运行的地点,不得在距离设备3m以内的范围内使用无线通信工具,如对讲机、移动电话
等。
14.5 继电保护人员在现场工作过程中,凡遇到异常情况(如直流系统接地等)或断路器(开关)跳闸时,不论与本身工作是否有关,均应立即停止工作,保持现状,待查明原因,确定与本工作无关时方可继续工作;若异常情况是本身工作所引起的,应保留现场并立即通知值班人员,以便及时处理。
14.6工作前应做好准备,了解工作地点一次及 二次设备运行情况和上次的检验记录,图纸是否符合 实际.
14.7现场工作开始前,应查对已做的安全措施是否符合要求,运行设备与检修设备是否明确分开,还应看清设备名称,严防走错位置.
14²8 检修人员现场工作如需拔插卡件时,应将设备停电,禁止带电拔插卡件,拔插卡件和其他工作时,还应做好防止静电损坏卡件芯片的措施。
现场工作使用的仪器仪表应按要求接地。
14.9在全部或部分带电的盘上进行工作时,应将检修设备与运行设备前后以明显的标志隔开(如盘 后用红布帘,盘前用\"在此工作\"标示牌等).
14.10 在保护盘上或附近进行打眼等振动较大的 工作时,应停电进行。应采取防止运行中设备掉闸的措施,必要时 经值班调度员或值班负责人同意,将保护暂时停用. 14.11 在继电保护屏间的通道上搬运或安放试验 设备时,要与运行设备保持一定距离,防止误碰运行 设备, 造成保护误动作. 清扫运行设备和二次回路时, 要防止振动,防止误碰,要使用绝缘工具.
14.12 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做传动试验或一次通电时,应通知运行值班人员和有关人员,并由工作负责人或其指派人员到现场监视,将试验相关的工作票押回后方可进行。
14.13 所有电流互感器和电压互感器的二次绕组应有永久性的、可靠的保护接地。
14.14 在带电的电流互感器二次回路上工作时,应做好下列一般安全措施:
一、严禁将电流互感器二次侧开路。
二、短接电流互感器二次绕组,必须使用短接片或短接线,短接应妥善可靠,严禁用导线缠绕。
三、严禁在电流互感器与短路端子之间的回路和导线上进行任何工作。 四、工作必须认真、谨慎,不得将回路的永久接地点断开,除永久接地点外严禁回路第二点接地。
五、工作时,必须有专人监护,使用绝缘工具,并穿绝缘靴或站在绝缘垫上。 14.15 在带电的电压互感器二次回路上工作时,应做好下列一般安全措施: 一、严格防止短路或接地。应使用绝缘工具,戴手套。必要时,工作前停用有关保护、安全自动装置。
二、接临时负荷,必须装有专用的隔离开关 (刀闸)和熔断器 (保险)或快速小开关。
三、工作时应有专人监护,严禁将回路永久接地点断开。
14.16 二次回路通电或耐压试验前,应通知运行人员和相关工作班成员,并派人到各现场看守,检查回路上确实无人工作后,方可加压。
电压互感器的二次回路通电试验时,为防止由二次侧向一次侧反充电,除应将二次回路可靠断开外,还应取下一次熔断器 (保险)或断开隔离开关(刀闸)。 14.17检验继电保护, 安全自动装置和仪表的工作人员,不准 对运行中的设备,信号系统,保护压板进行操作.如需对检修开 关拉合试验时,应取得运行值班负责人许可,并采取防止误操作 运行开关的措施后,在专人监护下进行.
14.18试验用刀闸,快速小开关必须完好,容量合适,防止总电源越级跳闸或熔丝熔断,禁止从运行设备上直接取试验电源.试验结线要经第二人复查后, 方可通电. 14²19 继电保护装置、安全自动装置及仪表二次回路变动时,严防寄生回路存在,没用的线应拆除,临时所垫纸片应取出,接好已拆下的线头。有变动的设备标识应立即修改正确。
14.20试验工作结束后,应按定值单核对定值无误,检查装置 内无异物,保护信号及装置状态正常,各相关连接片及切换开关位置恢复至工作许可的状态后,按继电保护安全措施票逐条恢复保护各项措施,措施恢复后严禁再进行保护校验及回路试验工作。
15 电气试验
15.1高压试验
15.1.1高压试验应填用电气第一种工作票.
在一个电气连接部分同时有检修和试验时,可填写一张工作票,但在试验前应得到检修工作负责人的许可.
同一电气连接部分,高压试验的工作票发出后,禁止再发出第二张工作票,之前已发出的检修工作票应收回.如试验过程中需要检修配合,应将配合工作内容和人员填写在高压试验工作票中.
如加压部分与检修部分之间的断开点,按试验电压有足够的安全距离,并在另一侧有接地短路线时,可在断开点的一侧进行试验,另一侧可继续工作.但此时在断开点应挂有\"止步,高压危险!\"的标示牌,并设专人监护.
15.1.2 高压试验工作不得少于两人. 试验负责人应由有经验的人员担任,开始试验前,试验负责人应对全体试验人员详细交待试验中的安全注意事项. 15.1.3因试验需要断开设备接头时,拆前应做好标记, 接后应进行检查.
15.1.4试验装置的金属外壳应可靠接地,高压引线应尽量缩短,必要时用绝缘物支持牢固.
