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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湾至白面山公路工程项目(K10 020~K15 706.438)段施

2022-10-26 来源:易榕旅网
西湾至白面山公路工程项目(K10+020~K15+706.438)段施工招标

公开内容

项目编号:HZJT2017工字11号

一、招标项目概况:详见招标公告。 二. 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 三、评标办法(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与标准 (一)商务和技术文件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 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工期及工程质量目标;投标文件封面、投标函中的项目名称及标段号相一致,招标项目名称、标段号标注无误; b.投标函附录所有数据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c.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编制了施工组织设计及项目管理机构相关图表; d.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承诺函,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逐页签署姓名(本页正文内容已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形式评审署姓名的可不签署)并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本页正文内容已加盖单位章与响应性的除外)。 评审标准 对有实质性内容的材料(即要求提供的组成投标文件的相关表格、施工组织设计、证明材料等)均已在空白处进行签署姓名或签姓氏确认。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形式、时效和内容提供了投标担保: a.投标担保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 b.若采用电汇,投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单笔)汇入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并经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确认到账。投标文件中附有投标保证金银行电汇单和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收款收据的彩色扫描打印件; c.若采用银行保函,银行保函的格式、开具保函的银行、银行保函的有效期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开具的银行保函彩色扫面件、收据彩色扫描件装订在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的正本之中。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理人,需提交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1

2.1.1 2.1.3 条款号 评审因素与标准 的授权委托书,并符合下列要求: a.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书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替代签字; b.附有公证机关出具的加盖钢印、单位章并盖有公证员签名章的公证书,钢印应清晰可辨,同时公证内容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规定; c.公证书出具的日期与授权书出具的日期同日或在其之后。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若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并符合下列要求: a.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证明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替代签字; b.附有公证机关出具的加盖钢印、单位章并盖有公证员签名章的公证书,钢印应清晰可辨,同时公证内容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规定; c.公证书出具的日期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出具的日期同日或在其之后。 (6)投标人未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7)投标人如有分包计划,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8)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9)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10)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 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业主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11)技术标准和要求符合第七章“技术规范”规定。 (12)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13)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否决投标条件。 (二)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 (1)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投标价;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说明与招标文件规定相一致,未进行修改和删减。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包括:清单说明、投标报价说明、计日工说明、其他说明及工程量清单各项表格〈不含单价分析表〉)的内容,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逐页签署姓名(本页正文内容已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姓名的可不签署),并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本页正文内容已加盖单位章的除外)。 2

条款号 评审因素与标准 (3)一份投标文件应只有一个投标报价,在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情况下,未提交选择性报价; (4)投标人填写了工程量固化清单,填写完毕的工程量固化清单未对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中的数据、格式和运算定义进行修改。 (5)投标人对规定的支付子目单价(含章节,如有)报价未超出招标人的最高限价。 (6)投标人严格按《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说明中关于安全生产费、暂列金额等的计取规定进行报价。 上述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否决其投标。 (1)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基本 账户开户许可证,具有符合要求的企业章程; (2) 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3) 投标人的财务状况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4) 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5) 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6) 投标人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 第1.4.1项规定; (7) 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8) 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并符合招标公告第3.4条、3.5条的规定。 上述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否决其投标。 说明:投标人应按投标文件格式的资格审查资料的要求提供相关充分有效的证明材料,以证明投标人的资格条件满足要求。未能按要求提供充分有效证明材料的视为不满足要求。 2.1.2 资格评审标准 2.2.1 第一个信施工组织设计:30分 封评分分主要人员:17分 值构成其他因素:53分 (总分100分) 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标准 评标价计算公式: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2.2.3 3

