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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奉贤区2021-2023年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2023-07-25 来源:易榕旅网
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奉贤区2021-2023年

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文章属性

• 【制定机关】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政府 • 【公布日期】2021.06.16

• 【字 号】沪奉府发〔2021〕11号 • 【施行日期】2021.06.16 •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 【时效性】现行有效

• 【主题分类】自然生态保护 正文

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奉贤区2021-2023年生态环

境保护和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沪奉府发〔2021〕11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部分区直属公司,区政府各部门: 现将《上海市奉贤区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政府 2021年6月16日

上海市奉贤区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

年)

结合全市环境保护和建设工作的整体部署,奉贤区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贯彻新发展理念,滚动实施了七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环境保护和建设取得重大进展,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群众获得感不断提升。

2020年,PM2.5平均浓度为30微克/立方米,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优良率87.7%;公众对环境保护工作的满意度位列全市第二。2021年是十四五的重要起步期,为进一步做好我区环境保护和建设工作,围绕“生态美、生态强”,以成功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区为目标,铺陈“水天一色”卷,制定和发布“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奉贤指数,提升奉贤生态文明建设水平,特制定《上海市奉贤区2021—2023年环境保护和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即第八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彻落实 “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的重要理念,围绕“奉贤美、奉贤强”战略目标和“新片区西部门户、南上海城市中心、长三角活力新城”发展定位,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强化绿色发展、治污攻坚、协同治理,坚持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推进奉贤区打造节点之城、公园之城、美丽之城。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统筹谋划,系统思维。根据当前国家和本市生态环境保护的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各领域更加注重体系完善和系统集成,细化落实“十四五”规划纲要、各专项规划涉及生态环境保护、体现绿色发展有关目标、任务、措施,并根据实际需求补充完善相关政策措施。

2.坚持问题导向,系统治污。以推进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和生态系统功能恢复提升为主线,结合中央及市级环保督察整改等工作,以及自贸区新片区、一体化示范区等重点区域,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和依法治污的推进方式,通过落实重大环保项目,强化生态环境要素的综合协同。

3.突出绿色发展,源头防控。推动绿色生产和绿色生活方式,将绿色发展与转方式、调结构等更加紧密地结合起来,促进经济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加快推动经济

结构转型升级,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的协同。

4.注重治理创新,体系完善。全面落实市区两级关于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要求,结合实际抓好落地实施,强化跨部门、跨层级、跨区域的协同。注重运用市场、社会、行政、法律等手段,形成导向清晰、决策科学、执行有力、激励有效、多元参与、良性互动的环境治理体系。 (三)总体目标

到2023年,实现生态环境质量稳定向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生态系统稳定性显著增强,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稳步推进,环境管理体系、环境监管机制不断完善,人居环境进一步改善,推进奉贤 “未来之城”新样式,为实现“五美五强”奉贤新篇章打下良好的生态基础。

环境质量:PM2.5年均浓度控制在35微克/立方米以下、AQI优良率保持在85%左右;全区国控市控断面水质达到或好于III类水体比例保持在53%以上,河湖水生态系统功能逐步恢复;受污染耕地和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保持在95%以上。 环境治理:全区城镇污水处理率达到96%,规划保留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实现全覆盖,污水厂污泥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危险废物无害化处理率100%,粮油秸秆综合利用率保持在98%以上。

生态建设:森林覆盖率16.5%,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42.45%以上,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19.9平方米,湿地保护率达10%以上。

绿色发展:全区单位国内生产总值综合能耗、用水量持续下降,继续加大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推广力度,主要农作物化肥和农药使用量较2020年分别减少5%。

环境治理体系:全面推进奉贤区现代环境治理七大体系建设,通过与市生态环境局合作,共建本市现代环境治理体系集成示范区。

奉贤区2021-2023年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指标表

2023年

类别 序号 指标名称 单位 目标 环境 1 质量 2 环境空气质量(AQI) 国控市控断面水质达 3 到或好于III类水比例 环境 4 治理 5 6 7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 污泥有效处理率 粮油秸秆综合利用率 处理率 % % % 森林覆盖 8 建设 率 达到考 9 河湖水面率 % 核目标 绿色 10 发展 出行比例 万吨标准 达到考 11 能源消费总量控制 煤 核目标 公共交通 % 22 % 16.5 全覆盖 100 98 城镇污水 % 96 % 53 % PM2.5 立方米 85 微克/ 35 生态