试验装置的电源开关,应使用明显断开的双极刀闸. 试验装置的电源开关,应使用明显断开的双极刀闸.为了防 为了防止误合刀闸,可在刀刃上加绝缘罩. 试验 止误合刀闸,可在刀刃上加绝缘罩.
装置的低压回路中应有两个串联电源开关,并加装过 载自动掉闸装置. 15.1.5试验现场应装设遮栏或围栏, 向外悬挂 \"止 步,高压危险!\"的标示牌,并派人看守.被试设备 两端不在同一地点时,另一端还应派人看守.
被试设备各端不在同一地点时,每一端处均应设围栏,并派 人看守.
15.1.6加压前必须认真检查试验接线,表计倍率,量程,调压 器零位及仪表的初始状态,均正确无误,通知有关人员离开被试 设备,并取得试验负责人许可,方可加压.加压过程中应有人监 护并呼唱.
高压试验工作人员在全部加压过程中,应精力集中,不得与 他人闲谈,随时警戒异常现象发生,操作人应穿绝缘靴或站在绝缘垫上.
15.1.7变更接线或试验结束时,应首先断开试验电源,放电, 并将升压设备的高压部分短路接地.
15.1.8未装地线的大电容被试设备,应先行放电再做试验. 高 压直流试验时,每告一段落或试验结束时,应先用带放电电阻的 接地操作棒放电,然后再直接对地短路放电.
15.1.9试验结束时,试验人员应拆除自装的接地 短路线, 并对被试设备进行检查, 恢复到试验前的状态,经试验负责人复查后,清理现场.
15.1.10特殊的重要电气试验,应有详细的试验措施,并经单位主管生产的领导(总工程师)批准.
15.1.11升压站(变电站)发生系统接地故障时,禁止进行接地网接地电阻的测量. 15.1.12遇雷雨和六级以上大风时应停止室外设备高压试验.
15.2使用携带型仪器的测量工作
15.2.1 使用携带型仪器在高压回路上进行工作, 需要高压设备停电或做安全措施的,应填用第一种工作票,并至少由两人进行.
15.2.2除使用特殊仪器外,所有使用携带型仪器的测量工作, 的测量工作,均应在电流互感器和电压互感器的低压侧进行.
15.2.3电流表,电流互感器及其他测量仪表的接线和拆卸,需要断开高压回路者,应将15.2.4电压表,携带型电压互感器和其他高压测量仪器的接线和拆卸无需断开高压回路者,可以带电工作.但应使用耐高压的绝缘导线,导线长度应尽可能缩短,不准有接头,并应连接牢固,以防接地和短路.必要时用绝缘物加以固定. 以防接地和短路.必要时用绝缘物加以固定.
使用电压互感器进行工作时,先应将低压侧所有接线接好,然后用绝缘工具将电压互感器接到高压侧.工作时应带手套和护目眼镜,站在绝缘垫上,并应有专人监护. 15.2.5连接电流回路的导线截面,应适合所测电流数值.连接电压回路的导线截面不得小于 1.5mm .
15.2.6 非金属外壳的仪器,应与地绝缘,金属外壳的仪器和变压器外壳应接地. 15.2.7所有测量用装置均应设遮栏或围栏, 并设置\"止步 高压危险\"标志牌.仪器的布置应使工作人员距带电部分不小于表1 规定的安全距离.
15.3使用钳形电流表的测量工作
15.3.1 运行值班人员在高压回路上使用钳形电流表的 测量工作,应由两人进行.非值班人员测量时,应填 第二种工作票.
15.3.2 在高压回路上测量时,严禁用导线从钳形 电流表另接表计测量.
15.3.3 测量时若需拆除遮栏,应在拆除遮栏后立 即进行.工作结束,应立即将遮栏恢复原位.
15.3.4使用钳形电流表时,应注意钳形电流表的 电压等级.测量时戴绝缘手套,站在绝缘垫上,不得 触及其他设备,以防短路或接地.观测表计时,要特 别注意保持头部与带电部分的安全距离.
15.3.5测量低压熔断器(保险)和水平排列低压母 线电流时,测量前应将各相熔断器(保险)和母线用绝 缘材料加以包护隔离,以免引起相间短路,同时应注 意不得触及其他带电部分.
15.3.6在测量高压电缆各相电流时,电缆头线间 距离应在 300mm 以上,且绝缘良好,测量方便者,方 可进行.
当有一相接地时,严禁测量.
15.3.7钳形电流表应保存在干燥的室内,使用前 要擦拭干净.
15.4使用摇表测量绝缘的工作
15.4.1使用摇表测量高压设备绝缘,应由两人进行.
15.4.2测量用的导线,应使用绝缘导线,其端部 应有绝缘套.
15.4.3 测量绝缘时,必须将被测设备从各方面断开,验明无电压,确实证明设备无人工作后,方可进 行.在测量中禁止他人接近设备. 在测量绝缘前后,必须将被试设备对地放电.
测量线路绝缘时,应取得对方允许后方可进行.
15.4.4在有感应电压的线路上(同杆架设的双回线 路或单回路与另一线路有平行段)测量绝缘时,必须 将另一回线路同时停电,方可进行.雷电时,严禁测 量线路绝缘. 15.4.5在带电设备附近测量绝缘电阻时,测量人 员和摇表安放位置,必须选择适当,保持安全距离, 以免摇表引线或引线支持物触碰带电部分.移动引线 时,必须注意监护,
防止工作人员触电.
