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 全 技 术 交 底 及 制 度
第一章
企业主要人员及主要职能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一、企业法人代表:
1、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县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和法规、规范,掌握本企业安全生产动态,定期研究安全工作,对本企业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
2、 领导编制和实施本企业中、长期整体规划及年度、特殊时期安全工作实施计划。建立健全和完善本企业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奖惩办法。
3、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的保证体系,保证安全技措经费的落实。 4、 领导并支持安全管理人员或部门的监督检查工作。
5、 在事故调查组的指导下,领导、组织本企业有关部门或人员,做好特大、重大伤亡事故调查处理的具体工作,监督防范措施的制定和落实,预防事故重复发生。
二、企业技术负责人:
1、 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协助法定代表人做好安全方面技术领导工作,在本企业施工安全生产中负技术领导责任。
2、 领导制定年度和季节性施工计划时,要确定指导性的安全技术方案。
3、 组织编制和审批施工组织设计、特殊复杂工程项目或专业性工程项目施工方案时,应严格审查是否具备的安全技术措施,及其可行性,并提出决定性意见。
4、 领导安全技术攻关活动,确定劳动保护研究项目,并组织鉴定验收。
5、 对本企业使用的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从技术上负责,组织审查其使用和实施过程的安全性,组织编制或审定相应的操作规程,重大项目应组织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6、 参加特大、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从技术上分析事故原因,制定防范措施。 三、企业主管生产负责人:
1、 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协助法定代表人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落实本企业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2、 组织实施本企业中长期、年度、特殊时期安全工作规划、目标及实施计划,组织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3、 参与编制和审核施工组织设计、特殊复杂工程项目或专业性工程项目施工方案。
4、 领导组织本企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确定安全生产考核指标。领导、组织外包工队长的培训、考核与审查工作。
5、 领导组织本企业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及时解决施工中的不安全生产问题。 6、 认真听取、采纳安全生产的合理化建议,保证本企业安全生产保障体系的正常运转。 7、 在事故调查组的指导下,组织特大、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及处理中的具体工作。 四、企业总会计师:
1、 组织落实本企业财务工作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执行安全生产奖惩规定。
2、 组织编制年度财务财务计划的同时,审批安全技术措施经费使用计划,保证所需经费到位。 3、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有关劳动保护用品的规定和防暑降温经费的使用标准,并按规定负责审批购置的劳动保护用品经费。
五、企业安全生产部门:
1、 贯彻执行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方针、政策、法规与条例。
2、 做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管理工作,总结交流推广先进经验。
3、 经常深入施工现场,指导下级安全技术人员的工作,掌握安全生产情况,调查研究生产中的不安全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
4、 组织活动和定期安全检查。
5、 参加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对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6、 与有关部门共同做好新工人、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训练、考核、发证工作。 7、 进行工伤事故统计、分析和报告,参加工伤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8、 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遇有严重险情,有权暂停生产,并报告领导处理。 9、 对违反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法规的行为,经说服劝阻无效时,有权越级上告。 六、企业技术部门:
1、 对施工生产中的有关技术问题负安全责任。
2、 对改善劳动条件、减轻笨重体力劳动、消除噪声、治理尘毒危害等情况,负责制定技术措施。
3、 以安全生产全面观点编制、审批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工艺卡,使安全措施贯穿在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工艺卡的内容里。负责解决施工中的疑难问题,从技术措施上保证安全生产。
4、 对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施工方法要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和安全操作规程。 5、 合同劳动教育部门编制安全技术教育计划,向职工进行安全技术教育。 6、 参加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隐患因素提出技术改进措施,并检查执行情况。 7、 参加伤亡事故和重大未遂事故的调查,针对事故原因提示技术措施。 七、企业劳动部门:
1、 负责对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根据上级有关规定,修改和制定劳保用品发放标准实施细则。
2、 严格审查和控制上报职工加班、加点,以保证职工劳逸结合和身体健康。
3、 会同有关部门对工人做好入场安全教育,对职工进行定期安全教育和培训考核。
4、 对违犯劳动纪律,影响安全生产者应加强教育,经说服无效或屡教不改的应提出处理意见。 5、 参加伤亡事故调查处理,认真执行对责任者(工人)的处理决定,并将处理材料归档。 八、企业机械动力部门:
1、 制定安全措施,保证机、电、起重设备等安全运行。对所有现用的安全防护装置及一切附件,经常检查其是否齐全、灵敏、有效,并督促操作人员进行日常维护。
2、 对严重危及职工安全的机械设备,应会同技术部门提出技术改进措施,并付诸实施。 3、 新购进的机械等设备的安全防护装置必须齐全、有效,出厂合格证及技术资料必须完整,使用前要制定安全操作规程。
4、 负责对机、电、起重设备的操作人员的培训,考核并签发作业合格证,制止无证上岗。 5、 认真贯彻执行机、电、起重设备的安全规程和安全运行制度。对违章作业人员要严肃处理,发生机、电设备事故要认真调查分析。
九、企业教育、人事部门:
1、 组织各种学习班时,都必须安排安全教育课程。
2、 将安全教育纳入职工培训计划,负责组织职工的安全技术培训和教育。
3、 根据本企业实际需要,配备具有一定文化程度、技术水平和实践经验的安全人员,并注意解决安全人员的新老交替问题。
4、 会同有关部门对施工、技术、管理人员进行尊章守纪教育。
5、 参加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认真执行对责任者的处理决定,并将处理材料归档。 十、企业保卫消防部门:
1、 协同有关部门对职工进行安全防火教育,开展群众性安全生产活动。
2、 主动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安全大检查,狠抓事故苗头,消除治安隐患。重点抓好防火、防暴、防毒工作。
3、 对已发生的重大事故,协同有关部门组织抢救,查明性质;责任事故由有关部门处理,对
性质不明的事故要参与调查;对破坏嫌疑事故负责追查处理。
十一、项目经理:
1、 对承包项目工程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
2、 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结合项目工程特点及施工全过程的情况,制定本项目工程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办法,或提出要求,并监督其实施。
