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砖砌体工程施工工艺标准

2022-03-29 来源:易榕旅网
2.1 总则

2.1.1 适用范围

(1)本标准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普通砖、烧结多孔砖、蒸压灰砂砖、粉煤灰砖等基础 砌体工程的施工。

(2)不适用于铁路、公路和水工建筑工程等。 2.1.2 参考标准及规范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 《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3 《烧结普通砖》GB 5101 《烧结多孔砖》GB 13544 《蒸压灰砂砖》GB 11945 《粉煤灰砖》JC 239

《烧结空心砖和空心砌块》GB 13545

《砌筑砂浆配合比设计规程》JGJ 98-2000 《砌体工程现场检测技术标准》GB/T 50315 《建筑砂浆基本性能试验方法》JGJ 70

《粉煤灰在混凝土及砂浆中应用技术规程》JGJ 28

2.2 术语、符号 2.2.1 术语

(1)烧结普通砖(fired common brick)

由黏土、页岩、煤矸石或粉煤灰为主要原料,经过焙烧而成的实心或孔洞率不大于规定值且 外形尺寸符合规定的砖。分烧结黏土砖、烧结页岩砖、烧结煤矸石砖、烧结粉煤灰砖等。 (2)烧结多孔砖(fired perforated brick)

以黏土、页岩、煤矸石或粉煤灰为主要原料,经焙烧而成、孔洞率不小于25%,孔的尺寸 小而数量多,主要用于承重部位的砖。简称多孔砖。目前多孔砖分为P 型砖和M 型砖。 (3)蒸压灰砂砖(autoclaved sand-lime brick)

以石灰和砂为主要原料,经坯料制备、压制成型、蒸压养护而成的实心砖。简称灰砂砖。 (4)蒸压粉煤灰砖(autoclaved flyash-lime brick)

以粉煤灰、石灰为主要原料,掺加适量石膏和骨料,经坯料制备、压制成型、高压蒸汽养护 而成的实心砖。简称粉煤灰砖。

(5)烧结空心砖(fired hollow brick)

是以黏土、页岩、煤矸石为主要原料,经焙烧而制成的孔洞率大于35%、主要用于非承重 部位的空心砖。

(6)蒸压灰砂空心砖(autoclaved sand-lime hollow brick)

以石灰、砂为主要原材料、经坯料制备、压制成型、蒸压养护而制成的孔洞率大于15%的 空心砖。 2.2.2 符号

MU-表示砌筑块材的强度等级。 M-表示砌筑砂浆的强度等级。 H- -墙体高度,构件高度。 h-墙厚。

2.3 基本规定

2.3.1 砖基础工程所用的材料应有产品的合格证书、产品性能检测报告。砖、水泥、外加 剂等尚应有材料主要性能的进场复验报告。严禁使用国家或本地区明令淘汰的材料。 2.3.2 砌筑基础前,应校核放线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表2.3.2 的规定。

2.3.3 砌筑顺序应符合下列规定

(1)基底标高不同时,应从低处砌起,并应由高处向低处搭砌。当设计无要求时,搭接长 度不应小于基础扩大部分的高度。

(2)基础的转角处和交接处应同时砌筑。当不能同时砌筑时,应按规定留搓、接搓。

2.3.4 分项工程的验收应在检验批验收合格后的基础上进行。检验批的确定可根据施工段划 分。

2.3.5 工程检验批验收时,其主控项目应全部符合本标准的规定;一般项目应有80%及以上 的抽检处符合本标准的规定,或偏差值在允许偏差范围以内。

2.4 砖基础砌体工程 2.4.1 施工准备 2.4.1.1 技术准备

(1)根据施工图纸(已会审)及标准规范,编制砌体的施工方案并经相关单位批准通过。 (2)根据现场条件,完成工程测量控制点的定位、移交、复核工作。 (3)编制工程材料、机具、劳动力的需求计划。

(4)完成进场材料的见证取样复检及砌筑砂浆的试配工作。 (5)组织施工人员进行技术、质量、安全、环境交底。 2.4.1.2 材料要求

(1)砌筑砂浆强度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1)水泥:一般采用32.5 级或42.5 级普通硅酸盐水泥或矿渣硅酸盐水泥,各强度等级水泥的 强度数值见表2.4.1.2-l。

各强度等级水泥的强度数值(MPa) 表2.4.1.2-1

2)砂:一般宜用中砂,并不得含有有害物质,勾缝宜用细砂。 3)水:使用自来水或天然洁净可供饮用的水。

(2)砖的品种、强度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并应规格一致,有出厂合格证及试验报告; 1)用于基础的砖宜用烧结普通砖。

2)蒸压灰砂砖和蒸压粉煤灰砖也可用于基础,但不得用于长期受热200℃以上、受急冷急 热和有酸性介质侵蚀的部位。 (3)烧结普通砖:

1)砖的外形为直角六面体,其公称尺寸为:长240mm、宽115mm、高53mm,一般配砖尺 寸为175mm×115mm×53mm。

2)根据抗压强度分为MU30、MU25、MU20、MU15、MU10 五个强度等级。强度应符合表 2.4.1.2-2 的规定。

3)烧结普通砖按主要原料分为黏土砖(N)、页砖(Y)、煤矸石砖(M)、粉煤灰砖(F). 4)烧结普通砖强度和抗风化性能合格的砖,根据尺寸偏差、外观质量、泛霜和石灰爆裂分为 优等品(A)、一等品(B)、合格品(C)三个质量等级。外观尺寸允许偏差见表2.4.1.2-3; 外观质量允许偏差见表2.4.1.2-4.

5)砖的外形应该平整、方正。外观应无明显的弯曲、缺棱、掉角、裂缝等缺陷,敲击时发 出清脆的金属声,色泽均匀一致。 6)泛霜

优等品:无泛霜;一等品:不允许出现中等泛霜;合格品:不得严重泛霜。 7)石灰爆裂

优等品:不允许出现最大尺寸大于2mm 的爆裂区域。一等品:最大破坏尺寸大于2mm,且 小于等于10mm 的爆裂区域,每组砖样不得多于15 处;不允许出现最大破坏尺寸大于10mm 的爆裂区域。合格品:最大破坏尺寸大于2mm,且小于等于15mm 的爆裂区域,每组砖样 不得多于15 处,其中大于10mm 的不得多于7 处;不允许出现最大破坏尺寸大于15mm 的

爆裂区域。

(4)蒸压灰砂砖

1)砖的外形为直角六面体,尺寸240mm×115mm×53mm。

2)根据抗压强度分为MU25、MU20、MU15、MU10 四个强度等级。强度应符合表2.4.1.2-5 的规定。

3)外观质量应符合表2.4.1.2-6 的规定。

(5)粉煤灰砖

1)砖的外形为直角六面体,尺寸240mm×ll5mm×53mm。

2)根据抗压强度分为MU30、MU25、MU20、MUl5、MUl0 五个强度等级。强度应符合表 2.4.1.2-7 的规定。

3)外观质量应符合表2.4.1.2-8 的规定。

2.4.1.3 主要机具

(1)机械设备:砂浆搅拌机(主要技术参观数见表2.4.1.3)、水平运输机械等。

(2)主要工具:瓦刀、大铁锹、刨锛、手锤、钢凿、筛子、铁锹、手推车等。

(3)检测工具:水准仪、经纬仪、钢卷尺、卷尺、锤线球、水平尺、磅秤、砂浆试模等。 2.4.1.4 作业条件

(1)基槽或基础垫层已完成,并验收,办完隐检手续。

(2)置龙门板或龙门桩,标出建筑物的主要轴线,标出基础及墙身轴线及标高;并弹出基 础轴线和边线;立好皮数杆(间距为15~20m,转角处均应设立),办完预检手续。

(3)根据皮数杆最下面一层砖的标高,拉线检查基础垫层、表面标高是否合适,如第一层 砖的水平灰缝大于20mm 时,应用细石混凝土找平,不得用砂浆或在砂浆中掺细砖或碎石 处理。

(4)常温施工时,砌砖前1d 应将砖浇水湿润,砖以水浸入表面下10~20mm 深为宜;雨 天作业不得使用含水率饱和状态的砖。

(5)砌筑部位的灰渣、杂物应清除干净,基层浇水湿润。

(6)砂浆配合比,已经试验室根据实际材料确定。准备好砂浆试模。应按试验确定的砂浆 配合比拌制砂浆,并搅拌均匀。常温下拌好的砂浆应在拌合后3~4h 内用完;当气温超过 30℃时,应在2~3h 内用完。严禁使用过夜砂浆。

(7)基槽安全防护已完成,无积水,并通过了质检员的验收。

(8)脚手架应随砌随搭设;运输通道通畅,各类机具应准备就绪。 2.4.1.5 施工组织及人员准备

(1)健全现场各项管理制度,专业技术人员持证上岗。

(2)班组已进场到位并进行了质量、技术、安全、环境交底。

(3)班组砌筑工人要求中、高级工不少于70%,并应具有同类工程的施工经验。 2.4.2 质量、安全与环境保护控制要点 2.4.2.1 材料的关键要求

(1)砖的品种、强度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并应规格一致,有出厂合格证及试验单,严 格检验手续,对不合格品坚决退场。

(2)砂浆用砂不得含有有害物质及草根等杂物,配制M5 以上砂浆,砂的含泥量不应超过 5%,M5 以下砂浆,砂的含泥量不应超过10%,并应通过5mm 筛孔进行筛选。 (3)水质必须符合要求,严禁使用基坑积水。 (4)预埋件:木砖、金属件必须防腐处理。

2.4.2.2 技术的关键要求 (1)拌制砂浆

1)砂浆配合比应采用重量比,并由试验室确定。水泥计量精度为±2%,砂、掺合料为±5%。 2)宜用机械搅拌,投料顺序为砂→水泥→掺合料→水,搅拌时间不少于2min。

3)砂浆应随拌随用,一般水泥砂浆须在拌成后3~4h 内使用完,不允许使用过夜砂浆。 4)基础按一个楼层、每250m3 砌体,各种砂浆每台搅拌机至少抽检一次,做一组试块(一 组6 块);如砂浆强度等级或配合比变更时,还应制作试块。 (2)砖基础的构造形式