二、主要任务安排

本轮计划11大专项领域,分别为水环境保护专项、大气环境保护专项、土壤(地下水)环境保护专项、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专项、工业污染防治与绿色转型发展专项、农业与农村环境保护专项、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专项、应对气候变化与低碳发展专项、海洋生态环境保护专项、循环经济和绿色生活专项、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专项。初步拟定98项任务,其中市级项目76项。 (一)水环境保护专项

持续推进基础设施建设,抓好良好水体保护,重点关注水生态服务功能恢复,巩固水环境管理长效机制,确保地表水水质保持稳定改善。 1.推进污水污泥处理设施建设

补齐污水污泥基础设施能力短板,提升处理处置效能。完成文秀路(光迎路-文耀路)等道路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共13.4公里。新建贝港(解放泵站~六墩泵站)污水干管2.92公里,并对沿线4座泵站进行改造。 2.完善雨水排水管网

加大雨水管道排查与维护力度,完成南桥城区21条道路雨、污水管道改造。到2023年,完成雨水管检测80公里、污水管检测173.4公里,并根据检测结果实施修复。结合道路大中修和积水点改造等工程项目,推进雨水口更新改造,强化雨水口挂篮拦截垃圾,提升过水能力。持续推进工业园区雨污混接调查与改造。 3.推进海绵城市建设

加快奉贤新城的海绵城市建设,形成在区内可复制、可推广的示范。推进老旧小区、道路广场、河道水体、公园绿化等进行绿色基础设施改造提升。 4.健全水环境生态建设与管理

开展金汇港(南奉公路-北横河)等骨干河道整治工程,在持续推进中小河道

整治和长效管理基础上,以庄行镇、金海街道等地区为试点,开展生态清洁型小流域治理工程,实施梅园村、墩头村45.78km村级中小河道整治。进一步改善河网结构,加强日常水资源调度管理,实现区域水系通、连、畅、活,提高水功能区达标率。

加强入河排污口设置管理和排查,落实排污口分类整治,明确入河排污口规范化、标志牌、监测监控设施等建设内容。 (二)大气环境保护专项

实施PM2.5和臭氧污染协同控制,以产业和交通领域为重点,强化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统筹能源、建设、生活等领域,全面深化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一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 1.深化工业源VOCs防治

推进工业涂装、包装印刷、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行业低挥发性原辅料产品的源头替代,鼓励低VOCs产品的研发。推进新一轮VOCs排放综合治理,完成338家重点行业企业2.0版治理,到2022年实现工业VOCs排放量较2019年下降10%以上。全面加强对含有VOCs物料储存、转移和输送、设备与管线组件泄漏、敞开液面逸散以及工艺过程等五类排放源无组织排放控制。 2.强化移动源污染治理

构建高标准、高效率、高品质的城市公共交通体系,结合“15分钟生活圈”建设,以“绿色交通优先”为原则,提供更优质和更可靠的公共交通服务,吸引个体交通向公共交通转移。到2023年,公交、出租、通勤、环卫车等领域新增或更新车辆基本采用新能源和清洁能源汽车;全区使用新能源和清洁能源的环保型公交车比重达到80%。加快充电桩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新建600个充电设施,1个出租车充电示范站。

加大老旧车淘汰力度,基本完成国三柴油车淘汰,结合全市工作安排同步做好

国四柴油车淘汰的推进工作,全面实施重型柴油车国六排放标准;推进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淘汰更新未达到国二标准的机械,争取提前实施国四排放标准。开展重型柴油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远程在线监管。实施船舶进入排放控制区使用硫含量小于等于0.1%m/m的燃油控制措施。加快低压岸电标准化建设,到2023年,港口岸电设施覆盖率力争达到100%。 3.深化社会生活源整治