3、 在组织项目工程业务承包,聘用业务人员时,必须本着安全工作只能加强的原则,根据工程特点确定安全工作的管理体制和人员,并确定各业务承包人的安全责任和考核指标,支持、指导安全管理人员的工作。
4、 健全和完善用工手续,录用外包队必须及时向有关部门申报,严格用工制度与管理,适时组织上岗安全教育,要对外包队的健康与安全负责,加强劳动保护工作。
5、 组织落实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组织并监督项目工程施工中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和设备、设施验收的实施。
6、 领导、组织施工现场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发现施工生产中不安全问题,组织制定措施,及时解决。对上级提出的安全生产与管理方面问题,要定时、定人、定措施予以解决。
7、 发生事故,要做好现场保护与抢救工作,及时上报,组织配合事故的调查,认真落实制定的防范措施,吸取事故教训。
十二、项目工程技术负责人:
1、 对项目工程生产经营中的安全生产负技术责任。
2、 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程、规范、标准。,结合项目工程特点,主持项目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
3、 参加或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审查施工方案时,要制定、审查安全技术措施,保证期可行性与针对性,并随时检查、监督、落实。
4、 主持制定技术措施计划和季节性施工方案时,要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执行。及时解决执行中出现的问题。
5、 项目工程应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要及时上报,经批准后方可实施,同时要组织上岗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教育。认真执行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与安全操作工艺、要求,预防施工中因化学物品引起的火灾、中毒或其新工艺实施中可能造成的事故。
6、 主持安全防护设施和设备的验收。发现设备、设施的不正常情况应及时采取措施。严格控制不合格标准要求的防护设备、设施投入使用;
7、 参加安全生产检查,对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从技术方面提出整改意见和办法予以消除。
8、 参加、配合因工伤亡及重大未遂事故的调查,从技术上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意见。
十三、项目工程施工员:
1、 认真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规定,对所管辖班组(特别是外包工队)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
2、 认真执行安全技术措施及安全操作规程,针对生产任务特点,向班组(包括外包队)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履行签认手续,并对规程、措施、交底要求执行情况经常检查,随时纠正作业违章。
3、 经常检查所辖班组(包括外包队)作业环境及各种设备、设施的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解决。对重点、特殊部位施工,必须检查作业人员及各种设备设施技术状况是否符合安全要求,严格执行安全技术交底,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其执行,做到不违章指挥。
4、 定期和不定期组织所辖班组(包括外包队)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开展安全教育活动,接受安全部门或人员的安全监督检查,及时解决提出的不安全问题。
5、 对分管工程项目应用的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严格执行申报、审批制度,发现问题,及
时停止使用,并上报有关部门或领导。
6、 发生因工伤亡及未遂事故要保护现场,立即上报。 十四、项目工程班组长:
1、 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合理安排班组人员工作,对本班组人员在生产中的安全和健康负责。
2、 经常组织班组人员学习安全操作规程,监督班组人员正确使用个人劳保用品,不断提高自保能力。
3、 认真落实安全技术交底,做好班前讲话,不得违章指挥、冒险蛮干。
4、 经常检查班组作业现场安全生产状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上报有关领导。 5、 认真做好新工人的岗位教育。
6、 发生因工伤亡及未遂事故要保护现场,立即上报有关领导。
第二章
安 全 教 育 管 理 制 度
安全生产是我们建筑业最重要的必不可少的一环。安全生产与广大职工的利益息息相关。为了让广大职工提高和加强在作业中的自我安全防范能力,少出安全事故,尽可能不出事故,特作如下规定:
一、新工人入场安全教育制度:
1、新工人入场必须由工程承包人领队,先到经理部报到,携带工人名单,身份证复印件,三张一寸照片,并逐一查对身份证是否与本人相符,禁止冒名顶替。工人名单由经理部汇总后发有关部门。
2、质安部对全体新工人,必须进行入场安全教育。安全教育主要内容:(1).贯彻党和国家关于施工安全的方针、政策、法令的规定。(2).安全管理规定。(3).机电及各工种的技术操作规程。(4).施工生产中的危险区域在安全工作中的经验教训及预防措施。(5).尘毒危害的防护。(6).执行入伍教育、现场教育、岗位教育,三级安全教育制度。经安全、职能考试合格后方能录用。接受教育者人人均需签名报到,不得遗漏。如有遗漏要进行补课。未接受教育及考试不及格者,不得安排上班。
3、特殊工种工人必须参加主管部门的培训班,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严禁无证上岗作业。 4、在工作及中途不得随意更换人员。如需换人,须经项目经理部同意,新进场人员到经理部报到进行安全教育。违犯此条者一经查出,按人数计,每人罚款200元。此款由工程承包人承担。如出现安全事故,公司概不负责,由承包人自己解决。
二、生产过程中安全教育:
1、经过质安部进行安全入场教育的工人,由质安部将名单交工长查对核实。工长才接收安排工作。工长交待工作任务的同时,必须交待安全,有针对性的再次提高安全生产知识和防范能力。工长在交待安全生产的时候,亦应签到点名,必须人人参加。
2、工长交待安全生产时间为每周星期一早晨上班前。交待本周工作任务的同时交待安全生产注意事项和遵守的规定。内容由工长口头宣讲、书面交待、班组长签字。工人必须个个参加听讲,工长要查对有否更换人员。
3、工长随时检查现场安全防护情况。如发现不安全因素,应及时采取措施,把不安全隐患消失在事故发生之前。
4、班组长每天对本组组员交待任务的同时,亦必须交待安全。着重交待当天任务范围内所涉及的安全工作注意事项。不属本工种工作范围内的事,切忌出手搭、拆或操作,并作好安全交待记录。
三、项目经理部安全生产工作:
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及上级和本公司的各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严禁\"三违\"行为。
2、每月交待工作任务的同时,必须交待安全生产。总结上月安全生产经验和教训,布置下月安全生产计划。由质安部督促贯彻执行。
3、每月初组织有关部门、工种参加一次安全生产检查,并召开全体职工大会进行教育和宣传。督促贯彻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把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落实在各级人头上,层层负责抓好这一项工作,以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和安全责任感。要结合安全合同,每年进行一次安全技术知识理论考核,并建立考核成绩档案。
4、负责对全现场的安全生产动态向总经理汇报。提出意见和建议以及解决安全生产上存在的问题。讲述安全生产的好人好事。
第三章
安 全 检 查 制 度
一、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安全生产实行专管及群管相结合的方针。
二、检查的内容是查"两标贯彻",查思想教育,查组织,查纪律严明,查制度完整,查措施落实,查隐患排除。对查出的问题要有文字记载并及时解决有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险情。
三、执行安全工作与经济责任制挂钩的奖罚制度,使人人都要重视安全工作,堵塞漏洞,防患未然。
四、机械方面除执行上述外,还要坚持"十字作业法"即调整、紧固、润滑、防腐、管理,并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五、安全教育要做到:听、查、议、评、肯定成绩,找出问题,共同学习,互相交流,不断提高管理水平。
六、班组长每天必须对本组组员施工的工作面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工长每周组织班组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并进行讲评;项目经理部每月组织有关部门对工地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检查结果进行通报,对各部门的安全工作做出评议。