根据设计图纸明确砖基础的构造形式并交底。砖基础一般做成阶梯形,俗称大放脚,有等高 式(两皮一收)和间隔式(两皮一收与一收相间)两种,每一种收退台宽度均为1/4 砖 (60mm)。砖基础组砌形式见图2.4.2.2-1。

(3)确定组砌方法

1)组砌方法应正确,一般采用满丁满条。

2)里外咬搓,上下层错缝,采用“三一”砌砖法(即一铁锹灰,一块砖,一挤揉),严禁用 水冲砂浆灌缝的方法。 (4)排砖撂底

1)基础大放脚的撂底尺寸及收退方法必须符合设计图纸规定,如一层一退,里外均应砌丁 砖;如二层一退,第一层为条砖,第二层砌丁砖。

2) 大放脚的转角处,应按规定放七分头,其数量为一砖半厚墙放三块,二砖墙放四块,以 此类推。

3)常见撂底排砖方法有六皮三收等高式大放脚(见图2.4.2.2-2)和六皮四收间隔式大放脚 (见图2.4.2.2-3)。

2.4.2.3 质量关键要求

(1)原材料必须逐车过磅,计量准确,搅拌时间要达到规定的要求,砂浆试块应有专人负 责制作与养护。

(2)大放脚两侧边收边退要均匀,砌到基础墙身时,要拉线找正确的轴线和边线,砌筑时 保持墙身垂直。

(3)一砖半墙及以上墙体必须双面挂线,一砖墙反手挂线,舌头灰随砌随刮平。

(4)盘角时灰缝要掌握均匀,每层砖都要与皮数杆对齐,准线要绷紧拉平。砌筑时要左右 照顾,避免接槎高低不平。

(5)抄平放线时,要细致认真;钉皮数杆的木桩要牢固,防止碰撞松动。皮数杆立完后, 要复验,确保皮数杆高度一致。

(6)应随时注意正在砌的皮数,保证按皮数杆标明的位置埋置埋入件和拉结筋;拉结筋外 露部分不得任意弯折,并保证其长度符合实际要求。

(7)砌体的转角和交接处应同时砌筑,否则应砌成斜搓。

(8)有高低台的基础应先砌低处,并由高处向低处搭接,如无设计要求,其搭接长度不应 小于基础扩大部分的高度。

(9)砌筑时,高差不宜过大,一般不得超过一步架的高度。

(10)防潮层与基层粘结牢固,防水砂浆收水后要抹压平整、密实。 2.4.2.4 职业健康安全关键要求

(1)在操作之前必须检查操作环境是否符合安全要求,道路是否畅通,机具是否完好无损, 安全设施和防护用品是否齐全,经检查符合要求后才可施工。

(2)基础砌筑前必须仔细检查槽坑,如有坍方危险或支撑不牢固,要采取可靠措施。

(3)施工过程中要随时观察周围土层情况,发现裂缝和其它不正常情况时,应立即离开危 险地点,采取必要措施后才能继续施工。

(4)基槽外侧lm 以内严禁堆物,施工人员进入坑内应有踏步或梯子。

(5)当采用搭设运输道运送材料时,要随时观察基坑内操作人员,以防砖块等失落伤人。

(6)基槽深度超过1.5m 时,运输材料要使用机具或溜槽,运料不得碰撞支撑,基坑上方周 边应设高度为1.2m 的安全防护栏杆。 2.4.2.5 环境关键要求

(1)工场地实行封闭化,主要道路硬化,水泥库房及时覆盖,易起尘的施工面及时洒水围 挡,保证现场扬尘排放达标。

(2)固体废物实现分类存放,有效管理,提高回收利用率。生产和生活用水分类排放。 (3)车辆运输不超载,出入冲洗车轮,保证运输无遗洒。 2.4.3 施工工艺 2.4.3.1 工艺流程

2.4.3.2 操作工艺

(1)砖基础砌筑前,基础垫层表面应清扫干净,洒水湿润。先盘墙角,每次盘角高度不应 超过五层砖,随盘随靠平、吊直。

(2)砌基础墙应挂线,240mm 墙反手挂线,370mm 及以上墙应双面挂线。

(3)基础标高不一致或有局部加深部位,应从最低处往上砌筑,应经常拉线检查,以保持 砌体通顺、平直,防止砌成“螺丝”墙。

(4)基础大放脚砌至基础上部时,要拉线检查轴线及边线,保证基础墙身位置正确。同时 还要对照皮数杆的皮数及标高,如有偏差时,应在水平灰缝中逐渐调整,使砖墙的皮数与皮 数杆一致。

(5)暖气沟挑檐砖及上一层压砖,均应用砖砌筑,灰缝要严实,挑檐砖标高必须正确。 (6)各种预留洞、预埋件、拉结筋按设计要求留置,避免后剔凿,影响砌体质量。

(7)变形缝的墙角应按直角要求砌筑,先砌的墙要把舌头灰刮尽;后砌的墙可采用缩口灰, 掉入缝内的杂物随时清理。

(8)安装管沟和洞口过梁其型号、标高必须正确,底灰饱满;如坐灰超过20mm 厚,用细 石混凝土铺垫,两端搭墙长度应一致。

(9)防潮层施工,将墙顶活动砖重新砌好,清扫干净,浇水湿润,随即抹防水砂浆。设计 无规定时,一般厚度为15~20mm,防水粉掺量为水泥重量的3%~5%。 (10)工完场清,作好成品保护,准备基础工程验收。 (11)工程验收后,应及时进行回填。 2.4.4 质量标准 2.4.4.1 一般规定

(1)冻胀环境和条件的地区,地面以下或防潮层以下的砌体不宜采用多孔砖。

(2)砌筑砖砌体时,砖应提前1~2d 浇水湿润。烧结普通砖含水率宜为10%~15%,灰砂 砖、粉煤灰砖含水率宜为5%~8%(现场检验砖的含水率的简易方法采用断砖法,当砖截 面四周融水深度为15~20mm 时,视为符合要求的适宜含水率)。

(3)采用铺浆法砌筑时,铺浆长度不得超过750mm;施工期间气温超过30℃时,铺浆长 度不得超过500mm。

(4)砖基础中的洞口、管道、沟槽和预埋件等,宽度超过300mm 的,应砌筑平拱或设置 过梁。

(5)施工时施砌的蒸压(养)砖的产品龄期不应小于28d。 (6)竖向灰缝不应出现透明缝、瞎缝和假缝。

(7)临时间断处补砌时,必须将接搓处表面清理干净,浇水湿润,并填实砂浆,保持灰缝 平直。

2.4.4.2 主控项目

(1)砖和砂浆的强度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抽检数量执行《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3-2002 第5.2.l 条的规定。 检验方法:查砖和砂浆试块试验报告。

(2)砌体水平灰缝的砂浆饱满度不得小于80%。

检验方法:用百格网检查砖底面与砂浆的粘结痕迹面积,每处检测3 块砖,取其平均值。

(3)砖砌体的转角处和交接处应同时砌筑,严禁无可靠措施的内外墙分砌施工。对不能同 时砌筑而又必须留置的临时间断处应砌成斜搓,斜搓水平投影长度不应小于高度的2/3。 每检验批抽检20%接槎,且不少于5 处。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4)砖砌体的位置及垂直度允许偏差应符合表2.4.4.2 的规定。

2.4.4.3 一般项目

(1)砖砌体组砌方法应正确,上、下错缝,内外搭砌。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2)砖砌体的灰缝应横平竖直,厚薄均匀。水平灰缝厚度直为10mm,但不应小于8mm, 也不应大于12mm。

检验方法:用尺量10 皮砖砌体高度折算。

(3)砖砌体的一般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表2.4.4.3 的规定。

2.4.4.4 资料核查项目

(1)水泥、砖等主要材料的出厂合格证,要求为按批量出厂的原件。

(2)水泥、砖等主要材料的进场按批量的见证取样单及复检试验报告单。 (3)砂浆配合比报告单及砂浆试块强度检验报告单。 (4)施工隐蔽记录及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记录。 2.4.4.5 观感检查项目

主要检查:砖的组砌方法、留搓、接搓、构造柱、拉接筋、上下错缝、预埋件等是否按规范 及标准施工。

2.4.5 成品保护

(1)基础砌完后,未经有关人员复查前,对轴线桩、水平桩或龙门板应注意保护,不得碰 撞。

(2)对外露或预埋在基础内的暖卫、电气套管及其它预埋件,应注意保护,不得损坏。 (3)抗震构造柱钢筋和拉结筋应保护,不得踩倒,弯折。

(4)基础墙回填土,两侧应同时进行,暖气沟墙未填土的一侧应加支撑,防止回填时挤歪 挤裂。回填土应分层夯实,不允许向槽内灌水取代夯实。

(5)回填土运输时,先将墙顶保护好,不得在墙上推车,损坏墙顶和碰撞墙体。 2.4.6 安全环保措施

(1)建立健全安全环保责任制度、技术交底制度、检查制度等各项管理制度。 (2)现场施工用电严格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 46 执行。 (3)施工机械严格按照《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 33 执行。 (4)现场各施工面安全防护设施齐全有效,个人防护用品使用正确。 (5)现场实行封闭化施工,有效控制噪声、扬尘、废物排放。 2.4.7 季节性施工措施

(1)砂浆宜用普通硅酸盐水泥拌制,砂中不得含有大于10mm 的冻块。 (2)砖应清除冰霜,冬期不浇水,应适当增大砂浆的稠度。

(3)冬期砌砖一般采用掺盐砂浆,其掺盐量、材料加热温度均按冬期施工方案规定执行。 砂浆使用时的温度不应低于+5℃。

(4)雨期施工时,应防止基槽灌水和雨水冲刷砂浆;砂浆的调度应适当减小。每天砌筑高 度不宜超过1.2m。 2.4.8 质量记录

(1)砂浆配合比设计检验报告单;

(2)砂浆立方体试件抗压强度检验报告单; (3)水泥检验报告单;

(4)各类型砖检验报告单;

(5)砂检验报告单;

(6)砖砌体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2.5 砖墙砌体工程 2.5.1 施工准备 2.5.1.1 技术准备