15.5 使用避雷器带电测试仪的测量工作
15.5.1使用避雷器带电测试仪的测量工作, 应填用电气第二种 工作票.
15.5.2测量前应先检查各探头及信号电缆绝缘必须良好, 测量电压隔离器输入阻抗符合要求, 电压互感器二次端子必须准确无误.
15.5.3测量前, 取电流信号时必须先可靠接地, 再与在线电流 表的上端连接.
16 绝缘安全工器具
16.1 绝缘安全工器具应有设备铭牌和产品许可证、出厂试验合格证、产品鉴定合格证以及使用说明书、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并定期进行试验,并符合附录8的要求。
16.2 禁止使用不合格的绝缘安全工器具。不合格的绝缘安全工器具应报废,并应销毁。
16.3 使用绝缘安全工器具的工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了解其结构和性能,熟练掌握使用方法。
使用前必须进行外观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使用中发现异常现象,应立即停止使用。
16.4 使用绝缘手套前应先检查有无漏气、发黏、老化、裂纹等现象,对其绝缘性能发生疑问时,应进行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使用时应将上衣袖口套入手套筒口内。
绝缘手套应妥善保管,宜放置在木手上。
16.5 绝缘杆表面不应有连续性的磨损痕迹,不应潮湿,不得有油污。末端杆及首端杆堵头不应破损。必须按电压等级选用有效绝缘长度的绝缘杆。
使用绝缘杆前应先擦拭干净,使用时应戴绝缘手套,手握在护环下侧握柄部分,人体与带电设备必须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
16.6 绝缘靴不应有外伤、潮湿和污物。穿绝缘靴时应防止机械操作,避免接
触高温、油和酸、碱等腐蚀性物质。
16.7 绝缘隔板和绝缘罩应完整,表面洁净、端面无分层或开裂。
绝缘隔板只允许在35kV及以下电压的电气设备上使用。用于10kV电压等级时,厚度应不小于3mm;用于35kV电压等级时,厚度应不小于4mm。
现场带电安放绝缘隔板或绝缘罩时,应戴绝缘手套。绝缘隔板的放置和使用中应防止脱落,必要时可用绝缘绳索将其固定。
16.8 绝缘胶垫应完好,无割裂、破损、厚度减薄现象。使用绝缘垫过程中应保持干燥、清洁,禁止与酸、碱及油类物质接触。
附录1 紧急救护法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电力行业紧急救护工作中的技术操作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全国电力行业各企业单位的生产现场紧急救护技术操作,不适用于医院 内的紧急救护.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中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 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 本 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 新版 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3紧急救护组织
3.1 电力行业各企业单位应组建相应的院外急救网络,形成现场急救—转送急救—医院 急救的急救链,以提高伤员 抢救的成功率.
3.2 电力行业各企业单位的院外紧急救护小组应明确任务,熟练掌握各种急救技术,并 负责对本单位人员进行紧 急救护技术培训. 紧急救护小组应经常处于应急状态, 接到急救通 知后,应以 快的速度到达现场开展紧急救护工作.在 现场紧急救护的同时,应立即与当地 急救中心或就近医院取 得联系,以得到下一步的急救指导. 3.3 院外急救小组应准备随时接受重大急救指令或现场紧急救护人员的咨询,并负责和 指导伤员转送.
3.4 现场事故发生后, 在现场的工作人员应在班组安全员或受过紧急救护培训人员的带 领下,迅速地开展现场紧急 救护工作,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请求急救医疗支援. 4培训
4.1 电力行业各企业单位应普及现场紧急救护的知识,努力提高职工自救,互救的能力.
4.2 现场紧急救护培训是电力行业安全教育必修内容之一,是加强事故防范意识,提高 伤员现场抢救成功率的有 效手段. 4.3培训目的:
a)使电力行业全体人员掌握附录 A 中的内容,能进行现场徒手抢救;
b) 使生产第一线人员掌握紧急救护原则,能根据附录 A 中规定的急救技术 规范,熟练,正确地进行现场徒手抢 救,并能正确使用简易急救设备;
c) 使生产第一线人员能遵照附录 B, 附录 C, 附录 D,附录 E 进行相应简单的现场急救;
d) 使行业医务人员能较熟练地掌握现场紧急救护的基本理论,不仅能熟练 地进行现场徒手抢救,并能使用现场 急救设备,而且应具有进行紧急救护培训和现场 指导等技术 工作的能力.
4.4培训操作应采用模拟人和必备的仪器,设备.
4.5 凡参加培训的人员一律经考核合格后, 发给合格证书. 4.6 每隔 2 年~3 年应对上述人员进行一次加强培训. 5紧急救护设备
5.1 生产现场与流动作业车应配备简易急救箱或存放相应的急救物品, 并由专人负责, 定期检查, 补充及更换 (简 易急救箱内物品的配备参见附录 F).
5.2 电力行业各企业医院院外急救小组应配备呼吸机,自动体外除颤器,专用急救箱, 急救用车辆及必要的通信设备. 6现场紧急救护基本要求
紧急救护应就地抢救, 动作迅速, 果断, 方法正确, 有效.填写紧急救护现场记录表(参 见附录 G).
附录A (规范性附录) 触电急救技术规范 A.1 触电急救救护原则:
迅速,就地,准确,坚持. A.2 伤员脱离电源的方法
A.2.1 触电急救首先要使触电者迅速脱离电源,越快越 好.因为电流作用的时间越长,对人体伤害就越重.
