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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英华职业学院资助工作省级获奖论文

2023-07-11 来源:易榕旅网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创新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资助工作 福州英华职业学院,赖松泰 陈玉池,350018

摘 要:随着高等教育收费制度的全面实施,结束了我国自建国以来免费上大学的历史。与此同时,高校在校生数量的快速增加,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的绝对人数也在不断上升,贫困生问题成为了国家、社会和高校共同关注的问题。尽管我国目前已经形成了 “补、减、奖、勤、贷、助”的贫困生资助体系,但是我国现行的资助贫困生的工作机制还很不完善,有必要及时采取措施,加以改善。 关键词:科学发展观;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资助工作

科学发展观的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对于高校来说,做好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学生工作,是新形势下高校学生工作的重要一环,也是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深入作好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全面促进学校学生工作和学校和谐发展的重要体现。

一、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创新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资助工作的重要意义

首先,创新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资助工作是“以人为本”思想的具体体现。创新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资助工作是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人是实践科学发展观的主体。胡锦涛总书记指出,教育涉及千家万户,惠及子孙后代,是体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的重要方面。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大多数来自农村和城市下岗工人家庭,他们具有知识广、志向远、压力大等特点,这种群体特点决定了他们不会只满足于表面经济物质需求,而是更关注深层的长远发展需求的满足。因此,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要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的思想,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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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把经济支持作为资助的基础,帮助学生解决顺利就学问题,同时,还要更加关注对学生的教育与引导,特别是帮助学生解决由经济困难引发的“心理、精神、思想、素质、能力”等多方面的问题。从目的性和规律性讲,这符合困难学生的内在需求。

其次,创新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资助工作能满足困难学生多样化的需求。在新形势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大背景下,资助管理部门担负着双重的“育人”职责。既要发挥资助项目对学生的激励作用,又要开展以勤奋学习、自立自强、诚实守信等为主要内容的教育活动。学生有各种各样的需求,而这些需求又总是交织混杂在一起。采取简单的处理方式,可能会造成只扶贫不扶志,虽然拿出钱资助了学生,却未必收到预期的效果。着力构建“经济资助与素质、能力培养相支持”的资助模式更能满足学生的深层多样化的需求,也才能让更多的学生享有平等接受教育的机会,推动实现教育公平。

最后,创新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资助工作是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内在要求。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新形势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有效途径,是应对教育新的发展形势的客观需要。实际问题解决得好,思想问题往往迎刃而解;思想问题解决得好,又往往能促进实际问题的解决。实践证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除了面临经济困难外,更容易产生心理和精神问题,大大影响了学习成绩的提高,影响了素质与能力的提升。此外一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靠、要”思想严重,还有部分学生诚信度不高。切实解决这些问题,能增强学生自主解决经济困难的能力和信心。因此,既要把资助作为思想政治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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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的有效途径,又要把思想政治教育作为资助工作的重要辅助形式。 二、当前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资助工作存在的问题 首先,贫困生的“身份”认定缺乏合理机制。通过在福州几所高校的调查了解,大部分高校都是以学生入学时,在家庭所在地的村委会、街道办事处等有关基层部门开具的列有家庭人口、收入等基本情况,加盖当地民政部门的公章的证明为依据,也就是说大学生的“贫困生身份”由家庭所在地的“一纸证明”决定,不管学生是否真的家庭困难,纸上说了算。其实,一纸证明就代表“权威”是很值得商榷的。不少大学生为了取得“贫困生身份”,获取资助,可以在地方动用一些关系取得这类证明,一些确实贫困的学生因为没有关系或者碍于面子问题却没有这一纸证明,因而得不到“贫困生”的资格,因此,就出现了一些“富裕生”却顶着“贫困生”的头衔,享受着不应属于他(她)的“待遇”。由此可见,仅凭学生家庭所在地或家长单位所开的证明作为认定的唯一依据是不够的。认定机制应包括个人申请与诚信承诺、所在地的证明、公示与学生监督、管理部门的审批、跟踪调查与逐年调整、追究责任等。它应该是动态的、全方位的。 其次,现行高校学生资助体系未分层次运作,受资助群体易出现依赖思想,产生“等、靠、要”的心理。在“补、减、奖、勤、贷、助”的贫困生资助体系中,“奖”、“补、助、减”与“勤、贷”应分两个层次,因为前者是无偿的,后者是有偿的,放在一起运作是不公平的,不仅容易产生“免费搭车者”,而且资助主体和客体的权利与义务关系也难以确立,受资助群体易出现依赖思想,产生“等、靠、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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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在我们所调查的福州高校里面,有一部分贫困生存在对外界力量的依赖思想,而对自我应该如何应对贫困,渡过难关想得很少,对各类形式上不需负责的贫困生奖学金、助学金热情很高,而对需要牺牲时间和付出劳动的勤工助学形式不太感兴趣。

最后,受助群体的诚信度不足对资助体系造成了一定的负面影响。助学贷款作为贫困生资助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为体现教育机会均等利用金融手段而实施的政策关怀。与其他个人消费贷款相比,国家助学贷款最大的优点是不需担保和免息。银行之所以愿意为大学生申请贷款提供如此便利的条件,正是考虑到大学生群体是综合素质高、就业前景好、创业成功率高、预期收入相对较好的人群,对他们发放贷款风险很低,是建立在大学生“诚信”的基础上的。但这项旨在帮助贫困生顺利完成学业的活动却遭遇了“信用”瓶颈,贷款学生中有相当一部分未能经得起现代诚信的考验,造成了国家的助学贷款计划难以为继。这种极度不守信的态度,给助学贷款带来了严重的负面影响,恶化了高校贫困生享受助学贷款的信誉环境,最终影响了贷款学生本身。