第四章
安 全 技 术 措 施 制 度
一、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应根据国家公布的劳动保护立法和各项安全技术标准为依据,根据公司年度施工生产的任务,各项工程施工的特点确定安全技术措施项目,针对安全生产检查中发现的隐患、未能及时解决的问题以及对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等所应采取的措施,做到不断改善劳动条件,防止工伤事故的发生。
二、劳动保护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范围包括:
⒈起重机械上的各种防护装置及保险装置(如安全卡、安全钩、安全门,过速限制器,过卷扬退制器,门电锁、安全手柄、安全制动器等),为了安全而进行的改装。
⒉各种运转机械上的安全起动和迅速停车设备。 ⒊为安全而重新布置或改装机械和设备。
⒋电气设备安装防止触漏电的设施(包括标准配电箱)。 ⒌为安全而安设低电压照明设备。
⒍在原有设备简陋,全部操作过程不能机构化的情况下,对个别繁重费力或危险的起重,搬运工作所采取的辅助机械化设备。
⒎在生产区域内危险处所装置的标志、信号和防护设施。
⒏在工人可能到达的洞、坑、沟、升降口、漏斗等处安设的防护装置。 ⒐在生产区域内,工人经常过往的地点,为安全而设置的通道及便桥。 ⒑消除尘及各种有害物质而设置的吸尘设备及防尘设施。 ⒒为减轻或消除工作中的噪音及震动的设施。
⒓机械、电气设备等传动部的防护装置。
⒔为保持空气清洁或使温湿度合乎劳动保护安全而安设的通气换气装置。 ⒕工作场所的休息室,用膳室及食物加热设备。
⒖购置或编印安全技术,劳动保护的参改书,刊物、宣传画、标语等。 ⒗建立与贯彻有关安全生产规程、制度的措施。 ⒘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所需的工具、仪器。 ⒙女工卫生室及其设备。
三、安全技术措施项目由公司安全科在工程开工时依据工程、公司实际情况制定,经公司经理批准后由相关部门执行。
四、安全技术措施的重大项目由公司组织实施,一般项目均由基层各部门负责实施,安全科负责定期检查实施情况。
五、安全技术措施项目的费用和使用材料,都应切实保证。
第五章
安 全 技 术 交 底 制 度
1、工程开工前,应随同施工组织设计,向参加施工的职工认真进行安全技术措施的交底,使广大职工都知道,在什么时候、什么作业应当采取哪些措施,并说明其重要性。
2、每个单项工程开始前,必须重复交代单项工程的安全技术措施,坚决纠正只有编制者知道,施工者不知道的现象。
3、实行逐级安全技术交底制,开工前由技术负责人向全体职工进行交底,两个以上施工队或工种配合施工时,要按工程进度交叉作业的交底,班组长每天要向工人进行施工要求、作业环境的安全交底,在下达施工任务时,必须填写安全技术交底卡。
第六章
安 全 用 电 制 度
一、在建工程与高压线路的水平距离不少于10米,施工现场机动车道与高压线路的垂直距离不少于7米。
二、开关、配电箱应有漏电保护门、锁及防雨设施,电箱进出线,电源开关,保险装置要符合要求,老化破皮不合要求的电线不许使用。线路必须架设在绝缘材料上。
三、新工地的用电线路设计、安装必须经有关技术人员审定验收合格后方能使用。 四、电器和机械设备必须有接零接地和防雷设施。 五、电工、机械工必须持证上岗。
第七章
班 组 安 全 活 动 制 度
1、组织班组成员学习并贯彻执行企业、项目工程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制止违章行为;
2、组织并参加安全活动,坚持班前讲安全,班中检查安全,班后总结安全; 3、做好对新工人(包括实习、代培、临时用工)进行岗位安全教育;
4、由班组长负责班组安全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组织力量消除,并报告上级;发生事故立即报告,并组织抢救, 保护现场,做好详细记录;
5、搞好生产设备、安全装备、消防设施和爆破物品等检查维护工作,使其经常保持完好和正常运行;
第八章
门 卫 值 班 和 治 安 保 卫 制 度
1、成立保卫工作领导小组,以项目负责人为组长,安全负责人为副组长,其他成员若干人。 2、定期对职工进行保卫教育,提高思想认识,一旦发生灾害事故,做到招之即来。
3、工地设门卫值班室,由3人昼夜轮流值班,白天对外来人和进出车辆及所有物资进行登记,夜间值班巡逻护场。
4、加强对外来民工的管理,非施工人员不得住在施工现场,特殊情况要经保卫工作负责人批准。 5、每月对职工进行一次治安教育,每季度召开一次治保会,定期组织保卫检查。
6、更衣室、职工宿舍等易发案部位要指定专人管理,制定防范措施,防止发生偷盗案件。严禁赌博、酗酒、和打架斗殴。
7、外来人员联系业务或找人,警卫必须先验明证件,进行登记后方可进入工地。 8、门卫值班人员不得随意离开岗位,如被发现进行批评教育,并给予罚款。 9、外运材料必须有单位工程负责人签字,警卫人员方可放行。
10、做好成品保卫工作,制定具体措施;严防被盗、破坏和治安灾害事故发生。
11、施工现场发生各类案件和灾害事故,要立即报告并保护好现场,配合公安机关侦破。
第九章
施 工 现 场 安 全 文 明 生 产 制 度
一、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和公司要求,为保证工地的文明施工,展现我项目部良好的形象风貌,特制定以下公约,望全体员工自觉遵照执行。
二、进入施工现场的所有人员,必须佩戴合格安全帽,佩带工作证,衣冠整洁,不打赤脚,不准穿拖鞋,不光背赤膊,注意个人形象。不得违反安全禁令。
三、高空作业必须系安全带。
四、不准使用电炉或用电热器烧水。
五、禁止乘座升降机吊篮上落,乘座者和开机者一并处罚。
六、禁止在\" 严禁烟火\" 区内吸烟。爱护消防器材,不得随意挪用。
七、一切用电必须安全接地,并通过漏电保护装置,各种机械不得带\"病\"工作,不准超负荷使用,不准在运转中维修保养。
八、机械设备必须专人操作,不得随意抽人临时操作。
九、现场电线线路不得随意乱搭乱接,未经同意不准私自安装插座。电动设备必须一机一闸,严禁一闸多机共用,临时停工停电或是下班退场,都应关闸切断电源,各闸不准用其他金属物代替保险丝。
十、混凝土板面、架子上不准超负荷堆放各种材料,雨篷板等悬臂板上禁止堆放一切物料,。 十一、严禁在高空抛落各种材料。一切拆除材料、工具及清理各楼层的杂物时,不准从楼上投掷到下面。
十二、使用手提电动机械、器具时,必须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鞋。 十三、坚持现场文明施工,做到工完料清,不造成人为的浪费。
十四、讲文明,尊敬上级,团结同志;不说脏话、粗话,不打架、不酗酒闹事。 十五、遵守项目经理部多项规章制度,按照作息规定时间上下班,按时休息。
十六、讲究卫生勤打扫厨房、宿舍、环境、个人卫生;维护公共卫生,不乱扔杂物,不随地吐痰,不随地大小便,不乱泼脏水和乱倒剩菜剩饭。
十七、爱护公共财物,不损坏生产、生活设施;不随意乱涂乱画。节约用水和用电。 十八、多做好事善事,敢于向不良倾向作斗争,检举揭发坏人坏事。
第十章
施 工 组 织 设 计 与 方 案 编 审 制 度
1、工程开工前,各工程项目部必须编写本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要根据工程特点以及所处的环境情况编写,内容要全面具体,并根据工程的施工工艺和施工方法,编写针对性较强的安全技术措施。
2、工程专业性较强的项目,如打桩、基坑支护与土方开挖、支拆模板、起重吊装、脚手架、临时施工用电、塔吊、物料提升机、外用电梯等均要编制专项的安全施工组织设计。
3、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内容要有针对性,根据工程实际编写,能有准备的指导施工。
4、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必须由专业技术人员编制,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安全科审查批准,签名盖章后方可实施。
5、工地现场要根据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施工,严格督促落实安全措施。施工过程中更改方案的,必须经原审批人员同意并形成书面方案。
第十一章
施 工 现 场 工 程 质 量 管 理 制 度
一、各项目部、施工队领导必须坚决贯彻执行上级颁布的各种质量管理文件、规程、规范和标准,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思想,宗旨是优质、优产、用户至上。
二、各项目部、施工队必须有保证工程质量的管理机构和制度,有专人负责施工质量检测和核验记录,并认真做好施工记录和隐蔽工程验收签证记录,整理完善各项技术资料,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要求。
三、进行经常性的工程质量知识教育,提高工人的操作技术水平,在施工到关键性的部位时,必须在现场进行指挥和技术指导。
四、施工现场工程质量管理必须按施工规范要求抓落实,保证每道工序和施工质量符合验收标准。坚持做到每分项、分部工程施工自检自查,把好质量关,不符合要求的不处理好决不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五、隐蔽工程施工前,必须经过公司质安员、建设单位工地代表和设计单位代表验收签证后,方可进行工程隐蔽。
六、严格把好材料质量关,不合格的材料不准使用,不合格的产品不准进入施工现场。工程施工前及时做好工程所需的材料化验、试验,材料没有检验证明,不得进行隐蔽工程施工。
