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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检查制度(3)

2020-07-19 来源:易榕旅网


隧成地安〔2012〕03号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项目各部室、工区、班组

为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工作方针,识别和发现施工现场不安全因素,揭示和消除事故隐患,增强全员的安全意识,保证安全生产的正常秩序,维护员工的健康安全,营造良好的作业环境,根据《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等各项管理的规定,同时为更好的体现出我项目部党、政、工、团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管理局面,特制定本制度,请各部室、工区、班组遵照执行:

第一条 检查重点:查思想认识、查管理、查制度、查纪律、查现场、查隐患、查危害、查整改措施及“风险控制计划”的实施情况。

第二条 检查内容:各层次人员的安全意识、安全保障体系的建立和运行、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的各项规章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执行、劳动纪律、作业纪律、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专项方案和安全技术操作、安全技术交底在施工过程的落实、作业区域不安全因素和事故隐患的排查整改、安全警示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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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施工等。

第三条 检查方式: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 检查时间:

1、周检:项目部每周五上午9:00由主管生产副经理带队组织一次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

2、季、月检:定于每月最后一个星期五及季度最后一个星期五;由项目经理或主管生产副经理带队组织一次安生产、文明施工大检查,检查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进行检查、打分、评价。

(一)定期安全检查

成立安全检查小组:成立季、月检小组及周检小组,季、月检由小组长带队组织检查,周检由安质部组织检查,同时邀请监理单位参加; 1、季、月检小组组成:

组 长:项目经理 副组长:项目书记、副经理

成员:项目工会主席、土木总工、机电总工、安全副总监、安质部长、生产部长、团支部书记、安全员、电气工程师、常规设备负责人、材料主任、办公室主任;

顶岗顺序:项目经理→项目书记→项目工会主席→副经理→土木总工 工程部顶岗顺序:土木总工→土木副总→工程部长→团支部书记→质检工程师 设物部顶岗顺序:机电总工→机电副总→设物部长→材料主任→电气工程师→常规负责人

安质部顶岗顺序:安全总监→安全副总监→安质部长→安全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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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部顶岗顺序:生产部长→调度 办公室顶岗顺序:办公室主任→人事负责人 2、周检小组组成: 组长:安质部长

成员:生产部长、工程部长、设物部长、办公室主任、电气工程师、常规设备负责人、材料主任、各班组长、电工; 顶岗顺序:顶岗按月检顶岗顺序执行

第四条 季节性检查:针对季节的气候特点,在暑季防暑、雨季防台防汛、冬季防寒防冻防滑、风季防风和干旱季节的防火上,项目部结合项目施工特点和施工工程,由项目生产副经理组织有关人员对施工现场、办公区域和周围环境状况进行安全检查,消除可能存在的事故隐患和自然灾害。

第五条 专项检查:项目部在必要时可对重大危险源控制措施实施情况进行的检查,如既有线施工、起重提升系统、使用的设备设施、临时用电、消防器材管理等。

第六条 专业性检查:由项目部责任部门组织有关专业人员对某项专业(如机械、设施、临时用电和消防器材等)安全问题,或在施工生产中存在的普遍性的安全问题进行单项检查。这类检查专业性强,要制定明确和具体的检查标准。

第七条 节假日安全生产检查:除了执行安全例检外,还要组织在节假日加班及节假日前、后安全生产检查,加强节前的隐患整改和事故防范工作,确保节日期间的施工安全。

第八条 自检、互检和交接检查:各班组在作业前后、交接工序时对自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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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安全环境和工作程序进行检查,并互相监督。

第九条 接受并配合集团公司以及上级主管单位(或业主、监理单位)组织的安全、文明施工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对查出的隐患,拟定“四定”整改措施,及时整改并作好相关记录,对重大隐患,应立即停工整改,经复查合格后才能施工。

第十条 非定期检查:

