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术前讨论制度

2020-01-03 来源:易榕旅网
术前讨论制度

1、除以紧急抢救生命为目的的急诊手术外,所有住院患者手术必须实施术前讨论,术者必须参加。

2、凡重大、疑难、新开展、诊断未确定的探查手术及二级以上择期手术,均需进行术前讨论。二级以上急诊手术无条件进行常规术前讨论时,应由主管医师召集至少一名三年以上的主治医师参加讨论,由职称最高者担任主持人,讨论结果向科主任汇报。

3、二级手术的术前讨论在医疗组内进行,由医疗组长主持,参加人员为医疗组成员,必要时通知护士长、责任护士参加。

4、三级以上手术、新开展手术、重大手术、疑难手术、外请专家进行的手术、诊断未确定的探查手术的术前讨论由科主任主持,全科医师、护士长、责任护士参加。主持人根据需要确定其他应参加讨论的人员,如麻醉医师、医技专业、其它临床人员、管理人员等。

5、讨论前,主管医师应做好充分的准备,包括病历、影像学资料、各种辅助检查报告及查房用具等,同时将病情提前通知参加讨论的人员,疑难病例应提前一天请相关专业会诊。

6、术前讨论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术前病情评估的重点范围、手术风险评估、术前准备情况、术前诊断、手术指征、拟施手术及拟施麻醉方案、手术风险与利弊、手术中后可能发生的问题及对策、是否需分次完成手术、手术后观察注意事项及护理要求、手术后治疗措施、手术后可能发生的并发症及防治措施、参加手术和麻醉的人员等。

7、主管医师在术前讨论会上,应首先就上述内容筒明扼要地提出初步意见,然后逐一讨论研究。参加讨论人员应认真检查患者,详细分析病情及辅诊资料,提出各自意见。

8、主持人应在最后就讨论情况进行总结,决定手术方式、麻醉方式、手术者和参加手术人员以及其他事项,指定相关人员积极做好术前准备工作。如为重大手术,应安排专人提前填写《手术报告审批单》。《手术报告审批单》一式两份,一份保存于病历中,一份上报医务部备案。

9、术前讨论结束后,主管医师应根据《手术风险评估制度》认真填写“手术风险评估表”。

10、非急诊手术的术前讨论应在手术前1—3天内完成。术前讨论结束后五天内实施手术的,手术医师应在手术前一日对患者病情进行重新评估,将评估结果报科主任,由科主任确定是否重新进行术前讨论。术前讨论结束五天后仍未实施手术者,在实施手术前必须重新进行术前讨论。

11、二级手术的术前讨论意见应由主管医师归纳记录到术前小结中,手术者负责审签。三级以上手术、新开展手术、重大手术、疑难手术、诊断未确定的探查手术的术前讨论应由专人记录在病例讨论记录本中,讨论结束时记录人签字、主持人审签。主管医师根据讨论内容填写术前讨论记录,经主持人审签后列入病历之中。新入院急诊手术患者的术前讨论意见应由主管医师归纳记录到术前小结中。

术前讨论程序

(一)患者主管医师汇报病历内容,提出手术指征,汇报术前准备情况。 (二)医疗组主治医师或组长报告医疗组意见,包括术式选择、麻醉选择,简要手术步骤、术中注意事项及术后处理。

(三)全科讨论 (四)主持人总结。

(五)患者主管医师根据讨论内容填写术前讨论记录,由主持人审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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