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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地段特点的城市设计研究

2022-11-13 来源:易榕旅网


基于地段特点的城市设计研究

摘要:城市设计作为一个新的学科和概念,引起了学术界极大的关注和广泛的讨论。随着我国经济环境的转变,城市设计在我国的发展也逐渐深化。城市设计是针对特定地段而言的,所以应加强其特点的认识分析,对地段中的文化历史、经济水平生态环境等要素的多样性和特色进行协调,并将他与城市设计合理的结合发挥最大效益,来满足人的精神的需求,以体现城市的真实性和城市特色而非削弱它。在城市设计中体现地段的特点。

关键词:地段特点多样性 城市设计 城市形态

依据城市设计的根本原则和其对象是人的需求,城市设计的诸多层次,都有其相应的观点和方法,环境的概念适用于城市设计的所有层次,这里“环境”是指城市设计的前提和结果,“地段特点”就是城市环境的具体表现,是环境特征的综合表现。 地段特点与城市设计 ,城市环境特点的制约作用是十分明显的.它是进行设计的前提条件并以其最终结果而体现。城市特定地段中,其环境特征表现在许多方面,对这些因素的内涵、相互关系及其功能的分析认识,是城市设计中的重要一环。正如K·林奇所言:“反映地段特点要比反映时代精神和地域特征更为重要,因为我们所处的时代,必将在各个环节中得到体现。”

(一)城市设计的认识

城市设计师人工环境的一部分。因而关于城市设计的概念,可谓众说纷纭,不同学科背景的学者从不同的视角给予它不尽相同的定义界说。例如美国建筑学会(AIA)1965年出版的《城市设计 — 城镇中的建筑》艺术比较偏重建筑设计及群体效果,一人工环境中的物质要素及历史上著名人工环境分析为特色。美国规划师培根 (E·N bacon) 长期担任费城城市规划局长,他在其1974年出版的《城市设计》 (UrbanDesign)中以费城城市规划和城市设计为背景,从古代中国、欧洲到巴西利亚和堪培拉,讨论了城市物质要素构筑的原则和空间形式问题。另一个美国规划师科斯林 (David Gosling) 在1984年出版的《城市设计的概念》 (Concept ofUrbanDesign)一书中,认为城市设计应是一种解决经济、政治、社会、和物质形式问题的手段。但从其总体趋势来看,现代城市设计正逐渐呈现出相对明朗的观念势态。我们的观点认为:现代城市设计是以人为宗旨,城市设计是整体城市规划的一部分,以提高城市环境质量和职能效率为动态目标,综合组织城市所在地段系统中不同要素,以期建立合理且优美的城市形态环境的综合性创造活动。

据此:城市设计的工作包括该地段中的建筑、道路、绿化、自然环境、文化

底蕴……城市设计的对象是人的需要,包括物质需要 — 居住、工作、休息、购物、通行……和精神需要 — 审美的满足,安全感的保证,交往心里的实现……城市地段环境特点对城市设计的制约作用是十分明显的。

(二)地段特点的认识

对解决城市设计活动与其所处地段环境的关系问题,只有普遍的原理,没有普遍适用的方法。城市设计的根本原则是“协调”、“多样性”、和“特色”。对城市特定地段特点的分析,要建立在城市的总体观上从微观和宏观两方面对地段认识分析。

微观的认识则应以实地探查、了解具体脉络关系和相关数据的方法展开。对城市形态诸要素的认识包括以下方面:实行:空间中的三度体积感,建筑的实体要素及其组合,涵盖了人的各种活动,构成了城市从功能实现到景观的实体存在。空间:实体与空间互为环境,朴素支持而存在,建筑空间、城市空间如广场、道路等不仅是实现城市功能的实质内容,而且是精神活动的载体。界面:实与空物质上的联系,对于观察而言,它被定义成限定手段,因此,其手段处理效果比其他功能表现得更重要一些。某种意义上,把握了界面也就把握了空间。脉络:更注重建筑构成与城市形态构成之间的关系,虽然表现为物质形态构成间的朴素关系,但实质上是行为主体------人的行为、心理特征在城市结构各层次的反映。城市形态结构的脉络关系隐蔽、含蓄,不易被认知,而地段作为城市总体的组成部分,全方位地沿袭上述组织关系,并体现为更具体的地段脉络关系。地段中的“群体建筑并不是单位建筑算术的集合,而是经过很好脉络化、内部化的建筑”。从宏观和微观的尺度把握了地段特点,也就为新内容的介入找到了存在的契机。

