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为了建立良好的工作环境,及时发现生产中的不安全因素,迅速消除事故隐患、防止事故发生、改善职工劳动条件,搞好安全工作,制定以下安全检查制度。
一、 安全检查内容,
1. 查现场,查隐患为主。查劳动条件、生产设备以及相应安全卫生设施是否符合安全要
求。例如安全出口是否畅通,机器是否有防护装置,电器设施是否安全接地,通风情况,消防设施、防尘、防毒情况,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及是否符合安全卫生规定。 2. 查思想:领导是否把职工的安全健康放在第一位,有无违章指挥。职工在生产中是否
有不安全行为。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是否真正得到执行。
3. 查管理、查制度:检查领导是否重视安全工作,安全机构是否健全,有否安全生产责
任制,“三级教育”是否执行,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各工种有否安全操作规程。
4. 查事故处理:发生事故是否及时报告,是否按“三不放过”要求找出事故原因,严肃
查处,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发生。 二、 检查办法
1. 由公司安委会组织,由负责消防、生产安全、卫生的人员参加,每月在全公司范围内
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平时组织不定期的抽查。对于新完成的工艺项目,特殊设备投产以及厂房改建等再进行特殊安全检查。
2. 当检查到有关部门时,部门管理领导与检查人员一道进行检查,当场记录检查情况,
发现隐患,及时下达“整改通知书”,由负责陪同检查人员签收。
3. 部门接到“整改通知书”后,必须立即着手整改。各部门的安全管理状况及落实整改
情况以百分制计分,纳入部门季度和年终单位效益奖励评分。
4. 除公司安委会组织检查外,各部门领导及相关管理人员平时做好自检工作,并发动全
体职工注重生产设备、环境安全及自身的安全,发现隐患,及时报告,共同作好安全管理工作。
安全管理办公室 2011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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