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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购销渠道专项整治工作小结草稿

2020-07-25 来源:易榕旅网
药品购销渠道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市食药监局:

为严厉打击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的违法行为,切实保障公众用药安全,巩固多年来专项整治的成果,我局从2012年5月至10月开展药品购销进渠道专项整治工作。自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我局认真履行药品安全监管职能,本着有案就查,有假就打的监管理念,全面落实各项监管措施,已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现就此项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如下: 一、认真组织、周密部署

我局对这次专项整治工作高度重视,结合日常监管的实际,针对市场存在的薄弱环节和不足,确定重点单位、重点环节、重点区域、重点品种,讨论制定了《庆城县药品购销渠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为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成效,县局成立了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由局长方百河任组长,副局长陈涛、稽查队队长徐进畅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药械监管股),负责专项整治的日常工作,汇总分析上报有关情况。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为扩大专项整治的工作面,使整治工作开展得更加深入、有效,我局通过下发文件、发放宣传单等方法向药品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宣传政策,使其认识和了解本次专项行动的目的意义及内容要求,同时深刻认识非法渠道购进药品

的危害性。经过我们的深入宣传,使涉药械单位都能够积极开展自查自纠并主动配合我们的专项整治行动。在行动中我局共下发文件43份,发放宣传单2405份。

三、督促自查、落实整改

按照专项整治方案的要求,督促各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单位结合各自实际情况和市场状况对各自购销渠道进行了自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的梳理和整改。

四、重点检查、严肃处理。

在企业自查的基础上,我局出动执法人员对驿马自强中药饮片厂、庆城镇、驿马镇、白马乡等农村、城乡结合部的药店、诊所重点开展检查,重点检查了1、购销药品票、帐、货、款相符情况。2、购销单位资质、购销人员资格审核情况。3、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经营情况。4、医疗机构购进药品情况。对供货方资质了进行严格审查,对供货方合法的资质资料、药品的合格标识、合法票据、销售等方面进行全面核查,对供货方资质审核不规范、索取资料不全的情况现场给予整改意见,并下发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各药品经营、使用单位建立完整、规范、动态管理的供应商档案。截止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268人(次),现场检查涉药械单位327户(次),立案5起,结案5起,罚款2126.50元。5、开展了打击利用互联网等媒体发布虚假广告、通过寄递等渠道销售假药的专项行动。我局将打击利用互联网等媒体发布虚假

广告、通过寄递等渠道销售假药的专项行动工作,列入了药品日常监督检查和专项检查中的重要检查内容,并开展联合执法,全面检查了我县药品经营企业、医疗单位药品购销渠道,加大对车站、邮局、快递公司排查力度,防止假劣药品通过邮寄、托运的方式进入我县。通过专项检查,我县未发现利用互联网等媒体发布虚假广告、通过寄递等渠道销售假药的违法行为。

五、统计分析,总结提高。

通过近五个月的专项检查,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的行为受到严厉打击,药品市场得到进一步净化。但药品购销渠道主要存在以下问题:1、索留供货方资质资料不全或未及时更换多发生于农村或城乡结合部的村卫生所和个体诊所。2、按照药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实施方案要求,部分药店未及时上传电子监管数据。3、个别药品经营企业在采销环节存在索票据不及时,尤其是对2012年4月30日前生产销售的胶囊的检验报告书索留不及时。

今后,我局将在日常检查和网络化监管中,继续重点加强对购销渠道的查处力度,使药品经营秩序进一步得到规范,药品市场得到进一步净化。

二○一二年十月二十四日

主题词:药品 购销 专项 总结 抄送:本局各领导、各股室。 庆城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2年10月24日印发

共印10 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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