(1)根据设计施工图纸及标准规范编制砖墙砌体专项的施工方案,并经相关单位批准通过。 (2)根据现场条件,完成工程测量控制点的定位、移交、复核工作。 (3)编制工程材料、机具、劳动力的需求计划。

(4)完成进场材料的见证取样检验及砌筑砂浆的试配工作。 (5)组织施工人员进行技术、质量、安全、环境交底。 2.5.1.2 材料要求

(1)砂浆强度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砖墙砌筑宜用混合砂浆。

1)水泥:一般采用32.5 级或42.5 级普通硅酸盐水泥或矿渣硅酸盐水泥。各强度等级水泥的 强度数值见表2.4.1.2-1。

2)砂:一般宜用中砂并不得含有有害物质,勾缝宜用细砂。 3)水:使用自来水或天然洁净可供饮用的水。

4)塑化材料:有石灰膏、磨细石灰粉、电石膏和粉煤灰等,石灰膏的熟化时间不少于7d, 严禁使用冻结和脱水硬化的石灰膏。

(2)砖的品种、强度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并应规格一致,有出厂合格证及试验单;用

于砖墙常有烧结普通砖、烧结多孔砖、蒸压灰砂砖、蒸压粉煤灰砖等,具体材料要求见2.4.1.2 中相关表格规定。 2.5.1.3 主要机具 同2.4.1.3。

2.5.1.4 作业条件

(1)完成室外及房心回填土,安装好沟盖板。 (2)办完地基、基础工程隐检手续。 (3)按标高抹好水泥砂浆防潮层。

(4)弹好轴线墙身线,根据进场砖的实际规格尺寸,弹出门窗洞口位置线,经验线符合设 计要求,办完预检手续。

(5)按设计标高要求立好皮数杆,皮数杆的间距以15~20m 为宜。 (6)砂浆由试验室做好试配,准备好砂浆试模(6 块为一组)。 (7)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已完成,并通过了质安员的验收。

(8)脚手架应随砌随搭设,运输通道通畅,各类机具应准备就绪。 2.5.1.5 施工组织及人员准备

(1)健全现场各项管理制度,专业技术人员持证上岗,并进行了技术、安全交底; (2)班组砌筑工人要求中、高级工不少于70%,并应具有同类工程的施工经验。 2.5.2 质量、安全与环境保护控制要点 2.5.2.1 材料的关键要求

(1)砖的品种、强度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并应规格一致,有出厂合格证及试验单,严 格检验手续,对不合格品坚决退场。

(2)水泥进场使用前,应分批对其强度、安定性进行复试;检验批应以同一生产厂家、同 一编号为一批;当在使用中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超过三个月时,应复查试验,并按 其结果使用;不同品种的水泥,不得混合使用。

(3)砂浆用砂不得含有有害物质及草根等杂物,配制M5 以上砂浆,砂的含泥量不应超过 5%;M5 以下砂浆,砂的含泥量不应超过10%,并应通过5mm 筛孔进行筛选。 (4)石灰膏的熟化时间不应少于7d,严禁使用脱水硬化和冻结的石灰膏。 (5)预埋木砖、金属件必须防腐处理。

2.5.2.2 技术的关键要求 (1)砂浆

1)配合比应采用重量比,并由试验室确定,水泥计量精度为±2%,砂、掺合料为±5%。 2)宜用机械搅拌,投料顺序为砂→水泥→掺合料→水,搅拌时间不少于2min。

3)砂浆应随拌随用,一般水泥砂浆和水泥混合砂浆须在拌成后3~4h 内使用完,不允许使 用过夜砂浆。

4)每一施工段或250m3 砌体,各种砂浆每台搅拌机至少做一组试块(一组6 块),如砂浆强 度等级或配合比变更时,还应制作试块。 (2)墙体组砌方式

实心墙体:一般采用一顺一丁(满丁满条)、梅花丁或三顺一丁砌法。其中代号M 型的多孔 砖的组砌方式只有全顺;代号P 型的多孔砖的组砌方式有一顺一丁及梅花丁两种,不采用 五顺一丁砌法。

一顺一丁、梅花丁、三顺一丁组砌的方式见图2.5.2.2-1。 (3)墙体组砌方法

组砌形式确定后,组砌方法也随之而定。采用一顺一丁形式砌筑的砖墙的组砌方法见图 2.5.2.2-2,其余组砌方法依次类推。 2.5.2.3 质量关键要求

(1)原材料必须逐车过磅,计量准确,搅拌时间要达到规定的要求,砂浆试块应有专人负 责制作与养护。

(2)排砖时必须把立缝排匀,砌完一步架高度,每隔两皮砖在丁砖立楞处用托线板吊直弹 线,二步架往上继续吊直弹粉线,由底往上所有七分头的长度应保持一致,留设上层窗口

必须同下层窗口保持垂直。

(3)立皮数杆要保持标高一致,盘角时灰缝要掌握均匀,砌砖时准线要拉紧,防止一层线 松,一层线紧。

(4)排砖时,为了使窗间墙、垛排成好活,把破活排在中间或不明显位置,在砌过梁上第 一行砖时,不得随意变活。

(5)舌头灰刮尽,保持墙面整洁;正确排砖,半头砖分开使用,避免造成通缝;准确标高 及平直度,防止墙背面偏差过大,水平灰缝不平直、不均匀。

(6)构造柱砖墙应砌成大马牙槎,设置好拉结筋,从柱脚开始两侧都应先退后进,当凿深 12cm 时,宜上口一皮进6cm,再上一皮进12cm,以保证混凝土浇筑时上角密实,构造柱内 的落地灰、砖渣杂物必须清理干净,防止混凝土内夹渣。 2.5.2.4 职业健康安全关键要求

(1)在操作之前必须检查操作环境是否符合安全要求,道路是否畅通,机具是否完好无损, 安全设施和防护用品是否齐全,经检查符合要求后才可施工。

(2)脚手架应经检查方能使用。砌筑时不准随意拆除和改动脚手架,楼层屋盖上的盖板防 护栏杆不得随意挪动拆除。

(3)在架子上砍砖时,操作人员应向里把碎砖打在架板上,严禁把砖头打向架外。挂线用 的坠砖,应绑扎牢固,以免坠落伤人。

(4)脚手架上堆砖不得超过3 层(侧放)。采用砖笼吊砖时,砖在架子或楼板上要均匀分布, 不应集中堆放。灰桶、灰斗应放置有序,使架子上保持畅通。 (5)采用内脚手架砌墙时,不得站在墙上勾缝或在墙顶上行走。

(6)起吊砖笼和砂浆料斗时,砖和砂浆不能过满。吊臂工作范围内不得有人停留。 (7)操作人员应戴好安全帽,高空作业时应挂好安全网。 2.5.2.5 环境关键要求

(1)施工现场实行封闭化,主要道路硬化,水泥库房及时覆盖,易起尘的施工面及时洒水 围挡,保证现场扬尘排放达标。

(2)固体废物实现分类存放,有效管理,提高回收利用率。生产和生活用水分类排放。 (3)车辆运输不超载,出入冲洗车轮,保证运输无遗洒。

2.5.3 施工工艺 2.5.3.1 工艺流程

2.5.3.2 操作工艺

(1)组砌方法:砌体一般采用一顺一丁(满丁、满条)、梅花丁或三顺一丁砌法。

(2)排砖撂底(干摆砖):一般外墙第一层砖撂底时,两山墙排丁砖,前后檐纵墙排条砖。 根据弹好的门窗洞口位置线,认真核对窗间墙、垛尺寸,其长度是否符合排砖模数;如不符 合模数时,可将门窗口的位置左右移动。若有破活,七分头或丁砖应排在窗口中间,附墙垛 或其它不明显的部位。移动门窗口位置时,应注意暖卫立管安装及门窗开启时不受影响。另 外,在排砖时还要考虑在门窗口上边的砖墙合拢时也不出现破活。所以排砖时必须做全盘考 虑,前后檐墙排第一皮砖时,要考虑甩窗口后砌条砖,窗角上必须是七分头才是好活。 (3)选砖:砌清水墙应选择棱角整齐,无弯曲、裂纹,颜色均匀,规格基本一致的砖。敲 击时声音响亮,焙烧过火变色,变形的砖可用在基础及不影响外观的内墙上。

(4)盘角:砌砖前应先盘角,每次盘角不要超过五层,新盘的大角,及时进行吊、靠。如 有偏差要及时修整。盘角时要仔细对照皮数杆的砖层和标高,控制好灰缝大小,使水平灰缝 均匀一致。大角盘好后再复查一次,平整和垂直完全符合要求后,再挂线砌墙。

(5)挂线:砌筑一砖半墙必须双面挂线,如果长墙几个人均使用一根通线,中间应设几个 支线点,小线要拉紧,每层砖都要穿线看平,使水平缝均匀一致,平直通顺;砌一砖厚混水 墙时宜采用外手挂线,可照顾砖墙两面平整,为下道工序控制抹灰厚度奠定基础。

(6)砌砖:砌砖宜采用一铁锹灰、一块砖、一挤揉的“三一”砌砖法,即满铺、满挤操作 法。砌砖时砖要放平。里手高,墙面就要张;里手低,墙面就要背。砌砖一定要跟线,“上 跟线,下跟棱,左右相邻要对平”。水平灰缝厚度和竖向灰缝宽度一般为10mm,但不应小 于8mm。也不应大于12mm。为保证清水墙面主缝垂直,不游丁走缝,当砌完一步架高时, 宜每隔2m 水平间距,在丁砖立楞位置弹两道垂直立线,可以分段控制游丁走缝。在操作过 程中,要认真进行自检,如出现有偏差,应随时纠正,严禁事后砸墙。清水墙不允许有三分 头,不得在上部任意变活、乱缝。砌筑砂浆应随搅拌随使用,一般水泥砂浆必须在3h 内用 完,水泥混合砂浆必须在4h 内用完,不得使用过夜砂浆。砌清水墙应随砌、随划缝,划缝 深度为8~10mm 深浅一致,墙面清扫干净。混水墙应随砌随将舌头灰刮尽。

(7)留槎:外墙转角处应同时砌筑。内外墙交接处必须留斜搓,搓子长度不应小于墙体高 度的2/3(图2.5.3.2-l),槎子必须平直、通顺。分段位置应在变形缝或门窗口角处,隔墙 与墙或柱不同时砌筑时,可留阳槎加预埋拉结筋。沿墙高按设计要求每50cm 预埋φ6 钢筋