七、建立建全工程技术资料档案制度,每个工地有专人负责整理工程技术资料,认真按照工程竣工验收资料要求,要根据工程进行的进度及时做好施工记录,自检记录和隐蔽工程验收签证记录。将自检资料和工程保证资料分类整理保管好,随时接受公司质安员检查。
八、对违反工程质量管理制度的人,将按不同程度给予批评处理和罚款教育,并追究其责任。对发生事故的当事人和责任人,将按上级有关规定程序追究其责任并做出处理。
第十二章
施 工 机 具 进 场 验 收 及 保 养 制 度
1、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施工机具必须由专职人员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准进场。 2、建筑机械要进行日常保养和定期保养。
3、认真做好日常保养,使机械设备达到原国家建委提出的下列要求: ⑴ 机械技术状况良好,工作能力达到规定要求; ⑵ 操纵机构和安全装置灵敏可靠;
⑶ 搞好设备的\"十字\"作业:清洁、紧固、润滑、调整、防腐; ⑷ 零部件,附属装置和随机工具完整齐全; ⑸ 设备的使用维修记录资料齐全、准确。
4、施工机具维护人员必须在施工现场值班,确保机械设备的运转正常。
第十三章
施 工 现 场 防 火、生 活 卫 生 规 章 制 度
一、施工现场防火制度: (一)、组织义务消防队 1、成立以单位工程施工负责人为组长,以安全负责人为副组长的消防管理小组其他成员若干人。 2、义务消防队应当定期进行教育训练,熟悉掌握防火,灭火知识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做到能防火检查和扑救火灾。
(二)、防火教育
1、现场有明显的防火宣传标志,每月组织防火检查。
2、使用电气设备和易燥物品,必须严格防火措施,配备灭火器材,确保施工安全。
3、施工材料的存放,保管应符合防火安全要求,易燃易燥物品,应专库储存,分类单独存放,保持通风,用火符合防火规定。
4、施工现场和生活区,未经保卫部门批准不得使用电热器具。 二、生活卫生规章制度:
(一)、环境卫生管理制度的责任区
为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养成良好的文明施工作风,增进职工身体健康,施工区域和生活区域应有明确划分,把施工区和生活区分成若干片建立责任区,使文明施工保持经常化。
(二)、环境卫生管理措施
1、施工现场要天天打扫,保持整洁卫生,场地平整,道路畅通,作到无积水,有排水措施。 2、施工现场严禁大小便,发现有随地大小便现象要对责任区负责人进行处罚。施工区,生活区有明确划分、设置标志牌,标牌上注明姓名和管理范围。
3、施工现场零散材料和垃圾,要及时清理,垃圾临时存放不得超过三天,无违反本规定处罚工地负责人。
4、办公室内作到天天打扫,保持整洁卫生,做到窗明地净,文具摆放整齐,达不到要求,对当天值班员罚款。
5、楼内清理的垃圾,要用容器或小推车,用井架运下,严禁高空拖散。
6、为了广大职工身体健康,施工现场必须设置保温桶和开水,公用杯,必须采取消毒措施。 (三)环境卫生定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限期改正。
第十四章
宿 舍 工 棚 管 理 制 度
1.宿舍内布置要整洁,床铺、地面保持干净,不得乱丢杂物果皮。衣服、鞋帽、酒瓶、工具不得乱放。
2.室内外周围要经常打扫,随时清除垃圾杂物,做到门前\"三包\必倒入指定垃圾箱内。
3.严禁赌博或变相赌博,违者罚款2000元。 4.非本宿舍员工不得留宿,更不准留宿妇女。
5.严禁聚众斗殴、酗酒闹事、打人、骂人等不文明行为。
6.工棚内不准贮放汽油、油漆、爆竹、刨花、木片等易燃易爆物品。
7.工棚内的照明线路,应有专业电工架设、安装维修,非电工不得乱拉乱接、维修电源线路。 8.工棚宿舍内严禁使用电炉、煤油炉、电热器等自行烧煮各种食物。 9.工棚宿舍照明灯泡不准用大灯泡,功率不得大于60w。
10.工棚宿舍轮流值班, 上班和睡觉前进行一次防火检查,注意关灯、关电扇。
11.广大员工必须做到互相关心、互相爱护、互相帮助,做一个讲公德、讲文明、讲卫生的合格员工。
对于违反上述行为者,公司将处予罚款。
第十五章
架 体、设 备 安 装 验 收 制 度
一、物料提升机、脚手架及其它各种施工机具进场前,由项目部自检,由公司安全科验收,验收时项目经理、安全员、搭设负责人、机工必须参加。
二、验收时要根据规定的验收程序、内容进行,在验收表中填写内容要量化,每次验收时要在验收表中写明验收部位、时间,参加验收的人员要在验收表中履行签字手续。
三、脚手架可分段验收(以三步架为准),物料提升机一次性验收,若验收不合格时,要定人、定时间、定措施进行整改,由提出问题的验收人员复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四、脚手架经验收合格后挂牌使用,物料提升机及各种施工机具经验收确认无问题后方可投入使用。
五、脚手架、物料提升机、灰浆搅拌机等施工机具每月定期检查一次,由安全科组织,有关人员参加,每次验收都做好记录。
六、未尽事项按现行安全检查标准实施。
第十六章
职 工 伤 亡 事 故 报 告 制 度
第一条:为了及时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职工伤亡事故,积极采取预防措施,防止伤亡事故,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伤亡事故,是指职工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事故。 第三条:伤亡事故的报告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
第四条:伤亡事故发生后,负伤者或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直接报告公司工程部安全科。 第五条:安全科接到重伤、死亡、重大死亡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总经理,并请示上报市、区主管部门及有关单位。
第六条:发生死亡、重大伤亡事故时,安全科会同总经理应立即赶赴现场,保护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
第七条:公司安全科及主管安全的付总经理必须协同事故调查小组调查并及时作出处理意见。 第八条:公司安全科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统计、报告伤亡事故。
第九条:违反本规定,在伤亡事故发生隐瞒不报,谎报、故意迟延不报,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或者以不正当理由,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视情节轻重,罚款金额最低1000.00元最高10000.00元),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七章
不 扰 民 措 施
1、在施工中尽量采用低噪音的施工工艺和方法。
2、当施工作业噪音可能超过施工现场的噪音限值时,应在开工前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环保部门申请,核准后才能开工。
3、禁止在夜间10点至早上7点、中午12点至下午2点进行产生噪音的建筑施工作业。若由于施工不能中断的技术原因和其他特殊情况,确需在该时段连续施工作业的,应向建设主管部门和环保部门申请,核准后才能开工。
4、在高考期间停止一切产生噪音的施工。
5、运输车辆必须冲洗干净后才能离场上路行驶。 6、做好施工现场与居民区的安全防护工作。
7、控制施工现场的粉尘,要定期对地面进行洒水,减少灰尘对周围环境的污染。
8、禁止在施工现场焚烧有毒、有害和有恶臭气味的物质。
第十八章
安 全 生 产、文 明 施 工 措 施
百年大计、安全第一,安全管理好坏是施工企业综合水平的体现,我公司尽力发挥企业自身优势,加大公司对工地的管理力度,一定将***楼工程创为市\"文明施工安全标准化\"工地 ,具体的计划措施如下:
1、夜间施工在两侧脚手架上设置红灯及警戒标志。 2、建立安全责任制,责任到人,做好安全台帐,努力贯彻实施安全生产\"十大措施\"\"六大纪律\"。 3、施工人员进场时,均要经过三级安全教育。要在现场召开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动员会,学习安全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以及有关安全基本知识和要求。
4、重要部位和高空作业采取特别安全措施进行防范,杜绝事故。
5、施工人员进场都要戴好安全帽,高空作业要系好安全带,临时用电线路均架空设置,配电箱等处均挂安全标志。
6、施工人员进场设置\"一图五牌\",配备专职安全员。 7、一切机电设备要专人管理、专人操作,一切动力设备做好接地保护、配电箱配备触电保护器,配电箱总闸设在传达室边。
8、做好安全防火工作。重点是伙房和木工工棚,做到木工棚每天清扫一次,不准在木工棚内抽烟、点明火,伙房灶堂要及时浇水灭火,特别是夜间的检查防火。
9、现场材料堆放要有序,模板拆除要及时整理,班组搞好落手清。
10、做好\"四口\"、\"五临边\"的防护设施,发现安全隐患马上整改,把安全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杜绝安全故事的发生。
11、根据该工程的四周条件,及时挑挂安全网,并做好防护栏杆,各种脚手架搭设完毕后,经过安全技术人员的检查收合格后,方能交付使用,严禁冒险作业。
12、工人生活区域与施工区域分开布置。
13、施工现场的围墙用砖砌筑,高度2.5米,大门两侧设门台柱,大门配备门卫昼夜值班,闲杂人员严禁进入施工现场。
