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网络暴力是指网民在网络上的暴力言行,是社会暴力在网络上的延伸和渗透。它借助网络的虚拟空间,用语言文字等对他人进行侵害攻击。在新信息时代下,网络暴力有哪些形式?它带给人们哪些危害?网络暴力产生的根源是什么?本文进行了解读和分析。
[关键词]网络暴力 危害 根源
2016年10月11日,随着“亚洲一姐”张帅在中网比赛中惨败出局,微博上对她的质疑和攻击喷涌而出。正是苦于网络上大量负面言论的影响,张帅删除了全部微博信息,并表示结束微博生涯。张帅在粉丝群中表示:“所有人都应该彼此尊重,但是在微博里,不可能要求每个人都有这个觉悟和素质。既然这样,那我退出游戏。我不想跟那些肮脏的人在一个空间里。”
这些令张帅心力交瘁的负面言论,被央视网球评论员称之为“网络暴力”。那么究竟什么是网络暴力?笔者认为,网络暴力是指网民在网络上的暴力言行,是社会暴力在网络上的延伸。网络暴力不同于现实生活中拳脚相加的暴力行径,而是借助网络的虚拟空间,用语言文字等形式对他人进行伤害、诋毁。这些在网上无端谩骂、猜忌甚至侮辱他人的做法,会严重影响当事人的精神状态,破坏当事人的生活秩序,甚至造成更为严重的后果。
就目前的新闻事件而言,网络暴力大致可分为四种形式。以下笔者分别就这几种形式,来分析网络暴力的种种危害。
一、网络暴力带来的四种危害
1.道德绑架——谣言播种机和强制道歉术。
网络暴力最为常见的一种形式:道德绑架。打开朋友圈、QQ空间或是微博,我们经常会在图文结尾看到“不转不是中国人”“不转发死全家”等“诅咒帖”或是“绑架帖”。这种带有明显强迫性的帖子,往往夸大其词甚至成为谎言、谣言的播种机。
调查显示,类似的道德绑架现象在国外也层出不穷。毋庸讳言,道德绑架式的网络暴力,具有极强的散播性和传染力。当下微博上有一个特别火的账号,叫“锦鲤大王”。该微博通过宣扬“水逆”(即水星逆行会带来厄运)现象,蛊惑网友通过微博转发锦鲤图片来转运消灾。很多网友宁可信其有,不敢信其无,大量予以转发,而该微博博主仅仅依靠上传锦鲤图片即获得413万粉丝量。
造成一些网民沉迷其中的原因是什么?德国学者伊丽莎白·诺埃勒-诺依曼在《沉默的螺旋》中提出:少数派会因为惧怕排挤,而不愿表达自己的真实看法,多数派则相反。媒体也通常会关注和传播多数派的观点(所谓主流意见),轻视少数派。于是少数派的声音越来越小,这便是沉默的螺旋。[1]当初可能并没有什么人相信“水逆”说法,可是由于网民的大量转发,信息的多次洗脑,“迫使”很多原本不相信“水逆”的网民不得不相信它的存在,这是一种文化妄想症。
此外,还有不少道德绑架式的网络暴力,比如,要求被网络舆论所谴责的人公开认错。例如2015年陈赫离婚案,当时很多网友公开发表微博,给陈赫冠以“渣男”称号,并强令陈赫致歉。仔细翻看这些微博,不难看出其中的理性言论很少,网友们所谓的教育意义并未得以体现。
强制道歉带来的影响,很大程度上只是炒热了一个明星,其危害性更在于挫伤了其他无辜者。2016年9月,当红艺人王宝强在微博发表离婚声明。有很多网友搜出了其前妻马蓉以及马蓉出轨对象宋喆的微博,并在下方留下了大量攻击性言论。在该事件中,最无
辜的受害者是马蓉的孩子。因为受到网友的迁怒,这些未成年儿童的生活可能会受到非同寻常的干扰。
2.舆论嘲讽——破坏力极强的人格歧视。
网络暴力,使得一些新媒体上的内容变得粗鄙不堪。例如芙蓉姐姐、罗玉凤等人,在网络曝光之前,她们在一个安静的角落里,低调地“丑”着;可是在网络曝光之后,她们在太阳底下张扬地“丑”着。舆论嘲讽式的网络暴力从本质上看,其实是群体对个体、人数多的群体对人数少的群体的言论围剿,在网络上的表现即是一种人格歧视。
在罗玉凤“走红”事件中,其本人并没做出危害社会的事,而仅仅因为她的审美观和多数人不同就遭到了人身攻击。从中我们不难看到舆论嘲讽式网络暴力带来的破坏力。
著名哲学家莱布尼茨曾说过:“没有两片完全相同的树叶”。我们每个人生来都是与众不同的,都具有属于自己的特点。换而言之,按照某些网民的逻辑,每个人也都有可能成为被攻击的对象。如果这种舆论嘲讽得以盛行,今后必将有更多的人遭遇网络暴力的伤害。
法国社会学家勒庞在其著作《乌合之众》里对群体做出如下论述:个人一旦进入群体中,他的个性便被湮没了,群体的思想占据统治地位;而群体的行为有时表现为无异议、情绪化和低智商[2]。换句话而言,群体对个体的肆意否定,其影响力强大到足以破坏这个社会的公序良俗。例如乘坐一辆出租车:车上的四位乘客认为可以不买单,而只有司机一人觉得应该买单,如果少数服从多数,则司机利益会受到损害,原有的社会秩序,即打车付钱的规矩会被打破。
3.虚假信息——“部分真实报道”的危害更具隐蔽性。