1、施工准备的安全检查。工程开工前,项目部组织对安全条件全面检查,并填写《建筑工程项目开工安全生产条件检查表》,项目经理签字后报监理审批。

2、季节性安全检查。根据施工气候特点,分管安全副经理适时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防洪、防暑、防雷电、防冻、防火、防滑等针对性安全检查。 3、节假日前后安全检查。节日前后员工思想容易松懈,易发生事故,重点进行防火、违章作业、文明施工、劳动纪律等检查。

4、专业性检查。对电焊、电气、门吊、车辆设备等的检查,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或委外按照规范检查。门吊组装调试完毕后,报有资质的特种设备专业检测机构检测。检测合格发给准运证后投入使用。

5、根据上级主管部门或监理、业主的要求,临时开展专项安全检查,检查完后在项目部会议室对现场进行综合问题议题的发言,并认真填写安全检查记录。

第十一条 专(兼)职安全人员的日常检查。专职安全人员应针对项目工程安全重点部位周期性检查,必要时旁站监督。兼职安全人员主要是对所在班组(部门)的作业环境,人员行为,设备设施状态等进行“工前、工中、工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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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

第十二条 问题的处理:不论何时检查出的问题,严格按照“定人、定措施、定时间、定奖罚”措施及时安排人力物力进行处理。班组、部门工区负责人负责对接到的整改指令落实,安质部负责检查整改落实情况。

第十三条 安全检查的方法:

1、组织领导。各种安全检查都应该根据检查要求配备力量,特别是大范围、全面性的安全检查,要明确检查负责人,抽调专业人员参加检查,并进行分工,明确检查内容、标准和要求。

2、要目的明确。各种安全检查要有明确的检查目的和检查项目、内容及标准,安全重点和关键部位要重点检查,对现场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不仅要检查是否有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行为,还要进行应知应会知识抽查,以便了解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的安全素质。 第十四条 安全检查记录

1、安全生产检查形成过程文字资料,并有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管理。 2、各种定期与不定期检查后形成《安全检查记录表》及《安全生产检查整改落实责任表》;

3、月度安全文明施工检查及整改情况形成《月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改记录》,并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进行打分、评价;

4、专业性安全检查、季节性、节假日安全生产检查记录使用专项检查记录表;

5、日常安全检查出的一般项目可在“安全日记”中记载; 6、工班每日的自检、可在《班组班前安全活动记录》中记录。 第十五条 检查整改

整改分类

1、需立即整改的问题,凡是易发生伤亡事故的重大安全隐患,必须立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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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由项目经理、安全总监/副总监下达停工通知,并与项目技术负责人及相关技术人员讨论整改方案,全力解决人力、物力、财力,加快隐患整改,整改完毕后立即通知项目部安质部门进行复查,合格后再进行施工。

2、限期整改的问题。凡是隐患比较严重的,不尽快解决就可能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但是由于各种客观条件和困难不能立即解决,应下达限期整改通知,整改及复工要求同上。

3、口头提出整改的问题。对于违章及一般隐患,不会造成重大事故的,项目部专职安全员应逐项落实责任人,下达《现场日常隐患整改指令书》。

4、检查纪律:定期检查不得无故缺席,请自觉参加,参加人员如根据工作需要不能按时,应提前告知顶岗人员,顶岗人员应按时参加, 如未参加及未告知顶岗人员者,按 100元∕次进行处罚,迟到者50元∕次进行处罚;

第十六条 安全检查执行标准依据: 安全检查执行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标准》及《市政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标准》、集团公司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十七条 本制度从即日起执行,不明之处由安质部解释。

主题词:安全生产 检查 制度

抄送:各部室、工区、协作方、班组。

中铁隧道集团有限公司成都地铁4号线4标段项目部 2012年2月1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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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现场日常隐患整改指令书

单位:成都地铁4号线一期工程土建4标段项目经理部 编号:

部门∕班组 隐患情况描述 施工部位 整改意见 安质部: 年 月 日 请在 年 月 日 之前完成整改 整改结果 整改人签名: 年 月 日 结果: 复查结果 经办人: 年 月 日 注:现场日常隐患整改指令书一式二份,由安质部门提出整改意见后,安质部留存一份,另一份交整改部门∕班组,整改完毕后由整改部门∕班组负责人签字退回安质部复查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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