14、施工场内道路、宿舍、办公室地坪均用砼浇筑。 15、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在现场均佩戴证卡上岗。
16、坚持文明施工,随时清理建筑垃圾,确保场内道路畅通,现场施工废水、淤泥及时组织排放和外运。
17、搞好施工现场文明管理,突出解决\"脏、乱、差\",保持现场卫生,创造良好的施工环境。
第十九章
钢 管 脚 手 架 作 业 安 全 防 护 措 施
1. 钢管脚手架应用外径48~51mm,壁厚3~3.5mm,无严重蚀、弯曲、压扁或裂纹的钢管。 2. 钢管脚手架的杆件连接必须使用合格的钢扣件,不得使用铅丝和其它材料绑扎;
3. 外脚手架立杆间距钢管不得大于1.8m,大横杆间距不得大于1.8m,小横杆间距不大于1.5m; 4. 脚手架必须按楼层与结构拉接牢固,拉接点垂直距离不得超过4m,水平距离不得超过6m。拉结所用的材料强度不得低于双股8#铅丝的强度。高大架子不得使用柔性材料进行拉结。在拉结点处设可靠支顶:
5. 脚手架的操作面必须满铺脚手板,离墙面不得大于200mm,不得有空隙和探头板、飞跳板。脚手板下层兜设水平网。操作面外侧应设两道护身栏杆和一道挡脚板或设一道护身栏杆,立挂安全网,下口封严,防护高度应为1m。严禁用竹芭作脚手板;
6. 脚手架必须保证整体结构不变形,凡高度在20m以上的脚手架,纵向必须设置剪刀撑,其宽
度不得超过7根杆,与水平面夹角应为45~60度。高度在20m以下的,必须设置正反斜支撑;
7. 特殊脚手架和高度在20m以上的高大脚手架,必须有设计方案; 8. 结构用的里、外承重脚手架,使用荷载不得超过2646N/㎡。装修用的里、外脚手架使用荷载不得超过1960N/㎡;
9. 在建工程(含脚手架具)的外侧边缘与外电架空线路的边线之间的水平和垂直距离不应小于3m;
10. 各种脚手架在投入使用前,必须由施工负责人组织有支搭和使用脚手架的负责人及安全人员共同进行检查,履行交接验收手续。特殊脚手架,在支搭、拆装前,要由技术部门编制安全施工方案,并报上一级技术领导审批后,方可施工。
第二十章
安 全 网 张 挂 安 全 技 术 交 底
安全网的质量必须符合GB5725-35规定,即外形尺寸为1.8×6m和4×6m两种,每张网的重量应少于15kg/张大于8kg/张,安全网分平网立网两种。立网的目数应在2000目(10CMX10CM)以上。
一、平网:
安装平面不垂直于水平面,主要是用来接住坠落的人和物的安全网称为平网。 ⒈平网要能承受重100kg底面积为2800cm2 的模拟人形砂包冲击后,网绳、边绳、系绳都不断裂(允许筋绳断裂),冲击高度10m最大延伸率不超过1.5m。
旧网重新使用前,按GB5725-86规定,应全面进行检查,并签发允许使用证明方准使用。 ⒉网的外观检查:
⑴ 网目边长不得大于10cm,边绳、系绳、筋绳的直径不少于网绳的2倍,且应大于7mm。 ⑵ 筋绳必须纵横向设置,相邻两筋绳间距在30至100cm之间,网上的所有绳结成节点必须牢固,筋绳应伸出边绳1.2m,以方便网与网或网与模杆之间的拼接绑扎。(或另外加系绳绑扎)。
⑶ 旧网应无破损或其他影响使用质量的毛病。 ⒊网的选择:
⑴ 根据使用目的,选择网的类型,根据负载高度选择网的宽度、立网不能代替平网使用,而平网可代替立网使用。
⑵ 当网宽为3m时,张挂完伸出宽度约2.5m,当网宽4m时张挂后伸出宽度约3m。 ⒋网的安装:
⑴ 安装前必须对网及支杆、横杆、锚固点进行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开始安装。
⑵ 安全网的内外侧应各绑一根大横杆,内侧在横杆绑在事先予埋好的钢筋环上或在墙(楼板)的内侧再绑一根大横杆与外侧安全网的里大横杆绑在一起,大横杆离墙(或楼板)间隙≤15cm。网外侧大横杆应每隔3m设一支杆,支杆与地面保持45°角,支杆落点要牢靠固定,如在楼层无法固定时可设扫地杆,把几根支杆底脚连在一起与柱绑牢。
⑶ 安全网以系结方便,连接牢固又易解开受力后不会散脱为原则。多张安全网连接使用时,相邻部分应紧靠或重叠。
⑷ 平网安装时不宜绷得过紧,应外高内低(外侧高出50m)网的负载高度在5m以内时,网伸出建筑物宽度2.5m以上,10m以内时网伸出建筑物宽度最小3m。
⑸ 在输电线路附近安装时,必须先征得有关部门同意,并采取适当的防触电措施,否则不得安装。
⑹ 第一道安全网一般张挂在二层楼板面(3~4m高度),然后每隔6~8m再挂一道活动安全网(GB5725-85规定)。多层或高层建筑除在二层设一道固定安全网外,每隔四层应再设一道固定安全。
⑺ 网与其下方(或地面)物体表面距离不得小于3m。
⑻ 在张挂安全网时应事先考虑到在临时需进出料位置应留有可收起的活动安全网,当吊料时将网收起,用完时立即恢复原状。
⒌使用、维修、保养:
⑴ 安全网在使用中必须每周进行一次外观检查,杂物及时清理。
⑵ 当受到较大荷载冲击后,应更换新网或及时进行检查,看有无严重变形、磨损、断裂、连接部位脱落等确认完好后,方可继续使用。
⑶ 按GB5725-85规定使用中每3个月应进行试验绳强力试验(或根据说明书进行试验)。
⒍安全网的清理:清理安全网如顶进入安全网,事先必须先检查安全网的质量,支杆是否牢靠、确认安全后,方可进入安全网清理,清理时应一手抓住网筋,一手清理杂物,禁止人站立安全网上,双手清理杂物或往下抛掷。
清理杂物时,地面应设监护人,禁人入内,或是加设围栏。 二、立网:
安装平面垂直于水平面(相对来说),主要是用来防止人和物坠落的安全网称为立网。 ⒈根据GB5725-85规定,立网边绳、系绳断裂强力不低于300kgf,网绳的断裂强力为150-200kgf,网目的边长不大于10cm。
⒉挂设立网必须拉直、拉紧。
⒊网平面与支撑作业人员的面的边缘处最大的间隙不得超过15cm。
第二一章
满 堂 脚 手 架 搭 设 安 全 技 术 交 底
满堂脚手架所使用材料和搭设方法同一般脚手架。
⒈立杆:纵横向立杆间距≯2m,步距≯1.8m地面应整平夯实,立杆埋入地上30~50cm,不能埋地时,立杆下应垫枕木并加设扫地杆。
⒉横杆:纵横向水平拉杆步距≯1.8m,操作层大横杆间距≯40cm。
⒊剪刀撑:四角应设抱角斜撑,四边设剪刀撑,中间每隔四排立杆沿纵向设一道剪刀撑,斜撑和剪刀撑均应由下而上连续设置。
⒋架板铺设:架高在4m以内,架板间隙≯20cm,架高大于4m,架板必须满铺。
⒌辅助设施:上料通道四周应设1m高的防护栏杆,上下架应设斜道或扶梯,不准攀登脚手架杆上下。
⒍施工荷载:一般不超过100kg/m2 ,如需承受较大荷载应采取加固措施,或经设计。
第二二章
上 料 平 台 搭 设 安 全 技 术 交 底
⒈上料平台要独立设搭设,平台距井架间隙不得超过10cm,平台宽度以进出料方便为原则,长度应≥吊栏外侧。
⒉搭设材料:一般用杉木或钢管搭设、当承重量不大时(在300kg以内)和高度不高时也可用毛竹搭设(应使用新竹经挑选),搭设方法基本和脚手架相同。
⒊用途构造:主要做为井字架吊篮进出料通道使用,一般不堆放材料。 主要杆件有:立杆、横杆、水平拉杆、剪刀撑、栏杆等。 ⒋搭设:
⑴ 立杆间距在1~1.5m以内,步距1.5m~1.8m视建筑物层高而定,平台以每层楼面平。 ⑵ 每隔1~1.5m高设一道纵横向水平拉杆,在操作层通道处可设在1.8m高处。
⑶ 横杆:当平台铺设竹架板时,大横杆间距在40cm以内,当使用钢、木脚手板时,大横杆间距不大于60cm。
⑷ 剪刀撑:外立杆四周应自下而上连续设置,在进、出料口处可断开留出通道。 ⑸ 栏杆:平台四周按规定设置1~1.2m高的防护栏杆。正面设可开启的安全门。
⑹ 缆风:当平台高度超过10m时,四面要设缆风绳,或与建筑物固定牢固,并不得固定在井架
上
第二三章
竹 脚 手 架 搭 设 安 全 技 术 交 底
一、一般规定:
⒈选材:使用生长四年以上的毛竹,青嫩、枯黄、虫蛀、腐烂,裂缝(透节二节以上)不得使用。
⒉绑扎:使用水葱竹篾、广篾。不得一扣绑三根。
⒊毛竹直径:立杆、大横杆、剪刀撑、抛撑、顶撑的小头有效直径应≥7cm。横担(小横杆)≥9cm。
⒋架子高度在24m以内,24m以上应有编制设计方案和审批。
⒌砌筑脚手架上的均布荷载不得超过270kg/m2 ,装饰脚手架上的均布荷载不得超过200kg/m2 。 二、立杆:
⒈放样:脚手架搭设范围内的地基要整平夯实。
⑴ 根据施工员的交底和建筑物的特点,确定立杆纵、横向间距,现场拉线,钉竹签放样。 ⑵ 根据建筑物的总高度和特点及施工要求确定架子的步距(应≤1.8),以及第一皮架子的高度。
⒉埋深30~50cm,下垫砧石,土质松软或挖坑有困难时,要绑扫地杆。 ⒊横向间距:1~1.2m,里立杆离墙≤20cm。
⒋纵向间距:1.3~1.5m(误差土5cm)。超过15m高的架子立杆间距不得大于1.5m。外立杆应高出屋面1.2~1.5m。
⒌垂直度:转角处≤10cm,架子中间≤15cm。
⒍立杆搭接长度:不小于1.8m,而且接头要跨过一皮架,相邻立杆在同一步架内要互相错开,不得与顶撑搭接。
⒎立杆搭接接头要在顶撑右侧,交替进行,保持顶撑在中间的垂直度。 三、小横杆:
里端伸出里立杆15~35cm,离墙面5~10cm,外端伸出外立杆20cm以上。 四、顶撑:
顶撑应垂直,大头朝上,与立杆绑扎三道竹篾,且小头直径应大于小立杆直径的三分之二。上下顶撑应保持在同一直线上。
五、大横杆:
设四根(架宽在1.2m以内),绑在立杆里侧,接头置于立杆处(放在小横杆上),并绑扎牢固,上下层架接头应互相错开,搭接长度应不小于1.5m,绑扎道数不得小于四道。
六、剪刀撑: 脚手架的转角处,两端以及中间,每隔15m的双跨内从下而上循序连续设置。剪刀撑应头稍绑接,大头压小头,搭接长度大于1.5cm,绑扎不少于5道,与地面呈45°~30°。底部应埋入上中30cm以上,当不能埋地时,应用不小于16#铅线牢固绑扎在立杆交合处。
根据需要也可设置纵向连续的多跨剪刀撑,但其最大宽度不得超过6跨。 七、连墙点与抛撑的设置:
三步以下架子每隔6~7根立杆设一根抛撑,埋入地下30cm。三步以上架每隔二步四跨设一连墙点。常用的方法是在墙内予埋10~12#镀锌铅丝双股(或钢筋环)拉住架子的内立杆,同时用一短木顶住墙面(也可用小横杆顶墙,粉刷时才锯掉)。连墙点应尽量靠近架子立杆的节点,以加强架子的稳定性。
八、栏杆:
二步以上架在外立杆内侧须设置1.0m高的防护栏杆和立网,外立杆高出屋面1.2~1.5m防护栏杆
