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制爆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1.0目的
为了加强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监督管理,防止安全生产事故和公共安全事件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2.0依据
2.1《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2.2 《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名录》(2017年版)
3.0适用范围
3.1适用于本公司生产过程使用的易制爆化学品(硝酸、双氧水、高锰酸钾)。
4.0职责
4.1 采购部负责易制爆化学品的采购。
4.2安全组负责易制爆化学品储存、使用的安全管理监督以及向公安部门的备案手续。
4.3仓库负责易制爆化学品进出库的管理。
4.4保安负责仓库安全巡逻,视频监控,进出车辆的管控。
5.0易制爆化学品的购买
5.1采购部负责易制爆化学品的采购工作。
5.2首先确定供应商是否有易制爆化学品经营相关资质,是否有备案。并需要提供一份相关资料给我公司备案。包括安全技术说明书。
5.3采购易制爆化学品需签订购销合同。
5.4采购购买易制爆化学品的送货日期需知会安全组,以便向公安局备案。
5.5易制爆化学品的运输由供应商负责运送到公司仓库。
6.0易制爆化学品的储存
6.1 易制爆化学品应存放在专用仓库内,由取得上岗资格证的人员专门负责管理。仓库应设置相应的通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泄压、防雷、防腐、防泄漏等安全设施、设备,并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国家有关规定对安全设施、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保证安全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
6.2仓库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通信装置,视频监控,上锁等安全措施。
6.3仓库应当如实记录其储存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数量、流向,并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丢失或者被盗;发现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丢失或者被盗的,应当立即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
7.0易制爆化学品的进出库管理
7.1易制爆化学品运送到公司后,货仓保管人员负责收货,对货物名称、质量、数量、生产厂家、包装、化学品标签等,基本情况进行核定和如实登记,准确无误后,收入专用仓库并做好记录。
7.2使用易制爆化学品的部门、车间根据领料单领取物料,仓库根据有效签批的领料单发放物料,并做好流向登记。
7.3卸货和搬运时,要轻放,要严格按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要求,不得抛、掷、碰撞、摩擦、拖拉等,防止卸运过程中安全事故的发生。
7.4出入库过程中特别注意危险化学品的包装检查,发现有渗漏、鼓桶等异常现象不得出入库,应及时采取措施,防止事故的发生。
7.5 禁配的危险化学品不得混储混运,杜绝事故的发生。
8.0易制爆化学品的安全使用和操作
8.1 使用部门、车间根据当天生产计划的产量领取物料。
8.2使用操作人员,工作前必须佩戴好胶手套、面罩、水鞋、围裙等防护用品,以避免接触皮肤造成化学烧伤。
8.3搬运时要轻放,要严格按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要求,不得抛、掷、碰撞、摩擦、拖拉等,防止搬运过程中安全事故的发生。
8.4未使用完的化学品要盖好,防止暴露在空气中,不得存放在高温的设备旁边,应放置在指定的存放地点摆放。
9.0易制爆化学品的备案
9.1由安全组负责向当地公安局治安大队办理备案手续。
9.2采购每次回货当日通知安全组,网上进行登记备案,并打印《购买易制爆化学品流向信息备案表》存档,安全组必须在回货5个工作日内在网上操作备案。
9.3《购买易制爆化学品流向信息备案表》,保存时间不得少于一年。
10.0 应急措施
10.1 人员在使用操作过程中发生皮肤接触、吸入或者中毒情况按安全技术说明书要求进行应急处理。若有不适,立刻送医院处理。
10.2 发生化学品泄漏等安全事故,起动公司应急预案,减少事故损失和公共安全事件的影响。
10.3发生丢失或者被盗事件,立即报告公安治安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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