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小学部教育教学工作,落实师岗位目标责任制,客观、公正、合理地评价教师,更好地推进绩效工资制顺利实施,激发教师奋发进取、教书育人的积极性,根据总校会议精神,结合小学部实际,制定此考核方案:
一、考核分配原则
1、坚持“不劳不得、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绩效工资以工作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分配的主要依据。
2、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绩效工资考核分配的全过程公开,切实做到公平、公正。
二、绩效考核内容及量化计分办法
达标成绩:一二年级平均分90分,三四年级平均分80分(三年级英语85分达标),五六年级平均分75分。
以上学期月考、期中、期末的平均成绩为基础,凡是没有达标的班级,每次成绩均以上学期月考、期中成绩和期末成绩的平均分为基础提高5分。在5分的基础上每高于1分奖励绩效分1分。每低于1分扣除200元,以此类推,1000元封顶,扣完为止。对于成绩已经达标的班级,每次考试每低于达标分2分扣100元,绩效1000元扣完为止,每高于达标分1分奖励绩效分1分。以此类推。所扣金额同等奖励先进者,奖完为止。
进步教师个人教学绩效金额=1000+教师个人绩效得分×(所有教师被扣总绩效金额/所有教师得到的总绩效分)【教师个人教学绩效金额封顶3000元,余额奖励进步大的班级】
刚好达标的教师个人教学绩效金额=1000
退步教师个人教学绩效金额=1000-200×退步的分数(退步大于5分的1000扣完为止)
小学部教务处
202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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