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邓宗海、俞寒光、张建兴、杨鉴 抄送:张总、钱萍兰
办公楼精装修现场施工条件及项目部要求
一. 现场施工条件
1. 基地东、西和北面围墙基本沿基地红线,南侧围墙靠广中西路道路规划红线。
2. 施工阶段,主出入口设于基地南侧围墙中部,宽8米;基地西南角设有5米宽副出入口。
3. 临水、临电及临时办公室均在基地红线外,围墙内;现场已有临水管径为150毫米、临电为800千伏安;现场的临水、临电由总包提供使用,投标单位须与总承包单位协商具体的接驳地点和方式并服从总承包单位的管理。
其它各项临建设施位置请参考基地现状示意图。此图位置并非完全准确,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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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办公楼精装修施工现场要求
1. 区质监站要求本项目需到达市文明工地标准,投标单位现场施工必须符合上海市及闸北区的有关规定并服从总包的管理;具备现场条件的情况下,可根据总包经业主确认的场地平面布置图安排材料库房及加工场地,而且须符合市文明工地的要求;工地现场不提供住宿及办公条件,投标单位须自行考虑或与总包协调解决施工人员住宿,并考虑相应费用。
2. 中标单位必须具有相应工作量的精装修施工资质。拟中标单位必须与总包签订两方合同并备案;工程款缴纳税务后〔闸北区对税务收缴有特殊要求,税务必须交纳在闸北区〕,经总包账户,再支付至各分包账户。
3. 拟中标单位必须单列文明措施费2%,中标后施工期间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必须符合市有关规定和强制性条例。中标单位必须按规定建立专门台帐、专项使用记录、发票。现场必须设置有资质证书的专职安全员。〔11·15火灾后已强制执行和检查〕。 4. 上海11·15火灾后政府对安全动火要求日益严格,拟中标单位焊接施工必须拟定专项方案,并确保现场服从总包管理,由有相应资质和证书的熟练工人进行焊接工作。
5. 任何施工,遵循样板先行原则,即使图纸已确认,也必须先做样板。本项目在精装修大面积施工前需做样板层〔暂定办公楼第12、22层〕,各项工序待业主及监理验收合格后再进行大面积施工;大面积施工质量不得低于样板层的施工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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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原则上总包只提供现场已有设备,包括塔吊、施工电梯、通过劳动局技监部验收的消防电梯等;投标单位须在服从总包管理前提下,可使用已有设备,自行解决材料运输等问题,并考虑相应费用。
7. 现提供办公楼施工节点供参考:结构已于2011年6月1日出±,根据总包合同约定, 2011年10月31日结构封顶,2012年5月31日项目整体竣工验收,实际进度以总包现场进度为准。 8. 投标单位需分别提供办公楼精装修总体进度计划、样板层施工进度计划,自报各阶段工期及总工期〔包括施工图纸深化确认、验收及清洁工作〕,施工进度计划必须考虑精装修图纸消防送审的时间节点,且满足总包的实际进度要求,并经业主确认。假设因投标单位工期延误而造成其他单位计划无法实现,投标单位须承担相关的一切责任和损失。
9. 投标单位须提交本项目人员架构表,以及拟委派项目经理及主要项目管理人员履历,包括年龄、学历、专业、资质证书及过往完成项目简介等资料。项目经理熟悉本岗位〔专业〕工作业务,熟悉上海市的建筑行业的各项法令法规、税收政策、施工和验收标准;沟通能力良好,有一定管理和协调能力。 10. 投标单位委派的项目经理须为全职项目经理,全程驻守施工现场,不得同时兼任其它项目的工作。假设遇到项目经理有事不能到岗,须先提前并以书面通知业主/总包/监理等相关单位。假设承包人私自更换项目经理,将被处罚人民币50,000元/人,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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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更换其他岗位人员将被处罚人民币20,000元/人。在工程师/雇主代表检查时,项目经理或相关专业人员没有特殊理由不能在30分钟内到承包商工程现场办公室,工程师/雇主代表有权按如下标准从合同总价中扣减费用。
