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植被恢复费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文章属性
• 【制定机关】雅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雅安市财政局 • 【公布日期】2018.12.21
• 【字 号】雅发改收费〔2018〕28号 • 【施行日期】2018.12.21 •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 【时效性】现行有效 • 【主题分类】草原资源 正文
雅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雅安市财政局关于转发草原植被
恢复费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雅发改收费〔2018〕28号
林业局:
现将《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草原植被恢复费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批复》(川发改价格〔2018〕573号)转发给你局,请严格遵照执行。
附件:《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草原植被恢复费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批复》(川发改价格〔2018〕573号)
雅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雅安市财政局 2018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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