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 地 承 包 合 同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将自己所承包的部分耕地,为了便于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切实保护耕地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保护植被,依据有关法律规定承包于乙方,为了维护双方的权利,自觉履行自己的义务。特签订本合同,以便甲乙双方遵照执行。
一、承包耕地面积: 亩( 亩);
二、承包期限: 年( 年)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承包费交纳的时间:
承包费 元(¥: 元),于 年 月 日前一次性交清。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监督乙方再承包耕地上进行农业生产经营、田间管理等活动;
2、有权阻止乙方在承包耕地上进行非农、改变耕地现状的活动;
3、甲方保证耕地上水渠、电力、道路、桥涵畅通;房屋住地健全;
4、甲方提供给乙方承包耕地上提灌机井壹眼及配套设备,保证乙方正常提灌;
5、乙方在承包耕地上因生产经营与他人发生纠纷,甲方应积极给予协调处理;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严格生产经营、田间管理活动;
2、不得改变耕地农业生产性质,努力提高经济效益;
3、在承包土地上自主经营、自主生产;
4、接受甲方的监督指导,积极配合甲方搞好与原发包方的关系;
5、自觉履行甲方与原发包方约定的权利和义务;
6、承包期内,涉及该承包耕地应交纳的税费;
7、乙方在承包耕地上增加实施水利、电力、道路、桥涵等需经甲方同意;
六、双方约定的其它事宜:
1、承包期内,乙方擅自扩开耕地面积,造成后果有乙方自己负责;
2、承包期内,双方约定的其它事宜(书面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违约责任:
1、本合同约定以外责任,均视为违约责任;
2、单方违约需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元( 元整)。
八、合同变更: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
九、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十、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存(一)。
甲 方: 乙 方:
地 址: 地 址: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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