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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平公司火工品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2020-01-20 来源:易榕旅网


长平公司火工品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1 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长平公司现有两个井下火工品库和一个井下火工品库发放点〔长平〕,长平、釜山库间距离较远,地面运输线路过长。因库内存量限定,需频繁运输,相应地面和井下转载运输工作量加大,涉爆人员点多面广,管理难度较大。 1.1事故类型:

根据自然灾害、人为破坏、人为操作失误和设备缺陷等原因,长平公司在运输、装卸、使用、储存、销毁火工品过程中事故主要有火工品丢失、被盗或意外爆炸事故。 1.2危害程度分析:

火工品属民用爆炸物品和政府严控物品,火药受温度、湿度、撞击等外界因素影响爆炸性强、危害性大。火工品在运输、装卸、储存、使用和销毁过程中具有丢失、被盗或引发事故的危险。事故发生后,丢失、被盗火工品极易流入社会造成人员财产重大损失;火工品意外爆炸会对周围建筑和人员造成极大危害、对环境造成重大影响。 2 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2.1 受困人员和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优先; 2.2 防止事态扩大优先; 2.3 保护环境优先; 3 组织机构及职责: 3.1 成立应急抢险指挥部

总指挥: 董事长、

副总指挥:党委书记、副总经理及分管消防的公司领导

成 员:调度室、物资供应部、安全监察部、通风部、运输部、机电工区、机电设备部、保卫部、医院、信息部、行政办、生活部、工会等负责人。 指挥部职责:火工品意外爆炸事故发生后,总指挥或副总指挥要亲临现场指挥,成立现场指挥部,审批现场救援方案,组织、指挥、协调各应急人员进行现场抢救。火工品发生严重丢失、被盗事故后,指挥部安排保卫部门立即向执法部门汇报,并责成事故单位随时协助执法部门立案调查。 3.2 成员单位职责

3.2.1 调度室:负责承接火工品事故报告,根据情况请示总指挥启动应急救援预案,通知指挥部成员单位立即赶赴现场,协调各成员单位的抢险救援工作,及时向参加救援单位收集事故信息,为指挥决策提供依据。

3.2.2 物资供应部:负责组织追查上井原煤中混杂少量雷管的雷管丢失单位及责任人,并按规定落实考核;协助公安部门对地面提运火工品过程中出现的火工品大量丢失事故以及火工品爆炸事故开展调查;负责应急救援物资的调配和运输。 3.2.3 保卫部:负责爆炸事故现场人员抢救疏散及警戒,对围周易燃物资及时转移,参与事故调查处理。

3.2.4 通风部、运输部、机电工区:负责协助调查井下火工品丢失时人员出入井环节及井下运输环节可能出现的纰漏。负责井下火工品发生爆炸事故后,组织井下人员按照避灾路线进行撤离,安全上井。

3.2.5 信息部:负责应急通迅网络的正常使用和网路畅通。

3.2.6 安全监察部、通风部:配合上级部门对井下异常火工品爆炸事故开展调查处理。

3.2.7 机电设备部:负责应急救援设备的储备和调配。

3.2.8 医院: 负责现场伤员的急救和护送重伤员至医院进一步治疗。 3.2.9 工会:负责作好伤亡人员家属的安抚善后工作。 3.2.10 行政办:负责应急救援所需车辆的协调工作。 3.2.11 生活部:负责应急救援人员的生活安排工作。 4 预防与预警: 4.1 危险源监控

4.1.1 井下火工品库要做到电器防爆、导通仪完好、接地装置良好,配足配齐消防器材,安全通道保持畅通。

4.1.2 地面、井下火工品运输车辆应当专车专用、行走专门路线,安全标志明显。地面火工品运输车辆应当安装GPS卫星定位跟踪系统。

4.1.3 地面、井下各个转载点应当保持位置相对固定、场地相对开阔,并有醒目标识。

4.1.4 应当为每个炮工和每个作业头面分别提供专用火药箱、雷管箱。 4.1.5 各个爆破作业头面应当配置符合井下放炮条件的设施和器材。

4.1.6 建立运输、储存、使用火工品从业单位及人员的档案,重点检查,跟踪管理。

4.2 预警行动

4.2.1 严格落实从业人员资格和持证上岗制度,坚持不懈地对从业人员开展安全宣传,提高安全防范意识。所有涉爆人员必须经特种作业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掌握火工品特性,熟知火工品安全性能和操作要领,并定期参加入井安全和技术培训。

