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李寄存及领取程序
1. 客人要求寄存行李时,首先询问是否有贵重物品和易碎物品。如有现金、护照、金银首饰和珠宝玉器等,应礼貌地请客人存放在酒店保险箱内。
2. 检查行李。客人寄存行李的同时,行李员要认真检查每件行李是否上锁,并告诉客人行李内不能放入贵重物品或易燃、易爆、化学腐蚀剂、剧毒品、枪支弹药等。
3. 提示客人行李上锁。如客人执意要寄存未加锁的行李时,要把寄存行李的规章给客人看,发现有未加锁的行李或购物袋无法上锁时,要马上通知领班,向客人说明后,把行李放在安全的地方。 4. 请客人填写“行李寄存牌”。
5. 行李员把“行李寄存牌”系在行李上,下联签上自己的名字,然后撕下下联交给客人保管,并提醒客人此联为取行李时的凭证。 6. 将上联“行李寄存卡”系在行李上。寄存超过一天的,须存放到行李房内房内并将客人的几件行李用绳子串在一起,以免混淆。 7. 经办人在行李寄存记录本上签名,注明行李存放的位置、件数及收取日期等情况。
8. 当客人取行李时须收回“行李寄存卡”的下联。 9. 与“行李寄存卡”上联核对。
10. 如客人提出寄存行李由他人代领时,请客人把代领人姓名、单位或住址写清楚。请客人通知代领人带“行李寄存卡”的下联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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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件来提取行李。
11. 代领人来取行李时,请其出示有效证件,报出原寄存人的姓名、件数。
12. 收下“行李寄存卡”的下联与上联编号核对,然后再查看行李记录本。核对准确无误,将行李交给代领人。请代领人写收条并签名。
13. 将收条和“行李寄存卡”的下联订在一起存档,最后在记录本上作好记录。
14. 如客人遗失了“行李寄存卡”。请客人出示护照或身份证,核查签名,请客人报出寄存行李的件数、原房号和其行李形状特征等。 15. 确定是该客人的行李后,须请客人写出张领取寄存行李的证明并签名(或复印其证件),表示客人已领走所寄存的行李。
16. 将客人所写证明、证件复印件与“行李寄存卡”上联装订在一起
存档。 签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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