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方(以下称甲方): 承租主(以下称乙方):
甲方愿意将产权属于自己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双方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详细情况如下:
第一条 商铺地址
甲方出租的商铺坐落地址: ,建筑面积 平方米。供暖面积 平方米。
第二条 租赁期限
租期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 租金租金交纳期限
1、每年租金为为人民币 元、大写 元。乙方以现金形式向甲方支付租金,租金每年支付一次,并于每 年 月 日前交至出租方。
2、本合同一经签署,水、电、暖气等由乙方交纳。如合同期满,乙方交清水、电暖费用。
第四条 租赁期间房屋产权 修缮
1甲方对产权的承诺甲方保证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产权纠纷或债务纠纷,由甲方负责处理。) 2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改变房屋内部结构或设置,需先征得甲方同意,投资由乙方自理,退租时,甲方
有权要求乙方按原状恢复或向甲方缴纳恢复工程所需费用 第五条 各项费用的缴纳
1、维修费:租赁期间,由于乙方导致租赁房屋的质量或房屋的内部设施损毁,包括门窗、水电等,维修费由乙方负责。
2该房屋进行商业活动产生的各项费用均由乙方交纳。(消
防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安全保卫及设施设备安装审批,由乙方按相关规定执行并承担全部费用及责任。
3甲方为乙方提供供暖 供水,供电等设施统一规划实施,供暖在无大暖接入时,按其他商铺接入方式接入,费用出资方式也按其他商铺出资方式。
第六条 出租方和承租方的变更
1、如果出租方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出租人出卖房屋,须在1个月前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和承租权。
2、在合同期内,乙方有权对房屋进行转让,转让费用归乙方所有,但必须经的甲方同意。
第七条 合同解除
1如果一方从事违法经营活动,甲方可提前解除合同,并不退换已收取的租赁款对甲方因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2如果甲方在乙方租赁期间,甲方单方面擅自提前解除合同要赔偿乙方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
3租赁期间,如遇到市场变化,双方可另行协商调整租金标
准;除此之外,出租方不得任意调整租金。
第八条 免责条件
若租赁房屋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损毁或造成承租人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租赁期间,若乙方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不能使用租赁房屋,乙方需立即书面通知甲方。
第九条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在法律的基础上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条 本合同双方签字后生效,合同共3页,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签字): 承租方(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