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把学习实践活动引向深入,大力弘扬社会主义荣辱观,引导人们尊老爱幼,互敬互爱,在构建平安和谐新农村中倡导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经村党支部研究,决定在全村开展 “好婆婆”“好媳妇”“文明卫生家庭”评选活动,现就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 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切实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目标,紧紧围绕公民思想道德教育这一核心,不断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为全乡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奠定坚实的社会基础。
二、 评选条件
(一)共性条件
1、在本村长期居住、生活或工作5年以上,年满18周岁。
2、“好媳妇”要求结婚5年以上, “文明卫生家庭”要求居住在本村辖区内已结婚成立家庭(以该家庭在本村居住2年以上为计),且家庭成员无违反计划生育、无违法犯罪行为的居民,以户为单位参与评比。
3、热爱祖国,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法律法规;
4、遵守公民道德规范,思想道德高尚,个人品质优秀,行为举止文明,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和社会公信度。 (二)单项标准 1、“好媳妇”评选标准:
1) 爱国守法,热心公益。计划生育,优生优育;具有无私奉献的大无畏精神,助人为乐,是女性的优秀代表。
2) 尊老爱幼,家庭和睦。在家庭生活中有良好的言行举止,并形成良好的家风。
3) 邻里互助,团结友好。是家庭的“主心骨”、“顶梁柱”;是丈夫的好妻子,公婆的好媳妇,儿女的好母亲。
4) 爱岗敬业,勤劳致富;崇尚科学,反对迷信。能够勤劳致富,自强自立,在本职工作或公共生活等其它领域有杰出表现。
5) 为国教子,以德育人。家庭学习氛围浓厚,带头学习、言传身教;家庭成员道德修养好、素质高,具有现代家庭教育观念,掌握科学的家庭教育知识和方法,家庭环境良好,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快乐成长。 2、“好婆婆”评选标准:
1) 关心晚辈、正确处理与晚辈的关系,正确处理家庭矛盾,与家庭成员和睦相处。
2) 注重感情交流,与家庭成员之间互相理解、互相帮助。
3) 当儿媳在生产、生活中遇到困难时,主动帮助,共同克服困难。 4) 采取合适的方式对儿媳进行思想教育、劳动教育,配合媳妇共同做好孙辈的教育。
5) 主动承担力所能及的家庭劳动。 3、“文明卫生家庭”评选标准:
1) 政治素质好,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家庭。
2) 家庭成员在经济建设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思想解放、锐意进取、
工作积极、勤劳致富。
3) 讲究卫生、美化环境、破除迷信、移风易俗、追求和建立文明、健康、
科学的生活方式,邻里和睦,家庭和谐。 4) 做好家庭环境卫生:
a)
庭院内外环境清洁卫生,房前屋后干净,院落阴阳沟畅通,道路
平整,无杂草杂物。
b) c) d)
无乱牵乱挂,院墙、房门无“牛皮癣”和乱张贴现象。 无敞放犬只及家禽、家畜现象。
卫生厕所做到及时清扫,粪便及时清掏和无害化处理,做好基本
无臭味,无露天粪坑。积极开展除四害活动。
e)
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不乱吐痰。做到一人一条毛巾、一人
一把牙刷,放在干净通风处。勤洗澡、勤换衣、勤刷牙、勤剪指甲、勤理发。积极倡导禁烟并劝阻他人吸烟。
f) 做好食品卫生安全,厨房内生熟食品分开、生熟菜板刀具分开,
餐具定期煮沸消毒,碗柜定期打扫、用开水冲洗刷。
三、 评选方法步骤
1、宣传发动阶段
2010年2月15日至5月1日。
充分利用会议、板报、广播等手段,广泛宣传评选“好婆婆”“好媳妇”“文明卫生家庭”活动的目的和意义,调动广大干部群众参与这项评选活动的积极性。
2、推荐评议阶段
2010年5月1日至6月1日。
以村小组为单位推荐初选人员,候选人数为,并上报推荐表和事迹材料(字数控制在1500字)。
3、调查考核阶段
2010年6月1日至7月1日。
村领导组深入了解和调查后,召开领导组成员会议确认预备人选。 4、公示阶段
2010年7月1日至8月1日。
将预备人选在村公开栏张榜公示,时间三天,群众无异议的,列为正式人选。 5、总结表彰阶段
2010年8月1日至12月1日。
村委召开总结表彰大会,对评出的“好婆婆”“好媳妇”“文明卫生家庭”进行表彰奖励并颁发获奖证书。
四、 要求
1、各小组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由组长挂帅,负责组织落实协调此项工作。
2、要及时了解、掌握、解决推选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 3、“好婆婆”“好媳妇”“文明卫生家庭”事迹要突出,标准要高,宁少勿滥。
五、 活动评审组委会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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