2 根,其埋入长度从墙的留槎处算起,一般每边均不小于50cm,末端应加90℃弯钩(图2.5.3.2 -2)。施工洞口也应按以上要求留水平拉结筋。隔墙顶应用立砖斜砌挤紧。

(8)木砖预留孔洞和墙体拉结筋:木砖预埋时应小头在外,大头在内,数量按洞口高度决 定。洞口高在1.2m 以内,每边放2 块;高1.2~2m,每边放3 块;高2~3m,每边放4 块, 预埋木砖的部位一般在洞口上边或下边四皮砖,中间均匀分布。木砖要提前做好防腐处理。 钢门窗安装的预留孔、硬架支模、暖卫管道,均应按设计要求预留,不得事后剔凿。墙体拉 结筋的位置、规格、数量、间距均应按设计要求留置,不应错放、漏放。

(9)安装过梁、梁垫:安装过梁、梁垫时,其标高、位置及型号必须准确,坐浆饱满。如 坐浆厚度超过2cm 时,要用细石混凝土铺垫,过梁安装时,两端支承点的长度应一致。

(10)构造柱做法:凡设有构造柱的工程,在砌砖前,先根据设计图纸将构造柱位置进行弹 线,并把构造柱插筋处理顺直。砌砖墙时,与构造柱连接处砌成马牙搓。每一个马牙槎沿高 度方向的尺寸不宜超过30cm(即五皮砖)。马牙槎应先退后进。拉结筋按设计要求放置,设 计无要求时,一般沿墙高50cm 设置2 根φ6 水平拉结筋,每边深入墙内不应小于lm。做法 见图2.5.3.2-3。

2.5.4 质量标准 2.5.4.1 一般规定

(1)蒸压灰砂砖和蒸压粉煤灰砖不得用于长期受热200℃以上、受急冷急热和有酸性介质 侵蚀的部位。

(2)砌筑时,砖应提前l~2d 浇水湿润。烧结普通砖、多孔砖含水率宜为10%~15%,灰 砂砖、粉煤灰砖含水率宜为5%~8%。

(3)当采用铺浆法砌筑时,铺浆长度不得超过750mm;施工期间气温超过30℃时,铺浆 长度不得超过500mm。

(4)砖墙中的洞口、管道、沟槽和预埋件等,宽度超过300mm 的,应砌筑平拱或设置过 梁。

(5)砖砌平拱过梁的灰缝应砌成楔形缝。灰缝的宽度,在过梁底面不应小于5mm;在过梁 顶面不应大于15mm。拱脚应伸入墙内不少于20mm,拱底应有l%的起拱。

(6)砖过梁底部的模板,应在灰缝砂浆强度不低于设计强度的50%时,方可拆除。 (7)施砌的蒸压(养)砖的产品龄期不应小于28d。 (8)竖向灰缝不得出现透明缝、瞎缝和假缝。

(9)施工临时间断处补砌时,必须将接搓处表面清理干净,浇水湿润,并填实砂浆,保持 灰缝平直。

2.5.4.2 主控项目

(1)砖和砂浆的强度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抽检数量:每一生产厂家的砖到现场后,按烧结砖15 万块为一验收批,抽检数量为一组。 砂浆试块的抽检数量,同一类型、强度等级的试块应不少于3 组。 检验方法:查砖和砂浆试块试验报告。

(2)砌体水平灰缝的砂浆饱满度不得小于80%。 抽查数量:每检验批抽查不应少于5 处。

检验方法:用百格同检查砖底面与砂浆的粘结痕迹面积。每处检测3 块砖,取其平均值。 (3)砖砌体的转角处和交接处应同时砌筑,严禁无可靠措施的内外墙分砌施工。对不能同 时砌筑而又必须留置的临时间断处应砌成斜槎,斜槎水平投影长度不应小于高度的2/3。 抽查数量:每检验批抽20%接槎,且不少于5 处。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4)砖砌体的位置及垂直度允许偏差应符合表2.4.4.2 的规定。 2.5.4.3 一般项目

(1)砖砌体组砌方法应正确,上、下错缝,内外搭砌。

抽检数量:外墙每20m 抽查一处,每处3~5m,且不应少于3 处;内墙按有代表性的自然 间抽查10%,且不应少于3 间。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合格标准:除符合本条要求外,清水墙、窗间墙无通缝;混水墙中长度大于或等于300mm 的通缝每间不超过3 处,且不得位于同一面墙体上。

(2)砖砌体的灰缝应横平竖直,厚薄均匀。水平灰缝厚度宜为10mm,但不应小于8mm, 也不应大于12mm。

抽检数量:每步脚手架施工的砌体,每20m 抽查1 处。 检验方法:用尺量10 皮砖砌体高度折算。

(3)砖砌体的一般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表2.4.4.3 的规定。 2.5.4.4 资料核查项目

(1)水泥、砖等主要材料的出厂合格证,要求为按批量出厂的原件。

(2)水泥、砖等主要材料的进场按批量的见证取样单及复检试验报告单。 (3)砂浆配合比报告单及砂浆试块强度检验报告单。 (4)施工隐蔽记录及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记录。 2.5.4.5 观感检查项目

主要检查砖的组砌方法、留槎、接槎、构造柱、拉接筋、上下错缝、预埋件等是否按规范及 标准施工。

2.5.5 成品保护

(1)墙体拉结筋、抗震构造技钢筋及各种预埋件,暖卫、电气管线等,均应注意保护,不 得任意拆改或损坏。

(2)砂浆稠度应适宜,砌墙时应防止砂浆溅脏墙面。

(3)在吊放平台脚手架或安装模板时,指挥人员和吊车司机要认真指挥和操作,防止碰撞 已砌好的砖墙。

(4)在高层平台进料四周围,应用塑料薄膜或木板等遮盖,保持墙面洁净。

(5)尚未安装楼板或屋面板的墙和柱,当可能遇到大风时,应采取临时支撑等措施,以保 证施工中墙体的稳定性。 2.5.6 安全环保措施

同砖基础砌体工程2.4.6 中的有关规定。 2.5.7 季节性施工措施

(1)砂浆宜用普通硅酸盐水泥拌制,石灰膏等掺合料应有防冻措施,如遭冻,必须融化后 方可使用。砂中不得含有大于10mm 的冻块。

(2)砖应清除冰霜,冬期不浇水,应适当增大砂浆的稠度。

(3)一般采用掺盐砂浆,其掺盐量、材料加热温度均按冬期施工方案规定执行。砂浆使用 时的温度不应低于+5℃。

(4)雨期施工时,应防止雨水冲刷砂浆;砂浆的稠度应适当减小。每天砌筑高度不宜超过 1.2m。

2.5.8 质量记录

(1)砂浆配合比设计检验报告单;

(2)砂浆立方体试件抗压强度检验报告单; (3)水泥检验报告单;

(4)各类型砖检验报告单; (5)砂检验报告单;

(6)砖砌体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2.6 砖柱砌体工程 2.6.1 施工准备 2.6.1.1 技术准备

(1)根据施工图纸及标准规范编制砖柱砌体的施工方案,并经相关单位批准通过。 (2)根据现场条件,完成工程测量控制点的定位、移交、复核工作。 (3)编制工程材料、机具、劳动力的需求计划。

(4)完成进场材料的见证取样复检及砌筑砂浆的试配工作。 (5)组织施工人员进行技术、质量、安全、环境交底。 2.6.1.2 材料要求

(1)砂浆强度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宜用水泥或混合砂浆。

1)水泥:一般采用32.5 级或42.5 级普通硅酸盐水泥、矿渣硅酸盐水泥,各强度等级水泥的 强度数值见表2.4.1.2-l。

2)砂:一般采用中砂,并不得含有有害物质,勾缝宜用细砂。 3)水:应使用自来水或天然洁净可供饮用的水。

4)塑化材料:宜用石灰膏、磨细石灰粉、电石膏和粉煤灰等;石灰膏的熟化时间不少于7d, 严禁使用冻结和脱水硬化的石灰膏。

(2)砖的品种、强度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并应规格一致,有出厂合格证及试验单; 用于砖柱常有烧结普通砖、烧结多孔砖、蒸压灰砂砖、蒸压粉煤灰砖等。具体材料要求见第 2.4.1.2 条。

2.6.1.3 主要机具 同第2.4.1.3 条。 2.6.1.4 作业条件

(1)基础工程已完成,并验收,办完隐检手续。

(2)已设置龙门板或龙门桩,标出建筑物的主要轴线,标出砖柱轴线及标高;并弹出砖柱 轴线和边线;立好皮数杆,办完预检手续。

(3)根据皮数杆最下面一层砖标高,拉线检查基层表面标高是否合适,如第一层砖的水平 灰缝大于20mm 时,应用细石混凝土找平,不得用砂浆或在砂浆中掺细砖或碎石处理。 (4)常温施工时,砌石前一天应将砖浇水湿润,砖以水浸入表面下10~20mm 深为宜;雨 天作业不得使用含水率饱和状态的砖。

(5)砌筑部位的灰渣、杂物应清除干净,基层浇水湿润。

(6)砂浆配合比,已经试验室根据实际材料确定。准备好砂浆试模。应按试验确定的砂浆 配合比拌制砂浆,并搅拌均匀。常温下拌好的砂浆应在拌合后3~4h 内用完;当气温超过 30℃时,应在2~3h 内用完。严禁使用过夜砂浆。

(7)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已完成,并通过了质检员的验收。

(8)脚手架应随砌随搭设;运输通道通畅,各类机具应准备就绪。 2.6.1.5 施工组织及人员准备

(1)健全现场各项管理制度,专业技术人员持证上岗。

(2)班组已进场到位并进行了质量技术安全交底,砌筑工人要求中、高级工不少于70%, 并应具有同类工程的施工经验。

2.6.2 质量、安全与环境保护控制要点 2.6.2.1 材料的关键要求

(1)砖的品种、强度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并应规格一致,有出厂合格证及试验单,严 格检验手续,对不合格品坚决退场。

(2)水泥进场使用前,应分批对其强度、安定性进行复验;检验批应以同一生产厂家、同 一编号为一批;当在使用中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超过三个月时,应复查试验,并按 其结果使用;不同品种的水泥,不得混合使用。

