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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联名合作协议

2020-04-20 来源:易榕旅网
品牌联名合作协议

一、协议双方: 甲方:(公司名称)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方式:

乙方:(公司名称)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方式: 二、协议背景:

1. 甲方是一家在行业内具有良好声誉和知名度的品牌,专注于生产和销售(产品或服务),并在市场上占据一定的市场份额;

2. 乙方是一家富有创新能力和市场拓展能力的公司,致力于开发和推广新产品,拥有一定的市场资源;

3. 双方希望通过品牌联名合作,共同开拓市场,提升品牌价值和市场竞争力。

三、合作内容:

1. 双方将以联名的形式合作,共同推出一款联合品牌产品/服务,并以此品牌名称进行市场推广和销售;

2. 联名产品/服务的具体规格、设计、包装等内容将由双方共同商议并确认,确保产品/服务符合双方品牌形象和市场需求;

3. 双方将共同承担品牌推广和市场营销的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广告宣传、渠道拓展、促销活动等;

4. 双方将共同制定市场推广计划和销售目标,并定期进行合作进展评估和战略调整。

四、品牌权益保护:

1. 双方应共同保护各自品牌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不得未经授权擅自使用他方品牌名称、商标、标识等相关资料;

2. 双方如发现他方侵犯自身品牌权益的行为,应立即通知对方并采取必要的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

3. 双方不得在合作期间与其他竞争品牌进行联合品牌合作,以免对联名品牌形象造成不利影响。

五、合作期限:

本协议的合作期限为(具体时间段),期满后双方如需继续合作,应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

六、合作费用与分配:

1. 合作期间,双方将根据各自投入和市场贡献,按约定比例分配品牌推广费用、销售收益等,具体分配比例及支付方式将另行约定;

2. 如因特殊情况需要额外投入费用,双方应协商并签订相关补充协议,明确费用支付责任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1. 一方未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并向对方支付相应的违约赔偿金;

2. 如一方因不可抗力等不可预见的原因无法履行合作协议,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双方协商决定是否终止合作或延期履行。

八、争议解决:

1. 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2. 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签署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九、协议生效: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合作期限届满或终止。 十、附则:

1.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协议的修改、补充事项,应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作出补充协议。

甲方: 乙方:

签字: 签字: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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