A.2.2 脱离电源就是要把触电者接触的那一部分带电设 备的开关或其它断电设备断开, 或设法将触电者与带电设备脱 离.在脱离电源前,救护人员不得直接用手触及伤员,以免救 护者同时触电, 在脱离电源的过程中, 救护人员要注意保护自 身安全.如触电者处于高处,应采取相应措施,防止该伤员脱 离电源后自高处坠落形成复合伤. A.2.3 低压触电可采用下列方法使触电者脱离电源:
a) 如果触电地点附近有电源开关或电源插座,可立即拉 开开关或拔出插头, 断开电源, 但应注意只控制一根线的开关 可能因安装问题,只能切断中性线而没有断开电源的相线.
b) 可使用绝缘工具,干燥木棒,木板,绳索等不导电的 东西解脱触电者, 或抓住触电者干燥而不贴身的衣服将其拖开 (切记要避免碰到金属物体和触电者的裸露身躯) 还可戴绝 ,缘手套,将手用干燥衣物等包裹绝缘后解脱触电者.另外,救 护人员可站在绝缘垫上或干木板上,使触电者与导电体解脱, 在操作时最好用一只手进行操作.
c) 如果电流通过触电者入地,并且触电者紧握电线,可 设法用干木板塞到其身下, 与地隔离, 也可用干木把斧子或有 绝缘柄的钳子等将电线弄断.用钳子剪断电线,最好要分相, 一根一根地剪断,并尽可能站在绝缘物体或干木板上操作.
d) 如果触电发生在低压带电架空线配电台架,户线上, 若能立即切断线路电源, 应迅速切断电源, 或者由救护人员迅 速登杆至可靠的地方, 束好自己的安全皮带后, 用带绝缘胶柄 的钢丝钳,干燥的不导电物体或绝缘物体将触电者拉离电源. A.2.4高压触电可采用下列方法之一使触电者脱离电源:
a)立即通知有关供电单位或用户停电.
b)戴上绝缘手套, 穿上绝缘靴, 用适合该电压等级的绝缘 工具按顺序拉开电源
开关或熔断器.
c)抛掷裸金属线使线路短路接地, 迫使保护装置动作, 断 开电源. 注意抛掷金属线之前, 应先将金属线的一端固定可靠 接地, 然后另一端系上重物抛掷, 注意抛掷的一端不可触及触 电者和其他人.另外,抛掷者抛出线后,要迅速离开接地的金 属线 8m 以外或双腿并拢站立,防止跨步电压伤人.在抛掷短 路线时,应注意防止电弧伤人或断线危及人员安全.
A.2.5 如果触电者触及断落在地上的带电高压导线,要 先确认线路是否无电, 确认线路已经无电时, 才可在触电者离 开触电导线后立即就地进行急救. 如发现有电时, 救护人员应 做好安全措施(如穿绝缘靴或临时双脚并紧跳跃以接近触电 者),才可以接近以断线点为中心的 8m~10m 的范围内(以防 止跨步电压伤人).救护人员将触电者脱离带电导线后,应迅 速将其带至 8m~10m 以外,再开始心肺复苏急救. A.2.6 救护人员在抢救过程中应注意保持自身与周围带 电部分必要的安全距离. 不论是在何级电压线路上触电, 救护 人员在使触电者脱离电源时, 要注意防止发生从高处坠落的可 能和再次触及其他有电线路的可能.
A.2.7 救护触电伤员切除电源时,有时会同时使照明失 电,因此应考虑事故照明,应急灯等临时照明,新的照明要符 合使用场所的防火, 防爆要求, 但不能因此延误切除电源和进 行急救.
A.3 伤员脱离电源后的处理
A.3.1 对神志清醒的触电伤员,应将其就地躺平,严密 观察呼吸,脉搏等生命指标,暂时不要让其站立或走动.
A.3.2 对神志不清的触电伤员, 应用 5s 时间呼叫伤员或 轻拍其肩部,掐压伤员的人中,以判定伤员是否丧失意识,禁 止摇动伤员头部呼叫, 如无反应, 则高声呼救, 寻求他人帮助, 并立即进行心肺复苏抢救, 同时拨打当地紧急救援电话来通知紧急救援中心.
A.3.3 对需要进行心肺复苏的伤员,将其就地躺平,颈 部与躯干始终保持在同一个轴面上, 解开伤员领扣和皮带, 去 除或剪开限制呼吸的胸腹部紧身衣物, 立即就地迅速进行有效 心肺复苏抢救.
A.3.4 开放气道. 用仰头抬颏的手法开放气道: 一只手放在伤员前额, 用手 掌把额
头用力向后推,另一只手的食指与中指置于下颏骨处, 向上抬起下颏(对颈部有损伤的伤者不适用),两手协同将头 部推向后仰(见图 A.1),舌根随之抬起,气道即可通畅(见 图 A.2).严禁用枕头或其他物品垫在伤员头下,这样会使头 部抬高前倾, 加重气道阻塞, 并且会使胸外心脏按压时流向脑 部的血流减少,甚至消失.如发现伤员口内有异物,要清除伤 者口中的异物和呕吐物, 可用指套或指缠纱布清除口腔中的液 体分泌物.清除固体异物时,一手按压开下颌,迅速用另一手 食指将固体异物钩出或用两手指交叉从口角处插入,取出异 物,操作中要注意防止将异物推到咽喉深部. A.3.5 呼吸判断.
