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1 上岗操作基本要求
上岗操作基本要求如下:
(1)持证上岗,经三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 (2)劳保用品穿戴齐全、规范。 (3)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并做记录。 (4)不准酒后上岗和班中饮酒。
(5)不准疲劳上岗,工作过程中要集中精力。 (6)有独立工作能力,熟悉工作环境。 4.2.2 岗位操作程序
4.2.2.1 准备及检查工作
(1)领取铁锹、撬棍、木楔、大木棒等工具。 (2)检查内容:
1)检查推车线路中的巷道支架完整情况,有低矮、狭窄不符合要求的,要联系处理并汇报班长; 2)检查推车路线的轨道、道岔合格无隐患;
3)检查推车线路的风水管路、电缆、电话线的悬挂不妨碍推车,如不合格的要联系处理并汇报班长;
4)装车地点及沿路的轨道保持干净,无杂物淤泥等妨碍推车的障碍物; 5)矿车车厢完好无变形破损,连接环完好无损坏; 6)检查车轮完好、运转情况良好; 7)检查矿车前轮轮轴的固定良好。
(3)检查发现不合格的矿车要推到旁道或升井,待维修处理合格后方可使用。 4.2.2.2 推车操作及检查 (1)推车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开始推空车要慢,临近装车口时要慢;
2)空车(单轨时)经溜了下口或漏斗嘴时上方要停放矿,推车工不得直接在装车口下经过,必须从铁道外侧推空车进入空车道,并刹住车;
3)装矿口推重车不停放矿口时,要用后边空车轻撞重车,开始要慢放(并高声通知周围正在推重车),将重车推到重车道或车场内;
4)推车时若发现后边车声增大,应躲开身子,招呼后边车放慢速度或停止; 5)在车场或调车道停放矿车时,停放的矿车不准压道岔,必须离开道岔5m以上; 6)若在巷道分段接车,接车地点不得在拐弯处,以防看不清误操作伤人;
7)在有摘挂钩地点倒车,要首先和专职把钩工联系好,不准自行摘挂钩;
8)过道岔时,要停车,先扳道岔,矿车经过时速度要放慢,严防溜车,车通过后要将道岔扳回原位。
(2)车掉道后恢复上道的操作:
1)先将矿车刹住,先抬一头后抬另一头; 2)要用小铁道撬棍进行复位,严禁一人操作;
3)抬扛矿车时,人员只准站在矿车的前后和外侧宽处,不要站在里侧狭窄处; 4)多人操作时要互相呼应,动作一致,注意安全。 4.2.2.3 收工
交班前经领班同意,将工作面存矿拉完后,可以收工。收工时要将空、重车分别稳妥停在空、重车道上,不准把矿车停留在中途巷道中,同时把沿途溅洒、漏下的矿岩清扫到矿车内,不准将矿岩扫入水沟。 4.2.3 交接班
当面交接班,变班时进行检查、清理现场,保持现场整洁;公用工具要知数交接;填写交接班记录,将本班存在的安全隐患要如实地填写到交接班记录中,包括隐患部位、发现隐患的时间等。 4.2.4 操作注意事项
操作注意事项如下: (1)推车作业不准戴手套。
(2)推车到巷道拐弯处要减速、按喇叭或摇铃示意前方人员避让。 (3)保持巷道照明充足。
(4)车上不准坐人,下坡要减速。 4.2.5 典型事故案例
(1)事故经过:2005年6月5同l5时30分,Y矿南三采区209队当班负责人敖某主持召开班前会,当班出勤15人,其中安排3人在车场绕道作业面搞工程质量,其余人员在车场绕道进行清理巷道和使用矿车出岩。16时40分工人入井后开始工作,当班班长胡某安排鄢某站岗,负责工人推车安全。当班20时,推车工人何某、鄢某从作业面推一个重车出来,由于巷道爬坡,两人就弯着腰用肩膀顶住矿车往外推车,到变坡处(下坡)时,两人站起来跟着矿车往外放车,矿车突然停下来,鄢某用矿灯一照,就喊:“撞到人啦!”。何某与邱某两人立即将矿车往后拉,看见102队副队长毛某被矿车撞到胸部,半跪在地上,鄢某就去扶他,感到还有心跳,就找来木板和编织袋做成简易担架,将其抬出地面,同时通知矿调度和医院。抬到地面后,经医生检查,毛某已经死亡。
(2)事故原因分析:
1)直接原因:在巷道坡度大于7‰的情况下,人力推车时放飞车,遇难者避让不及时,导致被矿车挤伤致死。
2)间接原因:
①没有摆正安全与生产之间的关系,在南三采区运输石门事故地段巷道变形、底鼓严重致使局部段巷道坡度大、人行道宽度严重不足的情况下,安排前方运料绕道掘进,违章安排工人在巷道坡度大于7‰的情况下人力推车。
②运输安全管理不到位,人力推车的措施落实不到位,对巷道变形严重地段的行人、推车没有引起高度重视;轨道铺设不平整、起伏大;在联巷下口没有设置安全警戒标志。
③工人推车未经安全培训,不能掌握基本的推车安全操作技能,违反规程规定违章推车。 (3)防范措施:
1)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工人进行安全教育和操作规程培训,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提高从业人员的自主保安意识。
2)井下推车,必须严格按照规程的规定执行。
3)应加强井下机电运输安全管理工作,对存在的事故隐患及时发现和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 4)矿山必须认真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现场安全管理,杜绝“三违”。 (4)事故责任分析:
1)毛某,Y矿南乏采区102队跟班副队长,进入推车巷道,对存在的隐患认识不足,安全意识不牢,是这起事故的直接责任者,鉴于其已在事故中遇难,不再追究责任。
2)何某、雷某,Y矿南三采区209队工人,推车过程中违章放飞车,未注意前方人员情况,安全意识差,是这起事故的直接责任者。”除去两人矿籍,留矿察看
3)鄢某,Y矿南三采区209队工人,事故当班负责站岗人员。末认真履行撤人、站岗职责,对这起事故负直接责任,给予开除矿籍,留矿察看处分。
4)胡某,事故当班副班长,违章安排未经安全培训的人员推车,对推车存在的隐患认识不足,对事故负现场管理责任,给予开除矿籍,留矿察看处分。,
5)敖某,事故当班负责人。对工作地点推车存在的隐患认识不足,未引起重视,对事故负现场管理责任,给予其行政记过处分。
6)王某,Y矿南三采区区长,全采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机电运输安全管理不到位,对事故负管理责任,给予行政记过处分。
7)杨某,Y矿机电副矿长。负责全矿机电运输安全工作,对机电运输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内发生“5·7”、“6·5”两起运输事故,对事故负主要领导责任,给予其行政警告处分。
8)尹某,Y矿矿长。全矿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内发生“5·7”、“6·5”两起运输事故,对事故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建议其向上级公司写出深刻书面检查并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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