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董事会于 年 月 日在 (注:地点)召开会议。会议应到董事 人,实到 人,所作出决议经出席会议董事表决权 %同意通过,会议的召集程序、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内容如下:
(一)新设情形:
选举 担任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
聘任 担任公司经理。
以上任期均为三年。
(二)变更情形:
1、选举 担任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免去 原董事长(法定代表人)职务。
2、聘任 担任公司经理,解聘 原经理职务。
同意就上述事项重新制定公司章程。
注:公司组织结构从董事会为最高权力机构变为股东会为最高权力机构时,此句可参照以下样式改动——
同意就上述事项重新制定公司章程并按照新章程有关规定产生公司组织结构。
董事签署: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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