加强扬尘在线监测执法,督促建设项目落实工地扬尘管控措施,确保在建(符合安装条件)工地扬尘在线监控安装率达到100%,拆房工地洒水或喷淋措施执行率达到100%。加大装配式建筑推广力度,全区符合条件的新建建筑原则上采用装配式建筑,到2023年全区装配式建筑的单体预制率达到60%以上。加大对运输车辆跑冒滴漏现象的联合查处力度,严禁车辆偷倒渣土、垃圾行为。提高城市道路保洁机械化的作业能力,到2023年,道路机械化综合保洁率达到96%。

完善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油气回收长效管理机制。开展全行业储罐油气回收专项整治。储油库收发汽油过程应改造为底部装油方式,新增运输汽油的油罐车不得配备上装密闭装油装置。推进汽修行业污染整治,推广汽修涂料采用低挥发性涂料,实现绿色汽修设施设备及工艺的升级改造。强化油烟气治理的日常监管,推行餐饮油烟在线监控和第三方治理,推广集中式餐饮企业集约化管理。 (三)土壤(地下水)环境保护专项

全面落实《土壤污染防治法》,强化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元管理,加强受污染耕地分类管理,落实污染地块准入管理,推进土壤(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确保安全利用。

1.持续开展土壤和地下水监测

完善重点行业企业基础信息并不断更新,开展典型地块监测。根据国家土壤环境监测网和地下水环境质量考核点位优化调整要求,落实土壤及地下水环境分类监

测,评估地下水环境质量状况。制定年度监测方案并实施,组织开展耕地、园地土壤环境质量、地力与农产品质量协同监测,出具耕地质量和土壤环境情况等年度监测报告。试点开展重点化工园区地下水在线监测。 2.强化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控

加强化肥、农药等农业投入品质量监督和非常规农业投入品(河道底泥、湿垃圾产品等)的源头监管。加大绿色生产技术推广力度,推进绿色农产品生产示范基地建设。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能力,禁止不符合食品安全的农产品流入市场。健全农药(兽药)、肥料等包装废弃物及农用塑料薄膜回收和处置体系。 健全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动态调整机制,做好农用地分类监管。加大优先保护类农用地保护力度,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落实受污染农用地安全利用和严格管控;加大严格管控类农用地管控力度,加强生态修复、风险管控与跟踪监测。开展林地土壤环境质量调查,逐步建立林地分类管理制度。持续开展复垦农用地的土壤环境污染调查,完善复垦农用地管理档案,并纳入农用地分类管理。研究开展复垦土地生态型治理修复。 3.提升建设用地土壤风险管控

强化重点区域污染源的防控。持续加强重点单位监管,动态更新企业名录,督促企业落实隐患排查、自行监测、拆除活动备案等污染防治责任。开展高风险企业地块及工业园区等重点污染源周边的土壤及地下水环境调查,评估地块污染状况及健康风险。持续开展非正规垃圾填埋场排查整治,对已完成整治点位开展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风险后评估。

健全建设用地风险管控制度体系。加强建设用地“调查评估-修复-再利用”的全生命周期跟踪管理制度,加强对受污染场地、敏感目标周边土地再开发利用的城乡规划论证和审批管理,强化规划编制、审批过程中的土地污染风险管控机制。 有序开展污染地块治理和修复。落实《关于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法推动解决

突出土壤污染问题的实施方案》,有序开展污染地块治理和修复,探索“治理修复+开发建设”的新模式。建立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及治理修复地块多部门联动后期环境监管制度。

4.加强地下水污染防治

完善城镇污水管网收集系统建设,减少污水管网渗漏对地下水的影响。全面排摸工业企业、运输公司、码头、混凝土搅拌站等内部加油站,并对埋地油罐开展防渗改造。开展废弃地下水监测井、取水井等排查登记,依法实施封井回填。督促重点行业企业开展地下水隐患排查。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专项

以“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为核心,巩固垃圾分类成果,推进垃圾分类提质增效,推进各类固体废弃物的协同处理处置,着力提升各类固废资源化利用水平。