三、创新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机制,优化“奖、贷、助、补、减、”资助体系。

(一)树立激励理念,建立激励资助机制。资助工作本身就蕴涵着丰富的激励因素,从资助工作的单一经济功能向教育和激励功能转变,是当前资助工作必须树立的新理念。经济资助某种程度上也会带来一定的负面效应,它会使少数学生产生“等、靠、要”的消极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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甚至认为得到资助是理所当然的,一旦没有得到资助就抱怨社会、埋怨学校,责怪辅导员。因此,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不仅仅是经济的资助,应该在如何不断拓展助学渠道的过程中下功夫,利用资助机会实施“感恩”、“自强”等思想教育,激励广大贫困生树立崇高理想、培养自己的综合技能。同时,以国家助学贷款为契机,培养大学生的责任意识。高校现行国家助学贷款政策,是十分有利于培养学生的信用意识、责任意识、风险意识和自强精神的。大学生在经济上遇到困难时,必须树立自立、自强的精神,以自己的信用为担保申请助学贷款,再通过自己的努力学习、勤奋工作还清贷款。强化勤工助学的资助功能和育人功能,提高大学生的综合素质。另外,校内外勤工助学也是培养学生的劳动理念、自立意识、吃苦耐劳精神和良好的社会适应能力的有效途径。高校要努力设法转换勤工助学模式,吸纳本科类贫困生参与科学研究;专科类贫困生下企业锻炼职业技能,提高动手能力,这既可以帮助学生解除经济上的困难又可以发挥学生的专业特长,减少学生无谓的支出,实现双赢,有利于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高校资助管理部门还应该弱化“补、减、免”政策,促进大学生自强自立。国家助学金是非常有益于贫困生的资助方式,但不是支持贫困生的最理想方式。在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制度、勤工助学基金日趋完善的情况下,需逐步弱化“补、减、免”,尽量用“奖、贷、勤”等方式解决问题。这样既避免了“养懒汉”的现象,又使需要资助的学生得到了帮助,要让学生充分认识到:劳有所获、劳能解困、自强不息的道理和社会主义资助政策的优越性。应当树立贫困生中“自信、自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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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立”的典型。充分利用学校各种宣传阵地,挖掘、宣传在校贫困大学生积极进取、拼搏奋进的事迹,在社会、高校要弘扬这种精神营造关心支持他们自立自强,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这对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文件精神,展示和塑造当代大学生勇于承担责任、勇于面对困难的良好形象,引导更多的困难学生,诚信做人,感恩进取具有积极正面的作用。

(二)树立阳光资助理念,建立阳光资助机制。对经济困难学生资助资源来讲,树立阳光资助理念,实现公开、公正、公平原则,受益学生得到的不仅仅是资助本身,还有政策与制度在实施过程中给他们带来的思想转变。高校可建立贫困大学生个人信息库,实时记录困难学生的奖惩情况、家庭变故、资助情况等,并对学生毕业后的信息进行追踪调查。这不仅可以更好地使各项补助资金用来资助真正需要帮助的学生,而且也为这些大学生毕业后制定合理的个人偿还助学贷款方案提供相应的信息平台,同时,明确的数据信息也有利于银行和社会各种企业实体和机构选拔资助贫困大学生,以及跟踪反馈学生情况。高校还应该规范审核贫困生的程序和内容,审核内容可包括人品、学业、健康和家庭经济状况等方面,通过查阅家庭经济情况、经济困难证明材料、班级民主评议情况说明等,多层次、多角度地了解每个困难学生的实际情况,综合他们的就餐消费、穿衣打扮、购买奢侈消费品、娱乐消费等方面的情况,在实际生活中进一步核实其困难程度。确保每学期或每学年定期进行贫困生资格进行复核,以准确确定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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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数量和学生家庭经济情况的动态变化公开、公平、公正地使用好各项资助政策。做到对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资助的制度、程序、操作公平、公开,真正实现阳光资助。这本身也是对广大学生的一种思想教育,让学生懂得制度的严谨、操作的规范,懂得感恩。

(三)树立造血理念,变输血为造血。“扶贫工作,重在扶志”这是高校资助工作者在长期的资助工作中形成的共识。在做好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前提下,如何解决长期问题、治标问题是不容忽视的。树立“授人鱼不如授人以渔”的理念,将此贯穿到资助工作中是非常重要的。高校要创立和实行“立体式”的助人模式,构建“政府主导、学校为主、社会参与”的全社会助学格局,要改变单纯救济式资助方式,发展开发式资助方式,通过提高学生的能力,变“供给型”为“经营型”。通过提供各类勤工俭学岗位、建立就业创业基地、提倡毕业班学生团队创业等方式,使贫困生在增强自强自立能力的同时,对国家、社会、学校产生感恩意识,待其事有所成之时,能够回报国家、社会、学校,并且形成良性循环,从而达到有效减少单一的“输血”,进而从“少输”变为“造血”的目的。

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教育是民族振兴的基石,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要“健全学生资助制度”,“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党中央、国务院从重视改善民生,促进教育公平,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指明了方向,提出了新时更高的要求。新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的实施,为我们切实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同时也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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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资助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不断创新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机制是高校资助工作中永恒的目标。 参考文献:

[1]杨爱民.资助与育人相结合,构建新型助学体系[J].中国高等教育,2005, (17).

[2]袁晓东等.高校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励志工作的探讨[J].高等工程教育研究, 2005,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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