4.2.2 严格落实从业人员教育和培训制度,从业人员能严格遵守民用爆炸物品相

关法律法规、操作规程及相关管理制度。

4.2.3 火工品地面运输严格执行地面运输装卸操作规程,遵守道路交通规则,坚持车辆、人员、责任三固定原则。

4.2.4 火工品井下运输坚持火工品车辆优先原则。

4.2.5 火工品仓库储量应当控制在核定储量内,不得超储。

4.2.6 火工品保管员应当24小时按规定程序发放、清退火工品,建立完善台帐记录,确保跟踪卡签字完整、无代签字现象发生。

4.2.7 火工品导通员对退库的雷管必须进行二次导通,并记录完整。 4.2.8 井口检身人员应当严格检身,避免火工品流失;

4.2.9 保卫部对公司澡塘的更衣箱、单身宿舍等处不定期检查,防止藏匿爆炸物品。

4.2.10 各相关单位严格执行爆破器材八项制度,定期进行自查自纠,对现场隐患及时整改,单位无能力整改的隐患应向分管领导汇报,并在事故隐患整改前采取临时性措施 。

4.2.11 各个职能部门和专项牵头管理部门应当定期不定期对运输、装卸、储存、使用火工品现场进行督查,发现隐患及时布置整改并验收。

4.2.12 对规定量的报废过期火工品要提出销毁申请,制定销毁安全措施,经批准后由物供、保卫、通风、安检等部门联合执行。 5 信息报告程序

发生火工品重大事故,事故单位值班干部立即向抢险办公室汇报,汇报电话:3626698。

抢险办公室值班人员接到事故单位的报警电话后,要问明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类型、程度、范围,立即向应急领导组汇报。 6 应急处置 6.1响应分级

Ⅲ级响应(事故单位响应):如果事故很小,不足以启动公司应急处理预案,则发出“预警”警报,密切关注事态发展变化;

Ⅱ级响应(长平公司响应):预计发生的事故或灾情不能被事故单位应急响应后所处理或所控制,需要立即按照“现场应急”要求,启动长平公司应急救援预案,进行现场抢救。

Ⅰ级响应:预计发生的紧急事故或灾情特别重大,需要立即按照“全体应急”要求,启动长平公司应急救援预案,进行全民动员抢险救灾,并立即向集团公司汇报请求增援,启动上一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6.2响应程序

当发现工作面私藏乱扔火工品;上井人员随身携带火工品;原煤中混有少量雷管等情况时,严格按照爆破器材管理奖惩制度执行;当发现火工品大量丢失或被盗时,应视为刑事案件按程序移交执法部门。

当发生火工品井下异常爆炸事故时,执行井下火灾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当发生火工品地面异常爆炸事故时,公司领导组有关人员到达事故现场后,事故单位负责人或知情人员要立即向领导组汇报具体事故情况。 6.2.1应急指挥:

6.2.1.1发生火工品事故达Ⅱ级响应时,应急指挥部要立即电话通知领导组成员到达指定地点。

6.2.1.2 领导组全体成员接到通知后迅速赶到指定地点,听取事故简单情况介绍,并接受组长命令,各单位成员接到命令后立即分头行动。

6.2.1.3 应急启动后,应急处理人员迅速到位,开通信息保持各成员单位之间和领导组的通信联络。 6.2.2 应急行动

6.2.2.1火灾扑救:接到应急救援指令后,保卫部、机电部、医院等各专业组要迅速到达火灾现场,成立现场指挥部,配合事故发生区域的当地消防部门展开灭火战斗,抢救被困人员,转移贵重物资。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控制危险源,进行现场抢险作业,有效控制事故扩散,防止连锁事故的发生;积极搜寻被困人员及伤亡人员,疏导现场人员撤离现场;在警戒区域内停电,消除所有火种,配合事故单位查清现场被困、失踪、伤亡人员数量。

6.2.2.2安全疏散:由事故单位、保卫部应急人员组成,保卫部部长任组长。根据指挥部的指令,对事故中心区域、事故波及区域的人员迅速进行安全疏散。对疏散到安全区域的人员进行清点,并及时向指挥部汇报;对事故区域的贵重物品进行转移;对可能威胁到长平公司单位以外的群众安全时,应立即与地立有关部门联系,引导群众迅速撤离到安全区域。

6.2.2.3治安警戒:由保卫部有关人员组成,保卫部部长任组长。接到指挥部指令后,根据事故情况携带保护器材、警戒器材迅速到达指定现场,划定警戒区域、设置警戒带、围栏等明显标志,部署警戒人员,禁止无关人员进入现场,保护事故现场原始状态,配合上级部门进行事故现场区域周边道路的交通管制工作,部署安排运输急救物资及抢救伤员道路沿途的值勤人员,禁止无关车辆进入事故现场,保证救援道路畅通;维护撤离区和疏散安全区场所的社会治安工作,保护主要目标和财产的安全。