(3)砂浆用砂不得含有有害物质及草根等杂物,配制M5 以上砂浆,砂的含泥量不应超过 5%;M5 以下砂浆,砂的含泥量不应超过10%,并应通过5mm 筛孔进行筛选。

(4)掺合料:石灰膏的熟化时间不应少于7d,严禁使用脱水硬化和冻结的石灰膏。 (5)预埋木砖、金属件必须防腐处理。 2.6.2.2 技术的关键要求 (1)砂浆

1)配合比应采用重量比,并由试验室确定,水泥计量精度为±2%,砂、掺合料为±5%。 2)宜用机械搅拌,投料顺序为砂→水泥→掺合料→水,搅拌时间不少于2min。

3)砂浆应随拌随用,一般水泥砂浆和水泥混合砂浆须在拌成后3~4h 内使用完,不允许使 用过夜砂浆。

4)每一施工或250m3 砌体,各种砂浆,每台搅拌机至少做一组试块(一组六块),如砂浆强 度等级或配合比变更时,还应制作试块。 (2)砖柱的构造形式

砖柱主要断面形式有方形、矩形、多角形、圆形等。方柱最小断面尺寸为365mm×365mm, 矩形柱为240mm×365mm;多角形、圆柱形最小内直径为365mm。 (3)确定组砌方法

1)组砌方法应正确,一般采用满丁满条。

2)里外咬搓,上下层错缝,采用“三一”砌砖法(即一铲灰,一块砖,一挤揉),严禁用水 冲砂浆灌缝的方法。 (4)排砖撂底

常见的矩形柱砌筑方法见图2.6.2.2-1,圆形柱砌筑方法见图2.6.2.2-2。

2.6.2.3 质量关键要求

1)原材料必须逐车过磅,计量准确搅拌时间要达到规定的要求,砂浆试块应有专人负责制 作与养护。

2)要拉线找正确的轴线和边线,砌筑时保持墙身垂直。

3)必须双面挂线,舌头灰随砌随刮平。

4)盘角时灰缝要掌握均匀,每层砖都要与皮数杆对齐,通线要绷紧。

5)抄平放线时,要细致认真;钉皮数杆的木桩要牢固,防止碰撞松动。皮数杆立完后,要 复验,确保皮数杆高度一致。 6)砖柱上不得留脚手眼。

7)砌筑过程中用线坠或托线板随检查控制砖柱垂直度。 2.6.2.4 职业健康安全关键要求

同砖墙砌体工程2.5.2.4 的有关规定。 2.6.2.5 环境关键要求

同砖墙砌体工程2.5.2.5 的有关规定。 2.6.3 施工工艺 2.6.3.1 工艺流程

2.6.3.2 操作工艺

(1)砖柱砌筑前,基层表面应清扫干净,洒水湿润。基础面有高低不平时,要进行找平, 小于3cm 的要用1:3 水泥砂浆,大于3cm 的要用细石混凝土找平,使各柱第一皮砖在同一 标高上。

(2)砌砖柱应四面挂线,当多根柱子在同一轴线上时,要拉通线检查纵横柱网中心线,同 时应在柱的近旁竖立皮数杆。

(3)选砖,柱砖应选择棱角整齐,无弯曲、裂纹,颜色均匀,规格基本一致的砖;对于圆 柱或多角柱要按照排砌方案加工弧形砖或切角砖,加工砖面须磨平,加工后的砖应编号堆放, 砌筑时对号入座。

(4)排砖摞底,根据排砌方案进行干摆砖试排。

(5)砌砖宜采用“三一”砌法。柱面上下皮竖缝应相互错开1/2 砖长以上。柱心无通天缝。 严禁采用先砌四周后填心的砌法。

(6)砖柱的水平灰缝和竖向灰缝宽度宜为10mm,但不应小于8mm,也不大于12mm;水 平灰缝的砂浆饱满度不得小于80%,竖缝也要求饱满,不得出现透明缝。

(7)柱砌至上部时,要拉线检查轴线、边线、垂直度,保证柱位置正确。同时还要对照皮 数杆的砖层及标高,如有偏差时,应在水平灰缝中逐渐调整,使砖的层数与皮数杆一致。砌 楼层砖柱时,要检查上层弹的墨线位置是否与下层柱子有偏差,以防止上层柱落空砌筑。 (8)2m 高范围内清水柱的垂直偏差不大于5mm,混水柱不大于8mm,轴线位移不大于 10mm。每天砌筑高度不宜超过1.8m。

(9)砖垛砌筑时,应使墙与垛同时砌筑。

(10)柱面勾缝一般宜用1:2 水泥砂浆。勾缝前应清扫柱面上粘结的砂浆灰尘,并洒水湿 润。对于瞎缝应先凿平,深度为6~8mm,然后勾缝。对缺棱掉角的砖,应用与砖同色的砂 浆修补。

2.6.4 质量标准 2.6.4.1 一般规定

(1)冻胀环境和条件的地区,地面以下或防潮层以下的砌体不宜采用多孔砖。

(2)砌筑时,砖应提前1~2d 浇水湿润。烧结普通砖、多孔砖含水率宜为10%~15%,灰 砂砖、粉煤灰砖含水率宜为5%~8%。 2.6.4.2 主控项目

(1) 砖和砂浆的强度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抽检数量:每一生产厂家的砖到现场后,按烧结砖15 万块为一验收批,抽检数量为一组。 砂浆试块的抽检数量,同一类型、强度等级的试块应不少于3 组。 检验方法:查砖和砂浆试块试验报告。

(2)砌体水平灰缝的砂浆饱满度不得小于80%。 抽查数量:每检验批抽查不应少于5 处。

检验方法:用百格同检查砖底面与砂浆的粘结痕迹面积。每处检测3 块砖,取其平均值。

(3)砖柱砌体的位置及垂直度允许偏差同砖砌体工程的有关规定,见表2.4.4.2。 2.6.4.3 一般项目

(1)砖往不得采用包心砌法。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2)砖柱的灰缝应横平竖直,厚薄均匀。水平灰缝厚度宜为10mm,但不应小于8mm,也 不应大于12mm。

检验方法:用尺量10 皮砖砌体高度折算。 2.6.4.4 资料核查项目

(1)水泥、砖等主要材料的出厂合格证,要求为按批量出厂的原件。

(2)水泥、砖等主要材料的进场按批量的见证取样单及复检试验报告单。 (3)砂浆配合比报告单及砂浆试块强度检验报告单。 (4)施工隐蔽记录及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记录。 2.6.4.5 观感检查项目

主要检查砖柱的组砌方法,构造柱、拉接筋、上下错缝、预埋件等是否按规范及标准施工。 2.6.5 成品保护

(1)砂浆稠度应适宜,砌筑时应防止砂浆溅脏柱面。

(2)在吊放平台脚手架或安装大模板时,指挥人员和吊车司机要认真指挥和操作,防止碰 撞已砌好的砖柱。

(3)在高层平台进料四周围,应用塑料薄膜或木板等遮盖,保持柱面洁净。

(4)尚未安装楼板或屋面板的柱,当可能遇到大风时,应采取临时支撑等措施,以保证施 工中砖柱的稳定性。 2.6.6 安全环保措施

同砖基础砌体工程2.4.6 的有关规定。 2.6.7 季节性施工措施

(1)砂浆宜用普通硅酸盐水泥拌制,石灰膏等掺合料应有防冻措施,如遭冻,必须融化后 方可使用。砂中不得含有大于10mm 的冻块。

(2)砖应清除冰霜,冬期不浇水,应适当增大砂浆的稠度。

(3)砌砖时一般采用掺盐砂浆,其掺盐量、材料加热温度均按冬期施工方案规定执行。砂 浆使用时的温度不应低于+5℃。

(4)雨期施工时,应防止基槽灌水和雨水冲刷砂浆;砂浆的稠度应适当减小。每天砌筑高 度不宜超过1.2m。 2.6.8 质量记录

(1)砂浆配合比设计检验报告单。

(2)砂浆立方体试件抗压强度检验报告单。 (3)水泥检验报告单。

(4)各类型砖检验报告单。 (5)砂检验报告单。

(6)砖砌体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2.7 空心砖砌体工程 2.7.1 施工准备 2.7.1.1 技术准备

(1)根据设计施工图纸及标准规范编制空心砖砌体专项的施工方案并经相关单位批准。 (2)根据现场条件,完成工程测量控制点的定位、移交、复核工作。 (3)编制工程材料、机具、劳动力的需求计划。

(4)完成进场材料的见证取样复检及砌筑砂浆的试配工作。 (5)组织施工人员进行技术、质量、安全、环境交底。 2.7.1.2 材料要求

(1)砌筑砂浆强度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用于空心砖墙宜用水泥或混合砂浆。

l)水泥:一般采用32.5 级或42.5 级普通硅酸盐水泥或矿渣硅酸盐水泥,各强度等级水泥的 强度数值见表2.4.1.2-1。

2)砂:一般宜用中砂,并不得含有有害物质,勾缝宜用细砂。 3)水:应使用自来水或天然洁净可供饮用的水。

4)塑化材料:有石灰膏、磨细石灰粉、电石膏和粉煤灰等,石灰膏的熟化时间不少于7d, 严禁使用冻结和脱水硬化的石灰膏。

(2)砖的品种、强度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并应规格一致,有出厂合格证及试验单;用 于空心砖砌体常有烧结空心砖、蒸压灰砂空心砖。

l)烧结空心砖:是以黏土、页岩、煤杆石为主要原料,经焙烧而成的,主要用于非承重部 位的。规格:长度有240mm、290mm;宽度有140mm、180mm、190mm;高度有90mm、

