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东会决议
江苏至膳堂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于2018年2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股东会全体会议。
本次股东会会议于2018年2月20日通知全体股东到会参加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股东会会议已按《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通知全体股东到会参加会议。股东会确认本次会议已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之有关规定有效通知。
出席会议的股东为持有公司100%的股权,会议合法有效,由公司总经理周浩主持。
本次股东会会议的招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就公司下―步经营发展事宜,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如下决议:
1. 全体股东一致通过有关公司章程。
2. 张奇圣持有公司70%股份,为公司董事长;周浩持有公司30%股份,为公司监事。
3. 股东对所持有该公司股份表示一致同悥、会议合法有效。
4. 同意公司下―步经营发展事项。
盖章及签署:
2018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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