6.2.2.4医疗救护:由医院医护人员组成,院长为组长。接到指挥部指令后,组织救护车及医务人员在现场附近的安全区域内设立临时医疗救护点,做好接受救

治伤员的准备工作,积极救治伤员;做好运送转送伤员及伤亡人员的统计记录等工作;做好尸体存放及死伤人员的物品保管登记工作;做好应急抢救物品的储备工作(救护车、担架、氧气等)。

6.2.2.5物资供应:由物供部、机电部有关人员组成,物供部部长任组长。接到指挥部指令后,迅速筹备应急救险物资及设备,第一时间把救灾物资和设备运送到现场;保障应急物资及设备的正常使用;做好现场急救人员个人防护用品的保障工作。

6.2.2.6后勤保障:行政办负责对小车队的车辆进行集中调配,确保应急救援指挥部成员的用车。信息部负责通信畅通,确保应急指挥部成员、现场抢险人员的现场联络。生活部安排好上级领导及急救人员的住宿、就餐。

6.2.2.7善后处理:工会、事故单位等有关人员组成,工会主席任组长。做好死亡、伤残人员的善后处理工作。 6.2.3 扩大应急

当事态进一步蔓延扩大,仅靠公司自身消防救援力量无法阻截控制和扑灭,有可能造成更大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时,要及时向集团公司请求支援。 6.2.4 应急恢复

1)应急处理工作结束后,组织有关单位和人员对事故现场进行全面细致的清理检查后,清点参战人员和装备,撤离现场,解除警戒。

2) 随后进行事故调查、原因分析、对伤亡人员予以善后处理以及对相关责任人调查取证和责任追究等工作,并向指挥部报告。 6.2.5 应急结束

由公司总指挥宣布应急响应结束,应急人员撤回原单位,应急办公室对抢险预案进行总结评审。 6.3处置措施

抢险人员根据火工品事故的性质,携带专用防护器材及专用工具,穿戴安全防护服,按现场抢险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要求进行抢险。

1)清理危险源:漏电的电源线或设施设备,易燃易爆及有毒、有害物品、倒塌或快要倒塌的建筑物、电杆等。

2)隔离现场未燃爆的危险品,防止连锁事故的发生。 3)及时抢救伤员,积极搜寻被困和失踪及伤亡人员。

4)消除所有火种,在警戒区域内停电、停火、停气,针对不同类别的事故采取灭火、隔离、封闭、转移等措施,进行紧急情况下的现场灭火和抢险作业。

5)落实爆炸影响的范围和区域。

6)组织受灾范围和区域的人员戴好自救器分区撤离。

7)通风部要立即调整通风系统,为受灾范围和区域的人员撤离创造安全条件。

8)调度室要迅速落实受灾区域的人员情况。即;人数、姓名、行走轨迹,并向指挥部汇报。

9)安排医疗小分队迅速到井口救援。

10)井下避灾硐室启用后,紧急情况下,如果人员不能及时撤离上井时,要迅速就近进入到避灾硐室躲避。 7 应急物资保障准备

警车、警戒带、吊车、叉车、灭火器、切割机、防爆水泵、铁锹、千斤顶、钢丝绳、麻绳、垫木、对讲机、绝缘钳、手提喇叭、应急照明灯、防静电服、手持式呼吸器等。 8 其他

8.1 当事故发生在长平矿井驻地范围内时,在立即向公司调度室汇报的同时,本着就地就近的原则,及时向当地政府报告,并按照本应急预案组织先期抢救。 8.2 要加强应急训练和演习,保证在应急情况下能够及时赶到事故现场组织抢险。

8.3 所有参加抢险的人员必须积极主动,服从指挥。

长平公司爆破器材重大事故应急救援电话

长平调度室电话:3625666 3625906 3626698 3626699 长平物供部电话:3625449 3625242 3625411 3626385 长平保卫部电话: 3625110 釜山保卫部电话: 3626110 高平寺庄派出所电话:5832124 高平市公安局电话 : 110

集团公司爆破器材管理应急抢险指挥部办公室:3664858、3663842 集团公司生产调度室:3668525、3668575

集团公司保卫处:3666110、3668557,市报警电话110。 集团公司救护大队:3666115,市救护大队115。

集团公司消防大队:3666119,市火警电话119。 集团公司总医院:3666666,市急救电话120。 北石店分局治安大队 3664161: 3664354

应急反应网络

集团公司 调度室 应急反应中心(公司调度室) 总指挥 应急现场 副总指挥 应急分管 副总指挥 应急抢险队 队组值班室 应急反应 事故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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