1.建立生活垃圾全程分类体系的长效机制

优化生活垃圾全程分类体系。巩固生活垃圾分类常态长效,确保生活垃圾分类达标率稳定在95%以上。巩固提升垃圾分类“桶长制”责任机制,提高市民垃圾分类的准确性。探索全程分类智能管理系统,提高精细化管理水平。

加强生活垃圾综合治理和源头减量。按照《上海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实施方案》,以电商、快递、外卖等行业为重点,推进塑料减量和绿色物流,确保到2022年,全面实现塑料废弃物零填埋;2023年,基本形成塑料制品生产、流通、消费和回收处置环节的管理制度,塑料污染得到有效控制。推进商品包装物、快递包装物减量及回收机制,提高包装物减量及回收使用率。加大净菜上市工作推进力度,降低湿垃圾产生量。大力提倡“光盘行动”,减少餐饮浪费,引导餐厨垃圾减量。

2.提升生活垃圾末端处置能力

加快推进奉贤区再生能源综合利用中心项目工程建设,到2022年底,实现全区一般(可燃性)工业固废、干垃圾以及建筑(装修)垃圾分拣残渣、湿垃圾处理残渣等全量焚烧。稳步推进区级湿垃圾(500吨/日)处理项目建设。 3.构建多层次的固体废物协同处置体系

完成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情况报告全覆盖,完善街镇、开发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统收运体系,试行《奉贤区一般工业固废收运第三方服务机构管理实施细则》,提升企业意识,规范一般工业固废收运和处置。严格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全面完成危险废物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加强源头防控能力、强化环境监管能力、优化利用处置能力,进一步健全危险废物环境风险防范机制。

完善医疗废弃物收运处置,推动 19 张床位以下(含)小型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定点集中收集模式,严格落实医疗废物的安全处置。

加强建筑垃圾规范化和资源化处置管理,落实上海市关于建筑垃圾、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相关行业(团体)标准。提升区内3座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水平,提高建筑垃圾资源化产品使用比例,实现全域建筑垃圾规范化利用处置。 (五)工业污染防治与绿色转型发展专项

推进产业转型升级,推动传统领域智能化、清洁化改造,发挥东方美谷和中小企业总部的集聚和辐射效应,打造创新型产业集群,实现工业绿色发展。 1.继续推动产业结构优化调整

加快淘汰高能耗、高污染、高风险企业,压减低技术劳动密集型、低端加工型、低效用地型等一般制造业企业,每年完成不少于50家企业调整任务。推进化工产业升级和结构优化。加快规划保留工业区外化工企业和零散化工企业布局调整。

2.研究区域转型和行业升级

重点研究星火开发区转型升级,分析星火开发区深度转型发展的功能定位与目

标定位,实施深度调整转型发展方案。推进石化和化工企业内污染严重、服役时间长的生产装置和管道系统实施升级改造,推进高污染工序的污染治理。 3.大力促进产业绿色发展

提升产业绿色化水平,基本建成绿色产品、绿色工厂、绿色园区、绿色供应链“四位一体”的绿色制造体系。以生物医药行业为重点,推进6家绿色工厂创建,持续引导企业开发绿色产品。 4.全面深化清洁生产

开展重点行业清洁生产审核,全面落实上海市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实施方案(2021-2023年),将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情况纳入企业环境信用评价体系。引导和激励企业采用先进适用的技术、工艺和装备实施清洁生产技术改造,提升行业清洁生产整体水平。至2023年,推进46家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推进1-2个行业的清洁生产水平和绩效整体评估。 (六)农业与农村环境保护专项

重点关注农业绿色生产、农村生态宜居,结合乡村振兴战略深入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实现农业产业模式生态化、生产清洁化、废弃物资源化和农村人居美丽化。

1.深化养殖业污染治理

严格按照国家要求对设有排污口的畜禽场开展排污许可证证后监管工作。持续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强化粪污还田利用过程监管,完善粪肥管理制度,加强技术和装备支撑,提高畜禽粪污处理和利用的精细化管理水平。到2023 年,规模化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保持100%,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98%。 试点实行水产养殖分级、分区管控措施,实施水产禁养区、限养区、养殖区“三区”分级管控。通过采取进排水改造、生物净化、人工湿地等措施对水产养殖场进行养殖尾水处理,逐步实现养殖尾水资源化利用和全面达标排放,试点推进循