触电伤员如意识丧失,应在 10s 内用看,听,试的方法判 定伤员有无呼吸(见图 A.3).
a)看:看伤员的胸部,上腹部有无呼吸起伏动作. b)听:用耳贴近伤员的口鼻处,听有无呼气声音.
c)试: 用颜面部的感觉测试口鼻有无呼气气流, 也可用毛 发等物放在口鼻处测试. 若无上述体征可确定无呼吸.
A.3.6 确定无呼吸后,立即进行两次人工呼吸. A.3.7 口对口(鼻)人工呼吸方法.
a)在保持伤员气道通畅的同时, 救护人员用放在伤员额上 的手捏住伤员鼻翼,救护人员吸气后,与伤员口对口紧合,在 不漏气的情况下, 先连续吹气两次, 口对口人工呼吸方法见图 A.4.
b)每次吹气时间 1s 以上,如果吹气量足够的话,能够看 见胸廓起伏, 吹气时如有较大阻力, 可能是头部后仰不够应及 时纠正,在吹气时应避免过快,过强.
c)触电伤员如牙关紧闭, 可口对鼻人工呼吸, 口对鼻人工 呼吸吹气时,要将伤员嘴唇紧闭,防止漏气.
d)如有条件的话, 用简易呼吸面罩, 呼吸隔膜进行隔式人 工呼吸,以避免直接接触引起交叉感染. A.3.8 脉搏判断. 非专业救护人员可不进行脉搏检查,对无呼吸,无反应, 无意识的伤员立即开始心肺复苏. 医务人员可进行大动脉搏动 检查,用两手指轻试一侧(左或右)喉结旁凹陷处的颈动脉有 无搏动, 检查脉搏时间不应超过 10s, 如果在 10s 内不能肯定 是否有脉搏搏动,应立即开始胸外心脏按压. 有条件
时,在胸外心脏按压前应及早使用体外心脏除颤器. A.3.9 胸外心脏按压.
a)未进行按压前, 先手握空心拳, 快速垂直击打伤员胸前 区胸骨中下段 1 次~2 次,每次 1s~2s,力量中等,捶击 1 次~2 次后,若无效,则立即进行胸外心脏按压,不能耽搁时 间.
b)正确按压位置是保证胸外按压效果的重要前提, 可用以 下两种方法之一来确定(见图 A.5):
1)方法一:胸部正中,双乳头之间,胸骨的下半部即为 正确的按压位置. 2)方法二:沿触电伤员肋弓下缘向上,找到肋骨和胸骨 接合处的中点, 两手指并齐, 中指放在切迹中点 (剑突底部) , 食指平放在胸骨干部, 另一只手的掌根紧靠食指上缘, 置于胸 骨上,即为正确按压位置.
c)正确的按压姿势是达到胸外按压效果的基本保证. (见 图 A.6).
1)使触电伤员仰面躺在平硬的地方,救护人员立或跪在 伤员一侧胸旁, 救护人员的两肩位于伤员胸骨正上方, 两臂伸 直,肘关节固定不屈,两手掌根相叠,手指翘起,将下面手的 掌根部置于伤员按压位置上.
2)以髋关节为支点,利用上身的重力,垂直将正常成人 胸骨压陷 4cm~5cm(瘦弱者酌减).
3)压至要求的程度后,立即全部放松,但放松时胸外心 脏按压示意图救护人员的掌根不得离开胸壁.
d)按压操作频率要求如下:
1)胸外按压要以均匀的速度进行,每分钟 100 次左右, 每次按压和放松的时间相等.
2)胸外按压与口对口(鼻)人工呼吸的比例为:单人抢 救时,每按压 30 次吹气 2 次(30:2),反复进行;双人抢救 时,每按压 30 次后由另一人吹气 2 次(30:2),反复进行.
e)在按压时不能用力过大, 因用力过大易发生肋骨, 胸骨骨折,甚至引起气胸,血胸等并发症,这是复苏失败的原因之 一.
f)双人或多人复苏应每 2min(按压吹气 5 组循环)交换 角色, 以避免因胸外按
压者疲劳而引起的胸外按压质量和频率 削弱.在交换角色时,其抢救操作中断时间不应超过 5s.
A.3.10 头部降温. 经现场抢救, 伤员呼吸心跳恢复后, 应立即对头部进行降 温,如用冰帽,冰袋等,紧急情况下亦可用冰棍放在伤员头部 或用冷毛巾置于额部. A.3.11 抢救过程中的再判断:
a)按压吹气 2min 后(相当于抢救时做了 5 组 30:2 按压 吹气循环以上),应 用听,看,试的方法在 5s~ 10s 时间内完成对伤员呼吸是否恢复的再判断.
b)若判定呼吸未恢复,则继续坚持用心肺复苏技术抢救.
c)在医务人员未接替抢救前,现场抢救人员不得轻易放弃 现场抢救.
A.3.12 使用自动体外除颤器. 在抢救过程中, 应迅速, 准确地使用简易自动体外心脏除 颤器,以提高抢救的成功率. A.4 伤员的移动与转院
A.4.1 心肺复苏应在现场就地坚持进行,不要为方便而 随意移动伤员,如确实需要移动时,抢救中断时间不应过长.
A.4.2 移动伤员或将伤员送医院时,除应使伤员平躺在 担架上,并在其背部垫以平硬木板外(见图 A.7),还应继续 抢救, 心跳呼吸停止者应继续用心肺复苏技术抢救, 并做好保 暖工作.