115mm。强度应符合表2.7.1.2-1 要求。孔洞及其结构见表2.7.l.2-2、尺寸允许偏差见表 2.7.l.2-3、外观质量见表2.7.1.2-4。

2)蒸压灰砂空心砖:规格长度有240mm;宽度有115mm;高度有53mm、90mm、115mm、

175mm。根据抗压强度值,将强度级别分为25、20、15、10 四个等级见表2.7.1.2-5、尺寸 允许偏差、外观质量和孔洞率见表2.7.1.2-6。

2.7.1.3 主要机具 同第2.4.1.3 条。 2.7.1.4 作业条件

(1)完成室外及房心回填土,安装好沟盖板。 (2)基础工程及楼层结构验收手续。 (3)施工基层已经清理干净。

(4)弹好轴线墙身线,根据进场砖的实际规格尺寸,弹出门窗洞口位置线,经验线符合设 计要求,办完预检手续。

(5)按设计标高要求立好皮数杆,皮数杆的间距以15~20m 为宜。 (6)砂浆由试验室做好试配,准备好砂浆试模(6 块为一组)。 (7)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已完成,并通过了质检员的验收。

(8)脚手架应随砌随搭设;运输通道通畅,各类机具应准备就绪。 2.7.1.5 施工组织及人员准备

(1)健全现场各项管理制度,专业技术人员执证上岗。

(2)砌砖班组已进场到位并进行了质量技术安全交底,砌筑工人要求中、高级工不少于70 %,并应具有同类工程的施工经验。 2.7.2 质量、安全与环境保护控制要点 2.7.2.1 材料的关键要求

(1)砖的品种、强度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并应规格一致,有出厂合格证及试验单,严 格检验手续,对不合格品坚决退场。

(2)水泥进场使用前,应分批对其强度、安定性进行复验;检验批应以同一生产厂家、同 一编号为一批。

当在使用中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超过三个月时,应复查试验,并按其结果使用;不 同品种的水泥,不得混合使用。

(3)砂浆用砂不得含有有害物质及草根等杂物,配制M5 以上砂浆,砂的含泥量不应超过 5%,M5 以下砂浆,砂的含泥量不应超过10%,并应通过5mm 筛孔进行筛选。

(4)掺合料:石灰膏的熟化时间不应少于7d,严禁使用脱水硬化和冻结的石灰膏。 (5)预埋件:木砖、金属件必须防腐处理。 2.7.2.2 技术关键要求 (1)拌制砂浆

1)砂浆配合比应由试验室确定采用重量比,水泥计量精度为±2%,砂、掺合料为±5%。 2)宜用机械搅拌,投料顺序为砂→水泥→掺合料→水,搅拌时间不少于2min。

3)砂浆应随拌随用,一般水泥砂浆和水泥混合砂浆须在拌成后3h 和4h 内使用完,不允许 使用过夜砂浆。

4)每一施工段或250m3 砌体,各种砂浆,每台搅拌机至少做一组试块(一组六块),如砂浆 强度等级或配合比变更时,还应制作试块。 (2)墙体的组砌的方式

空心砖一般侧立砌筑,孔洞呈水平方向,特殊要求时,孔洞也可呈垂直方向。空心砖墙的厚 度等于空心砖的厚度。采用全顺侧砌,错缝砌筑,上下皮竖缝相互错开1/2 砖长。砌筑形 式如图2.7.2.2 所示。

2.7.2.3 质量关键要求

(1)原材料必须逐车过磅,计量准确搅拌时间要达到规定的要求,砂浆试块应有专人负责 制作与养护。

(2)基础砖撂底要正确,收退大放角两边要相等,退到墙身之前要检查轴线和边线是否正 确,如偏差较小可在基础部位纠正,不得在防潮层以上退台或出沿。

(3)排砖时必须把立缝排匀,砌完一步架高度,每隔2m 间距在丁砖立楞处用托线板吊直 弹线,二步架往上继续吊直弹粉线,由底往上所有七分头的长度应保持一致,上层分窗口位 置时必同下窗口保持垂直。

(4)立皮数杆要保持标高一致,盘角时灰缝要掌握均匀,砌砖时小线要拉紧,防止一层线 松,一层线紧。

(5)清水墙排砖时,为了使窗间墙、垛排成好活,把破活排在中间或不明显位置,在砌过 梁上第一行砖时,不得随意变活。

(6)外砖内模墙体砌筑时,在窗间墙上、抗震柱两边分上、中、下留出6cm×12cm 通孔, 在抗震柱外墙面上垫木模板,用花篮螺栓与大模板连接牢固。混凝土要分层浇筑,振捣棒不 可直接触及外墙。楼层圈梁外三皮12cm 砖墙也应认真加固。如在振捣时发现砖墙已鼓胀, 则应及时拆掉重砌。

(7)舌头灰刮尽,保持墙面整洁;正确排砖,半头砖分开使用,避免造成通缝;准确标高 及平直度,防止墙背面偏差过大,水平灰缝不平直、不均匀。

(8)构造柱砖墙应砌成大马牙搓,设置好拉结筋,从柱脚开始两侧都应先退后进,当凿深 12cm 时,宜上口一皮进6cm,再上一皮进12cm,以保证混凝土浇筑时上角密实,构造柱内 的落地灰、砖渣杂物必须清理干净,防止混凝土内夹渣。 2.7.2.4 职业健康安全关键要求

同砖墙砌体工程2.5.2.4 的有关规定。 2.7.2.5 环境关键要求

同砖墙砌体工程2.5.2.5 的有关规定。 2.7.3 施工工艺 2.7.3.1 工艺流程 详见图2.5.3.l。 2.7.3.2 操作工艺

(1)砌筑前,应在砌筑位置弹出墙边线及门窗洞口边线,底部至少先砌3 皮普通砖,门窗 洞口两侧一砖范围内也应用普通砖实砌。

(2)排砖撂底(干摆砖):按组砌方法先从转角或定位处开始向一侧排砖,内外墙应同时排 砖,纵横方向交错搭接,上下皮错缝,一般搭砌长度不少于60mm,上下皮错缝1/2 砖长。 排砖时,凡不够半砖处用普通砖补砌,半砖以上的非整砖宜用无齿锯加工制作非整砖块,不 得用砍凿方法将砖打断;第一皮空心砖砌筑必须进行试摆。

(3)选砖:检查空心砖的外观质量,有无缺棱掉角和裂缝现象,对于欠火砖和酥砖不得使 用,用于清水外墙的空心砖,要求外观颜色一致,表面无压花。焙烧过火变色,变形的砖可 用在不影响外观的内墙上。

(4)盘角;砌砖前应先盘角,每次盘角不宜超过3 皮砖,新盘的大角,及时进行吊、靠。 如有偏差要及时修整。盘角时要仔细对照皮数杆的砖层和标高,控制好灰缝大小,使水平灰 缝均匀一致。大角盘好后再复查一次,平整和垂直完全符合要求后,再挂线砌墙。

(5)挂线:砌筑必须双面挂线,如果长墙几个人均使用一根通线,中间应设几个支线点, 小线要拉紧,每层砖都要穿线看平,使水平缝均匀一致,平直通顺;可照顾砖墙两面平整, 为下道工序控制抹灰厚度奠定基础。

(6)砌砖:砌空心砖宜采用刮浆法。竖缝应先批砂浆后再砌筑,当孔洞呈垂直时,水平铺 砂浆,应先用套板盖住孔洞,以免砂浆掉入空洞内。砌砖时砖要放平。里手高,墙面就要张; 里手低,墙面就要背。砌砖一定要跟线,“上跟线,下跟棱,左右相邻要对平”。水平灰缝厚 度和竖向灰缝宽度一般为10mm,但不应小于8mm,也不应大于12mm。为保证清水墙面主

缝垂直,不游丁走缝,当砌完一步架高时,宜每隔2m 水平间距,在丁砖立楞位置弹两道垂 直立线,可以分段控制游丁走缝。在操作过程中,要认真进行自检,如出现有偏差,应随时 纠正,严禁事后砸墙。清水墙不允许有三分头,不得在上部任意变活、乱缝。砌筑砂浆应随 搅拌随使用,一般水泥砂浆必须在3h 内用完,水泥混合砂浆必须在4h 内用完,不得使用过 夜砂浆。砌清水墙应随砌、随划缝,划缝深度为8~10mm 深浅一致,墙面清扫干净。混水 墙应随砌随将舌头灰刮尽。

(7)空心砖墙应同时砌起,不得留搓。每天砌筑高度不应超过1.8m。

(8)木砖预留孔洞和墙体拉结筋:墙中留洞、预埋件、管道等处应用实心砖砌筑或作成预 制混凝土构件或块体;木砖预埋时应小头在外,大头在内,数量按洞口高度决定。洞口高在 1.2m 以内,每边放2 块;高1.2~2m,每边放3 块;高2~3m,每边放4 块,预埋木砖的 部位一般在洞口上边或下边四皮砖,中间均匀分布。木砖要提前做好防腐处理。钢门窗安装 的预留孔,硬架支模、暖卫管道,均应按设计要求预留,不得事后剔凿。墙体拉结筋的位置、 规格、数量、间距均应按设计要求留置,不应错放、漏放。

(9)安装过梁、梁垫:门窗过梁支承处应用实心砖砌筑;安装过梁、梁垫时,其标高、位 置及型号必须准确,坐浆饱满。如坐浆厚度超过2cm 时,要用细石混凝土铺垫,过梁安装 时,两端支承点的长度应一致。

(10)构造柱做法:凡设有构造柱的工程,在砌砖前,先根据设计图纸将构造柱位置进行弹 线,并把构造柱插筋处理顺直。砌砖墙时,与构造柱连接处砌成马牙槎,马牙槎处砌实心砖。 每一个马牙槎沿高度方向的尺寸不宜超过30cm(即二皮砖)。马牙槎应先退后进。拉结筋按 设计要求放置,设计无要求时,一般沿墙高50cm 设置2 根φ6 水平拉结筋,每边深入墙内 不应小于lm。构造柱做法见图2.5.3.2-3。