宏观上加强对城市的总体认识,微观上把握地段的特点,城市设计在引入新的建筑内容时,应循城市生长所表现出的有机原则:整体性:城市发展的共时性,决定城市空间形体要素间的紧密关联,就像机械运动中互动的齿轮,相互制约、相互推动,在构成形态上体现出整体的秩序。与雕塑、绘画的不同之处在于,建筑群体的列置要形成一定的关系才有存在的意义。在城市特定的地段中,建筑形态构成的环境秩序表现为一定的主题,在一定范围内被公众认同。新建筑内容介入时,应体现出对这一整体性主题的尊重。连续性:对特定地段而言,城市发展的历时性,使物化的人类生活----建筑形态亦表现出主题的连续,它的功能、空间、形体、细部、色彩、象征等构成该地段在功能、景观上的连续性特征。识别性:人们在认识和体验内外部环境时,把功能、形象及其组织上的清晰易辩当作首发目标。在纷繁复杂的城市环境中,清晰易辩不仅给人以安全感,而且可以增强人内在体验的深度和强度。因而建筑形象与其所处地段中其他城市内容结合而形成的图形,只要清晰易辩,就易为人们所理解,给人的行动以支持。多样性:多样性与整体性并不矛盾。城市环境中建筑的建造不仅仅是其物质功能的实现,更应体现城市多方面的内涵。就其特定地段而言,它的形成与社会、经济、文化、历史等多方面因素有关。城市设计应当担负起满足各种行为和心理活动要求的任务,其表现形式必然也是多样的。

(三) 城市设计与地段特点的结合

这里所说的地段特点是环境特征的集合,并可为我们的城市设计工作提供一个具体的参照框架,因为环境正是建筑单体或群体构成城市整体的出发点和归宿点。人们进行城市设计创造的高效、优美环境,不可能大及整座城市,但至少可以在“地段”这一等级的空间构成单位中发挥作用。因此,地段特点是以建筑设计介入城市发展的首要任务。“其鲜明与否的检验标准不在于该地段的地理特点,而在于人们对这一地段新的记忆和辨认程度。

城市设计应注重城市实体构成——建筑、建筑群体及相关环境,其内涵包括建筑的内外空间,外延则包容组成城市并维持城市运转,能为城市设计确定取向的种种依据。这些依据如商业繁华地段、交通地段、古迹保护地段等,可以看出,每一城市地段都具如下特征:①是城市总体结构中的一部分,但可以折射出城市的秩序,正如细胞之于生命,分子之于物质;②地段本身具有某些共同的连续特征,是观察者心理可以进入,可以从内部去认识的;③同一地段可以拥有不同属性的主题。主题可以共同作用,在很大程度上决定并强化地段特征。

任何城市地段,在某种程度上都是“特殊的”,是不同物质存在与人类活动的混合体,它的特殊性虽给设计人员带来了限制,但也提供了可能的机会,因此地段特点必将反映在建筑构成特征中。建筑与地段的对应关系在建设活动中不外乎两种形式:①建筑地段既定,建筑内容,如功能、性质、而已、规模的确定;②建筑内容确定,建设地段的选择。建筑物作为人类活动的容器,以相对固定的形态存在,它的形成与所处地段发生直接关系,而新建筑的落成,新内容的介入,对环境又发生反作用。这一过程体现出地段特点与建筑活动,条件与结果的互动作用。

城市设计的工作在具体实在的形式中展开。所谓地段特点的概念包括它所处的基地地理条件、人文和社会环境、交通等基础设施以及未来发展趋势的限定因素,它是城市设计工作的出发点,以其特定的内涵限定建筑形体并最终以建筑及其环境来呈现其特色。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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