A.4.3 在转送伤员去医院前,应充分利用通信手段,与 有关医院取得联系, 请求做好接收伤员的准备, 同时应对触电 伤员的其他合并伤,如骨折,体表出血等作相应处理. A.5 伤员好转后的处理
如伤员的心跳和呼吸经抢救后均已恢复, 则可暂停心肺复 苏操作, 但心跳呼吸恢复后的早期有可能再次骤停, 应严密监 护,不能麻痹,要随时准备再次抢救. A.6 杆上触电急救
A.6.1 发现杆上有人触电时,应争取时间及早在杆上开 始进行抢救, 救护人员登高时应随身携带必要的工具和绝缘工 具以及牢固的绳索等,并紧急呼救.
A.6.2 救护人员应在确认触电者已脱离电源,且救护人 员本身所涉环境安全距离内无危险电源时, 方能接触伤员进行 抢救,并应注意防止发生高空坠落的可能性. A.6.3 触电伤员脱离电源后,应将伤员扶卧在自己的安 全带上(或在适当地方躺平),
并注意保持伤员气道通畅.
A.6.4 如伤员呼吸停止,应立即口对口(鼻)吹两次, 并可用空心拳头叩击心前区两次. A.6.5 为使抢救更为有效, 应立即设法将伤员营救至地面 抢救.
a)单人营救法. 首先在杆上安装绳索, 5 分粗绳子的一 将 端固定在杆上,固定时绳子要绕 2 圈~3 圈,绳子的另一端放 在伤员的腋下, 绑的方法是先用柔软的物品垫在腋下, 然后用 绳子环绕一圈, 打三个靠结, 绳头塞进伤员腋旁的圈内并压紧, 绳子的长度应为杆的 1.2 倍~1.5 倍,最后将伤员的脚扣和 安全带松开,再解开固定在电杆上的绳子,缓缓将伤员放下, 具体操作方法见图 A.8.
b)双人营救法. 该方法基本与单人营救方法相同, 只是绳 子的另一端由杆下人员握住缓缓下放,此时绳子要长一些 , 应为杆高的 A.2 倍~2.5 倍,营救人员要协调一致,防止杆 上人员突然松手, 杆下人员没有准备而发生意外, 具体操作方 法见图 A.8.
c)触电伤员送至地面后,应立即用心肺复苏技术坚持抢救.
附录B(规范性附录) 创伤急救技术规范 B.1 创伤急救的基本要求
B.1.1 创伤急救原则上是先抢救,后固定,再搬运,并 注意采取措施,防止伤情加重或污染.需要送医院救治的,应 立即做好保护伤员措施后送医院救治.
B.1.2 抢救前先使伤员安静躺平,判断全身情况和受伤 程度,如有无出血,骨折和休克等.
1.3 体表出血时应立即采取止血措施,防止失血过多 而休克.外观无伤,但呈休克状态,神志不清或昏迷者,要考 虑胸腹部内脏或脑部受伤的可能性.
B.1.4 为防止伤口感染,应用清洁布片覆盖.救护人员 不得用手直接接触伤口, 更不得在伤口内填塞任何东西或随便 用药.
B.1.5 搬运时应使伤员平躺在担架上, 腰部束在担架上, 防止跌下.平地搬运伤员时头部在后,上楼,下楼,下坡时头 部在上,搬运中应严密观察伤员,防止伤情突变. B.2 止血处理
B.2.1 指压止血法. 根据动脉沿肢体的体表投影, 以手指, 手掌或拳头用力压迫伤口
的血管近心端,以达到临时止血的目的(见图 B.1).
a)一侧头顶出血, 可用食指或拇指压迫同侧耳屏前方搏动 点进行止血. b)一侧颜面部出血,可用食指或拇指压迫同侧下颌骨下 缘,下颌角前方 3cm 处进行止血.
c)一侧头面部出血, 可用拇指或其他四指在甲状软骨, 环 状软骨外侧与胸锁乳突肌前缘之间的沟内搏动处, 向颈椎方向 压迫止血(注意非紧急情况勿用此方法).此外,不得同时压 迫两侧颈主动脉.
d)肩腋部出血, 可用拇指压迫同侧锁骨上窝中部的搏动点 进行止血. e)前臂出血, 可用拇指或其他四指压迫上臂内侧二头肌的 内侧沟处的搏动点进行止血.
f)手部出血, 互救时可用两手拇指分别压迫手腕横纹稍上 处内外侧的各一搏动点进行止血.
g)大腿以下出血, 自救时可用双手拇指重叠用力压迫大腿 上端腹股沟中点稍下方的一个强大的搏动点进行止血, 互救时 可用手掌压迫,另一手压在其上进行止血.
h)足部出血,可用两手食指或拇指分别压迫足背中间近 脚腕处和足跟内侧与内踝之间进行止血.
B.2.2 伤口渗透血处理,用比伤口稍大的消毒纱布覆盖 伤口数层,然后进行包扎,若包扎后仍有较多渗血,可再加绷 带适当加压止血.
B.2.3 伤口大出血处理,伤口出血呈喷射状或涌出鲜红 血液时,根据出血部位不同,按 B.1 中的方法立即用清洁手 指压迫出血点上方(近心端),使血流中断,并将出血肢体抬 高或举高,以减少出血量.