绑二道。
九、脚手板:
施工层应满铺脚手板,四角与大横杆用16#铅丝绑扎牢固。每施工操作层上下要满铺三步以上脚手板,四角与大横杆要用16#铅丝绑扎牢固。高层架尚应每隔四皮架铺满一皮架板,作为安全防护用。脚手板铺设必须严密牢固。脚手板搭接长度不小于20cm。
离墙面超过20cm的缝隙应防护。防护的方法是一种用铺架板,另一种方法是用小安全网防护。 十、斜道:
三步以上架要搭斜道与平台,坡度≤1:3 ⒈行人斜道一般与架同宽。
⒉运料斜道宽度不得小于1.5m,坡度以1:6为宜。转弯平台宽度不得小于1.5m,面积不得小于6m2 。
⒊斜道两侧及拐弯平台的外侧,均应设1m高的防护栏杆和立网防护。
⒋搭设方法:同脚手架,但为了斜道的稳固,在斜道两侧外围和端部应设剪刀撑。对于附在脚手架外侧的斜道(即利用脚手架外侧外立杆作为斜道的内立杆时)应加强脚手架连墙杆的设置。对于独立的斜道应加密连墙杆。
⒌不上人屋面的竹架应设一道斜道上屋面。 十一、绑扎:
所有杆件相交处均应用竹篾绑牢。 十二、临街防护:
沿街道、居民密集处的脚手架外侧应采用防护竹笆全封隔绝,或采用立网全封闭,有条件的可以在立网全封闭的基础上在脚手架的外侧采用竹笆加强临街面的防护。
十三、验收:
搭设完毕或使用前,必须办理验收移交手续,方准使用。
第二四章
脚 手 架 拆 除 安 全 技 术 交 底
⒈拆除脚手架前,班组成员要明确分工,统一指挥,操作过程中精力要集中,不得东张西望和开玩笑,工具不用时要放入工具袋内。
⒉正确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脚应穿软底鞋。拆除挑架等危险部位要挂安全带。 ⒊拆除脚手架前,周围应设围栏或警戒标志,在交通要道设专人监护,禁人入内。 ⒋严格遵守拆除顺序,由上而下,一步一清,不准上下层同时作业。
⒌拆除脚手架的大横杆、剪刀撑,应先拆中间扣,再拆两头扣,由中间操作人往下顺杆子,不得往下乱扔。
⒍拆除的脚手架杆、脚手板、钢管、扣件等材料应往入传递或用绳索吊下,不得往下投扔,以免伤人和不必要的损失。
⒎拆除过程中最好不要中途换人,如必须换人时,应将拆除情况交代清楚。
⒏拆除过程中最好不要中断,如确需中断应将拆除部分处理清楚告一段落,并检查是否会倒塌,确认安全后方可停歇。
⒐脚手架拆除完后应将架料分类堆放,堆放地点要平坦,下设支垫排水良好。钢类最好放置室内,堆放在室外应加以遮盖。对扣件、螺栓等零星小构件应用柴油清洗干净装箱、袋分类存放室内以备再用。
⒑弯曲变形的钢构件应调直,损坏的及时修复并刷漆以备再用,不能修复的应集中报废处理。
第二五章
内 井 字 架 搭 设 安 全 技 术 交 底
1.个人防护:操作人员衣服要灵便,袖口、裤脚和腰要束紧,脚要穿软底鞋,头戴安全帽,上井架要佩安全带。
2.基座安装:基础要平整夯实,遇有松软地基,要铺条石或倒砼,并设置地脚螺栓,底座安装要平稳、牢固,并有排水措施。
3.架身安装:
(1)架身材料应平直,无弯曲或腐蚀,安装要垂直,架身组件与紧固件应齐全良好,整体稳定符合设计要求。
(2)井架安装应有专人上下指挥、运送钢件应用滑轮,吊物下面不得站人,安装架身应上下呼应,统一指挥,(在井架上安装要佩安全带),脚下铺专用架板(架板最好选用无节把的杉木板,厚度≥5cm)操作宽度单侧不小于50cm。
(3)垂直度:垂直偏差在1/400以内,架顶与吊兰使用高度之间要留有2.5m的缓冲距离。 4.缆风绳:
(1)当架身安装到10m高时要拉一组(四条)临时缆风。架身高在10~15m处应设第一组缆风绳,以后每增高10m再设一组,架顶再设一组。
(2)缆风绳应使用Φ8以上钢丝绳,且每条接头不能多于一个。不得使用Φ6钢筋和8#铁代替,与地面夹角45~60°,每根缆风应有独立的地锚,缆风与地锚应用花兰罗丝调整松紧。
(3)缆风绳接头及两端的卡子不少于3个,紧固方向正确(卡子大面卡在主绳方向)间距是钢丝绳直径的10倍,且不小于10cm。
(4)调整和拉紧缆风绳应对角同时进行,统一指挥,严禁单向调整,以免造成事故。
(5)地锚要用钢丝绳,埋设要牢固,最好用条石挖坑埋深1m以上。禁止使用园木、钢筋等做地锚。不准绑在树上和其他不稳固的地方。
5.吊篮:吊篮升降要有高度标志并设置电铃等上下双向联络信号,且要安装防坠落装置,和超高限位器。吊篮要设安全门,吊篮两侧应防护严密。
6.附属设施:
(1)井架进料口上方要搭牢固的防护棚,一般不小于2×2m。卸料平台独立搭设,架板满铺绑牢,距井架不得超过10cm,两侧有1m高的防护栏杆,正面有可开启的安全门。
(2)正确选用载重钢丝绳,断丝、磨损严重不得使用。钢丝绳绑扎在吊兰上要有套环(鸡心圈)保护,卡子不得小于3个,间距不小于钢丝绳直径的10倍,且不小于10cm。方向正确。
(3)卷扬机安装稳固,距井架15m以下,钢丝绳必须设置过路保护,不拖地,要搭设牢固的操作棚,并保证操作人员视线清楚。
(4)在醒目处悬挂安全操作牌和安全标志。 7.机电安全:
(1)电源线与井架接触部分要有绝缘措施,井架要设独立的电源开关,设箱加锁。开关箱至电机的电源线一律使用电缆线,且距离不得超过3m。
(2)电机外壳和铁开关箱外壳一律采用接零或接地保护。条件允许的必须在设备负荷线的首端处安装漏电保护开关。
(3)井架高于周围建筑物时(且超过20m)必须装设可靠的接地和避雷装置。 8.试运行:
(1)井架安装完成后,应进行空载、满载和超载(10%)试运转,即:空载上下连续运转10分钟,满载和超载应先提升1m停置10分钟后,继续上下循环运行10分钟。
(2)在试运行中应检查井字架、钢丝绳、卷扬机、制动器、电器开关、吊兰、滑轮、缆风绳、地锚以及各种安全装置(限位器、防坠落装置、电铃等)的情况,并认真做好试运转记录,以备交付使用。
9.安装完成后,须由工地工长负责组织安装与使用单位验收,并办理交接班签证手续后,方准投入使用。
第二六章
内 井 字 架 拆 除 安 全 技 术 交 底
1.拆除井字架前要根据现场情况拟定拆除方案,班组成员明确分工统一指挥,拆除过程中精力要集中,不要东张西望和开玩笑。工具不用时放入工具袋内。
2.操作人员衣服要灵便,袖口、裤脚和腰要束紧,头戴安全帽,上高空要挂安全带。
3.拆除前,周围应设围栏和警戒标志,拆除时地面要设监护人,统一指挥,上面作业时下面不准有人操作和停留。
4.根据井字架的型号选择好操作用脚手板的长度,单面操作宽度不小于50cm。
5.上井字架拆除人员要两人一组互相配合好,不准单人操作,以防拆除时螺丝,杆件掉下造成事故。
6.拆除井字架身前要先检查原锚固点,或加设临时缆风,然后拆除最上一道缆风绳,按顺序由上而下拆除。当拆除到第二道缆风时,应重复上述作法。
7.拆下的杆件不能往下抛掷,要用滑轮麻绳慢慢放下,拆下的螺栓要用箱子装好。
8.拆除完成后,井字架杆件要按规格分类堆放,堆放地点要平坦,下设支垫排水良好,如堆放在室外应加以遮盖,对螺栓应用柴油清洗干净以备再用。
9.对弯曲,变形的杆件要调直,并刷漆,对不能修复的杆件应集中报废,并补充新的杆件,以备下次再用。
第二七章
泥 水 工 安 全 技 术 交 底
一、砌体施工:
⒈挖掘土方,两人操作间距保持2~3m,并由上而下逐层挖掘,禁止采取掏洞的操作方法。 ⒉开挖沟槽、基坑等,应根据土质和现场施工员交底放坡,挖出的泥土应堆放在坑槽边1m以外,堆高不得超过1.5m。
⒊砌基础时,应检查和经常注意基坑土质变化情况,有无崩裂现象。堆放材料应离开坑槽边1m以上。当基坑较须设护壁支撑时,操作人员应设梯子上下,不得攀跳,运料不得碰撞支撑。
⒋墙身砌体高度超过1.2m时,应搭设脚手架。在一层以上或高度超过4m时采用里脚手架必须在墙外张挂安全网,采用外脚手架应绑护身栏杆后方准操作。
⒌用内架砌外墙时,架板要低于外墙20cm,墙外按规定张挂安全网。
⒍脚手架上堆砖不得超过三皮,架子转角处不得堆砧,除操作层外,上下皮架只允许堆零星材料,不得多层都堆料。
⒎在高处砌墙时,转砧应面向墙面,工作完毕应将脚手板和砖墙上的碎砖,灰浆清扫干净,防止掉落伤人。
⒏不准站在墙砖上做砌砖、挂线、刮缝、检查大角垂直度和清扫墙面等工作。 ⒐不准在墙顶或架上修改石料,以免震动墙体影响质量或石片掉下伤人。
⒑不准勉强在超过胸部以上的墙体上进行砌筑,以免将墙体碰撞倒塌或上石时失手掉下造成安全事故。
⒒石块不得往下掷,运石上下时,脚手板要牢固,并钉防滑条及扶手栏杆。
⒓在檐口、洞口处施工时,操作人员要面朝外操作,以免踩空坠落。不得坐在檐口、外墙等危险部位休息。
⒔高处作业不能用砖头垫高架板,也不得在架板上垫砖头站人操作。 二、混凝土施工:
⒈用车子向基坑或料斗倒砼,应有挡车措施,不得用力过猛和撤把。
⒉用井字架吊兰运送砼时,斗车把不得伸出吊兰外,车要放稳,运送到楼层要待吊蓝停稳,人
方可进入吊蓝内推车。
⒊浇砼使用的溜槽及串筒节间必须连接牢固。操作部位应有护身栏杆,不准直接站在溜槽边上操作。
⒋浇灌框架、梁、柱砼应设操作台,不得直接站在模板或支撑上操作。
⒌浇捣拱形结构,应自两边拱脚对称同时进行;浇圈梁、雨披、阳台,应采取防护措施;浇捣料仓,下口应先封闭,并铺设临时脚手架,以防人员坠落。
⒍使用震动器应穿胶鞋,湿手不得接触开关,电源线不得有破皮漏电,电线要架空,开关要有人监护。
⒎砼搅拌机在运行中,任何人不得将工具伸入筒内清料,进料斗升起时,严禁任何人在料斗下通过或停留。
⒏砼机停用时,升起的料斗应扦上安全插肖,或挂上保险练。
第二八章
木 工 安 全 技 术 交 底
一、一般规定:
⒈工作台、机械的设置,应合理稳固,工作地点和通道应畅通,材料、半成品,堆放应成堆成垛,不影响交通。
⒉操作木工机械不准戴手套,以防将手套卷进机械造成事故。 ⒊木模车间内的锯屑刨花应天天清理。在车间内禁止吸烟动火。 二、支模与拆模:
⒈使用木料支撑,材料应剥皮,尖头要锯平,不得使用腐朽,扭裂的材料,不准用弯曲大、尾径小的杂料,层高在4m以内顶撑尾径不小于8cm,5m以内不小于10cm,5m以上应经过设计。
⒉顶撑应从离地面50cm高设第一道水平撑,以后每增加2m增设一道。水平撑应纵横向设置。 ⒊顶撑接头部位夹板不得小于三面,夹板不得小于50×8×2.5cm,相邻接头应互相错开。 ⒋支撑底端地面应整平夯实,并加垫木,不得垫砖,调整高底的木楔要钉牢,木楔不宜垫得过高,(最好是2块)。
⒌采用木桁架支模应严格检查,发现严重变形,螺栓松动等应及时修复。