(11)一般宜在墙体砌完3d 后再砌墙体顶部,墙体顶部用实心砖斜砌挤实。 2.7.4 质量标准 2.7.4.1 一般规定

(1)砌筑时,砖应提前l~2d 浇水湿润。烧结普通砖、多孔砖含水率宜为10%~15%,灰 砂砖、粉煤灰砖含水率宜为5%~8%。

(2)采用铺浆法砌筑时,铺浆长度不得超过750mm,施工期间气温超过30℃时,铺浆长 度不得超过500mm。

(3)砖砌平拱过梁的灰缝应砌成楔形缝。灰缝的宽度,在过梁底面不应小于5mm;在过梁 顶面不应大于15mm;拱脚应伸入墙内不少于20mm,拱底应有l%的起拱。

(4)砖过梁底部的模板,应在灰缝砂浆强度不低于设计强度的50%时,方可拆除。 (5)竖向灰缝不得出现透明缝、瞎缝和假缝。

(6)临时间断处补砌时,必须将接搓处表面清理干净,浇水湿润,并填实砂浆,保持灰缝 平直。

2.7.4.2 主控项目

(1)砖和砂浆的强度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抽检数量:每一生产厂家的砖到现场后,按烧结砖15 万块为一验收批,抽检数量为一组。 砂浆试块的抽检数量,同一类型、强度等级的试块应不少于3 组。 检验方法:查砖和砂浆试块试验报告。

(2)砌体水平灰缝的砂浆饱满度不得小于80%。 抽查数量:每检验批抽查不应少于5 处。

检验方法:用百格网检查砖底面与砂浆的粘结痕迹面积。每处检测3 块砖,取其平均值。 (3)砖砌体的转角处和交接处应同时砌筑,严禁无可靠措施的内外墙分砌施工。对不能同 时砌筑而又必须留置的临时间断处应砌成斜槎,斜槎水平投影长度不应小于高度的2/3。 抽查数量:每检验批抽20%接槎,且不少于5 处。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4)砖砌体的位置及垂直度允许偏差应符合表2.4.4.2 的规定。 2.7.4.3 一般项目

(1)砖砌体组砌方法应正确,上、下错缝,内外搭砌。

抽检数量:外墙每20m 抽查一处,每处3~5m,且不应少于3 处;内墙按有代表性的自然 间抽10%,且不应少于3 间。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合格标准:除符合本条要求外,清水墙、窗间墙无通缝;混水墙中长度大于或等于300mm 的通缝每间不超过3 处,且不得位于同一面墙体上。

(2)砖砌体的灰缝应横平竖直,厚薄均匀。水平灰缝厚度宜为10mm,但不应小于8mm, 也不应大于12mm。

抽检数量:每步脚手架施工的砌体,每20m 抽查1 处。 检验方法:用尺量10 皮砖砌体高度折算。

(3)砌体的一般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表2.4.4.3 规定。 2.7.4.4 资料核查项目

(1)水泥、砖等主要材料的出厂合格证,要求为按批量出厂的原件。 (2)水泥、砖等主要材料的进场见证取样单及复检试验报告单。 (3)砂浆配合比报告单及砂浆试块强度检验报告单。 (4)施工隐蔽记录及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记录。 2.7.4.5 观感检查项目

主要检查砖的组砌方法,构造柱、拉接筋、上下错缝、预埋件等是否按规范及标准施工。 2.7.5 成品保护

(1)墙体拉结筋、抗震构造柱钢筋、大模板混凝土墙体钢筋及各种预埋件,暖卫、电气管 线等,均应注意保护,不得任意拆改或损坏。

(2)砂浆稠度应适宜,砌墙时应防止砂浆溅脏墙面。

(3)在吊放平台脚手架或安装大模板时,指挥人员和吊车司机要认真指挥和操作,防止碰 撞已砌好的砖墙。

(4)在高层平台进料口周围,应用塑料薄膜或木板等遮盖,保持墙面洁净。

(5)尚未安装楼板或屋面板的墙和柱,当可能遇到大风时,应采取临时支撑等措施,以保 证施工中墙体的稳定性。 2.7.6 安全环保措施

同砖基础砌体工程2.4.6 中的有关规定。 2.7.7 季节性施工措施

(1)冬期砂浆宜用普通硅酸盐水泥拌制,石灰膏等掺合料应有防冻措施,如遭冻,必须融 化后方可使用。砂中不得含有大于10mm 的冻块。

(2)砖应清除冰霜,冬期不浇水,应适当增大砂浆的稠度。

(3)砌砖一般采用掺盐砂浆,其掺盐量、材料加热温度均按冬期施工方案规定执行。砂浆 使用时的温度不应低于+5℃。

(4)雨期施工时,应防止雨水冲刷砂浆;砂浆的稠度应适当减小。每天砌筑高度不宜超过 1.2m。

2.7.8 质量记录

(1)砂浆配合比设计检验报告单。

(2)砂浆立方体试件抗压强度检验报告单。

(3)水泥检验报告单。

(4)蒸压灰砂(空心)砖检验报告单。 (5)砂检验报告单。

(6)砖砌体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2.8 空斗砖墙砌体工程 2.8.1 施工准备 2.8.1.1 技术准备

(1)根据设计施工图纸及标准规范编制空斗砖墙砌体专项的施工方案。 (2)根据现场条件,完成工程测量控制点的定位、移交、复核工作。 (3)编制工程材料、机具、劳动力的需求计划。

(4)完成进场材料的见证取样复检及砌筑砂浆的试配工作。 (5)组织施工人员进行技术、质量、安全、环境交底。 2.8.1.2 材料要求

(1)砌筑砂浆强度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用于空心砖墙宜用水泥或混合砂浆。

1)水泥:一般采用32.5 级或42.5 级普通硅酸盐水泥或矿渣硅酸盐水泥,各强度等级水泥的 强度数值见表2.4.1.2-l。

2)砂:一般宜用中砂,并不得含有有害物质,勾缝宜用细砂。 3)水:应使用自来水或天然洁净可供饮用的水。

4)塑化材料:有石灰膏、磨细石灰粉、电石膏和粉煤灰等,石灰膏的熟化时间不少于7d, 严禁使用冻结和脱水硬化的石灰膏。

(2)砖的品种、强度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并应规格一致,有出厂合格证及试验单;用 于空斗墙主要用烧结普通砖。具体材料要求见第2.4.1.2 条。 2.8.1.3 主要机具 同第2.4.2.3 条。 2.8.1.4 作业条件

(1)完成室外及房心回填土,安装好沟盖板。

(2)办完地基、基础工程及楼层结构验收等隐检手续。 (3)施工基层已经清理干净。

(4)弹好轴线墙身线,根据进场砖的实际规格尺寸,弹出门窗洞口位置线,经验线符合设 计要求,办完预检手续。

(5)按设计标高要求立好皮数杆,皮数杆的间距以15~20m 为宜。 (6)砂浆由试验室做好试配,准备好砂浆试模(6 块为一组)。 (7)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已完成,并通过了安监人员的验收。

(8)脚手架应随砌随搭设;运输通道通畅,各类机具应准备就绪。 2.8.1.5 施工组织及人员准备

(1)健全现场各项管理制度,专业技术人员执证上岗。

(2)砌砖班组已进场到位并进行了质量技术安全交底,砌筑工人要求中、高级工不少于70 %,并应具有同类工程的施工经验。 2.8.2 质量、安全与环境保护控制要点 2.8.2.1 材料的关键要求材料

(1)砖的品种、强度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并应规格一致,有出厂合格证及试验单,严 格检验手续,对不合格品坚决退场。

(2)水泥进场使用前,应分批对其强度、安定性进行复验检验批应以同一生产厂家、同一 编号为一批;当在使用中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超过三个月时,应复查试验,并按其 结果使用;不同品种的水泥,不得混合使用。

(3)砂浆用砂不得含有有害物质及草根等杂物,配制M5 以上砂浆,砂的含泥量不应超过 5%,M5 以下砂浆,砂的含泥量不应超过10%,并应通过5mm 筛孔进行筛选。

(4)掺合料:石灰膏的熟化时间不应少于7d,严禁使用脱水硬化和冻结的石灰膏。

(5)预埋件:木砖、金属件必须防腐处理。 2.8.2.2. 技术关键要求 (1)拌制砂浆

1)砂浆配合比应由试验室确定采用重量比,水泥计量精度为±2%,砂、掺合料为±5%。 2)宜用机械搅拌,投料顺序为砂→水泥→掺合料→水,搅拌时间不少于2min。

3)砂浆应随拌随用,一般水泥砂浆和水泥混合砂浆须在拌成后3h 和4h 内使用完,不允许 使用过夜砂浆。

4)每一施工段或250m3 砌体,各种砂浆每台搅拌机至少抽检一次做一组试块(一组六块), 如砂浆强度等级或配合比变更时,还应制作试块。 (2)墙体的组砌的方式

空斗砖墙是由普通砖经平砌和侧砌相结合砌筑成为一个个“空斗”间墙的墙体。空斗墙的构

造形式有无眠空斗(全部由斗砖层砌成)、一眠一斗(由一皮眠砖层和一皮斗砖层相隔砌成)、 一眠二斗(由一皮眠砖层和二皮斗砖层相隔砌成)和一眠三斗(由一皮眠砖层和三皮斗砖层 相隔砌成)。空斗墙组砌形式见图2.8.2.2。

2.8.2.3 质量关键要求

(1)砂浆配合比应准确、保证强度:原材料必须逐车过磅,计量准确搅拌时间要达到规定 的要求,砂浆试块应有专人负责制作与养护。

(2)防止基础墙与上部墙错台:基础砖撂底要正确,收退大放角两边要相等,退到墙身之 前要检查轴线和边线是否正确,如偏差较小可在基础部位纠正,不得在防潮层以上退台或出 沿。

(3)排砖时必须把立缝排匀,砌完一步架高度,每隔2m 间距在丁砖立楞处用托线板吊直 弹线,二步架往上继续吊直弹粉线,由底往上所有七分头的长度应保持一致,上层分窗口位 置时必同下窗口保持垂直。

(4)立皮数杆要保持标高一致,盘角时灰缝要掌握均匀,砌砖时小线要拉紧,防止一层线 松,一层线紧。

(5)清水墙排砖时,为了使窗间墙、垛排成好活,把破活排在中间或不明显位置,在砌过 梁上第一行砖时,不得随意变活。

(6)外砖内模墙体砌筑时,在窗间墙上、抗震柱两边分上、中、下留出6cm×12cm 通孔, 在抗震柱外墙面上垫木模板,用花篮螺栓与大模板连接牢固。混凝土要分层浇筑,振捣棒不 可直接触及外墙。楼层圈梁外三皮12cm 砖墙也应认真加固。如在振捣时发现砖墙已鼓胀, 则应及时拆掉重砌。