B.2.4 用止血带或弹性较好的布带等止血时,应先用柔 软布片, 毛巾或伤员的衣袖等数层垫在止血带下面, 以左手的 拇指,食指,中指持止血带的头端,将长的尾端绕肢体一圈后 压住头端, 再绕肢体一圈, 然后用左手食指和中指夹住尾端后, 将尾端从止血带下拉过,由另一缘牵出,使之成为一个活结, 如需放松止血带,只需将尾部拉出即可(见图 B.2).
B.2.5 对四肢动脉出血,用绷带或三角巾勒紧止血时, 可在伤口上部用绷带或三角巾
叠成带状或就地取材勒紧止血. 方法是:第一道绑扎作垫,第二道压在第一道上面勒紧,如有 可能,尚可在出血伤口近心端的动脉上放一个敷料或纸卷作 垫,而后勒紧止血.
B.2.6 用止血带或弹性较好的布带等止血或用绷带和三 角巾勒紧止血时,止血以刚使肢端动脉搏动消失为度.每 60min 放松一次,每次放松 1min~2min,开始扎紧与每次放 松的时间均应书面标明在止血带旁(见图 B.2),扎紧时间不 宜超过 4h. B.2.7 止血带止血法只适用于四肢大血管出血,能用其 他方法临时止血的不要轻易使用止血带. 止血带应绑在上臂的 上 1/3 处和大腿中部; 不应在上臂的中 1/3 处和腘 窝下使用 止血带, 以免损伤神经. 若放松时观察已无大出血可暂停使用. 严禁用电线,铁丝,细绳等作止血带使用.
B.2.8 高处坠落,撞击,挤压可能使胸腹内脏破裂出血, 此时伤员虽然外观无出血,但常表现面色苍白,脉搏细弱,气促,冷汗淋漓,四肢厥冷,烦躁不安,甚至出现神志不清等休 克状态,应迅速使伤员平躺,抬高下肢(见图 B.3),保持温 暖,速送医院救治,若送院途中时间较长,可给伤员饮用少量 糖盐水. B.3 骨折急救处理
B.3.1 肢体骨折时可用夹板或木棍,竹竿等将断骨上, 下方的两个关节固定,如图 B.4 所示.也可利用伤员身体进 行固定,避免骨折部位移动,以减少疼痛,防止伤势恶化,便 于运输.
对开放性骨折且伴有大出血者,应先止血,再固定,并用 干净布片覆盖伤口, 然后速送医院救治, 切勿将外露的断骨推
回伤口内. 在发生肢(指)体离断时,应进行止血并妥善包扎伤口, 同时将断肢(指)用干净布料包裹随送,最好低温(4℃)干 燥保存,切忌用任何液体浸泡.
B.3.2 若怀疑伤员有颈椎损伤,在使伤员平卧后,可用 沙土袋(或其他代替物)放置头部两侧使颈部固定不动,如图 B.5 .
B.3.3 腰椎骨折时应将伤员平卧在平硬木板上,并将腰 椎躯干及两侧下肢一同进行固定,预防瘫痪,如图 B.6 所示. 搬运时应数人合作,保持平稳,不能扭曲腰部. B.4 颅脑外伤处理
B.4.1 发生颅脑外伤后应使伤员采取平卧位,保持气道 通畅, 若有呕吐, 应扶好头部
和身体, 使头部和身体同时侧转, 防止呕吐物造成窒息.
B.4.2 耳鼻有液体流出时,不要用棉花堵塞,只可轻轻 拭去,以利降低颅内压力,也不可用力擤鼻,以防止液体再吸 入鼻内,导致逆性感染.
B.4.3有碎骨片时,切勿移动嵌压的碎骨片,可用无菌纱布覆盖,并进行相应包扎. B.4.4 颅脑外伤时,病情可能复杂多变,应禁止给予饮 食,并注意瞳孔,意识和生命体征的变化,速送医院诊治.
B.4.5 对有严重休克或呼吸道有梗阻者,禁忌仓促搬运 及远道转送,昏迷伤者应侧卧或仰卧,头偏向一侧,以防呕吐 后误吸. B.5 烧伤急救
B.5.1 对电灼伤,火焰烧伤或高温汽,水烫伤均应保持 伤口清洁,伤员的衣服,鞋袜用剪刀剪开后除去,伤口全部用 清洁布片覆盖,防止污染.四肢烧伤时,先用清洁冷水冲洗, 然后用清洁布片或消毒纱布覆盖送医院.
B.5.2 直接用冰敷灼伤处有可能导致组织缺血,长时间 冰敷会造成小的灼伤进一步损伤, 应避免用冰或冰水冷敷灼伤 处超过 10min,尤其是烧伤比较广的(>20%体表面积).
B.5.3 强酸或强碱灼伤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彻底冲洗,并 迅速将被侵蚀的衣物剪去.为防止酸,碱残留在伤口内,冲洗 时间一般不少于 10min.
B.5.4 未经医务人员同意,切忌在烧伤和灼伤创面敷擦 任何东西和药物. B.5.5 可给伤员多次口服少量糖盐水. B.6 挤压伤急救处理
B.6.1 挤压伤部位早期处理恰当与否直接关系到病程发展及其预后. B.6.2 应尽早搬除或松解挤压物,并尽快将伤员移至安 全地带.
