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处罚条件参照表
公司员工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由直接主管或人事部门酌情惩处 1. 有渎职、失职或对问题失察的; 2. 泄露公务机密或谎报事实的; 3. 故意因过失浪费、损害公物的; 4. 品行不端或行为粗暴、屡教不改的;
5. 在工作场所内斗殴或男女嬉戏,行为不检点的; 6. 扰乱秩序,侮辱同事或妨碍他人工作的; 7. 遇突发事件故意逃避的;
8. 工作时间有现场睡眠,偷闲怠工或擅离职守的; 9. 在工作场所干私活的;
10. 违反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或命令的;
11. 托人签到、打卡或代人签到,打卡的;
其他应予惩处的离职通知书
部门 姓 名 职位 编 号 经办人 扣款 盖 章 金额 已获准于 年 月 日离职,请依下列所载项目办理离职手续 序号 应办事项 经办单位 1 经办工作交接(业务人员应列清单) 2 退回有关职工证件等 3 住宿人员办理退宿 4 缴回制服、钥匙等 5 缴回个人领用的文化用具 部门 行政部 办理退保退会,填写离职人员有6 缴回员工手册, 关表格 人力资源7 填写停薪单送会计科 部 8 填人员变动登记表,取消插条、人员名册等 9 审查上列事项 10 有无欠帐,有无财务未清事项 11 发薪审核 人力资源 部 财务部 会计主管 1. 上述事项必须完全办理清楚,方可离职。 2. 财务科凭本单核发离职人员薪金后转回人事科存查。
文档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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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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