2016年9月16日晚乔任梁去世一事轰动微博。当晚某八卦微博账号还爆出了乔任梁吸毒、乔任梁SM死亡等虚假新闻来夺人眼球。一个人的去世可以被大张旗鼓地炒作,这就是一种严重的精神暴力。这样的案例在网络上屡见不鲜。
虚假信息更常见的一种表现形式叫做“部分真实报道”,即新闻报道的内容和场景看起来是真实的,但由于只展现了事物的一部分,往往使网民产生歧义,甚至挑起网民之间的争斗。例如2016年人民网报道了一则新闻:快递小哥好心扶老人,却被冤枉成肇事方。该微博下的热门评论中随即出现了“这种老人死了得了”等具有强烈攻击性的言辞。而在不久后又有爆料称,该老人患有中风,当时处于神志不清的状态才指认错了人。这才有网友站出来,谴责老人的子女没有尽到照顾责任。
虚假信息式的网络暴力层出不穷,一个重要原因恐怕在于网络用户的匿名性。在网络世界,网络信息发送的时间、地点包括内容形式不计其数,增加了追溯信息源的难度。由此使得许多发送虚假信息的人难以被一一追责,为其行为所造成的伤害付出代价。在这样一个“法不责众”的语境里,网络成为了虚假信息泛滥的温床。
英国学者约翰·密尔顿在《论出版自由》中提出,不必担心有人发表错误的意见,在拥有充分言论自由的社会里,正确的观念迟早能够在讨论中“击败”错误的观念,并在此过程中让自己得到证明、彰显和强化。[3]
或许大多数事件的真相会因时间的冲刷浮出水面,可是在正确和错误观念激荡的过程中,所带来的伤害是却是不容忽视的。“部分真实报道”产生的危害其实更具有隐蔽性。这意味着,在面临一些轰动的网络事件和报道时,网民需要的可能不是自居正义的狂妄,
而是要学会在真相未明之前保持冷静。
4.侵犯隐私——人肉搜索经常伤及无辜者。
提到侵犯隐私,不得不提到的案例是十年前火爆娱乐圈的艳照门事件,以及去年微博上引起非议的北京三里屯优衣库视频事件。作为该事件中的一个个男女主角,在视频和照片爆出后,他们的隐私被大量外泄。以艳照门为例,难道那些一边骂着“伤风败俗”一边随手转发的网民也不应该被谴责吗?理性地看,类似事件中的照片视频不该被流传,并没有影响到公众的知情权。知情权和隐私权有严格的界线,正确划分知情权和隐私权后,会发现很多受到网民非议的主角,他们本身也是网络暴力的受害者。
侵犯隐私式的网络暴力,往往还出现在人肉搜索中。有网友单纯地认为,依靠人肉搜索来搜索证据、锁定嫌犯,能大大提高办案效率,哪怕它偶尔会抓错,最起码它没放过坏人。其实这是一种偏执的思维方式。人肉搜索在国外被当作是一种非理性的搜索方式受到禁止,正是由于它所伤及的无辜者太多。
二、造成网络暴力盛行的原因
以上仅仅对网络暴力的形式及其危害做出了分析,目前而言,要完全消除网络暴力还任重道远。
首先,网络实名制曾一度被认为是预防网络暴力、抑制虚假信息产生的有效途径之一,可是在实践过程中,它的作用被证明并非是万能的,甚至还会带来另外的风险,比如个人信息被大量外泄;其次,加强网站管理、净化网络环境的工程量巨大,虚假信息查处法办的成本较高;第三,道德常常是一种用来律己而不能用于律他的东西。如果仅仅是呼吁网
民提高道德素质,期望以此减少网络暴力,估计最终很难奏效。
而造成网络暴力盛行的内在源头,恐怕是网民对网络暴力及其危害性还缺乏足够认识。网络暴力带给网络世界和现实世界的危害令人痛心,我们翻看微博的时候不难发现,暴力言行不时在网络中发酵蔓延。有人打着爱国幌子对网民进行道德绑架;有人扒开别人的隐私,自称是为了维护公平;有人滥用私刑还受到一些人叫好。当一群人在实施暴力行为还自诩正义,笔者以为,这是非常可怕的。
人们许多时候渴望一种私刑。私刑带给人的快意恩仇、居高临下的快感让一些网民为之雀跃。同时,私刑带给网民极大的参与感。有的人在网络中自认为可以成为警察、法官,可以给别人定罪、判刑乃至行刑。
毋庸讳言,对和错的判断标准会因为私刑的存在不再掌握在法律手中,而是由私刑者自己判断,其惩戒程度也全靠私刑者自由发挥。在一个多元化的社会,人们若按这样的逻辑行事,必将造成混乱不堪、人人自危的局面。所以网络暴力这种以暴制暴式的自我执法,与文明社会和法制社会倡导的制度格格不入,是值得高度警惕的。
虽然网络暴力暂时还无法得以根本消除,但它值得引起人们的高度重视。在中世纪的西方,有众多类似于“猎女巫”的行为,它的本质也是私刑。它通过放大一个人的错误,让她跪在所有人面前忏悔。而如今在网络上,这样的暴力行径也不鲜见。
网络能带给人们便捷,相信随着未来科技的发展,它可以满足人们更多需求。可是网络暴力所造成的危害,也是不容忽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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