B.6.3 有伤口时应包扎伤口, 怀疑有骨折或肢体肿胀时, 予以夹板超关节固定. B.6.4 挤压伤伤员的患肢严禁抬高,按摩,热敷. B.7 冻伤急救处理
B.7.1 冻伤使肌肉僵直,严重者深及骨骼,在救护转运 过程中动作要轻柔, 不要强使其肢体弯曲活动, 以免加重损伤, 应使用担架,将伤员平卧,并抬至温暖室内救治,如果伤员无 呼吸,心跳,应立即实施心肺复苏.
B.7.2 将伤员身上潮湿的衣服剪去后,用干燥柔软的衣 物覆盖或将冻肢立即浸泡在 40℃~42℃的温水中 20min~ 30min, 至冻区组织软化, 皮肤转红. 对颜面部冻伤, 可用 42℃ 左右的温水浸湿毛巾,进行局部热敷.在无温水的条件下,救 护人员可先将冻肢立即置于自身或被救护者的温暖部位, 严禁 烤火,搓雪,冷 水浸泡或用力捶打受伤部位,受冻时间超过 24h 者不宜复温.
B.7.3 全身冻伤者其呼吸和心跳有时十分微弱,在未获 得确切的死亡证据前,不应误认为死亡,应努力抢救. B.8 动物咬伤急救处理 B.8.1 毒蛇咬伤处理方法:
a)咬伤后,不要惊慌,奔跑,饮酒,以免加速蛇毒在人体 内扩散.
b)咬伤大多在四肢, 应迅速从伤口上端向下方反复挤出毒 液,也可用口吮吸,把停留在伤口内的蛇毒尽量抽吸出来,如 此反复进行多次 (但要注意吮吸者口腔内不能有伤口或溃疡) .
c)用利器把伤口切开,用大量清水冲洗伤口,直至 0.5h 以 上.如附近没有水源,可用自身尿液冲洗. 注意应将伤肢固 定,避免活动,以减少毒液的吸收.
d)可就地取用草绳,手帕或布带等在伤口上方(近心端) 2cm~3cm 处扎紧,松紧度以通过一指尖 为宜,每 2h 放松一 次,每次放松 1min.如果伤处肿胀迅速扩大,要检查是否绑 得太紧,绑的时间应缩短,放松时间应增多,以免肢体缺血坏 死.
e)在咬伤后应在 0.5h~1h 内处理完毕,防止毒素扩散. f)有蛇药时可先服用,并送往医院救治. B.8.2 犬咬伤处理方法:
a)犬咬伤后,应立即用肥皂水或清水彻底冲洗伤口至少 15min,同时用挤压法自上而下将残留在伤 口内的唾液挤出, 彻底冲洗后用 2%~3%碘酒或 75%酒精涂擦伤口.
b)少量出血时,不要急于止血,也不要包扎或缝合伤口.
c)尽量设法查明该犬是否为\"疯狗\这对医院制订治疗 计划有较大帮助.
附录 C(规范性附录) 溺水急救技术规范
C.1 发现有人溺水时,在保证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应设 法迅速将其从水中救出, 呼吸, 心跳停止者用心肺复苏技术坚 持抢救,受过水中抢救训练者可在水中抢救. C.2 口对口人工呼吸因异物阻塞发生困难时,可用手指 除去,如欲排除气道内的液体,推荐采用吸引的方法,其他方 法如腹部冲击法具有潜在危险,故不推荐使用. C.3 在人工呼吸或胸外心脏按压时, 溺水者会出现呕吐, 如呕吐,则将其头部偏向一侧, 用手指,手帕或吸引的方法 去除呕吐物.
C.4 在抢救溺水者时不应因\"倒水\"而延误抢救时间, 更不应仅\"倒水\"而不用心肺复苏技术进行抢救.
C.5 搬动时如存在颈椎,脊柱损伤,应固定头,颈和躯 干在同一直线上.
附录D(规范性附录) 高温中暑急救技术规范
D.1 发现有高温中暑者,应立即将中暑者从高温或日晒 环境中转移到阴凉通风处休息.
D.2 让病人仰卧,解开衣扣,脱去或松开衣服,如衣服 被汗水湿透,应更换干衣服. D.3 用冷水擦浴,湿毛巾覆盖身体,电扇吹风或在头部 置冰袋等方法降温.
D.4 意识清醒的病人或经过降温清醒的病人可饮服绿豆 汤,淡盐水等解暑,还可服用人丹和藿香正气水.
D.5 对于重症中暑病人,要立即拨打 120 电话,请求医 务人员紧急救治.
附录E(规范性附录) 有害气体中毒急救技术规范
E.1 怀疑可能存在有害气体时, 应立即将人员撤离现场, 转移到通风良好处休息, 抢救人员应在做好自身防护 (如现场 毒物浓度很高应带防毒面具)后,才能执行施救任务,将中毒 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处.
E.2 对已昏迷中毒者应保持气道通畅,解开领扣,裤带 等束缚,注意保温或防暑,有条件时给予氧气吸入.呼吸,心 跳停止者应立即进行心肺复苏,并联系医院救治. E.3 迅速查明有害气体的名称,供医院及早对症治疗.
E.4 护送中毒者要取平卧位,头稍低,并偏向一侧,避免 呕吐物进入气管. 附录F (资料性附录) 简易急救箱配置的物品
简易急救箱配置的物品见表 F.1.
附录G(资料性附录) 紧急救护现场记录表 紧急救护现场记录表见表 G.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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