(7)舌头灰刮尽,保持墙面整洁;正确排砖,半头砖分开使用,避免造成通缝;准确标高 及平直度,防止墙背面偏差过大,水平灰缝不平直、不均匀。

(8)构造柱砖墙应砌成大马牙槎,设置好拉结筋,从柱脚开始两侧都应先退后进,当凿深 12cm 时,宜上口一皮进6cm,再上一皮进12cm,以保证混凝土浇筑时上角密实,构造柱内 的落地灰、砖渣杂物必须清理干净,防止混凝土内夹渣。 2.8.2.4 职业健康安全关键要求

同砖墙砌体工程2.5.2.4 中的有关规定。 2.8.2.5 环境关键要求

同砖墙砌体工程2.5.2.5 中的有关规定。 2.8.3 施工工艺 2.8.3.1 工艺流程 详见图2.4.3.1。 2.8.3.2 操作工艺

(1)砌筑前,应在砌筑位置弹出墙边线及门窗洞口边线。并应在下列部位应砌成实砌体(平 砌或侧砌):

1)墙的转角处和交接处;

2)室内地坪以下的全部砌体,室内地坪和楼板面上3 皮砖部分;

3)三层房屋外墙底层窗台标高以下部分;

4)楼板、圈梁、搁栅和檩条等支承面下2~4 皮砖的通长部分; 5)梁和屋架支承处按设计要求的部分; 6)壁柱和洞口两侧240mm 范围内; 7)屋檐和山墙压顶下的2 皮砖部分;

8)楼梯间的墙、防火墙、挑檐以及烟道和管道较多的墙; 9)作填充墙时,与框架拉接筋的连接处、预埋件处。

(2)排砖:按照图纸确定的几眠几斗先进行排砖,先从转角或交接处开始向一侧排砖,内 外墙应同时排砖,纵横方向交错搭砌。空斗墙砌筑前必须进行试摆,不够整砖处,可加砌斗 砖,不得砍凿斗砖。

(3)选砖:应选用边角整齐、规格一致、颜色均匀、无翘曲和裂缝的整砖。

(4)大角砌筑:空斗墙的外墙大角,须用普通砖砌成锯齿状与斗砖咬接。盘砌大角不宜过 高,以不超过3 个斗砖为宜,新盘的大角,及时进行吊、靠。如有偏差要及时修整。盘角时 要仔细对照皮数杆的砖层和标高,控制好灰缝大小,使水平灰缝均匀一致。大角盘好后再复 查一次,平整和垂直完全符合要求后,再挂线砌墙。

(5)挂线:砌筑必须双面挂线,如果长墙几个人均使用一根通线,中间应设几个支线点, 小线要拉紧,每层砖都要穿线看平,使水平缝均匀一致,平直通顺;可照顾砖墙两面平整, 为下道工序控制抹灰厚度奠定基础。

(6)砌砖:砌空斗墙宜采用满刀披灰法。在有眠空斗墙中,眠砖层与丁砖接触处,除两端 外,其余部分不应填塞砂浆;空斗墙的空斗内不填砂浆,墙面不应有竖向通缝。砌砖时砖要 放平。里手高,墙面就要张;里手低,墙面就要背。砌砖一定要跟线,“上跟线,下跟棱, 左右相邻要对平”。水平灰缝厚度和竖向灰缝宽度一般为10mm,但不应小于7mm,也不应

大于13mm。在操作过程中,要认真进行自检,如出现有偏差,应随时纠正,严禁事后砸墙。 砌筑砂浆应随搅拌随使用,一般水泥砂浆必须在3h 内用完,水泥混合砂浆必须在4h 内用完, 不得使用过夜砂浆。砌清水墙应随砌、随划缝,划缝深度为8~10mm 深浅一致,墙面清扫 干净。混水墙应随砌随将舌头灰刮尽。

(7)空斗墙应同时砌起,不得留槎。每天砌筑高度不应超过1.8m。

(8)预留孔洞和墙体拉结筋:墙中留洞、预埋件、管道等处应用实心砖砌筑;木砖预埋时 应小头在外,大头在内,数量按洞口高度决定。洞口高在1.2m 以内,每边放2 块;高1.2~ 2m,每边放3 块;高2~3m,每边放4 块,预埋木砖的部位一般在洞口上边或下边四皮砖, 中间均匀分布。木砖要提前做好防腐处理。钢门窗安装的预留孔、硬架支模、暖卫管道,均 应按设计要求预留,不得事后剔凿。墙体拉结筋的位置、规格、数量、间距均应按设计要求 留置,不应错放、漏放。

(9)安装过梁、梁垫:门窗过梁支承处应用实心砖砌筑;安装过梁、梁垫时,其标高、位 置及型号必须准确,坐浆饱满。如坐浆厚度超过2cm 时,要用细石混凝土铺垫,过梁安装 时,两端支承点的长度应一致。

(10)构造柱做法:凡设有构造柱的工程,在砌砖前,先根据设计图纸将构造柱位置进行弹 线,并把构造柱插筋处理顺直。砌砖墙时,与构造柱连接处砌成马牙搓,马牙槎处砌实心砖。 每一个马牙槎沿高度方向的尺寸不宜超过30cm。马牙槎应先退后进。拉结筋按设计要求放 置,设计无要求时,一般沿墙高50cm 设置2 根φ6 水平拉结筋,每边深入墙内不应小于lm。 做法见图2.5.3.2-3。

(11)一般宜在墙体砌完3d 后再砌墙体顶部,墙体顶部用实心砖斜砌挤实。 2.8.4 质量标准 2.8.4.1 一般规定

(1)砌筑时,砖应提前1~2d 浇水湿润。烧结普通砖宜为10%~15%。

(2)采用铺浆法砌筑时,铺浆长度不得超过750mm,施工期间气温超过30℃。铺浆长度 不得超过500mm。

(3)砖砌平拱过梁的灰缝应砌成楔形缝。灰缝的宽度,在过梁底面不应小于5mm;在过梁 顶面不应大于15mm;拱脚应伸入墙内不少于20mm,拱底应有1%的起拱。

(4)砖过梁底部的模板,应在灰缝砂浆强度不低于设计强度的50%时,方可拆除。 (5)竖向灰缝不得出现透明缝、瞎缝和假缝。

(6)施工时临时间断处补砌时,必须将接槎处表面清理干净,浇水湿润,并填实砂浆,保 持灰缝平直。

2.8.4.2 主控项目

(1)砖和砂浆的强度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抽检数量:每一生产厂家的砖到现场后,按烧结砖15 万块为一验收批,抽检数量为一组。 砂浆试块的抽检数量,同一类型、强度等级的试块应不少于3 组。 检验方法:查砖和砂浆试块试验报告。

(2)砌体水平灰缝的砂浆饱满度不得小于80%。 抽查数量:每检验批抽查不应少于5 处。

检验方法:用百格网检查砖底面与砂浆的粘结痕迹面积。每处检测3 块砖,取其平均值。 (3)砖砌体的转角处和交接处应同时砌筑,严禁无可靠措施的内外墙分砌施工。对不能同 时砌筑而又必须留置的临时间断处应砌成斜槎,斜搓水平投影长度不应小于高度的2/3。 抽查数量:每检验批抽20%接槎,且不少于5 处。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4)砖砌体的位置及垂直度允许偏差应符合表2.4.4.2 的规定。 2.8.4.3 一般项目

(1)砖砌体组砌方法应正确,上、下错缝,内外搭砌。

抽检数量:外墙每20m 抽查一处,每处3~5mm,且不应少于3 处;内墙按有代表性的自 然间抽10%,且不应少于3 间。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合格标准:除符合本条要求外,清水墙、窗间墙无通缝;混水墙中长度大于或等于300mm 的通缝每间不超过3 处,且不得位于同一面墙体上。

(2)砖砌体的灰缝应横平竖直,厚薄均匀。水平灰缝厚度宜为10mm,但不应小于8mm, 也不应大于12mm。

抽检数量:每步脚手架施工的砌体,每20m 抽查1 处。 检验方法:用尺量10 皮砖砌体高度折算。

(3)砖砌体的一般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表2.4.4.3 的规定。 2.8.4.4 资料核查项目

(1)水泥、砖等主要材料的出厂合格证,要求为按批量出厂的原件。

(2)水泥、砖等主要材料的进场按批量的见证取样单及复检试验报告单。 (3)砂浆配合比报告单及砂浆试块强度检验报告单。 (4)施工隐蔽记录及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记录。 2.8.4.5 观感检查项目

主要检查砖的组砌方法、构造柱、拉接筋、上下错缝、预埋件等是否按规范及标准施工。 2.8.5 成品保护

(1)墙体拉结筋、抗震构造柱钢筋、大模板混凝土墙体钢筋及各种预埋件,暖卫、电气管 线等,均应注意保护,不得任意拆改或损坏。

(2)砂浆稠度应适宜,砌墙时应防止砂浆溅脏墙面。

(3)在吊放平台脚手架或安装大模板时,指挥人员和吊车司机要认真指挥和操作,防止碰 撞已砌好的砖墙。

(4)在高层平台进料口周围,应用塑料薄膜或木板等遮盖,保持墙面洁净。

(5)尚未安装楼板或屋面板的墙和柱,当可能遇到大风时,应采取临时支撑等措施,以保 证施工中墙体的稳定性。 2.8.6 安全环保措施

同砖基础砌体工程2.4.6 中的有关规定。 2.8.7 季节性施工措施

(1)砂浆宜用普通硅酸盐水泥拌制,石灰膏等掺合料应有防冻措施;如遭冻,必须融化后

方可使用。砂中不得含有大于10mm 的冻块。

(2)砖应清除冰霜,冬期不浇水,应适当增大砂浆的稠度。

(3)砌砖一般采用掺盐砂浆,其掺盐量、材料加热温度均按冬期施工方案规定执行。砂浆 使用时的温度不应低于+5℃。

(4)雨期施工时,应防止雨水冲刷砂浆;砂浆的稠度应适当减小。每天砌筑高度不宜超过 l.2m。

2.8.8 质量记录

(1)砂浆配合比设计检验报告单。

(2)砂浆立方体试件抗压强度检验报告单。 (3)水泥检验报告单。

(4)烧结普通砖检验报告单。 (5)砂检验报告单。

(6)砖砌体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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