条款号 评审因素与标准 按照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文件得分由高到低排序,选择前 3 名通过详细评审。 经评审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相等时,以近4年(2013年度至2016年度)广西3.2.4 通过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的投标人数量 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公布的广西公路建设市场年度信用等级评定AA次数多的优先,近4年(2013年度至2016年度)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公布的广西公路建设市场年度信用等级评定AA次数相等的,以企业注册资本金高的优先;企业注册资本金也相等的,以投标人提供的能满足资格审查条件的单个二级或二级以上等级公路土建工程(须包含路基或桥梁工程类)业绩里程数大的优先;投标人的施工业绩也相等的,以拟任项目经理工作年限长(以身份证的出生日期为准,统一按22岁开始工作,且年龄未超过60岁的优先)的优先通过;若项目经理工作年限也相等的,以递交投标文件时间较前(即投标序号排在前面)的优先。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条款号 评分因素权重分值 各评分因分值 素细分项 总体施工组织布置及规划 主要工程项目的施工方案、方法与技术措施 人员及机械设备配置 2.2.2(1) 施工组织设计 30分 工期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 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 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 评分标准 评分因素 5分 总体施工组织布置及规划合理的可得基本分4分;在此基础上方案周全、有针对性的可加0~1分。 施工方案合理、操作方法可行、技术措施有保障的可得基本分4.8分;在此基础上方案周全可靠、方法和技术措施具体有针对性的可加0~1.2分。 管理人员、机械设备配置满足要求的得基本分3.2分,在此基础上人员配置合理,机械设备配置合理的可加0~0.8分。 有工期保证体系、工期保证措施合理、有保障的可得基本分2.4分;在此基础上视保障措施具体有针对性的可加0~0.6分。 有质量管理体系、保证措施可行的可得基本分2.4分,在此基础上,管理体系周全、保证措施有针对性的可加0~0.6分。 有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保证措施可行的可得基本分2.4分,在此基础上,管理体系周全、保证措施有针对性的可加0~0.6分。 有环境保护、水土保持保证体系、保6分 4分 3分 3分 3分 环境保2分 护、水土4

条款号 保持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 评审因素与标准 证措施可行的可得基本分1.6分,在此基础上,保证体系周全、保证措施有针对性的可加0~0.4分。 有文明施工、文物保护保证体系、保证措施可行的可得基本分1.6分,在此基础上,保证体系周全、保证措施有针对性的可加0~0.4分。 有项目风险预测与防范,事故应急预案的可得基本分1.6分,在此基础上,预案周全、有针对性的可加0~0.4分。 文明施工、文物保护保证2分 体系及保证措施 项目风险预测与防2分 范,事故应急预案 满足资格审查标准的可得基本分7分,在此基础上,2012年1月1日至今担任过一个10km二项目经理任职资格及业绩 级或二级以上等级公路土建工程(须包含路9分 基或桥梁工程类)或路面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副经理加2分,本项最高得分9分。(若满足资格审查标准的个人业绩符合该加分条件,则该业绩即可加2分)。 2.2.2(2) 主要人员 17分 项目总工任职资格及业绩 8分 满足资格审查标准的可得基本分6分,在此基础上, 2012年1月1日至今担任过一个10km二级或二级以上等级公路土建工程(须包含路基或桥梁工程类)或路面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总工或副总工(或技术负责人)加2分,本项最高得分8分。(若满足资格审查标准的个人业绩符合该加分条件,则该业绩即可加2分) 满足资格审查标准,在国家工商行政部门注册,投标人具有有效营业执照的得基本分7其他因2.2.2(3) 素(53分) 财务能力 20分 注册资本(以营业执照信息为准) 10分 分,注册资本达到2亿元人民币的加1分,之后,注册资本相对2亿元人民币每提高2亿元人民币的加1分(提高不足2亿元的不计分)。本项最高得10分。 2014、2015、2016三年的平均营审计的财务报表为准) 5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财务)三年平均营业额标准的,可得8分,在此基础上,投标人三年足1亿元的不计分),本项最多加2分。本项最高得10分。 业额(以经10分 平均营业额每提高1亿元的可加1分(提高不