环水养殖模式。三年内开展4000亩水产养殖场尾水处理设施建设和改造,《养殖水域滩涂规划》中规划保留的水产养殖场实现尾水处理设施建设覆盖率达 70%以上。加快推进水产养殖用兽药减量行动,推广水产养殖绿色生产方式,绿色生产方式比重达到70%以上。到2023年,国家级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达到15个。 2.促进绿色种植业发展

减少化肥农药使用,提高种植业规模化经营和组织化管理水平。持续推进耕地轮作休耕,扩大绿肥种植面积。转变施肥方式,调优肥料结构,鼓励应用配方肥、缓释肥、水肥一体化、长效氮肥、生物肥料等新型肥料品种,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保持在95%以上,缓释肥应用面积达到7.5万亩次,计划每年巩固蔬菜水肥一体化应用面积 3.6万亩次。推广机械化种植同步侧深施肥技术,减少化肥表面流失,完成同步侧深施肥作业面积3.4万亩。持续推进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计划每年巩固1.1万亩。推进高效植保机械应用,优化、指导高效植保作业机械的配置,自走喷雾机、无人机植保作业覆盖率达80%。力争化肥和农药施用量分别下降5%。 加大绿色食品认证推进力度,开展绿色食品认证摸底调查和技术服务指导,到2023年底,绿色食品生产总量占地产农产品产量的30%以上。积极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高标准农田。

推进农业废弃物回收和资源利用,回收率保持在100%。推进秸秆离田综合利用,引导水稻秸秆离田利用产业化发展,粮油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8%以上,基本形成布局合理、多元利用的产业化格局。推进蔬菜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继续实施园艺场蔬菜废弃物综合利用示范点建设,确保蔬菜生产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70%,规模化蔬菜园艺场蔬菜废弃物堆肥自用基本全覆盖。建立以镇为单位的农膜和黄板管理工作协调机制,基本实现废旧农膜和黄板全量回收。推进7个生态循环示范基地创建。 3.改善农村环境面貌

加强现有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管理,对区内250座、约0.7万户的老旧处理设施实施进行提标改造。开展“无违建先进村居(街镇)”创建长效动态管理。到2022年,持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优化工程,全面完成原村庄改造规划未覆盖的2.7万多户农户的改造工作,进一步提升奉贤农村人居环境。完善农村环卫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农村地区生活垃圾实施上门收集、分类运输处置,提高资源利用水平。以乡镇为单元,集中连片区域化治理,全面推进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 4.统筹农村环境监测监管体系

开展农村水体、农田灌溉用水和水产养殖业污染排放等监测。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出水的监督监测情况纳入河长制工作考核内容。提高农业农村环境服务水平。推进养殖业精细化、信息化监管,试点构建一站式的环保管家服务。充分运用卫星遥感、大数据、APP等技术,结合乡村治安网格化管理平台,及时发现农村生态环境问题,强化重点地区、重点行业执法监管,有效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

(七)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专项

提升生态空间规模品质,强化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提升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系统推进绿地林地建设和湿地保护。 1.推进生态空间格局建设

构筑环廊森林片区、城区森林群落、农田林网组成的“两区、一网”城市森林空间体系,逐步形成“南北五廊、东西五线”的生态格局。结合一般农用地推进农田林网等一般性公益林建设。开展森林乡村建设,推进乡村农田林网、“四旁林”和宅上庭院绿化等绿化美化建设。 2.加强公园绿地建设

按照区域总体规划和绿化专项规划要求,结合奉贤新城和自贸区新片区建设、产业结构调整、重大工程和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推进区域绿化建设,三年内完成公

园绿地建设100公顷;打造城乡公园体系,继续推进百座公园建设,建成公园10座;推进“十字水街、田字绿廊”工程以及中央公园改造提升,进一步完善新城生态核心服务功能。