人员 每天扣减金额 项目经理 RMB5,000 技术及商务负责人 RMB3,000 专业工程师 RMB1,000 11. 投标单位拟委派的管理人员组成名单、人员数量须在投标文件的人员架构表中明确。管理人员到岗率须不低于87%〔按每月30天计〕。
12. 投标单位在中标后15天内提供办公楼样板层〔区域〕深化设计图、天花等节点详图;一月内提供办公楼所有精装修区域深化设计图、节点详图等资料;深化图纸须经项目主体设计院认可,干挂石材等重要深化设计需按国家规定或标准要求,由审图公司盖章或专家论证后,方可用于现场施工;深化设计图纸需套主设计院图框。,投标单位应考虑相关费用。
13. 施工前须提供8套经确认后的蓝图于业主〔5套〕、监理及总包;工程结束后提供5套竣工蓝图用于制作档案,投标单位应考虑相关费用。
14. 投标单位进场后,需要根据经业主确认的样板层及施工图的要求,对深化设计图进行最终调整,确保符合业主要求,并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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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此引起的相关费用。
15. 要求中标单位积极主动与业主及总包、消防分包沟通,协调配合完成关于办公楼精装修的消防送检、质检、安检报监、材料试验,各项检查和验收等工作,并配合完成备案验收所需的所有工作。
16. 部分分包施工需与精装修同步交叉进行〔如综合机电等〕,请各投标单位提供在材料运输、现场交叉施工、施工中各工种移交,竣工验收,移交等阶段的精装修成品保护方案,并考虑相应费用。
17. 施工采用的材料及产品由投标单位供货并进行现场管理,投标单位需对材料质量负责,同时需提供合格证等相应资料报监理,并负责相关的竣工资料的收集整理及材料复试等工作。 18. 总包提供施工区域的标高及轴线尺寸供中标单位参考,中标单位需自行复核;精装修施工前需与总包进行移交,移交后施工场地保护、修复责任均由精装修单位承担。
19. 在竣工验收前,中标单位必须根据国家规定及标准要求,安排国家认可的有资质的检测单位,及时完成办公楼〔包括但不限于精装修区域〕的空气质量检测,并出具政府部门认可的报告。,并考虑相应费用。
20. 投标单位在招标文件中须提供免费维保期内的详细售后服务及维保方案,明确保修反应时间。在维保期内,维保队伍需驻现场,提供维保具体人员组成、组织架构等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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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中标单位在维保期内须安排一名管理人员负责配合维修保护、安装等方面的协调工作。如果不能保证按时维修完成,业主有权决定由其它单位负责维修,其所发生的一切维修费用由原施工单位支付或从保修款中扣除。
22. 建议投标单位在投标时自报施工期间及工竣工验收过程中需要业主、总包及其它单位配合的相关条件〔如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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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强调事项:
1. 甲供材料到达现场后,由精装修中标单位签字接收。材料方移交后仍对原产品质量及质保期负责,精装修单位对材料数量、型号、成品保护承担完全责任;甲供材料仅卸货至指定点材料堆放点〔运输车辆方便到达,材料卸货搬运不超过20 米〕,材料至使用区域的搬运,暂余材料的仓储、保全等责任均由精装修单位承担。
2. 办公楼精装修遵循样板先行原则,样板层施工需与标准层施工穿插有序进行。投标单位须根据工程经验,自报合理工期〔样板层、总工期〕;同时根据进度计划,书面提供甲供材料配合进场时间节点。进度计划、节点及工期将作为项目部重要的评标依据之一。
3. 精装修消防图纸、材料的深化、送审及检测等工作,均由精装修单位负责,并考虑相应费用。
4. 精装修成品保护为施工的重中之重,请投标单位提供在材料运输、现场交叉施工、工程验收、移交等各阶段的精装修成品保护详细方案,并考虑相应费用。此项将作为我司重要的评标依据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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