⒍支模应接工序进行,模板没有固定前,不得进行下道工序。禁止利用拉杆、支撑攀登上下。 ⒎支设4m高以上的立柱模板,四周必须顶牢,操作时要搭设工作台,不足4m高的可使用马凳操作。
⒏支设独立梁模应设临时工作台,不得站在柱模上操作和梁底模上行走。
⒐二人抬运模板时要互相配合,协同工作。传送模板、工具应用运输工具或用绳子系牢后升降,不得乱扔。
⒑不得在脚手架上堆放大批模板等材料。
⒒纵横水平撑、斜撑等不得搭在门窗框和脚手架上。通道中间的斜撑、拉杆等应设在1.80m高以上。
⒓支模中如需中间停歇,应将支撑、搭头、柱头封板等钉牢,防止因扶空、踏空而坠落造成事故。
⒔利用门型架、钢管等支模庆配套使用,按规定设置水平和剪刀撑。
⒕模板上有予留孔洞者,应在安装后将洞口盖好。砼板上的予留洞应在拆模后将洞口盖好。 ⒖拆除模板应经施工技术人员同意。操作时应按顺序分段进行,严禁猛撬、硬砸或大面积撬落和拉倒,停工前不得留下松动和悬挂的模板。
⒗拆除檐口,阳台等危险部位的模板,底下应有架子、安全网或挂安全带操作,并尽量做到模板少掉到架、安全网上,少量掉落在架、安全网上的模板应及时清理。
⒘拆模前,周围应设围栏或警戒标志,重要通道应设专人看管,禁人入内。
⒙拆模的顺序应按自上而下,从里到外,先拆掉支撑的水平和斜支撑,后拆模板支撑,梁应先拆侧模后拆底模,拆模人应站一侧,不得站在拆模下方,几人同时拆模应注意相互间安全距离,保证安全操作。
⒚拆除薄腹梁、吊车梁、桁架等予制构件模板,应随拆随加支撑顶牢,防止构件倒塌。 ⒛拆下的模板应及时运到指定的地点集中堆放或清理归垛,防止钉子扎脚伤人。 三、木工机械: ⒈圆锯:
⑴ 操作平台要稳固,锯片不得连续缺齿和缺齿太多,螺丝帽要上紧。圆锯应有防护罩,不得使用倒顺开关,应使用点动开关。
⑵ 操作人应站在锯片一侧,禁止站在与锯片同一直线上,手臂不得跨越锯片操作。
⑶ 进料必须紧贴靠山,不得用力过猛,遇硬节应慢推,接料要待料出锯片15cm,不得用手硬拉。
⑷ 加工旧料时,须先清除铁钉、水泥浆、泥砂等。
⑸ 锯短料时应用推棍,接料使用刨钩。禁止锯超过圆锯半径的木料。
⑹ 锯片未停稳前不许用手触动,也不要用力猛推木料的方法强迫锯片停转。
⑺ 电动机外壳及开关的铁外壳应采取接零或接地保护,且须安装漏电保护开关。 ⒉手电钻:
⑴ 使用前要先检查电源绝缘是否良好,有无破损,电线须架空,操作时要戴绝缘手套,使用时要安装漏电保护开关。
⑵ 按铭牌规定,正确使用手电钻,发现有漏电现象或电动机温度过高、转速突然变慢和有异声,应立即停止使用,并交电工检修。
⑶ 在高空作业时,应搭设脚手架,危险处作业要挂好安全带,工作中要注意前、后、左、右的操作条件,防止发生事故。
⑷ 向上钻孔时,只许用手或扛杆的办法顶托钻把,不许用头或肩扛等办法。 ⑸ 电钻在转动中,只准用钻把对准孔位、禁止用手扶钻头对孔。 ⑹ 工作完毕后,应切断电源,收好导线以备再用。
第二九章
现 场 钢 筋 安 装 安 全 技 术 交 底
⒈现场人工断料,所用工具必须牢固,掌錾子和打锤要站成斜角,注意扔锤区域内的人和物体。切断小于30cm的短钢筋,应用钳子夹牢,禁止用手把扶,并在外侧设置防护箱笼罩或朝向无人区。
⒉多人合运钢筋,起、落、转、停动作要一致,人工上下传送不得在同一直线上。钢筋堆放要分散、稳当、防止倾倒和塌落。
⒊在高空、深坑绑扎钢筋和安装骨架,须搭设脚手架和马道。
⒋绑扎立柱、墙体钢筋,不得站在钢筋骨架上和攀登骨架上下。柱筋在4m以内,重量不大,可在地面或楼面上绑扎,整体竖起;柱筋在4m以上,应搭设工作台。柱梁骨架应用临时支撑拉牢,以防倾倒。
⒌绑扎基础钢筋时,应按施工设计规定摆放钢筋支架或马凳架起上部钢筋,不得任意减少支架或马凳。
⒍绑扎高层建筑的圈梁、挑檐、外墙、边柱钢筋,应搭设外架或安全网。绑扎时挂好安全带。 ⒎起吊钢筋骨架,下方禁止站人,必须待骨架降落到离地1m以下始准靠近,就位支撑好方可摘钩。
⒏吊运短钢筋应使用吊笼,吊运超长钢筋应加横担,捆绑钢筋应使用钢丝绳千斤头,双条绑扎,禁止用单条千斤头或绳索绑吊。
⒐吊运在楼层搬运、绑扎钢筋,应注意不要靠近和碰撞电线。并注意与裸体电线的安全距离(1kv
以下≥4m,1-10kv≥6m)。
⒑夜间施工灯光要充足,不准把灯具挂在竖起的钢筋上或其他金属构件上,导线应架空。
第三十章
中 小 型 机 械 操 作 工 安 全 技 术 交 底
1.现场施工机械必须按施工平面图布置,如须移动,必须经现场施工负责人同意方可移动。 2.现场机械安装应稳固,带有胶轮胎的机械应将轮胎拆下并垫离地面,保养好。按规定搭设操作平台、防护栏杆,保证进。出料安全,整机应搭设安全可靠的操作棚。
3.机械安装或检修完毕,必须经试运转正常后,办理交接班签证手续后方准使用。
4.一切机械、电器设备的金属外壳和行车轨道必须接零、接地线,电阻不大于10欧。在同一供电系统中不准有的设备接零有的设备接地。
5.接新的用电规程JGJ46-88规定,所有的施工机械都应安装漏电保护器。特别是移动型机具,不安装漏电保护器不得使用。
6.实行一机一闸制,所有机械都应设独立的开关箱,箱内不得存放什物。开关距所控设备水平距离不宜超过3m。
7.机械操作人员要事先经过培训,三机操作工要持证上岗。严禁违章作业,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实行定机定人定责任制。
8.操作工应做到\"四懂\"\"三会\"即,懂构造、原理、性能、用途、会操作、会维修保养、会排除故障。
9.工作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好防护用品,操作旋转机库严禁戴手套。女工要戴女工帽,长发不得外露。
10.使用移动型机具,操作人员应严格执行穿绝缘鞋戴绝缘手套的规定,禁止在无穿戴任何防护用品的情况下进行工作。
11.机械设备使用前应检查各部位另配件、防护装置、尤其是离合器、制动器、限位器等是否齐全有效,并进行试运转,确认安全后方可使用。
12.使用移动型机具应按规定设辅助人员,多机同时作业、要设监护人。二人以上共同作业时,必须有从有主,统一指挥。
13.工作中精力要集中,不准开玩笑,打闹,不准睡觉和看书护,不做与本职无关的事。
14.各种机械不准超载运行,运行中发现有异声、什音或电机过热(超过电机铭牌规定温度)应停机检修、或降温,严禁在运行中检修、保养。
15.按时做好各种机械的维修、保养工作,按规定加注润滑油。严禁机械带病运转,中途停电,应切断电源。
16.检修机械、电气设备时,应拉闸断电锁箱,并挂\"有人检修禁止合闸警示牌\",最好设监护人,停电牌应诠挂谁取。
17.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下班(或工作完毕)后应切断电源,关箱加锁,并做好\"十字\"作业(清洁、润滑、调整、紧固、防腐)。
18.操作人员应做好本机的使用、停用、维修、保养记录。
第三一章
施 工 现 场 用 电 安 全 技 术 交 底
一、用电管理:
⒈临时用电必须按\"《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编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制定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
⒉临时用电工程图纸必须单独由电气工程技术人员绘制,经技术负责人审批后作为临时施工的依据。
⒊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的内容和步骤:
⑴ 现场勘探,确定电源进线总配电箱(柜),分配电箱的位置及线路走向。 ⑵ 进行负荷计算,选择导线截面和电器的类型、规格。 ⑶ 绘制电气平面图,立面图和接线系统图。 ⑷ 制定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 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档案:
⑴ 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及修改施工组织设计的全部资料。 ⑵ 技术交底资料。
⑶ 临时用电工程检查验收表。 ⑷ 接地电阻测定记录。
⑸ 定期检(复)查表(工地每月,公司每季进行一次)。 ⑹ 电工维修工作记录。
⒌安装、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由电工完成,电工等级应同工程的难易程度和技术复杂性相适应。
二、电工:
⒈电工必须经过专业及安全技术培训,经(地)市劳动部门考试合格发给操作证,方准独立操作。
⒉电工应掌握用电安全基本知识和所有设备性能。 ⒊上岗前按规定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 ⒋停用设备应拉闸断电,锁好开关箱。
⒌负责保护用电设备的负荷线,保护零线(重复接地)和开关箱。
⒍移动用电设备必须切断电源,在一般情况下不许带电作业,带电作业要设监护人。
⒎按规定定期(工地每月、公司每季)对用电线路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做好检查和维修记录。
⒏应懂得触电急救常识和电器灭火常识。 三、安全距离与外电防护:
外电线路:指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线路以外的任何电力线路。
⒈不得往高、低压线路下方施工、搭设临时设施或堆放物件、架具、材料及其他杂物。 ⒉安全距离:
⑴ 在建工程(包括脚手架)的外侧与架空线路之间的最小安全距离1kv不小于4m,1~10kv不小于6m,35~110kv不小于8m。架空导线最大弧垂与施工现场地面最小距离≥4.0m与机动车道≥6.0m。
⑵ 起重臂或被吊物边缘与10kV的架空线路水平距离≥2m。
⑶ 机动车道与外电架空线路交叉的最小距离1kv以下为6m,10kv以下为7m。 ⒊外电防护:
⑴ 达不到安全距离要求,必须采取防护措施,增设屏障、遮栏、围栏或保护网,并悬挂醒目的警告标志牌。
⑵ 带电体至遮栏的安全距离10kv应大于95cm,35kv应大于115cm.