3.推进绿道和立体绿化建设

结合绿化带、生态廊道和林地提升改造等,推进“金汇港、浦南运河和田字绿廊等绿道贯通建设,构建都市圈绿道、城镇圈绿道和生活圈绿道体系,打造集休闲、游憩和生态等多种功能于一体的绿色安全慢行系统,强化实施骨干绿道网络和特色道路建设。到2023年,建设绿道60公里。

依托新建单位绿化的规划设计和既有单位绿化的拆墙透绿工程,推进单位绿化开放共享。实施国妇婴奉贤院区、九棵树二期、青少年活动中心等公共服务设施单位及万达广场、东方美谷论坛酒店等房地产开发项目屋顶绿化建设,到2023年完成4万平方米的立体绿化。 4.加强自然生态系统保护

加强湿地培育、保育和生态修复,提升湿地生态系统服务功能质量。建立完善野生动植物及其栖息地保护监控网络。开展野生植物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强化本地物种保护,实施奉贤庄行狗獾种群自然引迁项目。 (八)应对气候变化与低碳发展专项

以实现近期碳排放达峰为目标,推进节能增效,推进奉贤区碳达峰和碳普惠行动及应对气候变化区域协同治理。推进电力、化工、电子、医药等行业开展节能降碳工作,推进生产过程能源消耗的监测和精细化管理。开展既有公共建筑节能调适和节能改造工作,加强绿色建筑全过程监管,推进超低能耗建筑试点示范。推进分布式能源中心建设,打造绿色交通体系,倡导低碳生活,推进奉贤新城低碳发展,落实低碳示范城市方案。积极申报第三批低碳发展实践区和低碳社区。 (九)海洋生态环境保护专项

改善杭州湾海域生态环境质量,严格控制各类污染物排放,陆海统筹、江海联动,坚持污染控制、生态保护、风险防范协同推进。 1.规范入海排污口和河流管控。

依据市级部署,对入河入海排污口进行全面溯源排查,建立“一口一册”管理档案。将入海排污口纳入日常监管。对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入海排污口开展深度治理,实施与海联通河流的综合治理。 2.落实海洋生态红线管控。

实施海洋生态保护红线制度,加强红线日常监管,根据红线区内海域、海岸、海岛生态评价状况,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开展修复整治,规范红线区开发秩序。 3.提升海洋环境风险防范和监管能力。

强化区内沿海环境风险较大企业的环境监管,提升风险企业应对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建立海陆联动、部门协同的环境执法机制,推进海洋生态环境监测执法能力建设,加强入海排污口管理、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沿海安全监管等方面的执法力度。

(十)循环经济和与绿色生活专项

推进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技术产业体系和新兴增长点,健全资源节约集约的循环利用政策体系,聚焦“效率提升”,全面提高全社会资源利用水平。 1.强化循环经济示范

持续推进“园区循环化改造”行动,到2023年,完成1个市级工业园区“循环化改造”工作,加强相关部门对接,做好热网热源余热利用试点工作。推进国家和市级生态工业园区建设,探索实践园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管理创新模式,提升园区生态创建特色和综合治理能力,发挥示范带动辐射作用。 2.推动资源综合利用和再生利用

完善提升“两网融合”体系,完善可回收资源利用企业。推广绿色设计、再生

产品、再生材料,从源头减少原材料使用。推动资源综合利用、再制造、再生品使用,持续完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多元化回收体系,加强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深度资源化利用。

3.培育社会绿色生活方式

积极推广绿色产品消费。积极推行绿色产品政府采购制度,加大绿色产品相关标准在政府采购中的应用。督促国有企业率先执行企业绿色采购指南,鼓励其他企业自主开展绿色采购。积极发挥绿色消费引领作用,推广节能环保低碳产品。扩大绿色创建覆盖面,分类推进节约型机关、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商场、绿色餐厅等重点领域创建活动,创建3家上海市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推进绿色生态城区创建。

(十一)构建现代化环境治理体系专项

推进区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构建奉贤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集成示范区。建立高效的生态环境智慧监测网络,搭建绿色金融、环保第三方治理等社会平台,持续提升全区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水平。 1.强化落实环境治理领导责任体系

