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学校 申报新增 专业的基 本情况 专业名称 专业类别 专业化方向 基本学制 招生对象 申报理由 1、开展行业、企业、就业市场调研,做好人才需求分析和预测; 2、进行专业设置必要性和可行性论证; 专业师资条件: 建立“双师型”教师团队,应有业务水平较高的专业带头人,并聘请行业企业技术骨干担任兼职教师。专任教师应为相应专业或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并具有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证书及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具备所需要的业务能力。 申报新增专务(职称)专业实习实训条件: 业具备的基开设专业必须的经费、校舍、仪器设备、实习实训场本条件 所,以及图书资料、数字化教学资源等基本办学条件。(提供设备清单、校企合作的相关佐证) 其它条件: 根据国家有关文件规定,制定符合专业培养目标的完整的实施性教学计划和相关教学文件; 学校主管 部门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地(州、市) 教育行政 部门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自治区教育 厅主管业务 处室意见 (盖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 本表一式三份,其中申报学校一份,教育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两份。
佐证资料(一套)
(一)开展的行业、企业、就业市场调研,人才需求分析和预测;
进行专业设置必要性和可行性论证,并提供相关行业、企业、教学、课程专家论证的佐证;
(二)依据国家有关文件规定制定的、符合专业培养目标的完整的实施性教学计划和相关教学文件(人才培养方案) ; (三)开设专业必需的经费和校舍、仪器设备、实习实训场所,以及图书资料、数字化学习资源、校企合作等基本条件;(实习实训条件)
(四)完成所开设专业教学任务所必需的教师队伍、教学辅助人员和相关行业、企业兼职专业教师; 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从事该专业教学的专业教师,行业、企业兼职教师应保持相对稳定。(师资条件)
人才培养方案中应体现:
课程设置:公共基础课(占1/3) 专业技能课(占2/3)
其中公共基础课包括:德育、文化、体育与健康、艺术课及其他选修公共课程。
专业技能课程:专业核心课程、 专业技能方向课程
教学时间:每学年52周,其中教学时间40周,累计假期12周,周课时一般为28学时,
三年制总学时约为3000-3300学时。
实习实训条件应包含 校内实习实训条件
校外实训条件、校企合作协议
(《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中也有明确要求)
注:中等职业学校开设医药卫生、公安司法、教育类等国家控制专业,将接受办学资质严格审查。开设“保安”、“学前教育”专业以及“农村医学”、“中医”等医学类专业,应当符合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相关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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