条款号 评审因素与标准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标准的可得26分。在此基础上,自2012年1月起,每增加成功完成1个单个合同里程达到10Km的二级或二级以上等级公路施工项目(须包含路基、桥梁、路面工程)加2分。最多加4分。 业绩 30分 业绩 30分 本项满分30分。上述业绩应符合投标人须知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中备注说明相关要求,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填报“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并附相应资料,否则不予计加分。 根据公路建设市场信用等级(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2款规定确定)评分,获得“AA”级的得3分,“A”级的得2分,“B”级的得0.5分,“C”级的得0分。本项最高得3分。 信誉 3分 公路建设市场信用评价 3分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一、本次招标采用双信封形式,评标程序符合“第三章 评标办法”正文末附注的要求,并遵照其规定执行。 二、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否决投标处理: (一)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该投标人的投标应作否决投标处理。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招标文件要求的,或者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其投标。 (三)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应作否决投标处理。 (四)招标人将进一步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否决投标条件。 三、若投标人的评标价小于招标人投标控制价上限的85%时,应启动澄清程序,要求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价竞标,否决其投标。 说明:本评标办法中所述投标人的公路建设市场信用等级,按本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2款的规定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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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办法(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1. 评标方法

1.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双信封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的施工组织设计、主要人员、其他因素进行评分,各评审因素得分以评标委员会所有成员的打分平均值确定,该平均值以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分后计算,按照得分由高到低排序,对排名在招标文件规定数量以内的投标人的报价文件进行评审,按照评标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评标价相等时,以在广西公路建设市场中被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最新一期(2016年度)信用评价中信用等级较高的投标人优先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在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最新一期公路建设市场信用等级也相等的,以近4年(2013年度至2016年度)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公布的广西公路建设市场年度信用等级评定AA次数多的优先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近4年(2013年度至2016年度)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公布的广西公路建设市场年度信用等级评定AA次数也相等的,以注册资本较高的优先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注册资本相同的,以递交投标文件时间较前(即投标序号排在前面)的优先。 2. 评审标准

2.1初步评审标准

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第一信封评分分值构成

(1)施工组织设计: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主要人员: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第一信封评分评分标准

(1)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主要人员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第二信封详细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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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评标程序

3.1第一信封初步评审

3.1.1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5.1 项至第 3.5.5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2第一信封详细评审

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 各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

(1)按本章第 2.2.2(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施工组织设计计算出得分 A; (2)按本章第 2.2.2(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主要人员计算出得分 B; (3)按本章第 2.2.2(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部分计算出得分 C。 3.2.2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 “四舍五入”, 但当出现多个投标人的综合得分相同时,可顺延小数点位数取值,直至可区分高低为止。

3.2.3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A+B+C。

3.2.4评标委员会按照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排名在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数量以内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通过详细评审。

3.2.5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初步评审的投标人不少于 3 个且未超过评标办法前附表第 3.2.4 项规定数量的,均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详细评审,不再对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文件进行评分。

3.3第二信封开标

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招标人将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 5.1 款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二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开标。

3.4第二信封初步评审

3.4.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1 项、第 2.1.3 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 件第二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5第二信封详细评审

3.5.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标准进行价格折算,计算 出评标价,并编制价格比较一览表。

3.5.2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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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将被否决。

3.6投标文件相关信息的核查

3.6.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查询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网址:http://glxy.mot.gov.cn/BM/),对投标人的资质、业绩、主要人员资历和目前在岗情况、信用等级等信息进行核实。若投标文件载明的信息与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发布的信息不符,使得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3.6.2评标委员会应对在评标过程中发现的投标人与投标人之间、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存在的串通投标的情形进行评审和认定。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b.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c.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

d.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e.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b.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c.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d.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e.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f.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a.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 b.招标人直接或者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 c.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压低或者抬高投标报价; d.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e.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f.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4)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弄虚作假的行为: a.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 b.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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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

d.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e.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f.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3.7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说明

3.7.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 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者计算错误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评标委员会不接 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投标人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或说明的,评标 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7.2澄清和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 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7.3评标委员会不得暗示或者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对投标人提交的澄 清、说明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或说明,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 求。

3.7.4凡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或给发包人带来未曾要求的利益的变化、偏差或 其他因素在评标时不予考虑。

3.8评标结果

3.8.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3.8.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招 标 人:广西兴贺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宏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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