修订出台《奉贤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清单》,落实区委和区政府承担的本地区具体环境治理责任。优化环境目标考核评价工作,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核评价、奖惩任免的重要依据。 2.健全环境治理企业责任体系

推动龙头骨干企业开展“环保领跑者”示范,借助园区组织平台,每年开展一批“环保领跑者”企业的宣传,打造相关企业和园区的品牌绿色影响力。开展绿色供应链综合服务模式,为园区和龙头企业建立绿色供应链管理体系。 3.完善环境治理全民行动体系

积极搭建政府部门、专家学者、行业协会、品牌企业、社会组织以及公众的合

作交流平台,听取多方意见和建议。推进区内环境监测、城市污水处理、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危险废物和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等环保设施逐步全面向社会公众开放。鼓励排污企业向社会公众开放。鼓励园区组织企业主动开展社会责任报告编制并公开,发挥企业自律、行业自治作用。 4.强化环境治理监管体系

落地环评审批制度“放管服”政策,探索和制定进一步优化、简化环评的政策、推进工业园区规划环与项目环评联动、扩大告知承诺的实施范围。探索环评与许可证衔接,健全完善环评审批“绿色通道”机制。推进生态环境“智慧化”监管手段,建设生态环境全要素监测网络,实现信息数据的实时传输。建立“环保一张图”智能决策管理系统,对接市区两级城市运行网络,实现全区生态环境“一网通办”和“一网统管”。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执法与水务、市场监管、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城市管理等综合执法队伍之间的执法联动,探索实行跨领域跨部门综合执法。

5.创新环境治理市场体系

开展园区第三方环保服务模式示范试点,培育一体化、定制化的环保管家服务模式。借助多元化的信息服务,开展线上+线下多维管理和服务模式。开展街镇环境综合管理模式试点,实现跨环境要素(气、水、固废、噪声)一站式管理和治理。建设环保第三方规范化监管机制,促进相关行业良性发展。 6.探索环境治理信用体系

建立污染源分级分类管理体系,试点全面实施环保信用评价工作,完善细化本区污染源分级分类管理名录,建立相关环境执法的“正面清单”制度,落实轻微违法违规行为免罚清单。

7.推进环境治理政策体系建设

明确绿色发展目标,实现公益性、商业性与市场化的共赢。选定重点领域优先

开展推进建设,依托资金优势增强绿色项目盈利能力并降低融资成本。加大绿色信贷支持力度,促成区内优质环保企业和环境治理项目在信贷申请方面的“绿色通道”。试点推动金融机构服务于中小型企业和民营企业的环境治理需求,尝试绿色供应链金融、绿色公司债等新模式,优化营商环境。 三、保障机制 1.加强组织领导

充分认识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积极发挥区生态环境保护领导小组的积极作用,加强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规划,明确具体任务举措和责任分工,认真组织实施,并进行跟踪评估和监督检查,确保高质量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2.提升环境监管能力

强化人才队伍建设,促进环保人才队伍的培养和交流,深化选人用人机制,提升环保专业技术人才比例,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素质优良、结构优化、布局合理的生态环保人才队伍。提升第三方环保管家服务水平,优化《奉贤区环保第三方管理办法/实施意见》,配套建设第三方服务监管平台,实现从备案到服务的全流程监管。

3.加大环保资金投入

建立健全环保投入保障机制,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区级财政向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领域倾斜力度,支持大气、水环境治理、节能减排、土壤修复、循环经济等重点工程,把生态环境保护建设资金纳入年度财政预算,保证逐年有所增长。建立多元化融资渠道,发挥市场机制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支持生态环境保护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项目,努力形成政府主导、多元投入、市场推进、社会参与的环保投资保障体系。 4.鼓励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

加强环境治理全民体系建设,构建以政府为主、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的环境治理体系。提升环境宣传教育多样性,加强公众参与和环保信用体系建设。增强环保宣传策划前瞻性和针对性,提高舆论引导和监督能力。完善监督机制,畅通监督渠道,发挥部门及社会的监督作用,完善沟通机制。加强建设项目的公众参与,完善社会公示、环境信访、有奖举报制度,扩大环境领域社规民约实施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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