⑶ 带电体至栅栏(封闭)的安全距离10kv应大于30cm,35kv应大于50cm。 ⑷ 在架设防护设施时,应有电气技术人员或专职安全员监护。
⑸ 无法防护时必须采取停电,迁移线路或更改工程位置,否则不准施工。 四、供电路线:
架空线路必须架设在专用电杆上,严禁架设在树木上或脚手架上等不稳固的地方。
⒈架空线路最少截面:为满足机械强度要求,铝线≥16mm2 ,铜线≥10mm2 跨越铁路、公路、河流、电力线路档距内的绝缘铝线不少于35mm2 ,铜线不少于16mm2 。
⒉电线接头:在一个档距内,每层架空线接头不得超过该层导线50%,且一根导线只允许一个
接头,跨越道路、河流档距内不得有接头。
⒊电杆档距:最大不超过35m,线间距不得少于0.3m,上下横担间高压与低压1.2m,低压与低压0.6m,(横担选用附表于后)。
⒋电杆及埋设:电杆应选用钢筋混凝土杆或木杆,其稍径不得小于13cm,埋设深度为杆长的十分之一加0.6m。
⒌拉线:拉线宜用截面不少于Φ4×3的镀锌铁丝、拉线与电杆的夹角庆在45~30度之间,埋地深度不少于1m,钢筋混凝土杆上的拉线应在高于地面2.5m处装设拉紧绝缘子。
⒍室内配线:进户线过墙应穿管保护,距地面不得少于2.5m,并采取防雨措施,室外应采用绝缘子固定。
五、电缆线路:
⒈电缆干线应采用埋地或架空敷设,严禁沿地面明设,并应避免机械损伤和介质腐蚀。
⒉电缆穿越建筑物、构筑物、道路、易受机械损伤的场所及引出地面从2m高度至地下0.2m处,必须加设防护套管。
⒊橡皮电缆架空敷设时,应沿墙壁或电杆设置,并用绝缘子固定,严禁使用金属裸线作绑线。橡皮电缆的最大弧垂距地面不得小于2.5m。
⒋在高层建筑的临时电缆配电必须采用电缆埋地引入。电缆垂直敷设的位置充分利用在建工程的竖井、电梯孔等,并应靠近电负荷中心,固定点每层楼不得小于一处。电缆水平敷设宜沿墙或门口固定,最大弧垂距地不小于1.8m。
六、配电柜(盘)、配电箱及开关箱:
⒈配电系统应设置总配电柜(盘)和分配电箱,实行分级配电。室内总配电柜(盘)的装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⑴ 配电柜(盘)正面的通道宽度,单划不小于1.5m,双划不少于2m,后面的维护通道为0.8m(个别部位不许少于0.6m),侧面通道不少于1m。
⑵ 配电室的天棚距地面不低于3m。
⑶ 在配电室设置值班或检修室时,距配电柜(盘)的水平距离大于1m,并采取屏障隔离。 ⑷ 配电室门应向外开。
⑸ 配电箱的裸母线与地面垂直距离少于2.5m时采用遮栏隔离,遮栏下面通道的高度不少于1.9m。配电装置的上端距天棚不少于0.5m。
⑹ 裸母线应涂刷有色油漆,并应符合下表规定:
母 线 涂 色 表
相 别 颜 色 垂直排列 水平排列
引下排列
A 黄 上 后 左
B 绿 中 中 中
C 红 下 前 右
D 黑
⑺ 配电柜(盘)应按规定装设有功、无功电度表,及分路装设电流、电压表。 ⑻ 配电柜(盘)应装设短路、过负荷保护装置和漏电保护开关。 ⑼ 配电柜(盘)上的配电线路开关应标明控制回路。
⑽ 配电柜(盘)或配电线路维修时,应挂停电标志牌。停、送电必须由专人负责。
⒉配电箱:动力配电箱与照明开关箱宜分别设置,如合用一个配电箱,动力和照明线路应分别设置。
⒊总配电箱应设在靠近电源的地区,分配电箱应装在用电设备或负荷相对集中的地区。分配电箱与开关箱的距离不得超过30m。开关箱与其控制的固定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不宜超过3m。
⒋配电箱、开关箱周围应有足够二人同时工作的空间和通道、不得堆放任何妨碍操作、维修的物品;不得有灌木、杂草。
⒌配电箱、开关箱应采用铁板或优质绝缘材料制作。安装应端正牢固,箱下底与地面的距离在1.3~1.5m之间。
移动式开关箱应装高在坚固的支架上,下底离地面0.6~1.5m。进出线必须采用橡皮绝缘电缆。
⒍配电箱、开关箱内的开关电器(含插座)应紧固在电器安装板上,并便于操作(间隙5cm)不得歪斜和松动。电线应用绝缘导线,剥头不得外露,接头不得松动。
⒎箱内的工作零线应通过接线端子板连接,并应与保护零线接线端子分设。
⒏箱体的金属外壳应做保护按零(或接地),保护零线必须通过接线端子板连接。
⒐配电箱、开关必须防雨、防尘。导线的进线口和出线口应设在箱体的下底面,并要求上部为电源端,严禁设在箱体的上顶面、侧面、后面或箱门处。
⒑进、出线应加护套分路成束并做防水弯,导线束不得与箱体进出口直接接触。 七、电器装置的选择:
⒈配电箱、开关箱内的电器设备必须可靠完好,不准使用破损、不合格的电器。熔断器的熔体应与用电设备容量相适应。
⒉总配电箱或分配电箱均应装设总闸隔离开关和分路隔离开关,总熔断器和分路熔断器(或总自动开关和分路自动开关);以及漏电保护器(若漏电保护器同时具备过负荷和短路保护功能,则可不设分路熔断器或分路自动开关)。
⒊每台设备应有独立的开关箱、实行一机一闸制,严禁用一个电器开关直接控制二台及二台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
⒋现场用电设备除做保护接零外,都必须在设备负荷线的首端处安装漏电保护器。 ⒌购置漏电保护器必须是国家定点生产厂或经过有关部门正式认可的产品。
⒍对新购置或搁置已久重新使用和使用一个月以上的漏电保护器应认真检验其特性,发现问题及时修理或更换。
⒎使用于潮湿和腐蚀介质场所的漏电保护器应采用防溅型产品。
⒏手动闸刀开关只允许用于控制照明电路和容量不大于5.5kw的动力电路作直接启动。容量大于5.5kw的动力电路应采用自动开关电器或降压起动装置控制。
八、使用与维护:
⒈所有开关箱门应配锁,专人负责,开关箱应标明用途所控设备。
⒉配箱、开关箱每月检查维修一次,必须由专业电工进行。电工必须按规定穿戴好防护用品和使用绝缘工具。
⒊送电操作过程: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
停电操作过程:开关箱----分配电箱----总配电箱(特殊情况除外)。 ⒋施工现场停电一小时以上时,应切断电源,锁好开关箱。 ⒌配电箱、开关箱内不得放置任何杂物,并应保持清洁。
⒍熔断器的熔体(保险丝)更换时,严禁用不符合规格的熔体或其他金属裸线代替。 九、照明:
⒈在一个工作场所内,不得只装设局部照明。
⒉在正常湿度时,选用开启式照明器(一般灯具)。
⒊在潮湿或特别潮湿的场所,选用密闭型防水防尘照明器或配有防水灯头的开启式照明器。 ⒋对有爆炸和火灾危险的场所,必须安装与危险场所等级相适应的照明器。 ⒌在振动较大的场所,选用防振型照明器。
⒍照明器具和器材的质量应合格,不得使用绝缘老化工破损的器具和器材。
⒎在特殊场所照明应使用安全电压照明器,在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体场所电压不大于24V,在特别潮湿的场所和导电良好的地面或金属器内工作照明灯电压不得大于12V。
⒏在单相及二相线路中零线与相线截面相同;在三相四线制线路中,当照明灯为白炽灯时,零线截面为相线二分之一,当照明灯具为气体放电灯或逐相切断的三相照明电路中零线截面按最大负荷相的电流选择。
⒐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必须做保护零。单相照明回路的开关箱(板)内必装设漏电保护器,实行左零右火制。
⒑室外灯具距地面不得低于3m,室内不低于2.5m。
⒒罗口灯头的绝缘外壳不得有损伤和漏电,火线(相线)应接在中心触头上,零线接在罗口相连的一端。
⒓暂设工程的灯具宜采用拉线开关,拉线开关距地面2~3m,其他开关距地面高度为1.3m,与出入口的水平距离为0.15~0.20m。
严禁将插座与搬把开关靠近装设,严禁在床上装设开关。 ⒔电器、灯具的相线必须经开关控制,不得将相线直接引入灯具;
⒕不得把照明线路挂设在脚手架以及无绝缘措施的金属构件上,移动照明导线应采用电缆线,不宜采用其他软线。手持照明灯具应使用安全电压,照明零线严禁通过熔断器。
十、接地与防雷: 接地接零:
⒈在施工现场专用的中心点直接接地的电力线路中,必须采取接零保护系统。电器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与专用保护零线连接。专用保护零线应由工作接地,配电室零线或第一级漏电保护器电源侧的零线引出。
⒉当施工现场与外电线路共用同一供电系统时,电气设备应根据当地的要求做保护接零或做好保护接地。不得一部分设备作保护接零,另一部分设备作保护接地。
⒊保护零线不得装设开关或熔断器。保护零线应单独设置,不作它用,重复接地线应与保护零线相连接。
⒋保护零线使用铜线不少于10mm2 ,铝线不少于16mm2 ,与电气设备相连的保护零线可用不少于mm2 绝缘多股铜线。
⒌保护零线统一标志为绿/黄双色线(以前为黑色),在任何情况下不准使用绿/黄双色线作负荷线。
⒍电力变压器或发电机的工作接地电阻值不得大于4欧。
⒎保护零线除必须在配电室或总配电箱处作重复接地外,还必须在配电线路的中间处和末端处做重复接地。重复接地电阻值不大于10欧。
⒏不得用铝导体做接地体或地下接地线,垂直接地体不宜采用罗纹钢。
⒐垂直接地体应采用角铁、镀锌铁管、或圆钢、长度1.5~2.5m,露出地面10~15cm,接地线与垂直接地体连接应采用焊接或螺栓连接,禁止采用绑扎的方法。
⒑施工现场所有用电设备,除做保护接零外,必须在设备负荷线的首端处设置漏电保护装置。 防 雷:
⒈施工现场的起重机、井字架、龙门架等设备若在相邻建筑物、构筑物的防雷屏蔽范围以外,应安避雷装置。避雷针长度为1-2m,可用Φ16圆钢端部磨尖。
⒉避雷针保护范围按60°遮护角防护。
⒊本省范围井字架等机械高度超过20m附近无防护的均应按装避雷针(接闪器)。 附:
架空线路与邻近线路或设施的最小垂直距离(m)
最大弧垂与地面 同杆架设下方的广播线路通讯线 最大弧垂与暂设工程顶端 与邻近
线路交叉
施工现场 机动车道 铁路轨道 1KV以下 1-10KV 4.0 6.0 7.0 1.0 2.5 1.2 2.5 铁横担角钢型号选用表
导线截面(mm2) 低压直线杆角铁横担 低压承力杆角铁横担 二线及三线 四线及以上
16~50 ∠50×5 2×∠50×5 2×∠63×5 79~120 ∠63×5 2×∠63×5 2×∠70×6 横担长度选用表(m) 横 担 长 度
二 线 三线、四线 五 线 0.70 1.50 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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