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评估目的
义务教育阶段是学生学习生活的重要阶段,在这个阶段,学校常规管理对学生的身心健康成长、素质教育的实现和教师教学质量的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为了保障学生的正常安全教育,提高学校常规管理的水平,有效提升教师教育教学质量,建设和谐校园,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评估对象
本方案针对义务教育阶段的初中学校进行评估。 三、评估内容
本方案的评估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 学校组织管理:包括学校管理结构、领导班子、组织管理机构、学校纪律制度等方面的管理情况。
2. 安全管理:包括学生交通安全、食品卫生安全、消防安全、地震抗灾等方面的安全管理。
3. 教育教学管理:包括教学质量、学生学业水平、教育教学设施、教材选用等方面的管理情况。
4. 学生管理:包括学生思想道德教育、行为管理、心理卫生健康教育、课外活动等方面的管理情况。
5. 教师管理:包括教师资格标准、教师队伍建设、教师考评制度、教师职业道德等方面的管理情况。
四、评估方法
本方案的评估方法主要有以下几种:
1. 走访调查法:做到在校了解学校常规管理的具体情况,包括校园文化、管理体制、常规管理、安全管理等方面。
2. 文件资料法:对学校的管理规范、管理制度、安全制度、教育教学记录等进行分析研究。
3. 规章制度检查法:检查学校的各项制度,如课堂教学规范、岗位职责、防火制度、紧急疏散预案制定等。
4. 反映情况法:采用问卷调查、谈话采访、开展座谈会等,听取学生、家长和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五、评估主体
本方案的评估主体包括:
1. 评估小组:由县级教育主管部门组建。
2. 学校响应者:由学校提供学校常规管理的有关资料、接受调查,协助评估小组进行评估。
3. 评估咨询师:由市、区级教育主管部门聘请,提供评估咨询服务。
六、评估结果
本方案评估结束后,评估小组将给予学校评估报告,评估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 各评估内容方面的得分情况、得分比例。
2. 每个细项的具体评估结果和改进意见。 3. 分析评估结果产生的原因和应对措施。 4. 学校常规管理的整体评估结果和总结。 七、评估时间
本方案的评估时间由县级教育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一般在学年结束后的暑假期间进行。
八、评估效果
本方案评估后,县级教育主管部门将对学校常规管理的表现进行审核,确定评估结果,为学校常规管理改进提供参考意见,并根据评估结果建立长效督导机制,避免评估结果被忽视。同时,评估结果也会对学校评优评先及获得政府奖项等方面产生积极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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